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想曲——不是萧邦写的夜曲

聆风轩 散文 感悟生活 2008-10-20 15:34 责任编辑:三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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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与作者一起欣赏这首小夜曲吧!

月亮铺陈着白云躺在带着淡淡橘色的黑幕中,今夜没有星辰,也没有牛郎织女,只有路人。

湘江上没有泛起那慑人的雾气,只有那始终吞吐着的运沙船亮着灿若白昼的大灯在江边一字排开,宛如一个个伫立在江面的烛台,光亮却诡异。

夜游过湘江长堤的人都知道,长堤的路灯一直延伸着,那橘色的灯光从来都没有尽头,一直蔓延到不知名的方向,仿如那尘封的回忆,没有归宿。

时间开始在某个不知名的空间里凝固,世界死寂却略显纯白,我静下心来,开始阅读记忆里某个角落里隐藏的暗语。模糊却显而已懂。

时光旅途。

小时候,大家都喊我“泥鳅顺”,显而易见,那是因为我太顽皮了。可是我觉得,泥鳅都没有我那么贪玩和好动。

泥鳅顺喜欢一个人独闯大街小巷,紧紧地跟着那只喜气洋洋的醒狮,陶醉于那激动孩童心的醒狮鼓乐声,却忘记了回家的路。醒狮过后,却未能醒目地找到回家的路,于是小巷开始悠长悠长地响起一阵阵悦耳却略带可怜的哭声,直至亲爱的泥鳅父母焦急地游到身边。

泥鳅顺的母亲很喜欢干净,爱净及儿,于是泥鳅顺每天早晨都会被打扮得干干净净地上幼儿园去,可不幸的是,回家的时候,泥鳅的泥彰显无遗,于是镇上十多年来终于出现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新闻:一个小孩子因为太肮脏被幼儿园拒绝接收。十多年后,泥鳅顺仍然抱怨,为什么幼儿园没有普及义务教育。

其实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叫泥鳅顺的,有人叫他“百厌精”,那是一个粤语的说法,形容一个人已经调皮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登峰造极的境界了,很是贴切。

家族里有个习俗,大年初二妈妈都要带上儿女回娘家,兴兴盛盛。百厌精小时候去外婆家,表哥表姐表妹表弟都不愿意和他玩,讨厌他,打心底里不喜欢他,因为他真的很顽皮和惹人讨厌。可百厌精依然记得那些美好的回忆,在河塘边放焰火,一束束空中旅行飞跃升天后传来“嘭”的一声,更喜欢把炮竹点燃后扔进母鸡窝里,引起动物世界里的骚乱和轰动。这些留恋记忆,百厌精始终记得。

百厌精身材很矮,小学有个比他还要百厌的伙伴取笑他矮,给他起了个绰号——“三寸钉”,于是这个名字便开始广为人知了。这个名字略显臃肿,后来人们干脆直喊“三寸”。三寸不是只有三寸,所以三寸很无奈,可三寸依然很开心,因为很亲切。

很多人都不喊三寸的真名,大多都喊三寸。喊得最多的应该是黄翠珊小姐了。这个和三寸十二年同窗的女孩,有着开朗的性格,清秀的脸庞下是一颗细腻的心。珊其实一直都很疼三寸,三寸打心里面知道。所以三寸有什么心事也会跟珊说,就好像两个天真可爱的小孩子躲在角落里说着悄悄话。一直以来,三寸心里面始终心怀感激,感激此生遇到珊,那是难能重来的感情,亲得就像亲人。

三寸很矮,可三寸有个很快乐的童年。同一条巷子里有欣欣,敏敏,菲菲,全是女孩子,所以三寸小时候很有艳福,身边不乏女色。可那种情,纯得如呼出的白雾,触手却不可摸。

三寸记得小时候曾想过离家出走,也记得偷过家里的钱去打游戏机,更记得在那豆大的前进小学里每次下课时挥洒在操场上的欢乐的汗水和门口那棵时不时掉下毛毛虫的大树。这些斑驳的记忆,接拼起来,不仅三寸,起码三光年。

三寸离开小学后,满怀骄傲地考上市属中学,开始玩世不恭。

三寸名字里有个“全”字,粤语中“全”这个字和“拽”这个字的读音雷同,于是人们开始虚构,置三寸于不义,不经过投票就表决认为三寸是很拽的一个人。于是乎,三寸这个名字开始归于尘土,人们都不约而同地喊三寸——“麦大”。麦大,并不大。

麦大不大,没有当过大哥,却好斗得很,血气方刚,喜欢打架。那个时候刚发育,喉咙开始胀大,于是麦大的声音总是响彻课室和宿舍,充其量就是个喇叭。

麦大初中始终继承着顽皮的优良作风,打架害父母回校见老师,就因为这件事麦大一生心里面都不安稳,麦大始终记得那两位平时熟悉的身影在那阵阵寒风的凛冽下开始变得模糊,爸爸穿着单薄的上衣,裤子是简陋的米黄色西裤,妈妈一看就被认为是个篷首垢脸的农家妇女。这一切都是因为担心儿子的缘故,眼中闪着泪光,为不争气的儿子。

麦大在初中开始的第二个星期便从差不多两米高的床上摔下来,摔下来的时候还不知道,那个时候睡着了,直至作自由落体运动到头部剧烈撞击地面时才惊醒,头转不了,脖子剧痛,开始哭,开始恐慌,开始悔恨。独自爬上床上,品尝人生第一次离乡别井的孤单和无助。时至今日,父母依然不知道那件事,怕他们担心,麦大也不知道自己的头里面怎样。但不管如何,麦大相信头脑里面没有积水,因为里面已经深深地积满了麦大的记忆,那种十二岁独自到离家二十公里的地方求学举目无亲的滋味。脑子进不了水。

麦大初中没有好好学习过,于是上帝一个哈欠,给他一个玩笑,中考两分之差考不进市属中学,掉回去镇属中学,从满怀骄傲到满怀羞耻。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打心里讥笑麦大,因为麦大自己都嘲笑自己。但麦大庆幸当初摔这一跤,不然没有今天如此开心的他。

麦大上了高中后,没有了初中的影子,也就没有了麦大这个名字,大家都开始喊麦大班长,这要归功于麦大那一次勇敢地自荐当班长。广东有句话说得好,拼一拼,单车变摩托。那一幕拼一拼的自荐,班长永世难忘,自己开始蜕变,成为一辆摩托。

班长在高中的日子也许是迄今过得最充实最有意义的时光,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跌倒过,膝盖上有血,知道用奔跑来挥洒痛楚。

班长在高中是一个被人赞过也被人骂过的人,有很多喜欢他的人也有很多讨厌他的人。高中这段日子,很多很多的回忆。班长今晚演奏夜曲时没有立刻想起那些难忘的经历,那一瞬间首先想起的是那些亲爱的始终不离不弃的人。

那个始终支持班长的张丹恩师,那个早就说过的心地善良的翠珊,那个陪班长走过最黑暗最心惊胆跳的日子的冠南,那两个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的好兄弟松哥和肥鑫,那个始终把我当成亲兄弟的肥仲,那个始终用她的文字支持我的萍姐,那个活泼开朗没心没肺却人很好的晓玲,那个有着细腻的心和如水般温柔的文字的燕芳,那个经常拽我可我始终认为他是我亲兄弟的锦坤,那个一路上陪我笑陪我难过的芳嘟嘟洪淑芳,那个总叫我小全子的小藤子瓜藤,那个和我高三时每晚踩着星星回宿舍的明哥,那个可爱的和我玩得很好的小丸子竞华,那个总是笑着和我并肩作战过的美云女琳欣,那个给过我最纯真的开心的傻鸭仔倩金……

这些人,虽然都已经不在班长身边,但只要想起他们,只要想起他们,想起和他们一起的日子,班长就能找到一丝一毫活下去的希望!班长始终衷心地祝福他们和她们。

班长在高中最引以自豪的就是开始学会了如何做人,还有就是好好学习了,最终班长很开心地考上湖南大学,当上了一个国防生,开始有机会在湘江边享受夜色。

班长上大学后,很开心很开心,有着很多很多的好朋友。而这个时候,人们都亲切地喊班长——“小麦”——其实,就是面粉他爹。

小麦在这里很开心,生活很简单。也许有时候会有些许枯燥,但那始终是最平淡的幸福。小麦从上个学期就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片土地。小麦有时候想家,就会走到阳台,在那五楼的阳台,想捉下一片云,驾起筋斗云,回家去。

小麦记得第一次孤身一个人来到这个距离家九百公里的地方吃的第一顿是红烧肉炒粉,吃完后想吐,但小麦现在吃得津津有味。小麦还记得这里有很多人对他很好,小娜当然是最特别嘉宾啦,是最疼而且对小麦最好的人,她已经把小麦捉到了哈,而帅帅的恺哥、高大英俊的霆哥,可爱的好兄弟小滔,待小麦如亲姐姐的李丹姐,伟岸的浩哥这些好人,永远在小麦心里长存。

小麦今晚在湘江边也想到这大学生活,可是小麦今晚特别怀旧,所以想迟点再回想这大学时光。不过这个迟点,也许是不再大学时了。

……

小麦一个人离开家,到九百公里外读书。

小麦很想家,特别想爸爸妈妈姐姐武哥,还有家里的两条狗,发发豆豆。

小麦很想念过去的日子,很想回到过去。

小麦今晚坐在湘江边,其实小麦今晚不应该来湘江边,因为看着滔滔江水就让人有逝水如斯的忧伤。

小麦今晚拥抱着夜色,在昏黄的灯下不停敲击着键盘,就像弹奏着最旖旎的旋律。

小麦不想睡了,耳边一直放着雨的印记这首歌。雨有印记,回忆有么。

小麦在这里,生活得很好,很开心,很幸福。

这是小麦说的,也是泥鳅顺说的,也是百厌精说的,也是三寸说的,也是麦大说的,也是班长说的。

他们今晚一起并排坐在湘江边,在月色下,演奏出一段悠长悠长却没有休止符的夜想曲。

这首夜曲,不是萧邦写的,是我写的,我是泥鳅顺,百厌精,三寸,麦大,班长,更是小麦。

愿你喜欢。

曲终人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