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
在进入高中以前,我一直憧憬着高中生活。尤其是初四的时候,总是想,进了高中该有多好,换一种环境,换一种心情。至少不用再为了什么而忙碌于自己讨厌的事情之中。况且或许还可以发展一段浪漫而又不乏实际的恋情呢。
不久,参加中考。中考的确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考的时候,那样子怨天尤人,等到真的考完了却又如此的怀念。
可是上天竟如此戏弄于我,让我与分数线只能分隔两岸,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意外地,我没有茫然,而是毅然选择了中专。我不知心里为什么这样坚定,记得有人曾说过,当一个人面临着命运的抉择时,即使事实真的那么混沌,他的理智还是清醒的。于是,我宁愿相信自己的感觉。
9月份,怀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和极其兴奋的心情,我踏入了这陌生的城市,住进了这所中专,开始了漫长的集体生活。可我发现这里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学校的环境很清静,宿舍的位置也很好。我们02级很荣幸地住进了刚刚建起的学生公寓。这是我们至今都为之骄傲的一件事情。舍友共6个,看起来的确又是那么的亲切。当忙碌了一天,开始静下来时,我才发现,孑然一身在外的我是如此的孤独。
十几天的军训生活没有在日记里留下任何印记。众说纷纭的军训生活与现实也并不是十分相符。只记得在别人可以尽情玩的时候,我们却仍在那烈日的炙烤下煎熬。嘴里可以尽情地诅咒教官一百遍一万遍,可却又不得不听从他的命令,一次又一次。这才真正的体会那句话——“胳膊总是拧不过大腿的。”
小乐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第一次见到她,是那么清纯的一种感觉,如一幅天然的作品,根本无须任何的人为加工,便即可成为一幅完美的佳作。记得刚来那会儿,在路上相遇,闲聊时竟然发现我们在同一个班,更巧的还是在一个宿舍。问及她哪里人氏,才发现我们竟然是相隔甚近的“邻居”。早就认为缘分这事儿谁也没法啄磨,没准儿就这样相遇了,就这样相知了。于是她便成了我的在众多笔者手里的那个“形影不离”的朋友。
我们班是普通班,50人不到,更残忍的是只有8名堪称“班宝”的Boy。学的课程倒是不少:英语﹑语文﹑数学……共计15门。天啊!“15”这个数字用在这里可以称得上是天文数字了。
谦是我在班里认识的第一个Boy。谦长得倒有几分书生气。不过却是一个倍受众多学哥学妹们欢迎的一个大帅哥。第一次见到他,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又解释不清楚。或许前世我们曾邂逅过,说不定还有一段故事呢。世事总是难以解释的,就像UFO,宇宙以外的事,我们都无从知道的。不过,面对现实后,前世是不可能有的,有的或许也只是心里的那种模糊的感觉吧。后来慢慢相处才发现,我们上辈子若是认识,则必定不是仇家就是敌人,否则不会像现在这样子三天五日便吵的脸红脖子粗。经过这么长时间后,我只能很无奈的说,我们“八”字不合。就如水和火一样,是融不到一块的。于是乎,直到现在,我们只能保持好彼此的距离,抱着“好女不跟男斗”的信念,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导致冷战的事情发生,我们融洽地相处着。
进入师范不久我就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我坚持了半年,最后主动退社。我发现大家都只是为了出风头,或者是为了可以在在操行评定上加分而来的。我在里面呆了半年,发现有些人连郭敬明都不曾听说过,有些人的文章写的奇烂,却每次都要想方设法地登校刊。我在那里找不到同道,最后我离开了。等到下一任社长当选之后,我又进了。这也是后话了,我只是想说,文学社并不是自由市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艳是我在这里最亲近的一个朋友。中学的同学共来了3个,她就是其中的一个。我们一起进入小学,一起步入初中,然后又一起来到这里。用毛主席那个年代的话说就是:“我们是干了半辈子的老战友了”。离家在外就读,能有这样一个关系比较近的朋友,真的是生活中的一件乐事。这样,每当在无聊至及的时候,我们便在一起打发消磨时光。艳在3班,我在4班。刚来一个月,我们班的人我大部分都不认识,却出奇然地和她班的人混得厮熟。
谦是在下半年的时候和我们班另一个女孩雨拍拖的。她长得挺秀气,虽然性格上有些古怪,但总体来说还是个不错的人。她很喜欢在闲烦的时候和我大聊爱情话题。他们拍拖的事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后来是小乐告诉我的。我说我怎么没看出来呢?小乐说大家都知道呀,你怎么会不知道呢?不久我在教室里发现了他们闲谈对坐的身影,某一次还看到了他们牵手轧马路的背影,我就明白了。事实上,那段时间我和谦的关系非常的暧昧,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可是他却和雨在一起了。雨有一次问我,芽子你是不是喜欢谦啊?我觉得你好像挺喜欢他的。我说怎么会呢?我们是哥们儿。
只是他们这段轻率的感情只持续了半年。第二年开学的时候,他们又各管各的了。他们分手的事也是小乐后来告诉我的。再后来,我和雨再谈及爱情的时候,用词开始变得异常谨慎,小心地避开我们之间的尴尬。小乐对我说,芽子,机会来了,上不上?我摇摇头说,我觉得现在的关系非常舒服,不想打破。
就这样,第一次有可能发展成为恋人的机会也被无情的扼杀了。事实上一直到毕业,我那“发展一段浪漫的恋情”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这当然是后话了。接着,我发觉我的习惯也正被逐一地摧毁。就拿散步来说吧,校园的确挺大的,可是每天都看到那几处风景你就不会再热衷于傍晚去散步了。当然我不表示别人也不散,每天傍晚天灰蒙蒙的时候,如果你留意一下,会在校园里发现一支庞大的情侣散步队伍。如果你有足够好的眼力,你也可以在隐蔽处一一发现他们。虽然学校一律禁止“谈恋爱”,不过,我个人认为这也出于无奈,毕竟大专部的也都老大不小了,堵不住,那就疏通疏通吧!
不可否认,不管你喜不喜欢,中师的生活已经加入了许多新的成分。只要你乐意,你完全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人来管你,包括老师。于是我们看到有人拼命地玩CS, 尽情地挥霍自己的金色年华;也有人猛K书,那气势可以直逼初四,中考那年。
不记得是哪一天了。艳突然跑来找我说她认了一个哥。不,具体是她哥认她做妹妹。我问她怎么回事。她竟然两手一摊说,我也不清楚。不管了,芽子,反正他先认的我,有个哥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那个男的叫栾,是体育班的。长的挺高,平日里看着挺刁的。我说艳,这事绝对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她又说,哎呀!芽子,你总把事情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于是不再插话,抬头望向天边,只觉得那晚霞愈来愈红。我知道,黑夜很快就要来临了。
事情也真的如我想象的那样发展了,只是几个周儿的工夫,我便发现艳和她哥的关系已经开始不正常了。为什么会这样想我也不清楚,只是感觉,我觉得他们已经超出了那种单纯的兄妹之情了。终于有一天,艳跑来告诉我说,芽子,我恋爱了。我说,我看出来了。自从和栾因她而认识后,每每在一起,艳总会流露出很多无名的信号来提醒我,栾是她哥,而非我哥。我知道艳心里肯定在想我是不是喜欢栾,会不会爱上他。这便是女人,洞察力很强,猜疑心也很强的女人,特别是对于异性,最应防范的莫过于好友了。艳是敏感的,我知道的。我又何尝不是呢?我不明白,为什么每次看见栾会有一种很不同的感受。有些事儿,我真的无法解释明白。
书中说我属于胆汁抑郁质,就是情绪冲动,以急噪,却又不强烈。很孤僻敏感性极高的那种。容易洞察别人不易发现的东西。小乐说你将来说不定还能拿个创新奖什么的。对于小乐的话,我向来是不十分厌恶的。我是个双重性格的人,我喜欢静,一个人独坐窗前“倚楼听风雨”。自己写一些杂感随笔。心情好的时候便会投几篇稿子,心情差的时候便会听听音乐。歌曲也大都是伤感的,朋友都说我太多愁善感,或许吧。我常常独自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从不顾及别人对我的看法。我不在乎那些退回的稿件,不在乎那些在别人眼中唱的很烂的歌儿,我更不在乎官场上的那些是是非非。我只知我喜欢,我追求。
我比较欣赏韩寒的风格,喜欢他的文章,尽管我只读过他的《零下一度》。我要强调的是我只是欣赏,而非盲目追求。有时候我觉得我们挺相似。他的一些话也正是我所想的。我佩服他的勇气 ,敢于那样大肆批评他所深恶痛绝的东西。而现在多数人已经没有这样的胆量了 ,更多的或许没有这种精力吧。我佩服他张扬的个性,唯我的“第三个人”。总之,对于韩寒我是龃龉不已的。但我又十分瞧不起他那种自傲的气势,文笔大如鲁迅,尽情的批判。尽管他很有资本,文学底子也很丰厚。我向来是很讨厌那种自命不凡的男子。将来如果有机会让他看了我这篇拙作后,不知他又会是怎样的心态?他肯定会说我是个自傲的小女子,一个丫头骗子竟也敢对她的文章大发言论。不过,他在做《青春正点》的节目录制时,说的一句话,我还是比较认同的。他回答记者的问题说,自己开心就是值得。我得到的东西终身受用,你们得到的东西一旦拿到文凭后就不大受用了。我也这样想过。我的东西在别人眼中未必是好的,但在我眼中,我认为是好的,我会把它当成至宝。因为自己的永远不会在世界上找到另一个相同的,永远都是最特别的,是值得我受用一生的财富。
我喜欢在业余做三件事。第一,总会把自己当天的一些感受写在日记上。我说的不是每天,只是哪天想写,便写下来。我讨厌些那些老师口中很优秀的日记。那样的东西一旦被公认,还称的上日记吗?总是关于一些某某天学校某某朵花又开了……之类的观察记录,读了让人做呕。第二,我总会把从书上看到的有意义的东西摘录下来或是整理起来。第三,在自己喜欢的任意时间听听歌,做自己愿意做的事儿。我发现,生气的时候,只有一干这个,什么事儿也就没有了。总会让我忘掉不快,烦恼,仇恨。老爸总是拿我的“三分钟热血”而无可奈何。但这些确是迄今为止唯一让他所折服的地方。没有什么办不到的。因为我喜欢,所以我便会坚持下来。
周六晚是属于师范中情侣们的夜晚,一个周仅有的一个晚上,当然是与心爱的人共同分享。艳恋爱后,剩下的我变更显几分孤独。慢慢长夜,一个人好难过。于是,便在网上打发消磨时间。网络是虚拟的,有的,大概也是一些像我这样无聊的人吧!我这样想。
像我这么大还不会上QQ的人已经很少了。我的第一个网友是一个名叫“暴走炫灵”的怪人。说他怪主要因为他的名字太怪,我对那些网络上的东西知道的并不多,所以很纳闷他为什么起这样一个太怪的名字。聊了几次之后才知道他竟和我是老乡。接下来,我们便很自然的和众多老乡一样“两眼泪汪汪”了,于是,我们聊天,聊地。他给我讲QQ,讲传奇,讲CS,讲好多好多网上的事儿。讲他如何喜欢“拳皇”,如何喜欢HOT,Beyond。于是,我从他那里知道了网络,也知道了许多我曾耳闻都没有过的东西。
他的幽默风趣让我的理智投降了。后来,我们开始书信交往。再后来,我们在时间的沉淀中恋爱了。甚至还来不及解释“网恋”,还是“笔恋”,我们变像万能胶一样,分不开了。我只知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给我讲那些有趣儿的事儿。艳说你那是在搞网恋,不现实的,快点跳出来吧!他不适合你的。我说,我只知我喜欢这种感觉,我过的很快乐。艳说,你是被网络迷住了双眼,黄鼠狼都来了,你还以为他会给你拜年。我摇头。
艳和栾发展的很好,天天成双出成对入,那么幸福。于是,每每见到那些恋人,我总会出奇的郁闷,为何?我也不清楚。我早说过,有些事儿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只是一种感觉罢了。所以就无须再去想那些难以解释的理由了。小乐则说,你自己好好把握吧。毕竟是一次邂逅,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实。我感动得连谢字也忘了说。小乐向来是理解我的,永远都是。
记得看过那样一句话:“迟早有一天,你的另一半会发现你的存在,走进你的视线,和你一起生活。”是的,我明白。我也一直在等待属于我的那个男孩。不过,我想在师范里也许不会再有属于我的浪漫爱情了。可我偏又是一个不愿面对现实,不愿接受现实的人。我,就是这样子自找——烦恼。
转眼又过了一个新年,古老的钟声敲醒了沉睡中的春天。不知为何,2004年的春天来得异常的迟,总感觉不到春的味道。不过,春天终究还是已经来了。
小乐就是在这个迟来的春天里和曹认识的。说起这,本人真是惭愧,因为这一切都是由我安排的,但也不能全怪我,多半是曹班里一个叫坤的,把他俩撮合了之后却又回家挣大钱去了,留下我一个人来收拾残局,我也属于半个受害者呀,况且又是小乐的至交,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曹也是体育班的,和栾在一块儿。他是一个长的特卡的人物,曾有绰号“猴子”,况且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也都一口一个“猴哥”地叫着。所以想象一下,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应很容易在头脑中描绘出来吧。小乐曾说,全校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他更恐龙的。其实他的确配不上小乐,但为了让我的成果保鲜的时间更长一些,我只好多劝劝小乐,别对人家太残忍。曹倒对小乐好的不得了,每天都有电话。可这在小乐眼中却成了多事。唉!这也只能怪上天没给他一副好面孔,最起码也别这么卡。可又能怎样呢?不过,小乐说看在我的面子上答应交往交往。这样,身边又走了一位好友。我真是厌恶那些异性,可身边的朋友却又都一个个见了异性而没了人性。我又孤单起来了,尽管和网友仍保持着恋人关系,并且还联系着,可毕竟不是在自己身边的人。突又忆起那首《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看着她们幸福的样子,我只能怪自己与这里相克。可是命运就是这样,又能奈何什么呢?
谈及学习,真的是不知该如何说起。懵懵之中根本不知自己都学过些什么,都做了些什么。转眼,到了第三年,学校为了抓学习,把早操也取消了。初听后大都兴奋不已。这,可是头一回啊!可真等实行起来才知根本没那么简单。首先是睡觉都不够睡,早上的两遍铃声都叫不醒我们,好不容易爬起来也是睡眼惺松的。等到真正清醒了之后,才想起了“迟到”两个字。唉!悲哉!悲哉!
三年级紧张的学习生活着实让那些挥霍青春的人大栽跟头。整日的怨天尤人,叫苦不迭。知识水平更无从提起,恐怕智商也降低了吧。记得某日英语课,English Teacher让我们猜一下“John”是什么意思?都答曰,约翰。可当问及“john”的时候,却全班沉默。几秒寂寥之后,竟有一男生曰:“小约翰。”My God,难道这便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吗?千万别扼杀了那天真的声音。
每天都见好多人忙碌于自己的世界之中,将自己用那无形透明的东西包围起来,可究竟在忙些什么呢?等待真正清醒之后,却又不知道,一切恍然如梦。每每听一次班会或是某个教师的讲座,一谈及学习,便会动力十足,心里想,以后一定要如何如何,决不再如何如何。可就是这样明日复明日的,所以直至现在仍旧是一边继续说着“保证”,一边继续蹉跎光阴。直至决定要写点什么的时候,才发现了知识的重要性。肚子里的墨水也不知何时已空空如也了。
有一天,小乐突然说起他们的事儿。她说芽子,我必须和他分手了,我不想再像演戏一样生活。我望着她,不语。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我说,小乐,你自己选择吧,我支持你。于是小乐如接到圣旨,当天晚上就和曹断绝了关系,很彻底,连朋友都没做。两个人之间就是这样子的,当他们做不成恋人时,也就做不成朋友了。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陌路人。对啊!当面对一个没感觉的人,有何来爱情呢。我在QQ上告诉曹说,姐夫,忘了吧!爱是需要感觉的,是不可以勉强的。你需要的是一个爱你的。
秋天来了,满地的落叶,飘飘洒洒,铺满了校园的小路,更多了几分离别的伤感。这样的季节,让我烦闷。我讨厌秋天,像打了败仗一样,一地萎靡,一片萧条。我的那个网友的电话也很少了,有的也只是敷衍。我不知道我们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在这样一个秋季。也许没有结果便是最好的结果吧,也许一切都会随着时间慢慢的淡化的。
我去找艳,谈及小乐和曹,还有我和他。艳一脸的的疲惫。她突然对我说,芽子,我们分手了,我提出来的。我说,为什么?你们处了那么长时间。艳说,当两个人之间无话可说时,他们的爱情已经宣告结束了。我说,到底怎么回事?艳趴在我肩上哭了。她说,芽子,我真的放不下他呀!原来,艳和栾的事被主任知道了,并且也许这次分开,再也不可能再和好了。唉!这也许就是天意吧!艳说栾把她的一切都扔了,还要回了他的钱。我说,他就那么龌龊,你又何必呢。男人嘛,英雄难改其本色。艳说,芽子,以后找男朋友眼睛要亮一点儿,别像我,当初那么莽撞。我劝她,忘了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秋天,落叶的季节,分手的季节。一个个的相爱了,却又一个个的分开了。我告诉网友,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坚持下去了,我很累了。既然在网上开始,那么也在网上Over吧。我们,都应该清醒了,该回到现实中去了。我告诉艳,我甩了他。我们齐唱 :“分手快乐,祝你快乐……。”。走过那片紫藤园,里面坐着的是我们班唯一一对时间最长的。三年了,他们仍像刚认识那样,那么相爱。我和艳相视一笑,我知道我们彼此心里都有祝福。有了祝福,就足够了。
我跑去网吧,把QQ上的东西清理一下,既然已经过去,那就选择遗忘吧。删除掉,忘记掉。对于一些琐事,我不想留下任何回忆。韩寒说,回忆可以删除掉一些不必要或必要但不要的东西。我不能留下它,我害怕以后看见了会再次心痛,烦闷。有些人注定只是匆匆的一个过客而已,是没有必要记住的。我又遇见了栾,这次他的身旁依偎着一个很可人的女孩,小鸟伊人,应是他的女友吧。我们没有招呼对方,自艳和他分手后,我们便又是行路上的陌生人了,一个过客而已。曹也有女友了吧,他们都会有自己的新生活的,一切又步入了正轨。所以,就让它淡忘了吧。我才记起一句话:女人总把男人当成一辈子的事儿,而男人却把女人当成一个小插曲而已。我无奈,谁让男人自古就在女人之上呢?我常空想,如果当初换成亚当是夏娃的一根肋骨,那这个世界又会是怎样呢?
一切就像是电影,比电影还要精彩。散场后,也不会再留下任何人的。该结束的就让它结束吧。我们每个人都在生活中扮演着各种角色。接下来的我们,还要继续学习,继续生活,继续恋爱??
三年中专结束了,我从没想过我的中师生活会混乱成这个样子。不过感觉蛮好笑的。今天翻到以前的日记,走过的那段岁月也被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当初的幼稚与莽撞,天真与成熟,都已成了历史。不过我还是觉得自己没变。我想起《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回忆起往事的时候,她说,“正因为有了那时的我,才有了现在的我,要对自己说,你做的真好。”
我看着镜中那个日渐成熟的身影,我对她说,“你做的真好,音芽子。明天,你会做的更好。”
故事至此已经结束了,实在有些仓促。面对那么多想成为主人公的好友,我真的很不忍心去打破他们的那些感想。我知道今天已经结束了。我也知道,明天等待我们的是什么。那些曾经的往事,曾经的浪漫爱情,曾经的曾经??都已宣告结束。我,应去迎接明天了。就到这里,再见。记住我,音芽子。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