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安石变法
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前进,事物的发展总是千回百转。
摘要:王安石变法是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比较深远的一次变法,此次变法对北宋的国力尤其是农业生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变法的一些措施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人说王安石变法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对北宋的专制统治起了巩固和加强的作用;也有人说王安石变法并没有收到实质性的效果,甚至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说王安石变法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那么王安石变法应该是怎样一个定位呢?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积贫积弱富国强兵
一王安石变法前的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在政治上是一个君主专制集权不断强化的过程,一切斗争一切所作所为围绕这一主题,北宋也不例外。北宋建立后,针对此前二百年的藩镇割据的状态所带来的后果,统治者逐步将地方的兵权,财权,赏罚刑政之权都“一切收了”○1,用以制止封建割据之旧火重燃。
北宋统治者先采取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各个机构和各级官员的权力,从而相对的扩大皇帝的权力。如手握事无不统的宰相逐渐失去了他的权势,掌管军政大权的枢密院,在政权机构中的地位大大提升,逐渐与宰相“对掌大权,号称二府”○2,财政权分归三司,即便宰相也不得过问。与事权分化的同时,从上到下或平行的官僚机构或官员之间,则又因权限不同而相互牵制。如地方长吏之权的通判,竟以监郡自居,甚至高傲的声称:“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3,以至州府事务了诸多纠葛。此外,中央除设御史台,谏官弹劾百官使之服膺朝廷旨意外,还用调迁的办法使官员不能久居其职以防专权。如此,地方官实行三年一易的办法,防止他们在地方窃柄弄权。
北宋统治者深深明白,自唐末五代以来军事支配政治所带来的后果,因而对军事机构和军队的控制更为严密,所谓“兵权所在,则随之以兴;兵权所去,则随之以亡也”○4。所以北宋一建国便撤消了总领禁军的殿行都和副点检,另置马,步,殿前三个都指挥使,即“三帅”分统禁军。“三帅”虽有统兵权而无发兵权,发兵权归于枢密院。调兵和零兵权的分离恰恰反应了枢密院“三帅”问题的牵制。更有甚者,统治者当局为了加强其专制统治治还实行“强干弱枝”和“更戍法”政策,强者精者守其内,弱者守其外,且士卒三年一调,长川流动,造成兵无长帅,帅无长师,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局面。二者分离,也就无所谓构成对中央的威胁,然而这却大大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使其在对外战争中经常处于不利地位。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还值得一提的是选拔官员的科举制度。北宋在沿袭隋唐科举考试制度的同时,将门生和座主结合而成的政治因素加以剔除,举字不得称主考官为恩师亦不得自称为门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专制主义在这方面的控制。另外,举子在经考取之后不再经吏部“身,言,书,判”的考核,直接释褐为官,对各科的录取名额也屡有增加。科举制度的这一变更和扩大同时也意外着政权的进一步扩大和所谓”的“开放”,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增强了专制统治的力量。
分化事权变导致了重床叠架的官僚机构的建立。“吏部闲了,事却归审官元及流内铨;户部闲了,事却归三司;礼部闲了,事却归礼仪院;刑部闲了,事却归审刑院;兵部闲了,事却归枢密院。”○5九寺,五监都只是无事可做的冗散机构,管点儿档罢了。“事即依旧公事,人才却加倍添人”○6。加上科举的扩大,更有自恩荫而来的官员,于是官僚机构空前膨胀。仅宋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到宋仁宗年间(1049-1053)变由万余增加为两万多!军队的增加尤为严重。为了缓和与镇压农民的反抗斗争,统治者每逢荒年变大招流人饥民为禁军或厢军。此外,为了辽和西夏的侵扰亦大势增兵。这样官员和军队的激增自然就导致财政开支的困难,冗兵,冗官和冗费的融合,国家财政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自仁宗庆历以来,每年入不敷出,赤字年年上涨,到英宗治平二年不足一千五百七十万○6。这样一来,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各重税收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积贫积弱的局势使得国不成国,民不成民,各种矛盾交织成网,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
到宋神宗(1032-1067)即位后,将近百年的北宋王朝弊端百出,矛盾如潮,官场腐败不堪,财政危机日益严重,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各地农民起义不断,辽和西夏虎视眈眈。面对这重情形,神宗对太祖太宗皇帝的“祖宗之法”产生了很大的怀疑,,“这到底怎么了,不变法还行吗?”于是年轻的神宗深信变法才是环节危机的唯一有效的办法,与是在王安石的辅助下开始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大变法。
二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及产生的影响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江西临川人,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庆历四年(1044)进士。他曾经多年任各处地方官,对社会普遍性的困难和人民的疾苦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在王安石执政之前神宗就已经裁减宗室的冗费委托开始了局部的改革,而王安石调任中央后便加快了改革的步伐,拓宽了改革的面。其实,早在嘉佑二年,王安石从地方调任中央三司度支判官后变向仁宗皇帝上了主张改革的《上仁宗皇帝万言书》,指出北宋王朝内部潜伏的诸多矛盾与危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希望能扭转积贫积弱的局面,只是当时并未被仁宗所采纳,但改革的主张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到神宗即位后,王安石于是被招为翰林学士兼侍讲,让其随时陈述政见。王按石乃上了《本朝百年天事札子》再次变法图强的迫切性。熙宁二年(1069),神宗决心已定,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设立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理司”正式开始变法。
面对各项交织的矛盾,改革首当其冲的是要理财,即“富国”,调整国家与地主阶级和农民的关系,发展农业生产。在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经济关系中诸矛盾的发展,很多方面已经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冲突是百年来各种矛盾尖锐化的根源。要解决这一矛盾,发展农业生产实在必行。于是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措施:
(1)青苗法。各地方政府每年分两次举行放款,听民户自愿借贷,第一等户每次所贷不得过十五贯,第五等户和客户不得过一贯半,借贷期限为半年,出息二分。当时民间的利息很高,一年以五分为常,甚至有超过两倍到三倍的。
(2)农田水利法。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其工料由当地居民照户等高下分派。凡单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在法令颁布之后的七个年头里,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
(3)募役法。把原来按照主户户等轮充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募役的费用,由管辖区内的主户按照户等高下分担。原来有差役负担的人家所交纳的叫“免役钱”;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寺观户及坊郭户、女户、单丁户、未成丁户,也都得按照户等出“助役钱”,其数目比免役钱减半。
(4)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平价收购商贩不易脱售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商贩向市易务交纳抵押品,即可成批赊购政府仓库里的货物到各处销售,半年出息一分。这个新法,后来又在杭州、成都、广州、扬州及其他一些城市实行。市易法是利用国家权力,限制大商人在市场上的控制和操纵,稳定物价和调剂市场的需求。政府也从中分取了大商人的利润,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5)方田均税法。为了保证封建国家财政收入,需要解决土地税负担不均的向题,因此实行清丈土地。清丈后,将田地的亩数、主人姓名、土地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照土地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在清丈过的地区,原来向政府纳税的自耕农,多少减较了一些负担。
面对积弱的局面,理所当然要想到“强兵之路”:
(1)置将法。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把禁军固定在一定辖区,由固定的将官,就地加以训练,“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当时称为“置将”。置将法的推行,加强了北宋的边防力量。同时还大力裁汰老弱兵士,精简军队,节省军费开支。
(2)保甲法。这项措施把农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作保丁,选取地主中有“材勇”的人充当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加强地主阶级对农村的统治权。同时规定在农闲时集合保丁,练习武艺;每一大保须于夜间轮派保丁值班巡查,以防止农民进行反抗活动。并逐步实现民兵制与募兵制想结合,以民兵取代冗兵。
(3)保马法。减少官府牧马监养马费用,从而。获得更多的战马供军队使用。另外还设置军器监,这个专门机构的设置,不仅使军器质量得到提升,数量也大大增加。
王安石变法的另外一个改革是“取士之法”。王安石在进行政治、经济和军事体制改革的同时,也非常关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主要是为变法造舆论。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这三个具体措施。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以空洞的华而不实的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即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采取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这就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从而扩大了考选名额,使一大批新进之士取代反对改革的旧官,同是也扩大了改革派的力量。
在整顿太学方面,规定除主管员外太学另置十员直讲,没二人主讲一经,太学生员系经州县考选而入。通过整顿,太学和州县学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太学之外还建立武学,律学和医学。
从熙宁二年王安石支持改革到元丰八年(1085)神宗去世,新法共实行了16年。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王安石变法(也称“熙宁变法”)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各地大兴水利设施达万余处使36万公顷的土地获得灌溉之利,大部分土地变成良田。同时新法还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皇室官僚减少了一些特权,农民的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得到一定程度减轻,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得以增加,出现了“熙宁至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税钱亦不减二十万”○7,部分实现了富国之目标。但强兵之路并未实现,置将法虽在推行,将帅仍多是庸才。在元丰四到五年两次对西夏用都以失败而告终,积弱之局面也并未实现。
三王安石变法的破产及其原因
王安石变法从一起步变遭到保守派和一些大地主的反对,因为变法维护了一些人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所以也就不可能在一帆风顺的条件下进行。这也说明了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都不困难是一帆风顺的,甚至还有可能被逆流所淹没!
还当王安石任参知政之处,御史台中丞吕诲就给王安石捏造了十大罪状,称王安石“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弊”○8。熙宁二年置三司条例司的设置和均输法的公布就已经激起若干反对派分子的不满,及至青苗法的颁布更是掀起了烧天怒火!司马光甚至在神宗面前大表不满和反对,从上到下,反对的呼声一浪接着一浪。接下去的变法也就更显得步履维艰了,甚至变法派内部也出现了分裂,以至王安石两次罢相。
变法经十余年后,变法阵营已经分裂。神宗也已达而立之年,其观点也与王安石产生了分歧,不再事事依靠王安石,因而改革的路也越来越难走。熙宁九年六月,王安石爱子病势,王安石悲痛求退离开京城,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到司马光当权后,全部新法大都被废除,王安石变法宣告破产。
王安石满腔热血实施变法,试图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确确实实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最终还是逃不过失败的厄运,这其中到底是为什么呢?
首先,翻开中国古代变法史,不管是王安石变法还是其他的变法,我们总是能感觉到变法的涉及面大得惊人,无所不包,并且期望变法的时间是越短越好,好像一下子能够通过几年的变法把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的问题全部解决是的,总认为“变法”是解决一切问题“灵丹妙药”。对变法期望过高,且对其长期性认识不足,急功近利,这总是中国古代变法难以克服的弊病。王安石变法其中就有这样一个通病,兵法的面太广。
在变法之前,王安石对他的变法宗旨抱有很高的期望。他认为变法的关键在于“理财”,“以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共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也”,他一再鼓吹“国用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我们姑且不说这种论断在当时小农经济占主导的社会正确与否,但无疑王安石的调子太高了,虽宣传了变法,但也招致了更多的后患。本来社会危机是越来越重,农民起义几如欧阳修所形容的“刚去一伙,又来一伙,惶惶不可终日”,由此人们对变法的期望就远远的超出了当时所能够达到的最高极限,但王安石还要利用变法“恢复汉唐盛世”,这简直就是大言欺世,痴心妄想么!对于当时的大部分士大夫来说,既然王安石这样鼓吹,他们也就把王安石的大话当真了,哪怕发现一点新法有危害人民的地方,他们就要求改正,而无论是多好的措施,不可能没有一点瑕疵,对于士大夫们的近乎求全责备的要求,王安石绝对是难以满足的。同时,王安石变法的涉及面有太广,不但有农田水利法、青苗法等农业方面的变法,而且还有保甲、将兵法、“太学三舍法”等政治、军事、教育等方面的变法,真可谓“事无巨细,无所不包”。为了堵塞士大夫们铺天盖地的批评,王安石又人为的加快了变法的速度,妄想几年内就达到自己预想的结果,怎么不急功近利呢?这样的最终结果会怎样呢?新措施一推出,在实施的过程中就会变样而“民皆怨”,就会招致批评,时间长了,王安石也心灰意懒了,再加上变法领导集团的分裂,不失败也难啊!
二是王安石变法并没有发动可靠的组织,而是仅仅看君主的眼神行事,失败当然也就再所难免了。诚然,由于阶级的局限性所致,一王安石为首的地主阶级的变法不可能群众也不可能从根本上代表人民的利益。但是反过来看,王安石变法能维持这么多年,能取得那样成绩,这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也并不多见。其原因就在于一系列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惠及人民百姓,只可惜他的出发点并不在于此,也就不能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这样也就不可能广泛的深入人心。
毛泽东同志说过:“是人民创造了历史!”不错,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一切改革才会取得最终成功,国家才会真正意义上的长治久安!
王安石能在那个时代能提出法诸于青苗,市易法这样的措施实属罕见,但这在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的时代是无法行得通的,换而言之,他的思想太超前了。笔者认为,他的一些措施放在今天来将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我们今天讲“三农”问题,关注民生,他那时的青苗法或多或少的体现了这点,在青黄不接之时接济了百姓而又限制了高利贷者的盘剥,既增加的财政收入又稳定了市场稳定了民心;他实行的裁汰老弱精简冗兵与我们今天的“走精兵之路”也很有相似之处。针对其变法的失败和一些消极的方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用历史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对待。
结束语: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前进,事物的发展总是千回百转。一个国家的任何改革任何决议都必须实事求是,必须站在人民的立场,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科学指导,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只要这样改革才会取得根本性的成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才能不断向前迈进!
注:○1《朱子语类卷一二八》○2马端临《文献统考。职官总绪》
○3欧阳修《归田录》○4范膝《香溪集卷》○5吕祖谦《丽泽论说集卷九》
○6柳开《河东集卷一五》○7《通考。。国用卷二》○8《长编卷》
参考文献:漆侠《王安石变法》。人民出版社出版
游彪《正说宋朝十八帝》中华书局出版
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隋唐辽宋夏金卷》高教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