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

刘俊桐 散文 挚爱亲情 2004-12-19 00:52 责任编辑: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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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扬中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记忆中,最难忘的就是往昔的岁月,也是令多少人辛酸的穷苦岁月。

由于乡僻之地的清贫和封闭牵扯着因劳累而早已蹒跚的脚步,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重复,至今记忆犹新。

为了寻找全家人心中企盼的春天,不甘于现状的母亲在困境中仿佛得到了希望的昭示,满怀憧憬的她毅然只身从僻远的苏北农村远涉异乡——扬中。

从不起眼的打工妹开始了艰苦的征途,饱受逆境和挫折酿制的酸甜苦辣的母亲,隐藏了她思乡念亲的情愫,展开了一段厚重的奋斗轨迹。

母亲在打工路迈向创业路上,历经风雨,凭借多年对商业与市场的透彻理解,近乎白手地经营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秀华五金电器经营部”,她恪守诚信,文明经商,奉公守法,从初具规模跨向更大规模的个中辛酸,只有母亲自己最清楚了。我们跟着母亲,不仅长了很多见识,更增长了才干。

母亲,一个平凡的老百姓,曾经的打工妹,一个普通的五金经销商,一个靠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个体工商户,多年来,以货真价实,诚信经营,热忱服务为宗旨的母亲终于苦尽甘来:一九九四年被扬中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体劳动者”。

一九九七年被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评为“文明个体工商户”。

一九九七年被镇江妇女联合会评为“双学双比先进个人”。

一九九八年被扬中市妇联授予“巾帼示范岗”称号”。

一九九八年被江苏省“双学双比”竟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三八示范龙头项目”称号。

一九九八年被扬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扬中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评为“光彩之星”。

一九九八年被扬中市国税局三茅二所评为“文明纳税户”。

一九九九年被扬中市国税局评为“模范纳税户”。

一九九九年被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评为“光彩之星”。

一九九九年在扬中市“双学双比”竟赛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女能手”。二000年被扬中市委,扬中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个体工商业户”。

二000年被扬中市委,扬中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个体私营业主”。

二000在江堤达标工程建设中成绩显着,被扬中市委,扬中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二000年扬中市妇联颁发荣誉证书,并授予“扬中市经济女能手”称号。

二00一年被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评为“光彩之星”。

二00一年被扬中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二00二年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个体劳动协会评为“光采之星”。二00二年被选为扬中市三茅镇第一届人民代表。

二00二年荣获首届中国企业成功女性,在北京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二00二被三茅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评为“优秀人大代表”。

二00三年被扬中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扬中市妇联评为“创业型家庭”。二00三年被扬中市委,扬中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个体工商户”。

二00三年被扬中市委,扬中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二00三年被选为扬中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面对着如此使人目眩的光环与荣誉,母亲始终怀有一颗平常心。她总是那么谦虚。

不过,二00四年一月十二日这一天,却是母亲终身难以忘怀的一天。因为这一天母亲实现了她人生梦寐以求的最高理想——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了一名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母亲饮水思源,学习“三个代表”并实践“三个代表”她的思想在飞跃,在升华。母亲做了许许多多造福民众的事,爱心奉献是母亲最优秀人品的集中表现,她的爱心使那些面临失学的孩子又重返校园,学费承担直至大学毕业。她对公益事业向来极为关注,热心支持。

母亲的人生道路上,那散发芳香的花朵,是在品格高尚,本性善良中自然生长起来的,那么多的奖牌和荣誉证书不就是母亲本色和品格的佐证吗?

母亲用博爱告诉我们:跨越逆境后,便是一片海阔天空。给别人关爱,即是给自己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