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已经习惯“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00000CHP 散文 感悟生活 2008-09-14 16:24 责任编辑:傲雪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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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8日8时许,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截至11日14时,溃坝事故发现的遇难人数升至151人,35人受伤。看着新闻,我没有眼泪。死亡人数肯定还会随着搜救工作的展开而上升,挖出来的尸体以惊愕或者恐惧或者还没来得及反应的肢体语言所表达的,已经是无人理会了。但我想代他们说几句不得不说的话。

官方的反应是积极的,对此我似乎又无话可说。新闻报道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孟学农10日夜再次前往襄汾“9.8”溃坝事故现场了解抢险救援情况,要求救援人员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大搜救力度,全力搜救、加快搜救,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扩大搜救工作面,做到不留死角,争取早日找到全部失踪人员。

在省府督查下,山西有关部门已增派人员,连夜入村入户,加快核查失踪人数进度。同时立即开始对全省700多个尾矿库逐个检查,排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紧接着国务院山西襄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11日下午成立,并开始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全面调查”“(孟学农)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深刻检讨”“深刻反思和汲取事故惨痛教训”,这样的官方语言我们见多了,可是中国事故发生的频率有升无降!

每次灾害发生时,我们痛心,但灾害过后,我们的职能部门又抱着侥幸心理。我们在事故调查时,严肃认真,但在事故之前,防患于未然的宣传工作、安全排查工作却疏忽大意。

“天灾不足畏。”总理之言犹在耳。总理是言下有意:人祸应力避。建坝前是否进行过专家论证?坝的设计是否科学?建坝的施工队是否有建筑资质?建坝的材料是否有人把关?工程承包过程、大坝建造过程是否有国家部门监督?是否有接受过诚信考验的人去代表人民监工?是否有对大坝蓄水量作出规定?溃坝前对坝的检查工作做过没有?或者说检查出了隐患,对群众有告知没有?或者说明明知道有这样的隐患,是否制定了紧急预案规避措施?

人命关天。当经济利益与人的生命权相冲突的时候,我们要以人为本,以生命安全为上。当生命处在风险之中的时候,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用严厉且具备执行力的制度来使一切生产都得到最可能高的安全系数。

事故之后对当事人的处理结果能不能震动其他可能事故的当事人,对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处理结果能不能震动中国所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这是中央政府要考虑的。不要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你爱惜了一个干部,就会衍生无数敷衍塞责的干部。

我个人强烈建议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如其不辞,请中央撤之。张孟政治前途受挫,对中国的官僚作风的整治却功德无量。让所有“高枕无忧”的“公仆”们都反省一下自己的工作作风,是时候了!让所有职能部门都能“主动”服务百姓,“主动”为百姓负责,让“事后‘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者”面临重大的经济和政治代价,让中国的官场面貌焕然一新!

我不能习惯于“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话,是在一场场的惨剧之后。所以不得不说了以上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