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中哭泣的红玫瑰
相爱在云之彼端,那里,似火的红玫瑰开的正艳,开在我的心中,永不凋谢......一段凄美纯真的爱情故事,感人至深,推荐阅读。
生命的岁月之河流淌了二十多个春秋,有一段青葱美丽的时光永远留在记忆的脑海,有一段生死别离的爱恋永藏在心灵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片真情永远飘在种满玫瑰花的云之彼端。
当年刚满十五岁的我,就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师范大学。初次离开父母、亲人和朋友,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刚开始的兴奋慢慢转为抑郁落魄,独自与生活抗衡。那段日子我过得非常艰难和孤独,仿佛走到了世界的末日,好几次都想冲动地打电话告诉母亲,自己想退学了。
那时的我,确实感到太过于孤独和艰难,在家里又是最小的,从没有干过重活儿,所以要提一桶水上到7楼的宿舍可见有多难。同宿舍的同学都是大城市来的,衣着打扮都非常艳丽时尚,她们打心眼里看不起我这个小城镇来的女孩。加上她们年纪都比我大三四岁,正是青春摇曳的季节,显得格外妖娆,像一朵朵艳丽的牡丹花。而我站在她们的身边只是一朵暗淡的豌豆花,何况还是未成熟的。于是,她们总是想尽办法欺负我,常常让我一个人打扫宿舍,还让我帮她们无条件地洗衣服,每次一见我提水就嘲笑我,常常惹我伤心哭泣。那时的我,真的感到非常无奈和无助,真想跑回家里去,享受母亲的关爱,可一想,我这样做怎能对得起父母?只有忍辱负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丑小鸭也会有变成白天鹅的一天。
就这样,我在孤独、寂寞、伤感和无奈中敖过了半个学期,直到枫哥的出现,我才有信心修完学业。
枫哥,本名是林枫,是学院音乐系的同届同学,人长得高高大大,很英武帅气,能文能武。他会弹一手好吉他,会写歌谱曲,写得一手好字,篮球场上的工夫更是一极的棒,还是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这样的条件自然而然是许多女生一见倾心的偶像。我们宿舍里的四个女孩子整天都在谈论着他,除了我以外。可是,也许天意本来如此,竟然会有许多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
那是十一月份了,天气凉得很快。一直都是尽量洗冷水澡的我,由于感冒,不得不到下面学院的食堂打热水。当我提着满满的一桶热水吃力地往宿舍走时,她们也吃晚饭回来了,看着我吃力的样子,不单不出手帮忙,还学着我提水走路的样子,一边走一边嘻嘻地笑,我气恼地看着她们一眼,眼睛里满含着泪水,把水桶放下,蹲在花坛边。正在这时,枫哥携带着一缕灿烂的阳光,从食堂走出来,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对她们说:“你们怎能这样对待小同学?你们真没人性!”说完,走上前,一手提起我的水桶,一手拉起我,就向宿舍走去。他的动作令刚才嬉笑的四个女孩子愕然了,也有所惊讶。在她们羡慕的眼神里,枫哥就这样紧紧地拉着我的手,帮我把水提上了7楼的宿舍。她们随尾而上,不再敢出声说话。回到宿舍,四个女孩大显殷勤,把所有好吃的都拿出来,孝敬枫哥。但枫哥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对我说:“小雪,你年纪小,提不了水,以后吃饭时把桶拿下去,我帮你提!”我像做梦一般地看着他,痴痴迷迷地恍惚着。只见他一转身,对那四位女孩说:“思思,微微,小舟,小雨,请你们不要再欺负小雪,如果让我知道你们再欺负她,我定一个都不轻饶!”说完,回头向我灿然一笑,便扬长而去……
从那以后,那四位舍友再也不敢欺负我,甚至千方百计地讨好我,要我给枫哥送情书。而枫哥每天下午都很准时地帮我把水提上宿舍,一提就是三年,从没间断过,直到我过完了十八岁的生日,我宣布自己已经成年了,要学会面对一切为止。
与枫哥在一起的日子,真是快乐如神仙。学院的对面,左拐,有一条长满桂花树的老街。周末,枫哥常常带我到这条老街的一间小小的碟店里听歌,他和店里的老板很熟,随时都可以来听歌。也许是自小接受母亲的熏陶,我的音乐细胞很活跃。在这个小店里,我常常能够拿起麦克风唱上几曲动听的歌,也为小店招揽了不少的客人。每当我唱歌地时候,枫哥总是面带微笑,静静地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如醉如痴地看着我,眼睛总闪着一种迷人的光芒,四周弥漫着一股淡淡地桂花香,令人遐想……
也许是在这个小店听歌的缘故吧。我慢慢地学会了写歌词,而且都是为枫哥所写。我将少女的心事,少女的惶惑,少女的心愿全然都写进了歌词里。每一次,我写完一首新歌,枫哥就高兴的不得了,总是马上拿起吉他谱曲,然后与我一同歌唱,唱得云儿歇脚,风儿伫立,鸟儿低鸣。唱完后,枫哥总要慰劳我一番。他慰劳我的方式总是直接而简单,就是唱完歌,然后带我去吃串串烧。我十五年前所吃的串串烧合起来,也没有那两三年多。实际上我并不是很喜欢吃串串烧,而是喜欢他用自行车载着我,在大街小巷乱跑。风大时,他总是对我说:“雪丫头,快,把脸藏在我的衣服里。”
坐在枫哥那辆红色N手的自行车真是惬意而又快乐的事。每次他载着我穿过整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我总是快乐地张开双臂,闭上眼睛,听耳边风声作响,嘴里哼着轻快的曲子,一路洒下几许青春的激情和梦想。
桂林的街道上总是栽满了桂花树,微风拂过,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花香,那个情境记载着生命最青葱美丽的时光。遇到路面不平坦时,他总是大喊:“雪丫头,抱紧,坐稳了,小心屁股摔成七八快。”我偏不,“咯咯”地笑,使劲地挠他痒痒。回忆那段青春岁月,真是歌声飞扬,裙角飞扬,青春飞扬,心情飞扬。
四年大学快乐而幸福的时光,在枫哥的细心呵护下,我由一朵未发育的小豌豆花,在四年青春时光的滋润下,眨眼工夫变成了一朵含苞欲放,娇媚欲滴的红玫瑰。花一样的季节,花一样的美丽。
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眼即逝。到了毕业学期,我们都在为找工作的事发愁。我和枫哥都是来自不同的地方,都有可能被分配回自己的家乡。在后面的两个月里,我发现枫哥突然和我疏远了,有时在路上见他,也只是匆匆和我打个招呼,就匆匆而去,而我以为他是在忙着找工作,也没在意。
直到有一天中午,我在学院食堂里吃午饭,我突然看到枫哥和我的舍友思思亲热地走了进来,他们是一起来吃饭的,我一看到他心里非常高兴,正想向他奔去,可见思思却紧紧地偎依着他,我止住了脚步,呆呆地看着他们亲昵的样子,心突然痛起来,“啪”的一声碎了,碎成一片片,泪水“哗哗”地落下来……
当天下午,我约枫哥了出来一起去那家碟店听歌。枫哥答应了,我们慢慢地散着步走过去,一路上我们很少说话,来到了那家碟店。老板见我们来了,很高兴地说:“小雪,林枫,你们终于来了,你们不来,我的小店都不热闹了。我以为你们都忘了我这位朋友了呢。”枫哥笑笑说:“那有呀,我们这段时间都忙坏了,没空呀!”我没说话,坐在靠窗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桂花树,这正是桂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满树的桂花在绽放着生命的绚丽,一簇簇,一朵朵纵情地在枝头显耀着各种风姿。微风拂过,淡淡地桂花香飘荡在空气里,给人一种非常浪漫的享受。
枫哥坐在我的对面,望着我,喝了一口桂花茶,深沉地说:“小雪,我们的愿望就要实现了,毕业后我们会永远不分离的!”“真的吗,枫哥?”“真的,好消息一确定,我就带你去看我们的云之彼端,你一定会喜欢的!”“可是,你不是喜欢上思思了吗?”“嘿,什麽话?我的心你还没明了吗?”说着,枫哥站起来,倾斜着身子,冷不防地在我的额头上如蜻蜓点水般的亲了我一下,我楞住了,这是枫哥第一次亲我。这个蜻蜓点水式的亲吻即使是稍纵即逝,但却留给了我一生一世的永恒回忆。我在诧异中开心地笑了,心底的阴影一扫而尽,甜蜜幸福再次充溢我的心灵。
那晚,我一直在不停地笑,笑得好甜好甜,可是沉浸在幸福中的我,怎会知道灾祸在向我们袭来,怎知道乐极生悲的后果?从碟店出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我快乐地在路上蹦跳着,开怀地大笑。枫哥也高兴地与我开怀大笑,我们相互追逐着。就在我们乐翻天的时候,一辆卡车携带黑夜的风呼啸着向我冲来,我惊恐中竟然睁大着眼睛不知所措。在这一瞬间,枫哥大喊一声:“小心!”一下子将我推向路边,而枫哥却倒在了血泊之中……
葬礼上,我接过枫哥妈妈递过来的手稿,那上面全都是枫哥为我而写的歌曲,最后的那首是《相爱在云之彼端》:我在云雾缭绕的地方/种下了999棵玫瑰/象征我们天长地久的爱情/那里将会记录我们爱的点点滴滴/我们在花下共享爱的甜蜜……
歌集的扉页上写着:献给我至爱的小雪。我会等着你慢慢地长大,到毕业时我会对你说出我的心里话,小雪,我爱你,直到永远!我要和你相爱在云之彼端,让你在云端里微笑,幸福到极点!看到扉页上感人肺腑的话语,看到这部枫哥用心为我而写的歌集,我的泪水滑落得更快,更多。同学们都劝我节哀顺变,不停地拍着我的后背安慰说:“小雪,你就哭吧,大声的哭吧!哭出声就好了,别压抑着,心里更难受的。”
我恍恍惚惚地含泪对着每个人微笑,喃喃自语:你知道吗?枫哥不希望看到我哭泣的模样,他喜欢看我的微笑,一直都喜欢的。我扬起头站在枫哥灿烂的微笑着的相片前面,依稀间又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身上所散发的阳光之气强烈地向我反射过来,似乎他就站在我对面,温贴地拍拍身旁的椅子,微笑地对我说:小雪,来呀,过来,坐在我这儿吧。
葬礼过后的第二天,枫哥的妈妈把我带到一个云雾缭绕的小山坡上,推开竹鞭围成的小竹门,我看到了满地盛开的玫瑰花,火红火红的,红得似血。我一下子明白了,这就是枫哥要与我相约到达的云之彼端,还没有开始,就永远无法到达的爱之彼端。我跪倒在玫瑰花丛中,向着茫茫的苍穹,“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天空忽然下起了冷雨,冷雨的颜色是血红血红的,似乎是枫哥的血……
此后,我一直都用心呵护着枫哥留给我这座美丽的玫瑰花园,守着我们相约的云之彼端。每年的情人节来临时,我与枫哥妈妈剪下大把大把的红玫瑰,送给所有的有情人,我和枫哥妈妈对所有来领玫瑰花的情人,都微笑地说:“好好珍惜你们的真爱,爱情把握在你们的手中,祝愿你们的爱情有个花好月圆的完美结局!”
每到这一天,我都要带着99朵最美最大的红玫瑰,来到枫哥的墓碑前祭奠。枫哥灿烂的笑容又绽放在我的眼前:他在云之彼端上对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