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自己丢脸的事
所谓儿时的丢脸,那也只不过是儿时的天真烂漫。生活中,每一个细节,都显示了一个人的修养与风度!问好!
若问小孩,他有没有一件觉得丢脸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我想,大部分童满怀真,淳朴的孩子,会以一脸百思遗下的不解,充满傻气凝视问话人,或感觉没多大趣味,迳自小步小步地跑开。丢脸这词儿,对年少无知的小孩来说,语义过于深奥,他们也不认识。
如果要我坦言剖白,说出一件小时候自己制造的丢脸的事,哗!那真是多不胜数,更令我倍感羞意。不过,其中一件事,当时的情境至此仍然记得,算得上深刻,不妨忆述,让读者笑话。那时候,刚升上小学,平常很晚才睡,但小学生起得很早,七点多就要回到学校,与幼稚园的宽容截然不同。每一天,拖着睡眼惺松,仿佛半醒半醉,疲软的头脑听课,有一次,稍为合眼,竟败给睡魔,在中文课时倒头桌上,飘进孩童幻想的梦。不久,我想肯定不会有多长时间:同学们察觉一个懒惰的同伴“休息”,那么不公平,又怎么会装作看不见,而不将两手举得高高,巴不得自己是首位告密者,第一个把所见所知告该老师?他心里可能在想,也许老师会称赞自己是个乖孩子呢。而又有哪一位老师,能忍受一幕不尊重,顺从学生的意思呢?她肯定气呼呼,却刻意保持冷静,立刻走过去,唤醒那一个的应该尊心听课,却正在睡觉的学生,能半口就能咬定的是,那叫唤声绝不温暖,听起来也非甜美。
“格,格,格”连番急速而紧张,充满微微怒意的噪音,紧密的节奏很快令我从甜梦中惊醒,下意识用手衬擦抹口角上的暇想遗留的痕迹;吃下老师余音仍存的几句责骂,随之而来的是,我抱着视而不见的态度,幸灾乐祸的同学们的取笑。我不理会,腰背坐直,继续听课。
当时年纪还小,一点也没有将这么一件芝麻小事放在心上,更甭说会耿耿于怀,介意自己不济的忍耐力。然而,人虽然长大了,关于这件童年学习中的小事却竟能重现,令我反思,最后不得不感觉到,上课睡着觉,多少是有失体面,丢脸的事。无疑,这就是孩子与成人,在思考方式的差别:不要说一件小事,尽管发生天生的事情,孩子仍能发出笑声,表情是乐的,因为他们根本不知何谓天大的事情,他们继续玩耍,讨乐趣,其他什么也不理会,这就是孩子。成年人就不同了,一个人之常情的小小错误,也令他一夜胆跳心惊,担惊受怕,思想到很远,担心自己的仕途从此变得坎坷难行。成年人的过分忧虑,对小孩子起不了任何作用,只是,十多年过去,小事一椿却还能想起,不能不承认,小小心灵早已将当时的情境储存,留下不浅的印象,让当时人往后回味,回忆幼小的自己学而不勤,显露懒惰的所作所为,满怀不好意思,倍感丢脸羞意。
若继续诚实剖白,恐怕还有数不尽的丢脸的事出现,我不说了,还说下去的话,恐怕笑话会愈闹愈大,读者在街上遇见我,还未来得及打招呼,就忍俊不禁,一肚子笑声了。只是,令我料想不到的是,笑话和丢脸的事存在四周,已经不在我身上,而处于图书馆;制造笑话和丢脸的却又不只是小孩,不论男女,老中青也有份儿,这一次难得地获得从来没有过,新的发见,能让我不打从心里涌出“高兴”和“兴奋”来吗?
曾经有一次,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坐在我的右边。她的样子美丑,我不清楚,因为当时她背对着我。她坐下以后,头向窗户,立刻闭眼假寐(或真寐)。我上下打量一番,她束着一条马尾辫子,穿着蓝黑相间的长袖上衣,牛仔裤,运动鞋,手提袋放在桌上,有一本书则孤独地待在她手的左方。过了不久,突然,一个自私的女人因为嫌光线不足,对眼睛不健康,也不询问一下管理员和身边读者的意见,两手使劲地扯着笨重的窗帘;窗帘子也是的,明知不能拒绝那女人的意思,也还有作出最后的挣扎,发出唰啦唰啦的呼救声。试问又有谁能救救它,谁能阻止一个自私的人的随心所欲,卑劣的行为?
帘子经过痛苦的挣扎,一番的努力,终于升至玻璃的顶峰。阳光急不及待赶进冷静的图书馆,大发异彩,女人的脸上展露满意,然而,正处于美梦的女孩却同时惊醒,随即,她以手为梳子,梳理拢好一头睡得散散乱乱的头发,提起袋子,夹著书,大步一跨,慌慌忙忙地走远。
那时候,我趁女孩离开,稍作休息,轻轻放下书,心想:刚才那女孩,为什么碰也不碰左手边,自己拿来的书呢?会不会她早已用心地阅读过那本书,甚至不止一遍;所以,想午睡一下,于梦里重组书中内容,让自己对书有更深认识?也许,她希望先作休息,储存体力,才精神勃勃,乐滋滋地看书?
奇怪,真奇怪,奇怪得很。如果是想休息,女孩为什么不在家?为什么不将喜欢的书借回家?然后,随自己的方便,或先好好休息,后好好看书;或先好好看书,后好好休息也行,而她,那一个女孩,却为什么要费一番功夫,大费周章,来到图书馆,来图书馆,只为……,她为什么要来呢?奇怪。
每一间图书馆,都极想让读者享受到良好的,宁静的阅读医环境,享受到如坐在自己家中般的亲切与舒适。有些老人,深知图书馆的好意,明白盛情不能推辞:手上捧书,两腿夹着保暧茶杯。来来我专心看书,身边发生什么事也不大知道,只是,忽然间,听到咔嚓一声,听起来是金属的碰撞,声音这么熟悉,但会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呢?而又为什么会在书本的范围内出现?我四处张望,好奇心翻腾,驱使,最终,没有令我失望,目光回到身后,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打开茶杯盖子,呷了一口茶,悠闲合上杯盖子的碰撞。声音是亲切的,熟悉的,令我以为自己突然到了茶楼,看见一个,不止一个的茶客;但眼前的一切,一切事物,却并非以宁静闻名,为守则的图书馆应该感觉到的。
孤陋寡闻的我,曾听妹妹说过,现在流行一些楼上书店,不乏销售量好的书籍,也不缺桌椅人坐,茶壶点心,能让客人安坐,身心享受阅书乐趣;只是,这类书店多以吃喝点心招徕读者(说是读者,其实是客人),并非以书为主,所谓的书籍的类别,也少得可怜,想看看翻翻纯文学,闷东西,恐怕无可能。销售,营利为首。书本为次要,所以,在店里所谓的阅读,不是纯粹的阅读,求知,只为换得享受,无知的享受。品半口芝士蛋糕,喝两下红茶,有步骤,风味;胜过古旧图书馆的阅读风气,只能本着死读书的精神,或看或写,抄录笔记,连湿润咀巴的动作,也总觉得不好意思。
书店是书店,图书馆不是书店:图书馆规矩如何,书店能从中学习,仿效,唯书店的形式,则不适用于图书馆;否则,图书馆就不再是熟悉的图书馆,会变样,变成四不像,破坏了馆中固有的传统和风貌,嚷起新的革命,却只会唤起不知所谓,“谈笑风生”,丢脸。有部分的读者喜欢书店的风格,好办,大可以光顾书店;不过,书类单一,贫乏,是它的限制,败笔,所以有时候,人们不得不投降,还是要去去图书馆。只是,若果真的是万不得已而要去图书馆,就请来者将书店的喜欢放下,千万不要带进去,将图书馆以自私布置成书店,布置为自己的家,随心所欲,但我想,每一个人应该弄明白一个重要的问题:图书馆,并非阁下的家。
其实,丢脸的事常会发生在自己的不知不觉之中,然而,当有人稍为张大双眼时,就能觉察不雅之处。那么,早已丢下不少脸皮的人,多少还是该注意一下,检点一下为好,总是能对自己增添益处。
十二月九日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