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

夜*未央 散文 爱情滋味 2009-01-19 20:38 责任编辑:七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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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如果爱还有救,那就争取,如果一切无可挽回,那就坚决忘记过去,给自己一个新的未来。

只需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喜欢上一个人,一天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掉一个人。

一——题记

亲爱的:

原谅我的反反复复,我的出尔反尔。我希望自己不曾遇见你,关于那些美好不曾给过你。我希望能带走你的回忆,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到。因为我忘不了,忘不了你曾给过我的幸福。

你是知道的,我常做一些奇怪的梦,什么样的都有。你也说过,我是一个奇怪的人,有许多不一样的想法。

昨晚,我又梦见你了。我们俩站在房子前,有三间房子,浪漫的粉红色,清爽的海蓝色,神秘的淡紫色。三种颜色,三种不同的风格。每一间都散发着诱惑的气息。你说你喜欢海蓝色的房间,它干净,纯洁,以及有着大海的包容与博大。当然,还有一点点沉静,一点点的忧郁。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梦见这些颜色,醒来后,这些颜色依然很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现在,我已经习惯了没有你的生活,却没办法忘了你,因为在习惯这种生活的同时,我也习惯了想你,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或许,对我而言,忘记你比爱你更残忍。在没有你的时候,我终于承认想你是一种折磨。

那天在逛朋友空间的时候,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给最爱的》。才看了几行,我的眼泪就出来了,温热的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此时,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我自问,既然爱你,就应该让你幸福,不要这样犹豫不决,让你也变得矛盾。其实,我不是被她的文章感动而难受,只是看到一些熟悉的词语,这些词轻轻的刺痛了我的心。或许,所有幸福恋人都会用“亲爱的,一辈子,一起走,我爱你,好幸福”等词语来描述自己的幸福吧。如此熟悉的词语,让我轻易就想你,想着你在干什么,回忆着曾经的快乐,回忆那些幸福的过往。可能,我依旧活在回忆里。

或许,眼泪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悲伤不是一场幻觉。

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