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引发的血案
事件回放:阿呆从某服装店做导购出来已三月,而截止现在还未拿到四月三天的工资。
第一次:阿呆5月15号去领工资。原先他早早地打了辞职审请说三月底走,而他们督导要求他帮忙再上三天班说工资到四月份一块发,阿呆觉得毕竟大家曾经一块同事,不想把事情弄得难看,所以就什么话也没说,只领了三月份的工资走了。
第二次:时间己经到了5月20日,阿呆打电话过去会计说她忘了做考勤,并把阿呆教训了一顿,话还没说完就把阿呆的电话挂了。阿呆心情不爽,可是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这次不但花了路费还浪费了好几块的电话费。
第三次:6月20日,阿呆坐车过去会计不在,无功而返。打电话会计让第二天过去,阿呆就心里纳闷了,这什么意思?但是第二天还是坐车过去,这次在去的路上气温35摄氏度。阿呆带着高度近视镜随着公交车紧急刹车,眼睛被强光一照,一个趔趄把腿蹭到车座上刮了深深地一层皮,并渗出了鲜红的血液。阿呆买创可贴花去三元,打电话3元,坐车3元。
结果:会计让写一个自己上班的证明第二天再来领。
阿呆就纳闷了,难道这仅仅是三天工资的问题吗?自己好心好意当时在别人的请求下同意上班,为什么拿到自己的薪水就这么困难。况且他并不是冲着那几天工资去的,他就不明白,自己一而再再二三的给他们面子,为什么相反她们的态度越来越蛮横?阿呆决定,钱是虽小,可性质严重。阿呆决定必须讨要一个说法。
阿呆边往回返边纳闷,让自己写上班证明,这无异于让阿呆证明自己出生的时候是一个男孩儿吗?当然前提条件是:阿呆一直是一个男人,现在是,将来一直都是,绝对不许改变。
阿呆没办法,就因为这点钱去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人家会管吗?况且自己是一个外地来的打工仔,能打赢这场算不上关司的关司吗?阿呆迷茫了,最后决定不管什么原因先把钱拿到手再说。阿呆饱受灵魂的煎熬与摧残,在极度被污辱的情况下写了证明,他觉得这是对自己在社会上生存的一种挑战,所以他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辛苦上班的钱拿到手再说。
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工资三天总计:正常班60+餐补9+通班30=99元。
而阿呆为此为出的代价是车费10+创可贴3+电话费7=20,而这还不算阿呆请假所耽搁的现公司的误公费。
终于阿呆以自己顽强的精神与毅力向资产阶级敲响了劳动人民是不能被战胜的永恒真理。阿呆偷偷地乐着,这几十块钱自己还可以买一身衣服,可以用作一星期的生活费,阿呆幸福的幻想着……
阿呆偷偷地乐着,做着甜美的花钱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