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打灯笼”的意义
如果每个人都能点亮心灵的“灯笼”,照亮别人也照亮自己,帮助了别人也就是帮助了我们自己!
某媒体刊载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作者用极其细腻和真挚的笔调把文中主人公的责任、理智和包容演绎得淋漓尽致,读罢让人动容。
故事的梗概如下:
一个名叫徐畅的女孩和丈夫张羽恋爱三年,在双方父母和亲人的祝福声中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然而,结婚仅仅两个月,丈夫张羽就提出了离婚。原因是徐畅患上了可怕的红斑狼疮。徐畅理解丈夫的心情并答应了他的离婚要求,而张羽不仅在离婚前做到了丈夫的责任,而且在离婚后依然对徐畅极尽关怀。所以在徐畅的同学们联系媒体和在网上发表文章谴责张羽是当代的“陈世美”的时候,徐畅阻止了大家的“义举”,并向大家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不为别人而活,也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包括自己的丈夫为我而活。所以我能理解张羽……”
这个感情故事无疑是美丽动人的!但是,读罢这个故事,我首先想到了“盲人打灯笼”的典故。
“盲人打灯笼”是一个许多人都熟知的典故。传统的理解是:这个盲人是一个做事不用大脑想的蠢人,做了一件“多此一举”的事。试想,一个双目失明的人,在白天与在黑夜走路有什么区别呢?打灯笼对他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其实,站在盲人的角度考虑一下,真正没用大脑想的也许不是盲人而是我们自己,因为盲人打灯笼并不是为了给自己照路,而是为了让有眼睛的人容易看到自己,不会误撞了自己。这样,他既可以照亮别人,也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等于是帮助了自己。这才是“盲人打灯笼”的真正意义所在!
那么,故事中的主人公又是怎样想的呢?他们之间仅仅是责任、理解和包容吗?如果徐畅不为张羽着想,认为反正双方离了婚,你对我不仁,我对你不义,结果可能是张羽对徐畅再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管她徐畅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徐畅再也得不到爱的温暖。如果张羽对离婚后的徐畅不负责任,法律对他也无可奈何,但在媒体和大众的围攻下极有可能“身败名裂”。所以故事中的徐畅帮助了张羽,同时也帮助了自己。而张羽在帮助徐畅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在帮助自己呢?因此,在黑夜里,盲人走路也需要打起一盏明亮的灯笼,不仅可以照亮他人,也会保护自己的安全。对于这样浅而易见的道理,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我们往往在为人处事的时候斤斤计较,事事都怕吃亏,举手之劳的事也懒得去做。也许最终倒霉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有一位朋友,是一名职业司机。他文化水平不高,并不懂得复杂的道理,但他听了我讲的“盲人打灯笼”的道理后颇有同感,并用他切身的经验诠释了“盲人打灯笼”的意义。他说,他以前开车走过隧道时总不喜欢开车灯,总以为隧道不长,里面的光线还可以,嫌开车灯太麻烦。不料有一次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撞了个正着,险些丢了性命,自此他才认识到,开车灯是给对方看的,因为车子经过隧道时,对方是从亮处进入暗处,视觉一时调整不过来,如果对面的车也不开灯,那实在太危险了……
是啊!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走路,实在是有太多不可预知的危险在等着我们,没有人知道我们从何而来,又将走向何处,谁又能保证不被别人误撞呢?如果每个人都能点亮心灵的“灯笼”,照亮别人也照亮自己,帮助了别人也就是帮助了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