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高三,我们已长大

6655 散文 青春校园 2009-04-15 17:01 责任编辑:烽火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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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高中的岁月,一切的感慨,似乎都发生在高三这特殊的一年中。在这一年里,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努力,收获了彷徨,收获了成长,也许,转眼间,沧海桑田,也许,成绩揭晓的刹那,会突然没有了方向。可是,走过了高三,走过了那个分水岭,依然能将笑脸,绽放在天空最璀璨的地方,于是,我们长大了!

题记:花开花谢,我们都不相信时间会改变;春去秋来,摸摸喉结我们才发觉,原来我们已经长大,原来时间已经不再。困倦时想捧把水洗脸,可一回首才发现,那不是水,而是时间,一种让无数人痛哭的时光。

我是班上最后一个迈入高三这个门槛的,原因是我对大学不是很感兴趣,说得明白点,就是成绩不尽如人意。但为人子弟,我在父母的三寸不烂之舌的唠叨中还是硬着头皮进来了,我知道:做父母的总是希望儿子能好好读书,将来有一翻作为,那么她们再苦再累便也没有什么怨言了。所以,我不想辜负生我养我的父母,同时,也为了我的前途。

从一读书开始,我就是个喜欢文字的人,一直都想有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读书看书然后写字,可我也明白,在这个物质横流充满机会主义的时代,我这个梦想在现在是很难实现的了。所以当班主任叫我去最后一排的那个角落坐时,我毫不犹豫地去了,甚至有点高兴,她们那里知道,这正是我的心愿呢?

我的左边是窗,外边常散满阳光,无聊时我会伸出手抓住一把,那暖暖的感觉就像一个寂寞的人抓住幸福一样,让人有种说不出的甜蜜。甚至有时,我也会学小四斜着眼睛四十五度俯视天空,看云卷云舒,然后想像那是一幅精美绝伦的图画,或看飞鸟划过,再沿着它的轨迹想像它那伟大的前程。然后看着看着就会想到自己,想到自己可怜的成绩,然后会很伤感,然后会哭,然后会很忘情很努力的写作,然后就忘记了自己……

我喜欢写作,曾记得高二时为了完成一本书而没日没夜地写,到最后终于完成时竟不能发表,厚厚的书稿就这样堆在床头,可成绩却因此一落千丈,从此每天都觉得既后悔又自豪。那时我说过,等过完高三,考上大学我一定找个地方,面朝大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然后好好过完这一生,对于写出来的东西有没有人看,或者都让后人去随缘吧!

坐我前面的女孩叫阿珠,以前在我隔壁班,可以说是班花,我认得她,可她不认识我,因为一次借问一道几何题的缘故,我们相识了,偏偏她和我一样,喜欢说话和看书。因此我们兴趣相投,因此,我和她无话不谈。

高三是繁忙的,早在我读高二的时候就知道了,记得我在房东的家住时,对面的房子是几个高三的学生,我每天晚上写作都写到一点或两点,可对面那里的灯都是彻夜不眠的,反正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太累睡着了忘记了关灯还是怎么样,可从那时候起在心中就留下了一个高三特别忙的印象。

学校里贴着很多“奋斗300天,幸福几代人”或“给自己一个希望,还社会一个奇迹”等激励我们勇往直前的横幅,上个学期学校总开会说要保持学校清洁,国家提倡什么环保,可在这里让我们觉得满目疮痍。

阿珠爱文学,同样也爱韩寒,爱小四,还爱得很彻底,我有次问她爱他们什么?是人还是文字?阿珠说:“文字好,人只是一般般。”我想想也是,她一个班花,读书也有十几年了,算算见过的帅哥美男也不少,于是便说:“那我就作一个文字好,人也好的吧!”话未出口,阿珠一本书扔过来,叫我胡说。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的文笔不错,虽然不能在新概念一鸣惊人,可我相信,凭我的才情,将来,总有一天,会有出头之日的。

阿珠不高,1米62左右,可别人都说她高,我1米7,可同学们都说我矮,由此推论:评价一个人的身高,最好找个喜欢她的异性。物理学上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人不高,但知识渊博,才高八斗。听说还是中山大学毕业的,讲课从来不带课本,也不知道是背熟了还是真的有料。说真的,对于语文我是从来没有认真听过课,可每次考试成绩都在前五名以上,作文还常常是最高分。很多同学都说不知道怎么学,其实,重在积累。只要见识广了,不用下多少功夫同样可以有一翻成就。那天不知道从那里来的好心情,竟乖乖地坐在那里静静地听他讲了一节课,内心却汹涌澎湃起来。他说高考的文章主要是创新有自己的风格,作文,满分了,很容易就能将成绩拉上去。一下子我好像看到了希望,黑暗的山一拨开,无限的光明直冲心窝,人一下子充满了力量,无论什么战斗都不会再认输,即使马革裹尸,战死沙场。

于是,高中的第一篇周记我就这样糊里糊涂交了上去,等发下来时竟然是满分,于是我相信,原来我真是可以的,虽然理科从来没有超过三十分,但我会义无返顾。阿珠的作文多是三十分以下,她说她只喜欢看,不喜欢写。

我说,不错,在这个世界,不可能个个是作家,总得有那么一些读者,否则,世界就寂寞了。

阿珠是有男友的,很帅,比我高,打篮球的,隔三叉五会来找阿珠。可阿珠说不喜欢他,只喜欢像小四那种很阳光的文学青年。我在这里先声明,我绝对不是。因为我不是文学青年,我的充其量只是个写手,一个喜欢文字的写手。

高三的日子显得有点平静大家都只知道埋头学习。太阳升起,落下;落下,升起,不知疲倦的奔跑,无聊的重复。而我们也一样,不停的学习,重复的看书,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在高三,谁都不会有很多的笑颜,只有在六月那场炎热过后,我们才会恢复童真的笑脸。

来这里已有几个月了,天气逐渐变冷。南方的冬天是不下雪的,可报纸上天天都刊登着北方下雪的消息,这激发了我想看雪的欲望,于是,我在考虑明年报志愿的时候是不是该选一个有雪的地方,以完成小时候想亲眼看一看雪这个心愿。

寒潮来了,真的很冷,在我的记忆中,只有小学一年级时才这么冷过。阿珠冻得脸红耳赤,可仍然穿得单薄,她说这是淑女形象。我问阿珠和男友最近怎么样了,好像很久不见她来过?

阿珠很平淡地说了分手,理由是高三了,学业为重。我笑了笑说:“别怕,还有我陪你一起唱单身情歌,等过了这个高三,我们再各自找个人好好来恋爱,爱她个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阿珠笑了笑,没说什么。以前她很爱打扮的,现在,脸上却一片憔悴,看来,她也是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了啊。

桌上的资料在一叠一叠地增多,但我们不怕,只要老师对我们说它对高考是有用的,我们一切照单全收,我们年少轻狂,我们壮志凌云,这一点儿苦算什么,只要能实现心中的理想,再苦再难我们都能忍受。

本来我不喜欢打球,可阿珠说喜欢和打球的人作朋友。于是,我被他拖着去打球,再高三,我们几乎成了不可想像的人。我对阿珠说:“你不是要以学业为重吗?为什么还来打球?”

她说:“难道一个人说不吃饭了就真的一辈子不吃啊!那多难受,只是少吃一点罢了。”

想想也是哲理。于是我开始学人运球、投篮、抢篮板,阿珠成了第一个帮我拾球的女孩。我那时想:假如阿珠将来肯嫁给我,我一定不会拒绝。只可惜她的理想是嫁给有钱的文学青年,想想我两手空空,就只能拿篮框出气了。

圣诞节那晚,圣诞老人到处发礼物。学校没放假,而我们都是乖孩子,于是班上谁的礼物多或漂亮就成了议论的话题,阿珠一口气收了七个,又打又好看,连桌都放不下,还叫我帮她放。我没有答应。我本来也想送点东西给她的,毕竟最后一年,送点东西以作纪念以免将来各奔东西时看到个礼物还能想起曾经有一个我这样的朋友,这样的人。可一看她有那么多朋友送,我沉默了。

那晚,我选择了通宵,在全世界人都不记得我的时候,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也忘记自己,好好疯去,明朝醒来,依旧是个男子汉。在宿舍睡了一天,第二天才去学校,班主任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说我现在放松心态等于慢性自杀。我没有反抗,我知道。在高三,我们除了学习就只能是学习,我们唯一能例外的就是肚子饿了去吃饭才不要学习。

一眨眼的时间,一年又过了。

放假那晚,我和阿珠站在东湖的大堤上,吹着轻柔的海风,空气里充满的碱碱的味道。不是我约阿珠来,是她叫我的,可阿珠什么也没说,只叫我陪她吹吹海风。当然,君子总是成人之美,我不会成人之恶,我就这样陪着她,好像两个狠知心的知己。

一颗流星划过,带走了很多有心人的美好祝愿,只是不知道它会落到什么地方去实现。

张晓风说过:“只要痛苦不是一次又一次地降临在我们身上,生活便都是可以好好珍惜的。”

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同学们脸上都带着过年的笑容,可虚伪的笑容下面掩盖不了那颗彷徨的心,谁都知道,最后一个冲刺点了。我和阿珠的成绩依旧不见起色,我们都逐渐害怕了,假如真的失去大学,我们读三年高中干什么呢?我们怎么对得起寄厚望于我们的老师和父母呢?

我和阿珠下定决心要奋起直追,不让通往象牙塔的桥因挤过了太多的人而挂出“人满为患”的牌子拒绝我们,我们的目标不是没有蛀牙,而是大学,骤是一个最差的专B。可我知道,我的英语很差,我的数学很差,我的理科综合很差,语文也不算特别好,在这个社会,大学需要的只是全才,而我这种只精通一科的人才是不会有人垂青的。

一摸来了,我竟然全线飘红,没有一科及格,阿珠也和我一样全军覆没,望着试卷,我们有的不只是伤心欲绝,还有种心痛要死的感觉。那晚,我请阿珠去吃肯德基,第一次请她,也是第一次请女孩子。阿珠倒不客气,风风光光去了,大大胆胆吃了,抹抹嘴走了,只是她不知道,那天是我十九岁生日,一个轮回中的生日。

学校开始照相,体检,报志愿,以前都井然有序的进行,而我们的目标也在迈着轻快的步伐飞快地向我们走来,很近很近。

阿珠问我报哪里。我想都没想就说报上海。

阿珠说也是,我说:“别怕,有句话说,心有多宽,舞台就有多大,我们可以的,只要梦想可以到的地方,即使上帝忘了给你翅膀,用奋斗同样能飞翔。”于是,我们都毫不顾忌地在志愿表里填了上海某大学。

阿珠买了本毕业纪念册,她让我第一个写,还说凭我的文笔不能少于八百字。我说就我那才情不要说八百就算写满这个本都没问题,只是我妈妈从小就教育我,做人不要太贪心。你是大家的同学,不是我一个人的同学,假如我将全本都写满了,我对不起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也对不起我自己的良心。

阿珠苦笑,我买另一本让别人写,这本你专用,可以放心写了吧。

可最后我只写了几句话:

岁月匆匆,物换星移,茫茫人海,相识是缘。认识你是上天对我最大的眷恋,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好像每天都那么开心,没有烦恼,无论将来我们怎么样,这一份情谊都会在我们心中永存,即使时间的列车让我们在不同的站下车,以前的日子愿你珍惜,以后的日子愿你珍重。

阿珠看了没说什么,将一张有她签名的单人照送给我,我默言接受,只是以后的岁月,一个人走时,会不会真的让时间尘封了照片,尘封了脸孔,尘封了我们不想褪去的记忆,再见面时大家已物是人非。我想:我该送点什么给阿珠呢?

最后一个星期自由了,学校基本停课,这让在混水抹鱼的我们更显得手忙脚乱,没有了老师的指导我们像没有导航的船,随风飘荡。

所以的试卷掏出来有一座小山那么高,从头再来吧又担心时间不够,重点复习吧又好像感觉每份试卷每道题都是那么重要,就这样,我们在彷徨和无助中走过。

在近高考的前一晚我感冒了,好像整个太平洋的水都装近了鼻子里,任它如何狂流也不止,我去看医生,打针,吃药,仍不见好转,没办法,一觉醒来,硬着头皮也要上战场。我用一只手不停抹鼻水,一只手不停地写,头脑却异常的清醒,奋笔疾书,那文章如行云流水,一泻千里,所有的语言都水到渠成。一连三天都是这样。走出考场,我笑了,那太阳也为我高兴得将阳光撒得满地都是,幸福啊。终于放假了,同学们都将读十几年书的不满在考完试后发泄了出来,我也是,十几年的书换了个12块3毛,但我们仍然呐喊,我们卖书,我们去通宵上网,我们去好好恋爱,我们去海阔天空,我们去浪迹天涯,我们……

临走前,我送了阿珠一本小四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真的是很快啊,仿佛一阵风过,满目疮痍间,鸣虫都叫上了枝头,夏天早已经是铺天盖地的来了。一瞬间,我们都找不到来时路。蓦然回首:

哪是沧海!

哪是桑田!

一切都已经过去,相信,六月的那场炎热过后,我们的笑脸会绽放在天空最璀璨的地方。高三已走过,我们逐渐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