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代价
在如此流行的一莘莘校园,时尚和谈恋爱早已蔚然成风,居然也有我谈虎色变之属。或许是习惯了陶渊明式的隐士生活,而认为世间唯我独醒,地道的傻瓜知道四面楚歌之味,而聪明的俊男靓女也只有带着有色眼镜孤芳自赏,乐不思蜀。当往事成灾,物极必反时,不觉已是穷困潦倒,身败名裂,有道是鱼木和熊掌不可兼得,此时的你或许还不如在咸亨酒店要酒吃的孔已己,也好,穿着棉袄洗澡,更有韵味嘛。
形形色色,可见一斑,“酷头”梳的油光可煎,整个就是民国时期上海滩的汉奸,或是杂草从深的酷头,镶装在一乞丐式的衣兜里,还自以为是东方不败,什么“帅男酷女”。如此的抽象派,我看简直就是一民工脸,把自己包装的体无完肤。人海茫茫的路口,抢眼的“红发,黄发,绿发”甚至无发小生,以及那些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形体和女流之“背”,整天暴露在空气里;迎面的人群,一种浓浓的胭脂味,足够让人有晕倒窒息的可能,抹布似的脸上更是不堪入目:红粉紫泪,千沟万壑,水土流失,为了能够玉树临风,花枝招展,一朵梨花压海棠,什么人性和自尊,自然就委曲求全,拱手相让了,我在想啊他们也是不容易!只是人类历史文明得重下定义而已。唉,鲁迅笔下精神胜利法的“阿Q”又重出江湖,风光体面,也不失为一种时尚,至少在满足和自尊上也给他们一些安慰和补缺,相比之下,在下望尘莫及。
老子说自然和谐是美,而那种常居花前月下的情侣,言不由衷,行不自果,还有美之所言?中了情的毒,那时飞蛾扑火,只得义无返顾,失去理智,而当时光已远,红颜祸水,兵临城下,你还愿做一痴情儿郎,冲冠一怒为红颜?不,那时你只有忏悔,可惜你不是卢梭,写不出举世闻名的《忏悔录》,也只有在那讳莫如深,不修边幅的生活中寻找满足和虚伪,在终于找到笑料之后,殊不知自己才是嘲笑的对象,生命的看客,遗憾,这时你已容颜不再,遍体鳞伤。
后记:恶自在下短篇以校园见闻实录记之,感慨良多,若有唐突,权当隔墙放箭,误伤其足;偶见揄扬,亦如临池泼墨,错醉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