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未了情
奇迹般的复活
一个曾被死神眷顾的女孩,却幸运得到上帝的庇佑,她活过来了,一直很快乐,一直很勇敢,一直很坚强。她相信永恒,也相信幸运之神永远伴随她的左右。她不懂得什么是爱,却无时无刻的感受着深沉的爱、甜蜜的爱、苦涩的爱……“我自信,我成功。”将成为她一生的座右铭,用微笑面对人生是她一贯的作风,有点我行我素,有点叛逆的她,一直坚持快乐、自信地活者,一直坚持以微笑面对人生,直到有一天……走到人生的尽头,用微笑走完她的一生……一个浪漫而又完美的邂逅……
她就是我,一个平凡的女孩……
也许自传中的省略号过多,也许留给读者思索的太多,但更多的是我的真心和用心,我的感动和触动……
我曾幻想种下一棵忘忧草,希望像它一样快乐的活着,忘掉所有的忧愁、烦恼和伤痛……我一直对自己说,要加油!要努力!要好好地活着,做快乐的自己……
1988年8月8日,农历立秋时节,在这多愁的初秋,更多的是夏日未了的炎热,在这个看似平凡的日子里,却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情,一个重生的奇迹正在酝酿着……
夕阳已下,暗向大地袭来,如死神一般,蔓延着……冷风中,传出医院产房里产妇疼痛难忍的凄喊,震彻天地般的凄喊……那为产妇便是我那可怜的母亲,给了我生命的母亲,伟大的母亲……
产房外的灯光很暗,亲人们按耐不住焦急的心情沉默着守侯,或站、或坐着……秒针在走,分针在走,时针也在走,唯一不走的是亲人们那颗守侯的心。
妈妈的凄喊戛然而止,亲人们那颗本该放下的心再一次悬了起来…产房的门开了,随即显现的是如灯光般暗淡的医生的脸……我来了,我没有向世界宣告就悄悄地来了。“我们已经尽力了。”医生的一句话,宣告了一个新生婴儿的死亡自白书……但亲人们却不愿意接受这个不是现实的现实。刚生下我的母亲得知这个消息后悲痛欲绝,心底的呼唤化作眼角中的泪水,滴落到砖上,滴答、滴答……那时奄奄一息的我几乎失去了心跳的旋律,但却被一种名叫母爱的东西唤醒了。也许是因为我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快肉,虽然那时的我小得无知,但依然真实地感觉得到母亲出自心底的呼唤。现在看来,这应该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呼唤,一种母亲对女儿刻骨铭心的爱……
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还不长,就不幸遭到了死神的眷顾,但却幸运的到上帝的庇佑,感受到了母爱的呼唤,于是我弱小的生命开始挣扎,开始复苏。我睁开了无助的双眼,接受营救与爱抚。于是急救室的灯亮红了,红得如初生的太阳,是那么的富有朝气和希望……急救室里传出了婴儿的啼哭。
从我降生的那一刻起,我就学会了不哭,学会了强,学会了乐观……我很自豪,因为我拥有天下最伟大的母亲,拥有一个惊心动魄的历史。当我弱小的生命在鬼门关徘徊是,世界没有放弃我,亲人也没有放弃我,是母亲给了我一次生命,是母爱给了我真实的重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拥有无限的幸运与幸福,正如寓言中写的那样“上帝关上了你的一道门,同时也为你打开了一扇窗。”……事实证明我真的很幸运。
(以上所述之事,乃亲人相告而得知,有时竟成为饭桌上的笑料。于是乎,我学会了乐观,学会了坦然面对,用微笑面对我的人生。)
快乐过家家
我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又幸运的回到了人间,我开始漫漫的成长,学走路,学说话……虽然我出生时身体紫的发灰,几乎僵硬,可以说很丑,但当我渐渐长大时,才发现自己原来也很可爱……
我学会说的第一句话是“妈妈”,也许这是命中注定的,也许这是我作为女儿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也许……
我很小的时候,也就一两岁吧!我和姐姐、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小叔、二叔住在一起,我们就住在农科所的桑蚕基地。爷爷是杭州丝绸大学毕业的,对种桑养蚕较为精通,于是就承包了几亩土地,开始了种桑养蚕的致富之路。(但后来这个路子并非一帆风顺……)于是大人们总是忙忙碌碌……那时的天空总是很蓝…。。
说到蚕虫,我对它有一种特殊的感情。那洁白蠕动的身躯似乎很软,但事实上它真的很软,而且很柔,向日本少妇一般……小时侯,意识里没有“肉麻”这个概念,总喜欢把它放在手背上,让它顺着手臂漫漫的蠕动,一缩一张,仿佛跳跃着生命的旋律,灵动着生命的色彩。那时的我,只知道它很乖、很可爱……将要吐丝的蚕虫是粉红色半透明的,很漂亮。我常常用小将它轻轻捏起,将其朝向太阳,眯起眼睛,然后嘴角微微翘起。那晶莹剔透的虫身,如神话里永恒的水晶,令我神往……。当蚕虫作茧自缚后,或白或黄的“蛋蛋”就粘在了架子上,我曾天真地以为里面睡着可爱的蚕虫宝宝,却不曾预料,里面孕育的是一个新的生命,一个将要破茧而出的飞蛾,一个追求自由的新生命……。。
蚕虫是我儿时的记忆,儿时的玩伴。当我渐渐长大时,由于爷爷的退休,认识的增加,我才发现,儿时记忆中的蚕宝宝离我越来越远,我们疏远了,不在亲密。我不在认为它可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就、名叫“肉麻”的感觉……因此,我的内心开始有点不安……
儿时的玩伴,除了蚕宝宝,当然少不了朝夕相处的大狼狗了!大狼狗是爷爷养来看家护院的,但却常常擅离职守,成了我的“私人保镖”,大人们有点不悦,但我却很开心。事隔多年,它的名字在我的记忆里已渐渐淡去,唯一不忘的是我们之间的那一段纯情……似乎那时我还小,没有记住它的真名,在我的心里,那只被我称为“狗狗”的大狼狗永远是最可爱的……
在刚开始学走路的时候,是“狗狗”支持着我一直前进;当我走累时,是“狗狗”让我享受着那所谓的“真皮纯毛沙发”,当我不开心时,是“狗狗”给我带来了快乐……
回想起来,“狗狗”已经走了十几年了!也许当年我扶着“狗狗”学走路的感觉真的很好,只可惜我那时还太小,不曾留下记忆,只能从大人们的甜蜜回忆中分享属于我的快乐。当我的感觉系统逐渐完善时,记忆开始形成,那种骑着“狗狗”漫步香蕉林下的感觉,也同样是一种享受。小时候的我很调皮,不论高兴或不高兴,都会把“狗狗”弄得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拧它耳朵,扯它胡子,拉它尾巴,敲它脑袋……。它虽然没有气我的意思,虽然那时我很快乐,但现在我才深切地体会到那时的我把快乐建立在了它的痛苦之上,即便它的痛苦是快乐的……但始终觉得有些愧对于它……
我和“狗狗”可以说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有福同享,但有男却是它担……小的时候,妈妈,喜欢熟碎肉给我和姐姐送饭吃,我常常趁着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把一半的肉放在地上给“狗狗”吃,那时,我笑了,它也笑了……
有一次,“狗狗”闯祸了,它咬死了几十只别人放着在田里的小鸭子。也许它并非有意,只是出于本性的一丝劣根,应该情有可原。爷爷用藤条抽了它两下,它委屈的冤叫了两声,那时我的心里有一种酸酸的感觉,现在终于明白那时我在替它难过……之后,爷爷又对它训斥了一番,它只是默默低头,眼角闪出了泪花……第二天,我没有见到它,我很着急,心慌慌的,于是央求爷爷去寻。现在明白那种心慌的感觉是一种不祥的预感……不久,爷爷抱着“狗狗”的尸体回来了,具知情者言,是在铁轨上散步时不小心被撞的,但现在我却萌发了一种特殊可能——它是因为委屈。所以选择了卧轨自杀……无论如何,它,我的好朋友,还是里我远去了,我很伤心,家人们也很伤心,我似乎隐约记得,那时,它的眼睛没有闭是……于是乎,家人们也很伤心,我对狼狗也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一种特殊的爱……
家业逐渐兴盛时,挫折随之而来……那时,年岁已高的爷爷作为一家之主,中流砥柱,在外联系蚕丝购买商。一开始一切都很如意,大家都笑得很甜,即使再苦再累也依然开心。可惜好景不长。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久经商场的爷爷在一次买卖交易中,不幸损失了好几万,家业陷入底谷,此所谓家道中落也!艰难地维持了一段时间后,爷爷退休了,土地承包期满,雨水爷爷忍痛转让,用最后的存款在农业局宿舍楼安了家。一个我曾经在那里快乐地玩着过家家的家……告别了“狗狗”的,告别了那片香蕉林,告别了我在那儿的童年…于是,我怀着半喜半悲的心情,微笑着对它们说:“再见了,朋友,我还会回来看你们的,因为我爱这里,也爱你们!”
三步一回头地走着,可那时我却不知道那就是“一一不舍”……
(几年前,我曾于一个朋友回到故地携手漫步,那里已是物事人非,但不变的是我心底的记忆,美好的回忆。清风拂过,闭上双,仿佛“狗狗”在跳,蚕宝宝在动……我好想……)
稚气童真
那是一个春雨缠绵的季节,缠绵着我的回忆,缠绵着我的思绪,缠绵着新的希望……
初到糖场,一切是那么的陌生与好奇,一切都在等待认知和理解,于是乎,背上了小书包,走进了幼儿园……开始了认知的过程……
“中国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句话是谁说的我已忘却,只记得那是爸爸跟妈妈讲过这句话,之后,第二天我就去“深造”了……!
那个幼儿园是糖场小学的基层教育,也可谓是培育人才苗子的地方了,总算没有令我失望,老师和小朋友们对我都很好。
和“狗狗”与蚕宝宝在一起生活的童年是一种孤独的美,和小朋友们在一起玩耍的童年是另一种美——和谐的美,上进的美,快乐的美……
唱歌,跳舞,做手工……都是我们必学的。虽然歌曲的调子有些单调,舞蹈的动作有些呆板……但那时的我却依然学得津津有味,笑得如此灿烂,我觉得老师们都是一些了不起的人物,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不禁对她们产生了敬佩之感,羡慕之意。(直到现在,有很多人说我当幼师有前途的时候,竟有些沾沾自喜。)
就读幼儿园期间,有很多使都很难忘,都很值得回味,印象最深的是那个仲夏雨中的下午……
那天,雨下得很大,雷鸣电闪,像欢快的打击乐器奏响丰收之歌,夏日的雨,为炎热的夏季增添了些许凉意,一切都是那么欢快,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其他小朋友的父母都把他们领回家了,只剩下我和另外两个小朋友伶仃的在教室里一边玩耍,一边等待。杨老师也在陪我们一起等,归了一会儿,我竟然幸运的第一次品尝了人生的另一种“味道”——辣味!
杨老师是我今生最难忘的人之一。我们都站在旁边凝视,潜意识里,只知道饿了,也知道那是一种可食之物,于是乎,杨老师决定给我们每人尝一个,虽然我们并不知道那到底为何物……
一开始,我用舌头轻轻舔了一下,恩!酸中带甜,于是乎口水直往下咽,接着又轻轻地咬了一口,一种很新鲜而又刺激的味道涌入喉咙,顺着口水直往下咽,之后,舌头自然伸出,眯起眼睛,竟有泪水流下,怪哉!(现在终于明白,是因为泪腺受到刺激而流泪。)辣了一阵,感觉挺爽的,于是硬着头皮把那个小酸辣椒吃完了。泪水一直不停的流,但从此我便爱上了“辣味”……直到妈妈把我接回家,喝下一杯糖水之后,辣味才开始慢慢淡去,激动的心才开始慢慢平静……
(现在的我,是全家最不怕辣的,就连老爸老妈有时候都觉得我吃辣椒太恐怖了!当然,这都要感谢那位杨老师给我带来的辣味的第一次亲身体验。我无比荣幸!)
和小朋友们玩游戏也是一种乐趣!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捉迷藏。那的确是一个很深奥的游戏,可以让你的大脑提升到福尔摩斯的程度。于是乎,有的时候甚至故意让他们先找到,过一回侦探瘾,体验一回捉到“贼”的快感,真是爽哉!……
当然,做“贼”也是有技巧的,于是,凭经验我总结了以下几种方法:第一种,最冒险的藏法。站在“侦探”后面,当“侦探”数到100回头时,在他(她)没回过神的时候,立刻触摸接触板,然后喊“到”,最后你就可以欢呼自己安全过关了!第二种,最无赖的藏法,躲到厕所里面,然后关上门,不出声,就算有人搞门也要装假没听到,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你从第一关过到最后一关,甚至太阳下山了都不清楚。从里面出来,你就是唯一的胜者,因为其他的游戏者早已回家!第三种,最受罪的藏决。茂密的草丛确实是藏身的好地方,当然,这不但就人而言,还有蚊子等虫类,所以,当你从里面出来时,会多出很多红点点,而且还很痒。因此,我建议小朋友们最好不要使用第三种方法……
稚气童真的我,在幼儿园中快乐的游戏,快乐的认知,快乐的成长……
(现在的日子很忙,但我却喜欢忙中偷闲,虽然和小朋友玩捉迷藏的机会很少,如果有机会,我会选择当“侦探”,如果我是“贼”,我会选择第一种方法……)
少年恰恰恰
笔起笔落,跨越记忆的界线,登上“有笔疾书”的时代,于是乎,从一个稚气童真的小朋友,过度到一个从无知到认知的少年,从此,在我的生活里多出了一些别样的喜剧或悲剧……
自从书包里真正装的是书本的时候,灿烂的笑话淡描了此许深沉,虽然依旧傻笑,但却笑得更有内涵……
对于小学阶段的学习,可谓平步青云。在作文出现试题上之前,每年大考都是双百,之后,只是稍减了点锐气,无伤大雅!那时的阳光很灿烂,我和姐姐也很灿烂,天资聪明的我们,成为了老师心中的好学生,家长心中的好孩子,同学心中的好榜样……于是开始有点骄傲,于是老师的口中常常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于是跳动的心开始有些安分了起来……
糖厂小学与其他小学并不一样,一个年级一个班,班主任也经常换,教室几乎每年都换。每个同学都思念职工子弟,家长之间,老师和家长之间都是相互熟识的朋友。于是,我们做孩子的,常常会成为家长们攀比的筹码,那时,老爸老吗可谓是有足了面子。
小学阶段是搞恶作剧的黄金时期,当然,吵架,打闹也是“家常便饭”,分帮结派更是多见,且真心的成员不多见……
从学前班到六年级的上学期,我们一直保持着男女同桌的优良传统,直到六年级下学期在常识课上接触到“男女差异”一词,班主任才开始觉悟,才开始施行同性同桌。于是乎,桌子中间的“三八线”开始一步步走向“失业”……
当“三八线”还在发捍重要作用的时候,“掠夺”成了课堂上的插曲。只要同桌的某样东西“过界”,你就可以对它拥有暂时的支配权了,因为下了课,那样东西就会被其主人“窃”回,还强词夺理的美其名曰“物归原主”,于是乎,只能时刻准备着进行下一回“掠夺”了……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这个谚语也被我们这群轻狂的少年加以利用,并且表现得淋漓尽致,至今想起,仍就意犹未尽……
我曾经玩过这样的把戏:故意将同桌的橡皮藏起来,在他急需时,微笑着施以援助,让他欠下所谓的“这是我帮你从地上找回来的!”于是乎,他欠下了更大的“人情债”,于是乎常常在他旁边偷笑,暗子庆幸……(现在想来,似乎有些缺陷,但似乎这种把戏在那时也已盛行,于是刹时间,成就感全无!)
“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闹不热闹。”在我们这个充满热爱的集体中,打打闹闹就像吃饭一样,津津有味……
那时,家长们像商量好了一样,一样的如此“明智”……
打闹之后,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贼喊抓贼”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却非愿到对方家长那里告状,于是原告和被告颠倒了位置,于是总是不服气怀着幸灾乐祸的笑意,倾听着对方被父母训斥的声音以及对方那很不服气中带着无奈的一声“对不起!”(现在想起来依自觉得有些缺德,虽然我也曾经是原告。我也曾经是被告,但是家长们的“明智”确实令我惊叹!)
小学阶段,除了学习,也同样是游戏的天堂!………
男女同学的竞争从学前班的时候就以存在,除了学习上的竞争,更主要是体现在游戏上的竞争。那时局势动荡不安,男女两不阵营对峙,虎视眈眈,势均力敌……
暴力型游戏——扔沙包。调皮的舞动者,是善良的罪恶下的人肉靶子,无情的投手将赋予正电或负电的沙包扔向“肉靶子”如果同性相斥,那就是战争的侥幸;如同异性相吸,那就是罪恶的伪善;如果是两者的择中,那你就可以到阎王殿喝茶,稍等片刻,“大圣”然前来营救,除非常家族灭绝,或是正在取经的路上……
野蛮型游戏——跳耳朵。两个不同的现代部落,传承了原始的野性,两者分河而走,却在无形的城墙中,进行无情的抢掠。狭“河”相逢勇者胜,两岸部落纷纷施以援助,或者与天使共舞,或者与水神共眠,或者挣扎与河中,进退难矣……
疯狂型游戏——马战。无马也?真马者少也!当高级动物与低级动物没有界线的时候,人也可以像马一样疯狂,像战马一样驰骋沙场,威风淋漓,即使身上背负的是勇猛的将士或是逃兵,“它”依然奋勇,依然顽强。身为坐骑,战场上,“它”与战士同样重要……
力量型游戏——拔河。一根麻绳,率领着双方凝聚的心,寄托着双方胜利的希望。当青筋拢起之时,手足交错的人们似乎贴得越紧,人们都在奋力的往后移步。有些人,甚至以面红耳赤的热情迎接红绳的到来,每一滴汗珠,都是一种付出……
刺激型游戏——足球赛。谁说女子不如男,足球场上,我们同样是巾国不让须眉,同样的读领风骚。善意或恶意的动,使足球横七竖八地乱窜,技术平平,但身为女生,我们自有绝招。无论是无意碰撞还是恶意中伤,男生脚下的球总能被我们顺利“夺”走,带球冲刺的感觉如酷热的夏季喝下一杯冰水,爽到极点。当球进门的瞬间,球场上响起了女生的欢呼,男生的悲叹。奔跑,极速地奔跑,奔跑着刺激,奔跑着希望,奔跑着青春,奔跑着梦想。那一场比赛,我们赢了……
小学的游戏的天堂,戏说游戏三日未完,只有摘取片段,共享回味,更多的是那一份儿时愉悦的记忆,美好的回忆……)
小学里的趣闻杂记,就像人生的花季,虽然简短,却很精彩……某日,一女生高呼:“厕所里面有蛇!”于是,一位男生好奇闯入,不巧被班主任逮个正着,之后,便被挂以“色狼”之名,呜呼哀哉!
某班。一男生上课调皮,被某班主任单手提上讲桌,表演“金鸡独立”,全班惊呼!笑呼!于是呼!那男生大呼:“我想上厕所!”
某月。受言情剧的影响,“暗恋”之风盛行。于是乎,“暗送秋波”者不少。班主任悲叹曰“什么爱情!一群小屁孩!”
某年。那是一个应该充满离愁的年代,但我们依然嬉戏人生。虽然即将毕业,但我们却很向往,因为我们早已知道,当我们携手走出母校的时候,必将携手走向另一个母校——城西学校。于是乎,我感叹道:“何须伤感?”
某些人。个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甚至到高中,都与我同班或同校,于是乎,我感慨道:“这世界真小。”
某人。她是我们四年级的班主任,她好像有些变向体罚学生的嫌疑,但她对我们真的很好,后来她调走了,我们竟不知是喜是悲……
某些花。那是我们从家里移摘到这儿的,走廊边上的花圃虽然不大,但也算是“百花争艳”了。我们像照顾小宝宝一样呵护它们,当“百花”真的争艳时,我们也像花一样开心……
(某些的某些,是一种说不尽道不完的情怀,只有华灯初上的时候,独自一人或依偎在朋友的身旁,细细品味……)
蝶韵
在这里,我将生命的记忆抽成了一行行文字。我用眼去观旁,用心去体味,再用手中的笔真实地记录。很难想象,一旦这些文字也消失在我的记忆中,我究竟还能拥有什么了?或许是空调的茫然。于是,我将路上的感受,即便是那样细微,也全部化作文字,至少暂时还不会逝去……
我的外公,是一名退休多年的老军医,令他自豪的是,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见过不少当时重要的领导人物……但是,令我悲痛的是,在几年前,外公不幸病逝了。我依然记得他的音容笑貌,依然记得那个未讲完的故事……
小时候,一到放署假,就闹着要妈妈带我去外公家,当然,我姐姐也同去。那是的天空很蓝,而今却很暗淡……
外公很疼我们,每次去外公家,他都会准备一大堆好吃的东西。虽然现在明白那些都属于垃圾食品,但那时天真的我却无比幸福,好比到了天堂一般,那时的我,脸上总是带着天真的微笑,极富童趣。
最有趣的还是听外公讲他当兵,当军医的历史,还有关于大兴安岭上的故事……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未讲完的大兴安岭上的故事。这个故事很长,外公从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给我们讲述,之到他仙逝之前,也刚讲到卖国贼在大兴安岭上偷人参去卖……我一直很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果,而这样的愿望已经成为了奢望,故事的结果,将伴随着外公那圣结的骨灰,长埋于地下,成为了我一生的悬念……
外公的住所靠近那江水岸,那时的库区荡山荡领都是野果,而今却以萧条……外公牵着小牛走在前面,我骑在牛背上唱童谣,外公在笑,我也在笑,那样的笑声真的很纯,很真……
2001年的某段时间,外公的身体不幸患病,转到南宁留医。正如传言所说,医生总是治好了别人却无法救自己……
某周周末,我们全家去看望外公。外公刚做完手术,身体还很虚弱,但看到我们的到来,他那爽朗的笑声依然响彻院内……
不久,外公还是接受了死神的眷顾,离我们而去。
听到这个消息时,也正好是周末。我们几个玩伴当时正在玩麻将,听到外婆从电话的那头传来外公仙逝的消息,那时,我的内心无比剧痛,但却依然微笑着将那圈麻将进行到底……
我没有哭,我只是大声的狂笑,我笑苍天不长眼,我笑苍天太无情……从妈妈的神情中,我看出了她对我这种行为的无比不满,但有谁知道我那时的心在流泪呢?于是,我依然狂笑……
对于外公,最遗憾的莫过于没有见到他老人家最后一面,没有对他老人家尽过一天孝道,没有一张与外公的合照……
后来听外婆说,外公闭上眼睛之后,曾化作一只蝴蝶,飞到我们家和我们告别,那时,我真的看到一只蝴蝶……
(有人曾说,人死后,灵魂会化作一只蝴蝶,飞到他想要到达的地方。也许的迷信,也许是巧合,也许……当我看到突然飞入家中的蝴蝶时,那种蝶韵,真的很熟悉……也许这就是自我安慰吧!)
青春圆舞曲
它如别在秋天里的一枚叶脉书签,那种灿烂令许多词汇贫血,可我只想把它别进我的记忆里,叶的浓绿和草的青绿……
城西学校是我初中时就读的学校,它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淳朴。
它位于城厢村的西南部,那里远离城市的喧嚣,那里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无论是校风还是学风,都像那里的环境一样淳朴,在那里,似乎在酝酿着什么东西……一颗年轻的心,在这里放飞……
开学的第一天,兴奋不已的我一大早就约了几个老同学一同骑自行车去城西学校注册……
阳光明媚,和风吹拂,我们一路怀着喜悦的心情,欣赏着这条将要“熟悉”的路。路边的柳儿笑弯了腰,柳上的鸟儿唱欢了歌,歌声中充满了丰收和希望……
初七班,是我记忆中一个不可逝去的大家庭,多少的悲欢离合在这里上演,多少的爱恨情仇在这里萌芽,发展,升华……
凤,是我开学第一天认识的第一位同班同学,那天我们一起去搬桌子,扫教室,下午回家时竟发现我们的自行车是排在一起的,次日,班主任安排桌位时,我和她竟也巧合的成了同桌。(我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竟有这么巧的事情!哎!真是大千世界,无夸不有啊!想想自己,在初七班也算得上是一个传奇人物了!)以后的日子,我们放学都是一起回家,一起有说有笑……最难忘的是,第一个学期结束时,我和她一同得到了“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那张将状,我一直珍藏着……还有那张“段考成绩优秀奖”的奖状……(珍藏物质的东西,并不是虚荣,只是为了纪念某些人,某些使……)
佳,是我开学时认识的一个比较特别的女孩。她是唯一一个在教室里养宠物的女孩,她的宠物就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白鼠,班里的同学一有空就拿面条去逗它,可爱极了!只可惜,这只小可爱在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了两个多月,但它在我的心里依照存在,我希望它现在是上帝的宠物……后来,慢慢地,我对佳有了一些了解,知道她的思想作风不大正派,但她也没有对我怎样,因为无论是谁,什么样的人都能成为我的好友。令我恼火的是,有一次她竟然替绯闻男主角写“情信”递给我,我当时差点把那封信交给班主任处理,但想想,不就开玩笑嘛,我才懒得理这些事情,于是乎,她对我的不理选择了放弃“玩笑”……
(哎!当一个女生收一个女生替一个男生写的“情书”的时候,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无法形容……!!!)
明,第一个和我传绯闻的男生,也是第一个被我虐待得最惨的男生。开学后正式上课的第一天,他就坐在我的后面,每次上课他都会故意扯我的头发,于是乎,各种暴行在他的身上得以实施。我们常常在教室或走廊上打打闹闹,有时甚至是“追杀”,班主任常常说我们两个像学前班的小朋友。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斗嘴,有时甚至从早斗到晚,就算放学了还意犹未尽的吵架…。不吵架的时候,他也挺会关心人的,而且我发现他和我一样喜欢乐于助人……也许是我们走得太近,同学们就开始传绯闻了(真搞不明白,他们根本就没有正确区分友谊和爱情嘛!哎!悲凉啊!)。那时他的肤色很黑,而我的肤色较白,当我和他走在一起时,总会听到背后有人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他们真是欢喜冤家,黑白配啊!有时候我一个人走着,也时常听到有哦人在背后议论“那不是罗的老婆吗?”我只好装做没听到。那时,他就自然而然的被人称之为“气管炎”。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但是我们依然不避嫌地打闹着,就这样过了一年。后来,上了初二,开学时才得知他转到实验学校去了,那时我很生气,气他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同时也感到有些伤感,伤感失去了一个可以陪我解闷的好朋友……(壮志凌云几分愁,知己难逢几人留……他现在还好吗?在那里?我却一无所知,只希望有一天,他在街上看到我时,还记得我这个曾经和他打闹了一年的朋友,好朋友……)
警,一个被我称之为“皇家警察”的人物,也是传说与小罗一同抢着追我的人物,一个在初一时,晚自习放学后常与我一起回家的“护花使者”(因为他家住在茶柳村,即糖厂前面)也是我的好友之一,后来初二的时候,他就辍学去打工了,那时,我真的有点替他难过,大好的青春就要为祖国做奉献力量了,悲啊!……(现在我对他的近况也是一无所知,只希望当我经过茶柳村的时候,还能听到他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
(缘起缘落,缘聚缘散,我只希望——有缘千里来相会……)
续曲
初中同样也是快乐的,相对于小学来说,也只是多了一份心跳的感觉,多了一份莫名其妙的尴尬,多了一份黯然的情愫……
可爱的校园,可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可爱的我,可爱的……一切都在按其内在的规律运转着,直到有一天……
初二的时候,我们初七班新来了一位男生。据传是初三下来的,因为爬山不慎摔断了一条腿,在医院躺了三个月,所以退下来复读,那个崩了半根大门牙的混小子就叫做智,他就坐在我的前面。
正如他所说:“我们是拉拉扯扯长大的。”
课余课上,谈天论地,古今中外,畅所欲言。难得有这么一个志同道合的知己。于是乎,他对我特别关照,我对他也格外关心。追追,打打,闹闹也变成了常事。日子久了,诽闻也就多了,可怜一帮无知的人啊!
我只记得有一次到办公室打开水,不巧被班主任当头一棒,冤枉我和智早恋,哎!百口难辩,只好保持沉默了,这不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悲哉!哎!还好,班主任也只是一笑而过,在老师没们的眼中,我只是一个不懂事,爱调皮捣蛋的小屁孩一个,哪懂得什么男欢女爱啊!于是乎,我很庆幸!于是乎,我们一起笑着走过了初二,初三,直到高一118班。
我很庆幸分到了118班,因为118班的一切,是我改变了很多,学会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原来生活这么精彩,这么快乐!
初二的时候,还有一个让我不得不提的人物,他就是辉(在以后的日子里,发生了很多奇妙的事情,到最后他竟然成了我的男朋友,我的最爱!)。当然,不得不提的还有和他形影不离的好友——新。
那一次换座位,他们俩是同桌,而且就坐在我的前面。某日,不知是那个混球提出的馊注意,他们竟然公然在我的桌子上打洞,真是气死我也。在当时谁惹上了我,那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于是乎,辉成了我的一大仇敌,成了我“流星锤”的“肉耙”!
从此,教室里,走廊上,我和他追逐打闹的场景不断上演,我甚至被班主任训道:“你啊!真是野性难驯啊!”哎!可怜我外表长得文静,却野性十足啊!“淑女”,什么叫“淑女”?我自嘲!
初三,一个面临中考的紧张阶段,在那段日子里,玩耍似乎强占了学习的风头,也许着知识我的个人观点,因为有些人似乎很拼命地在学习,而只有我惟恐天下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