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人物-缇萦

大海的空间 诗歌 古词风韵 2010-07-18 03:29 责任编辑:孤星冷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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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五、六俩句脱律,语言流畅,前言过长。

前序;缇萦是西汉王朝(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时代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

淳于意被人诬陷,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缇萦给汉文帝的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载自网络)

追思远古到如今,曾有缇萦救父亲。

强制始终难奏效,感召浪子换成金。

恶念其实非本意,仁慈全在一颗心。

生是尘凡皆犯错,给人机会自求新。

后记:制度是人定的,人是活的。

应该以人为本,不断的完善才是上策。以思想教育为主题,去感化,去发掘一个人本能的善心。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想着做坏事的。环境的影响非常重要,就像俗语所说的:‘近赤者红,近墨者黑’吧。

所以,我们的政府就应该首先在教育方面花本钱,下工夫。让全民提高素质,以理服人,营造全社会讲文明的大氛围。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降低犯罪率。使每个人都由衷的对这个世界万物充满了眷恋和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