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26封情书(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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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逻辑的逻辑,欲相识又怕相识,也许距离真的能使那种感觉长久……
你是我的编辑。
我们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可在彼此知道名字的人之间,多半就没有了共同调兑出一杯故事的兴致。
我偏要把我的故事,用杯子盛了,而且我还就只要那种透明的玻璃杯子。因为我不希望听我故事的人,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心情。
少了,还会渴;多了,就会醉。于是每次仅供一杯。刚刚好。
我不认识你。
可我见到过你。
你其实爱极了素淡的颜色,可因为疏懒,已经习惯了把自己随便塞进一堆深色的纤维里去;用深灰或银灰的手机,不挂手机链;洗发水应该是清凉味道的,衬衣里没浸进粗糙的烟草味儿;低着或昂起头走路,步速很快,鲜有平视,表情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和烟酒泛泛之交罢了,略懂。
呵呵,我知道你现在非常想从兜里摸出支烟来,可你摸不到。
我不认识你。
认识了,我就再也看不清了。
我和另一个我为此做过彻夜倾谈,谈论的结果是两个我都极端的喜新厌旧。
这个结论一下子扯掉了我淑雅端庄的画皮,让我于转瞬之间就被打回了原形。
一个我诡辩说:许是喜新念旧吧?然后另一个我就开始吊着眼神从黑马白马讲到飞矢不动。
这怪不得我,中国人的逻辑就这样:他说“曾经沧海难为水”,可他又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为了把你蠢蠢欲动的小火苗煽高,他还说“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她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她又说“自古笑贫不笑娼”。呜呼!逼得我等凡夫俗子也只好落个拔剑四顾,举杯投箸罢了……
可我有我的逻辑。
我的逻辑就是我不要逻辑。
我只要那个在我的幻境里虚无缥缈的你。
沅有芷兮澧有兰,
思公子兮未敢言。
没见到过怒放在现实中的我,是你此生的大幸。
我们,距离越远,越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