关于婚姻

宛若晨风 散文 婚姻物语 2009-05-15 10:14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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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爱情是有责任来维系的,而情人似乎则可以游离其外。完美的爱情需要彼此共同的呵护,需要相互的包容。

做对情人好吗?

和老公大吵一架之后,他摔门而去,留下我独自生闷气,记不起这是第几次因为琐事争吵,也想不起究竟是为何而吵。我知道,过不了两天我们就会和好如初,我时常在想,我俩当初不结婚,做个情人多好。

做情人,双方没有了契约关系,也不用再尽义务,可以一块尽兴浪漫,一起风花雪月,不必为谁做饭谁洗碗而发生争执。女人不必下了班慌慌张张往家赶,不必为做什么饭而绞尽脑汁,不必为搭男同事的车而让某人打翻醋坛子,更不必在休息日为把家收拾好而放弃一本好书、一场电影、一次闺蜜聚会。累了就舒舒服服地躺着,什么都不必做,不用兼职诸如保姆、厨娘、女管家之类的职务。

对男人而言,做情人是不用在晚回家之后解释半天的,哥们儿一块喝酒想多晚都可以,不用挖空心思编谎话,不用费尽心思藏私房钱,大大方方接女同事电话,不怕被人偷看短信。家是自己的空间,想怎么躺就怎么躺,不用有人在耳边唠叨,诸如洗澡、换袜子之类的事高兴了才做,不会再受指责。

对男女而言,做情人意味着双方少了些许付出,多出了一点尊重,尊重对方的私人空间,生活习惯。常言道:距离产生美。做情人时“喜欢你身上淡淡烟草味道”,做老公就成了令人讨厌的“烟鬼”,做情人烛光晚餐是种情调,哪怕只有一盘生菜沙拉,做老婆却要精通十八般厨艺,来客人时做一桌好菜那是你的本分。

情人身上有缺点是可爱,优点是那么可贵,结为夫妻就不一样了。我有一同事,婚前谈起女友总是甜蜜地说,我就喜欢她去哪里、做什么都要我决定,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听得我们牙都要酸倒了。可现在,他说老婆,成天迷迷瞪瞪,出门都会迷方向。真是: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一抹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米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玫瑰依然是玫瑰,只是赏花人心境变了。

想想看:做情人有这么多的好处,红尘中的男女何必为那一纸婚书趋之若鹜,林语堂先生多年前就说过,婚姻是一座围城,到现在,我们依然是:城外的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聪明如你,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