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变质
他说我是他最好最好的朋友,但不可能升华为爱情,我们之间太熟悉了,熟悉得连彼此都变陌生了。
渐渐地适应了南宁这个湿热的城市,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里,也许是因为年少的冲动,也可以理解为是对感情的执着。曾经以为来到这里就可以收获到期待已久的感情,可是我错了,也曾彷徨,也曾失望。但更多的是感悟,还有懂得珍惜,珍惜爱我的每个人。
在我的青春里,程诺是个美丽的错误,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们的父母不曾是朋友那结果该有多完美啊,可是人生是一条单行道,不能回头只能跟着人流继续前行。认识他是在我六岁那年,我第一次来到他的家,来到程叔叔的家,那时的我还是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我在他眼里看到了不屑,眼光里透出了一丝丝的冷气,也许我就是从那刻起开始慢慢得关注这双眼睛。发现他的身边多了层白雾,若隐若现。让人难以抗拒。现在想想真够悲哀,就是那么小的年纪,就那样的眼神就已经在我年幼的心里播下了种子,难怪我现在爱得如此狼狈。
程叔叔是爸爸的战友,我们两家有太多的机会聚在一起,我开始漫漫的接近程诺,那时的想法是有更多的机会跟他玩,可是现实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他是一只刺猬,没有人能接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程阿姨,他从不叫她妈妈,因为在他的意识里,那个走进他生活的女人就是杀死他生母的人,如果那时母亲没有看到那些相片就不会痛苦的一个人去喝酒,那样也就不会超速,二环上的那场车祸也就不会发生,所以他恨透了那个女人,这是若干年后的晚上,他喝醉酒后跟我吐的所谓的真言。在我年幼的内心,他是幸福的,尽管他永远拒人千里之外,但他收获的是更多的赞誉与掌声。因为在他身后有个有钱的老爸,他那已去世的母亲留给他的是俊朗帅气的外表,拥有了那些傲人的资本后,走到哪他都可以毫不费力的夺走别人的眼光,但他是孤独的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一起上完小学,走进同一所中学,这些在他看来是一种缘分,可是于我而言为了他所说的缘分我却付出了太多太多,我放弃了省重点,选择了离家最远的学校,给爸妈的理由是希望走出去锻炼锻炼,不过在中学的那段寄宿生活也着实让我学会了很多。在那所我们都很陌生的学校,我们开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我终于有机会走入他的生活,我们一起上课,一起打球。一起以朋友兼老乡的名义出现在别人的生日会上,那时的我是幸福的,仿佛他是专属我一个人的,在这样陌生的环境里他漫漫得改变自己,也许是因为长大了,亦或者是因为他已经走出母亲的阴影,他开朗了许多开始漫漫的接受程阿姨给他买的耐克。我感到很欣慰。自认为我在其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我每天都希望我们之间的友情能升华到另一个高度。就是这样的幻想让我再次犯下了同样的错误。他是如此的优秀犹如午后的太阳如此刺眼,一度让我泪流满面。跟着他我感觉好累好累,在快乐并痛苦的中学,程诺收获到了无数少女的芳心,而我收获到的是他真挚的友情和优秀的学业成绩。我满足了。
如果我在满足的时候学会收手那我将会更快乐,可是我没有这么做。在填写志愿的时候我和他一起选择了南方,选择了南宁,一所曾经获得过“联合国最适宜人居住奖”的城市,带着梦想带着希望我来到了这座弥漫着亚热带气候的城市,我希望我的爱情能在这个地方发芽成长,有必要时可以在这儿开花结果,可是我多年的追随本身是个错误,它终于在这个城市有了了段,在被拒绝后我想了很多很多,我究竟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他说我是他最好最好的朋友,但不可能升华为爱情,我们之间太熟悉了,熟悉得连彼此都变陌生了。
这就是我的爱情,它从来没有经过寒冬的孕育,所以无所谓秋天的收获,只有春天萌芽的希望和夏季朦胧的幻想。我痛哭过,但我不后悔,我曾经为一段得不到的感情付出过这么多,庆幸我还有青春,我还有足够的资本去需求我的真爱。现在我们依旧是很好的朋友,就是比一般朋友要好一点的好朋友,或许他说得对两个太熟悉的人成为情侣会是一种负担。我也很庆幸我能够很勇敢的表达出我的爱,这样我现在才能如此潇洒的走出那份带有无限憧憬的爱恋。
当爱已经变质,它反而是一件好事,它并没有真正坏死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去保护我们的友情,让我们的友情得到进一步升华。今年的寒假我们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雪灾,在高速公路上我们被困了好久,我无法忘记在那个飘雪的深夜他用他温暖的怀抱给我的那些温暖,当他抱紧我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一股暖流蔓延全身那是一个幸福的拥抱,但我知道与爱情无关,我却很快乐很知足。
我相信会有个爱我的人在不远处等待着我,而程诺,他仅仅只是我人生驿站中一个美丽的句号,我和他的友情还在延续,我也忠心地祝福他,并默默为他祈祷。南国那温热的气候没有看见我追随他的痕迹,却记载了我青春岁月中那段感情的终结,用它的热情丈量着我们的友情,我想我是爱着南宁的,会永远的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