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受欺负
“为什么我要受欺负?”这是我从童年上学起就有的疑问。
一
记得父母盖那五间大瓦房时我应该是七周岁,因为我清楚的记得盖好后我和姐姐的房间里贴满了写着“1987年”的女明星画(到现在猜想应该是明星当时只知道是好看的姑娘),我还天天睡前醒后都要比较哪个是最漂亮的,最后的结论是穿警服的那个,理由是有着自己平时见惯的农村姑娘的端庄和微笑。
盖房后半年,记得是温暖的秋季,我上学了,上的是“半年级”(农村里未上一年级的小孩子都集中的一个班,相当于城里的幼儿园)。也就是从这时起,我有了“受欺负”的强烈感觉。
几个有本家的小孩老是在路上堵着打我,弄的我很想学校却又怕去上学。我无论如何搞不清什么地方得罪了她们。我也不敢还手,怕回到家后母亲的呵斥,“要忍耐,”“我们家和别人家不同”,这是我从小所受的的家庭教育。这种教育是我当时总是畏手畏脚,幼小心灵里种下了一棵叫”怯懦“的种子。
别说是一个人打不过她们几个人,就是能打过,我也不敢“该出手时就出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反抗的勇气。
就在这种渴望学习而又惧怕上学的心态中,我度过了难熬的四年小学。五年级要到邻村的的小学去上,我记得那天我特别高兴,因为再上学是我就不用担心她们堵我了。
也的确度过了一段快乐无忧的日子。我的成绩越来越好,作文还被老师推荐去发表。
但我们本村的男生却越来越不争气,每天不想着学习却老是伙着外村的男生欺负本村的女生,乱骂脏话,揪小辫子,砸课桌椅,撕作业本。更可悲的是,我们本村的女生竟然团结不起来,以至那帮坏男生更肆无忌惮。
当时电视上正播电视剧《焦玉录》。一天大雨,我们冒雨到校去上学。
一进教室就被几个男生堵在门口。
“这么大的雨我象焦县长似的站在这里,你们还不快叫我县长!”为首的是我们班的班长,现在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来了,虽然当时对他恨的要命,发誓自己有出息后一定回去找他算帐。
“叫啊叫啊,这就是我们未来的县长。”其他几个男生帮着起哄,对我们推推搡搡。
我看到班长光脚浸在水里,才发现他们为了策划这场闹剧,已经把教室弄成水汪汪一片。那双脚很白皙,不象一般农村孩子的脚那样黑;可惜它长错了地方。
那一次我决定去告诉老师。她们都不敢,说要去你去,可别说上我们。
结局我忘记了,但我记得那天上午老师没有来上课。那也是经常的事。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所私立学校当了三年的老师兼班主任,每天早上都在教室门口堵那些迟到的学生,即使堵到了还得听那种种的借口。我奇怪为什么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迟到”这个字眼,包括那些坏男生。现在想来也许是农村孩子,能上学就已经阿米柁佛了,哪里还想什么迟到逃课。
也有有意思的事。
上学路上要经过一片枣树林,穿过一片坟地。本村的男生在枣树上挂了九条蛇,名为“九仙女”,吓的很多女生饶远走。我和同桌都不怕,故意大摇大摆的从树下走过。
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要上早读,冬天时天还是黑漆漆一片。有一天在坟堆里,我们发现几个鬼鬼魅魅的身影,同桌差点失声叫起来。我碰了碰同桌,示意他她蹲下来。我发现离鬼魅身影不远处也有一个黑影,觜里念念有词,屁股撅得高高的。
“昨天我们不是刚看过鲁迅踢鬼的故事吗?”会意的点头。
我们用足浑身的力气,一起向那个高高的屁股狠很的踹了过去。
“哎呀!”只见那个黑影直直的向一棵小树飞了过去,接着就听“砰”的一声,是撞上脑袋的声音。
“鬼啊鬼啊!”黑影落荒而逃。
到校后,我们发现本村的“汉奸头子”头上有个大包,想起坟地里的一幕,两个人差点笑岔了气。
但我们也很快遭到了报复。
也是一个黑漆漆的早上,在我们的必经之路有一个小屋,是夏天农民看管菜园用的。我们发现小屋门口悬挂着死人用的黄纸,接着莫名纸自己就着了。尽管不信鬼,站在冬日狼嚎般呼啸的北风中,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穿白地红杠杆运动上衣的的人带着几个人走到了我们的面前,也不说话,只是拿小刀剌我们的书包。对,我突然想起来了,叫石义,当时我们的班长叫石义。
“石义!我知道是你!”我声音颤抖的嚷出来。
不说话。小刀停止了。他两只胳膊挥舞着向我砸过来。
我本能的去挡,无奈毕竟没有力度,身上头上都被打了几下。记得当时打得很疼。
到校后,我理直气壮的去找石义。他还穿着那件白地红杠杠的运动上衣。
“就是你!全校就你一个人穿这样的衣服!”我都快哭出来了。
“吆,这么注意人家的衣服,是看上人家了吧!”“汉奸头子”带头起哄。说实话,当时对那个班长最初的印象的确不错,当然不是什么看上,只是因为他的数学很好。但自从“县长事件”后,就觉得这样的人肯定到不了大处,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别找收拾!”他横横的扔下这句话就走了。
自此,“汉奸头子”经常找我的碴,我都忍了。但我自己偷偷削了根木棍藏在书包里,有时甚至藏把刀子。
一天,在他极尽辱骂之后,我们打了起来。我的棍子象尺子那样短,没派上用场;他的凳子却是随手拿起,给我的食指留下了现在依然可见的疤痕。
我才猛然醒悟,那棵叫”懦弱“的种子早已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不是想改变就改变的了的。
一年后我考上初中,到乡里去读书。石义没有考上。从此没有再见过面。
二
让我感觉新生活有阴影的是,我居然和“汉奸头子”分在了一个班。
我们之间不说话。他已不再嚣张,只是班里最普通的一分子。
我则出奇的顺利。成绩越来越好,尤其刚开课的英语,适应的特别快。一年后,“汉奸头子”也淡出了我的视野,他赶不上课了。我好象隐约感觉到,我正以一种自己不能预知的力量将他们远远的抛在后面。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我无法接受的事情。其实这件事情早就存在,也是儿时“受欺负”的主要原因,只不过父母一直没有告诉我。
那时我已升上了初二。
一天深夜,我睡的正熟,突然被一阵抬桌椅的声音惊醒。
“别睡了,快起来!”姐姐的声音里透着急切。
“怎么了,姐?”我在被窝里穿好衣服。
“要搬家了。”不耐烦的回答。
我很震惊,但很快接受。“我们家和别人家不同”,我自小就知道。
我放不下的是第二天的竞赛考试,我正打算“进军”全校前三名。连向老师请假的机会都没有,我可是个好学生。
这种心态的表现,就是搬来凳子,虔诚的去揭墙上的奖状。
“怎么这么不懂事?!”,父亲瞪着眼,唾沫星溅到我脸上,“一张纸有什么用!”
看到那辆装满东西的驴车,我明白了父亲的难处。为了母亲非要装上那放馒头的篓子,父亲差点踢了母亲一脚。我陡然明白,父母把半生的心血都舍在了这里:
地里的小麦,已快成材的柳树白杨树,都偷偷卖给了别人,说是“卖”,其实和白送没有太大区别,因为钱是人家能给多少就算多少。
房旁的果园菜园,原先是一个废弃的大湾,是父亲用小推车花了三年时间才垫起来。现在正桃花盛开,杏子长的是最好的一年,又大又黄。菜畦已经钩好,就等着下种了。
五间瓦房三间偏房,这在当时几乎是村里最好的房,因为本家的阻挠,没人敢买,只好低价卖给本村的亲戚。亲眼看见亲戚拟好了“卖房合同”,父亲颤抖着手签了自己的名字,我发誓以后我一定要把它买回来。
对这个生活了十四年的出生地,我有种既恨又爱的感觉。离开后的一年里,每晚我都得回想着它的点点滴滴才能睡着。
我在心里默默说着“再见”。我不能想象早上村人发现少了一家人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那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我能想象那个所谓的本家猴急跳墙的样子。我知道了父亲是随我的奶奶“嫁到”这个村三十多年,一直身受那个本家的欺负,而从血缘上讲,那是和奶奶的丈夫最近的一支。所以,父亲是个“外来户”。这在农村是非常受歧视的。
这就是我家和别人家的不同。
我好想放声大笑。这算什么理由,这就是造成我“怯懦”的根源?
北方初春的下半夜,依然寒风凛冽。看着越来越远的村庄,我的心情越来越复杂。
我悄悄的向着村庄,向着我们的房子,向着千辛万苦建起来的家,跪下。我清楚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我们当夜暂去投奔邻村的干亲家。接着又暂住到姑姑家。
鲁迅曾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清世人的的真面目。”那种辛酸怨恨的感觉,非亲身经历不能感受。
我跟着父亲回老家造房子。我好象又回到了1987年,一家人住在还没盖到顶棚的房子里。据说我的亲爷爷是地主。这里的其中一家本家现在住的还是他留下来的房子。也据说我父亲的兄长,当时已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是没有东西吃而饿死的。奶奶是有名的小脚,迫于族人的压力才改嫁的。
半年后,我终于又回到期盼已久的校园。
“落的太多了,这边又讲的快,复课吧。”父亲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
但我不想,没有失学我已经很满足了。
但这时的我开始大踏步的走路,说话也开始粗声大气;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在有意识的摆脱那种“怯懦”。
天道酬勤。每天早上五点半我轻轻起床,不用闹钟,时间一到肯定醒来;前一天所学,这一天将学,都要翻看一遍。晚上睡前都要回忆当天所学。数学对我来说是最难赶的,尤其立体几何,在课堂上我常常转不过弯来,也因此不太敢接近数学老师。但成绩还是出乎意料的的好,这使我对自己充满了自信。
这时我有了一个至今无人知道的秘密:我喜欢上了我的历史老师。
现在想来那时也真有自制力。因为我特别喜欢写日记,白天不能说的话不能做的事,都会出现在日记里。但现在去看那日记,对那段感情,居然一个字都没有。
在我眼里,历史老师很有才,虽然同学们都说他讲课太散漫;我觉得是同学们自己对历史知识没有掌握起来,所以他上课时,大家常常是面面相觑。而我偶尔的一次响应,总会让我高兴好几天。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懂他的人。他经常会出现在我的梦里,缠绵悱恻,幸福无比。再后来,我在回忆完一天所学后,想一想他的面孔才能睡的着。
其实在这以前,我还喜欢过两位老师,那是在搬家之前的那所中学。日记里记得很详细,现在看来只不过是对知识的一种尊崇罢了。
一位是初一的语文老师,他教了我们也就三个月。而喜欢他的理由是,他是所有老师中第一位在与我们聊天而不是讲课时说,“我们要爱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那时特注意他的头发穿着。头发总是乱蓬蓬的,面黄肌瘦,小眼睛讲课时的表情却特丰富,总是穿一双“妈妈纳的千层底”,朴素中含着穷酸气。
喜欢他,所以也喜欢模仿他讲课的方式。
他讲课时,总喜欢把课本,练习册,备课本都翻开摊在讲台上。我也这样做,只不过把备课本换成了笔记本。有一次他提醒说:“同学们可以课下预习练习册记在心里,但上课时不要摊在书桌上。”弄的我好尴尬。因为喜欢他,本身语文底子也好,我常常举手想发言,可惜他很少叫我。我并不是他眼中的得意弟子。
不长时间他就调去别班,新来一个带墨镜的女老师。她很器重我,但她讲课索然无味,倒是钢琴弹的特好,我常在她宿舍听的入了迷。现在还记得,她叫张志敏,和写《可爱的中国》的方志敏只差一个字。
但这时我还有一个盼头,那就是历史老师。历史一周一节课,现在还记得是周四下午的第一节,因为当时天天盼那一节课。
喜欢历史老师的原因可就多了:
他是唯一一位课上课下都讲普通话的老师。
他是唯一一位不看课本张口就讲的老师。以前他都是拿着课本上讲台,但从不去翻看。直到有一次,他来晚了两分钟,手里什么都没拿,讲得照样精彩,当时我都呆了,心想我长大了就当一名这样的老师。
他是一位爱讲故事的老师,什么“烽火戏诸侯”啊,“鸿门宴”啊,总能把同学们讲的哈哈大笑。上历史课是感觉最快乐的。
他是一位负责的老师。乐归乐,提问时背不过可不行,直接外面站着去,那可是非常丢人的。
他是一位……
太多太多了,直到现在,他在我心里一直是一个完美的老师。
这三个老师,都曾在我的梦里出现过,算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初恋”吧。不同的是,别人的初恋是一个人,我的却是三个。
中考的时候,是校长开小车送我们去县城考的;校长还和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早饭,因此我还闹了一个至今觉得很幼稚的笑话。
那早吃的什么东西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当时反正是觉得有汤有水的特好吃,一人两大碗。我们学生们是提前交了钱的,所以那几天吃饭住宿都听学校安排,自己不用操心,也所以老师一再嘱咐不要浪费。
我们女生哪里吃的了那么多,每人都剩了多半碗,就是老师不嘱咐,也觉得扔了怪可惜。我忐忑的提议给老师那边送去,也许男生他们还不够呢,没想到所有女生都拍手赞成,并推选我和小静子先送过去。
我们小心翼翼的端着过去,眼睛的余光发现男生都在歪着头看我们。
“端回去端回去快端回去!”兴冲冲的去灰溜溜的回;没想到校长反应的那样激烈,好象我们端的是毒药似的(不过现在想来也很理解,毕竟是剩饭啊)。
我们女生们都很沮丧,我更是觉得抬不起头来。
这时却见男生们三三两两的蹭过来,也不说什么,眼睛滴溜溜的围着碗转。我们立即明白了。
“我要去买支笔,谁陪我去啊?”女生们都去“买笔”了。
我们躲在暗处,看男生们狼吞虎咽。回来后,那些男生却象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现在想来真是又好笑又可爱。
考三天。住在旅馆里,我见识了一对复课生的爱情。
早就知道他两个是对地下恋爱者,但没想到能到这种程度。女生脚崴了,男生每天晚上都过来给女生捏脚。刚开始大家都在,我向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更何况这关键的中考时刻,所以只管蜷在角落里看书,任由她们打闹去;也不用担心有人怪我,因为我和她们都不熟(她们都是三班的我是二班的,,当时我班住不下她班班少一人,谁都不愿到别班去,觉得在自己班都熟了有事好照应,我则觉得不熟更好,没什么话说更容易看书)。突然觉得有人拽我的衣服,抬起头发现屋里安静的掉根针都能听见。再抬头发现男生拿着女生的脚,都快吻下去了,真是倒吸一口气。
“走啊!”我被连拉带拽的弄到了屋外,发现女生都在笑,不知是笑我的愚,还是笑那屋里的爱情。
“你们也太纵容了吧,不但不阻止,还都出来给让地方?”
“你懂什么!他们可不容易。”
结果,他们两个都没考上。男生自费上了一所中专,女生则很快结了婚生了孩子。后来还听说,因为她不给老公洗衣服,她的老公便把衣服送到丈母娘那里去,说:“你闺女不给洗,你总给洗吧。”
第二天,我们都匆匆的去赶考了。回来后我发现我放在旅馆的裤子里的五十元钱没了,便大哭起来。校长给了我五十元,说别影响了发挥。又吃早餐时,我不小心趟碎了人家的暖瓶,校长摆了摆手让我走了。
三
好在考试并没有受影响,我以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县一中,少拿学费还提前到校接受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的补课。
补课共两周,那是我高中生活的开始也是最快乐的时光。
每天回宿舍时都能听到一个女生高亢的歌声,这种快乐的情绪感染着每一个人,简陋肃穆的宿舍楼也因了人的活跃而充满了生气。
一天午睡醒来,我觉得浑身奇痒无比,一看起了一身的痱子;冬天则如冰窖,煮熟的鸡蛋都会被冻破,裂缝处结着冰碴碴。
在一次自由提问时,我问那北师大中文系的学生,“老师,你为什么选择了中文系?”
“不是我选择了中文系,而是中文系选择了我。”他的回答令我一楞;他很有文学才华,同学们都很佩服他。
他解释了一番,见我没有坐下,就问:“这样的解释可以吗?”
我真的被震动了: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的中文系,却不是最理想的;对学生也这样客气或说礼貌的说话……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考上北京师范大学。高一一年下来,我想,考上山东师范大学也好。高二时又想,聊城师范大学也行啊。高三考后,班里只有四个上本科线的,第一名报了北京邮电大学;第三第四名报了聊师;第二名却报了德州学院,——真是个天下第一大傻瓜,就那分数,山师是没问题的。。
我就是那个第二名。
为了自己想象中的完美爱情,我成了天下第一大傻瓜。现在想来,当时是不是笑掉了同学们的大牙,——一个班七十来人,仅仅考上了四个啊。
然而人生不能重新选择,大学的浮躁让我忘了高中的艰辛,现在我已为人母,高中的点点滴滴却又重回眼前;我不得不承认,高中是我最辛苦,最困最累,最单调最少营养的三年,但也是我最充实的三年。
同学们渐渐都熟起来,三三两两的有了自己的朋友,心烦时可以相互倾诉。我却没有,我不敢太接近同学,虽然我清楚再不会受到儿时那样明目张胆的欺负,但还是觉得处于一种没有硝烟的战争中。
这场战争的决战,叫高考。
晚上总有人会挑烛夜战。有一次舍友蚊帐着火,她还睡的死死的,书本抱在怀中。早上醒来她大喊:”谁偷我蚊帐了。”后来大家都把这当笑话来取乐子。实际上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都在比着劲儿的学。
有一次回家,我告诉母亲,有一个同学告诉我,说王丽曾当着很多同学的面发誓,如果她被我超过她就去死。王丽成绩也特好,并且不偏科,数学特棒。
母亲骂了了我一顿,说人家有这样的志气你为什么没有。我很伤心,这不是我希望的回答,但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回答;只能是更刻苦的学。
更可笑的是,这个时候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男生的眼睛。
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那双眼睛的,反正是他给我讲数学题或我帮他讲英语的时候我就会偷偷的端详那双眸子,真是清澈如水,越看越喜欢。后来实在喜欢的受不了了,便写了一篇小散文来极尽描述之事;再受不了时就修改那篇文章。
终于有那么一天,我觉得那篇文章实在是无可修改了,又怕被人发现,便在看了一遍后后偷偷扔进厕所。也曾试着去喜欢那整个的人,可惜无论如何我都觉得说话做事都那么慢吞吞的实在是让人着急。最后只好不了了之,光喜欢人家的眼睛有什么用,又不能拿来安在自己的脸上。
而班里一对一对的也越来越多。到高三时,一下晚自习操场的内心便成了“危险区”,只是纯粹散步或回顾知识的只能沿着跑道走。
我内心的孤僻使我酷爱上了写文章。高三时,我停了自己的日记,改写象作文靠拢的小文章,几乎一天一篇,让怕写作文的同学好生迷惑,——哪有那么多可写的啊。但我有,并且老是觉得肚子里还有好多东西没有写出来。
文章刚开始是在几个经常一块学习的同学中间传看,后来就不定谁会看到了。好多同学写了作文都不愿别人看,所以对我的这一“开放式”举动大家很是赞赏。于是也就有了很多留言,有说有文采的,有说有见解的,也有说快高考了别再耽误时间了的(其实说这话的人不理解,写那些对我来也就十几分钟的事,并不耽误时间),甚至语文老师也提了意见,说结构太散漫了。
我置之一笑。
直到有一天,他的留言触到了我的痛处。
留言很简单:“其实你内心太脆弱了太敏感了,别人的一句言语,一个眼神,都可能对你造成伤害……”
后面的忘了,只这几句,就足能让我记一辈子——我觉得只有他懂了我的心。
张爱玲曾说,与千千万万人中,不经意间遇到属于你的那一个,清清的问一句“你还好吗”,就是千年修来的缘分。
我觉得我的缘分来了。
和他也不是很熟,因为我们不一个班,平时见了面也就点点头。但自此以后,就有了一种异样,我常感觉我们心意相通。
我一个初中同学和他是一个班的。一次吃饭时她问我:“你们是不是有那个意思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才清楚成绩的下降也许是因了他,这些年从没有什么能影响到我的学习,——而他的确是走进了我的心。
但我又如何牺牲的起,“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十几年苦读就要上考场了,可容不得心思错乱。
我竭力的去想他的缺点,个子不高,嘴皮太厚,不善言谈……却越想越乱。
最后我毁掉了所有的文章,足足三大本,好心疼;他的那句话,是毁不掉的,便悄悄的藏在心里,轻轻拍拍胸口说:“亲爱的,高考完了我们再叙。”
谁曾想,考完后就都放假回家了,自此再没见过面。其间好象通过一封信,说他考上了北方的一所大学;他好象还约我到他村去玩,因为他们那里有一个烈士陵墓。但不知为什么,没有去。
我的“精神恋”从此再没有了音信。我结婚后,每当不被理解时便想起他,想起他的那句话。也许和他的生活不富裕但精神上肯定特别幸福,而幸福是一种感觉。感觉到时,便是幸福中人。
四
如今,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不论是“怯懦”,还是“孤僻”,都是我们人性的弱点;并不是哪个年龄段特有,现在我成家立业正当壮年依然常有这种感觉。只不过我们总要奋斗,“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就把那“受欺负”的感觉全当一种动力吧,没有那种感觉,就没有今天的“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