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教师节感怀 外一首(中华新韵)

花甲律师 诗歌 古词风韵 2010-09-14 20:34 责任编辑:雪舞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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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语中述事,事里有情。寓意深刻。格律有待细斟。

时逢第26个教师节。不由的记起当年我在“文革”时期的教书生活。曾顶住压力,坚持传授系统的语文知识体系。在地头、炕沿上讲解新闻等写作知识;在抗联第十军战斗过的地方练写诗歌。担任班主任十年间,所有学生的家庭,我都骑自行车访问一遍。学生们至今留有印象。

忆昔辛劳做园丁,

乱世秉烛开愚蒙。(注1)

大寨田头教写作,

抗联故地塑心灵。

鞭挥指点析书理,

家访交流话众生。

朱猪例举逢尴尬,(注2)

至今谈笑引为荣。

注1:李大钊说:“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

注2:当年公社批判“四人帮”大会上,我代表所在中学发言。例举一个班级有约百分之四十的学生将“朱德”写成“猪德”事实来批判“知识无用论”。结果引起公社主管文教一位朱姓主任的不满。

转瞬孙女入学堂,顿觉教育不寻常。

鲜花礼物司空看,首饰金银彩盒藏。

校外竞相精辅导,课内虚委略纲框。

自主招生翻花样,钱币多寡决彷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