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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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虽小,乃生命也,既为生命,则不可忽也。
一日,余食果,忽见果深之处有一虫动,惊奇之余,手颤,果落,即为两半,瓤肉莹白,汁液流淌,一虫在地伛偻前行,通体泛白,唯头顶一黑圈,乃知天生也,观之余,余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驰来,足起,足落,虫逝,叹息,以纸拭其于地,一生命乃去。
望窗外,雨飞,不断,立窗前,愁思,不乱——
虫,虽小,乃生命也,与人似,不可轻。
若忽其之存,则忽己之存,人,不可忽己,更不可忽其。
虫,虽小,乃生命也,既为生命,则不可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