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工作的日子里

佳阳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03-29 14:58 责任编辑:恋尘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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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背井离乡在外找工作的日子,让文字透露着辛酸与无奈,相信只要找过工作的人,都会深有体会,那份疲惫与艰辛是未离开过家的人难以想象的。只能祝福!

“拖汉”一词,还未出来打工前就听说过。时至今日,我还不知怎么写,因为从辞典里找不到。之所以要这样写,我只是按自己的意会来编造。我的理解是:拖累别人的汉子。当然,读者是否接受这种说法,那只是别人的事,本人一概不理会。

相信出来打工的朋友,谁都有拖汉(找工作时暂时住在别人的家或厂里)的经历,只是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初次出来,在东莞厚街,找到朋友后,朋友拿我的身份证交给厂门口保安登记。得到保安许可后我才进去。朋友告诉我可以在这里住两个晚上,但不要随便进出。一方面厂里本来就规定不允许非本厂员工进来,另一方面外面查暂住证不安全。把一个活人憋在狭窄的宿舍两天,没有电视,只靠其他人床上的几本从地摊上买来的已经翻烂的书来打发时间。

为了找工作方便,在朋友的引荐下,来到一家老乡开的快餐店。这快餐店除了供应厂里员工的定餐以外,还成了我们这群拖汉人员的收容所。可以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吃喝可以赊帐,等你找到工作后领到工资逐渐还清即可。睡呢?只好凑合了。等到凌晨一点左右,估计小店要打烊了。我们便主动帮老板收拾好餐桌,简单的打扫地面。自己裹着毛毯蜷缩在一角,在旁边哗啦哗啦麻将声中进入梦乡。第二天又必须很早起来,拖着疲惫的身躯,在工业区的大街小巷里寻寻觅觅。时间久了,人家便冷眼看你,或者赊账数目太大了,老板便说:“你已经有几个月了,要给钱了。”实际上是老板在下逐客令。等你向别人借钱还一部分钱以后方可继续呆在店里。此店拖汉的人络绎不绝,真可谓,送走旧人换新人。

终于在虎门找到了一份工作,也离开了曾经温暖过自己的“家”。在这个家里,虽然没有欢乐,但还不至于露宿街头。还可以在这里找到乡音,没有“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孤独感。

在工厂里没有老乡,除了繁忙的劳动以外,外出只能形单影只。一天,突然有一个同学在下午下班时出现在我眼前。我除了惊喜之外,苦恼也随之而来。吃是没问提,住是很难解决的,按当时的情况,不可能带他去旅馆开房。何况又不是一、两个晚上。正当无可奈何时,旁边工友说:“附近有一家录像厅可以看通宵,还有毛毯供应,票价只需5元。”因为晚上要加班,只好匆忙把同学带到录像厅。

次日早上,同学没有出现在我的厂门口。我意识到出了问题。果然不出我所料,中午,一个陌生的摩托车师傅在厂门口找我。他说,你朋友被关在村治安队里面,希望你马上拿200元把他赎出来。并向我要提供信息费10元。原来治安队旁边专门有一伙人,以获得信息而牟取暴利的摩的帮。如果没有这些人,同学的去向就难以摸清了。按当时的规律,就要把“三无”人员送到遥远的地方干苦力。我费尽心机才凑足200元,把他赎出后并把他送走。

没有工作,没有三证,在当时的珠三角一带是很难生存的。出来找工作的人似乎成了逃犯,白天要躲着红袖章(治安队),晚上还担心他们围攻出租屋。几年来,由于工作不稳定,没办暂住证,在深圳、东莞、中山等地,多次成为他们的猎物。十年后的今天,想起当时的一幕幕,仍然心存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