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减肥记

葛仙湖 散文 挚爱亲情 2004-12-06 11:31 责任编辑: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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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1世纪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小妹最忌讳的就是别人说她胖。也许她认为我是这个世界上少数几个认为她不胖的人之一,平时她与我最为要好。

与她一起逛街,常被她莫名其妙的偷笑吓倒,问之,以手指某人笑曰:“老姐,你看这人是不是比我胖?”阿Q精神可见一斑。

精神胜利法也有不管用的时候,小妹的眼光极为挑剔,逛遍了整条街终于看见一件满意的衣服,乐滋滋地穿上又依依不舍地脱下,“就小那么一点儿”,数次之后,小妹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郑重宣布她要减肥。

我早已不对她减肥结果感兴趣,因为结果是显然的,她已无数次地证明了它的必然性。但我倒是挺想看看这次她能坚持多久。

从来没听过减肥也要有人陪的,小妹减肥,我也被迫参与她的减肥计划。并且她给我制定的计划似乎比她自己的还详细:什么早起半小时用各种方法不惜一切手段把她叫醒(这就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小妹是出名的“睡虫”),什么看电视时不准吃零食,以免某些人意志不坚(其实就算我不吃,她也常常将目光在电视屏幕与食品柜之间徘徊),什么及时给予鼓励,否则减肥失败的一切责任由我承担——我比窦娥还冤哪!类似不平等条款还有许多。

都不用猜了,第一天精神饱满意志坚定,还给自己加了个运动减肥计划,第二天勉强执行完减肥计划,忍不住给食品柜加了锁,钥匙由监督人——我保管,第三天放弃运动减肥计划(理由:清晨跑步“扰民”)第四天,我吃了一只鸡腿(条款中无这条禁令)她说不公平,在鸡腿上咬了一口(去了一半),第五天是我失职,我花了近半个小时叫她起床,无奈她意志坚定,精疲力竭之后我放弃(内含不忍因素),第六天,我在垃圾桶边发现一张折叠得很小的薯片袋。第七天,小妹向我讨要食品柜钥匙,宣布放弃计划,一切责任在我,作为惩罚条件,我请她吃鸡柳。

总结这次减肥计划,小妹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终于超过了三天了,并且她“郑重”承诺,下一次一定要达到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