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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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远在加拿大的表哥发来问候的邮件,并要我代问姑姑和姑丈好。
表哥在加拿大一所大学任教,出去也有十几年了,年初携妻带子一家五口回国探亲了。第二天晚上就到我家探望他的姑姑姑丈了。
闲聊时表哥问我想不想出去,有50万本钱再加我的能力到加大拿是可以发展的。我笑了,说我还是国内吧,并且有50万就翘起二郎腿享受了,还用的了出国。表哥笑笑,意味深长的说:“国外一般物质生活不见的比我们这好,但太自由了。”
表哥这话一直存在我心底。他所指的自由应该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我懂的不同制度下的自由是有不同的,但象加拿大这样的国家,人的自由到底达到何种程度却不得而知了。
专制制度下那自然无自由可言,但就是如今的民主制度下,自由又能达到何种程度呢?一本小小的户口本就能把人死死地限制住,几张薄薄的人事档案注定你一辈子逃不出如来的掌心(就这点我该哀鸣),深圳福田警方把嫖客娼妓示众。自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总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大多数的中国人给你自由你自由的起来吗?加拿大表嫂说生最小的侄子时政府补贴了600多美元。他们一年每人只要交60多美元就可以享受医疗教育的权利了。这几年石油提价,政府每年是给公民发福利。而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却为住房、医疗、教育苦恼。虽说国情不同,但福利保障制度却事关民生大计呀。在无完善福利保障制度下的中国人实在是无法自由起来。
那么哲学意义上的精神自由呢?是否也不如人家呢?庄周的梦蝶、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等人的超凡脱俗,吾等俗辈是学不来的,只力求自己内心的宁静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