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视阈下的男女
有人曾经问过我这样的问题:能不能接受自己女友以前的性行为?假如有,会不会生活在以前那个男人的阴影下?我想了想,又觉得很难回答。只好如实说,对于第一个问题,要分析具体什么情况。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是可以接受的,有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可以接受的范围包括真正的由爱而性、强暴。不能接受的范围包括那种极其随意和随便的性。对于第二个问题,我想多少还是会有一定的阴影。
接下来,我想到我的回答。这个就是我自己观念的回答而已。而人的观念是从何而来的呢?毋庸置疑,人的所有观念都是人所处的环境熏染的结果。一个人出生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观念。观念都是后天形成的,而在后天形成自己观念的过程中,教育的作用不容小视。而大陆处于儒家文化圈的影响下,在这个大环境的荫蔽下,每个人的观念或多或少有些相似。既然如此,在看待一些问题的时候答案会是大同小异。
大概我之所以那样回答以上两个问题,得益于自己的教育、自己的阅历、自己阅读等等因素。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那样地回答是不是你真实的想法。可能在问卷调查的时候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填写的人口是心非怎么办?而我的回答却是真实的。至少,总结以往的所有,只能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得出那样的结论。我很想知道女士对这样问题的解答,也随机问了几个人。可能是一些成见的缘故,我总觉得她们的回答不是真实的心声。
到底男女在对待过往上有什么差异,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如何面对自己婚恋对象的过往性行为。由于无论中国还是国外,无论基督教还是佛教,在古代社会里,对性行为本身都是持否定态度,没有性享乐的伦理地位,性行为的目的只有一个:生育。现代社会由于避孕技术的出现,性行为和生育行为分离,于是有了性享乐的伦理地位。但在中国没有一个性革命的阶段,所以,一时间内,人的行为有些离谱。因为没有现代理念的灌输。
其实,两个人之所以有了婚恋的关系,在偌大一个地球上,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碰到了就碰到了,碰不到就错过了。既然如此,相遇仅仅是偶然,那么,在两人相遇之前发生的一切要不要对对方负责呢?答案已经很明显: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在相遇之前,两人根本不认识,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你会堂皇地说,我将对你负责?这样就太荒诞了。别人可能以为你是神经病患者。
回到开始的那两个问题,本来应该是这样回答:能接受。不会有阴影。因为道理已经经得很清楚。这样回答却否定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是表面文章。可见,道理是一回事,内心是另外一回事。世间中的很多事情是这样:明明知道在道理上是那样,自己的内心却往往转不过去。也可以这么说,明明知道这样做没有什么益处,却偏偏往这上面走。明明知道在道理上那是行不通的,却偏要走向偏锋。这也可以解释人为什么总是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苦苦挣扎,不这样,每人都是完全理性的人了。
当然,在婚恋市场上,也广泛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想知道彼此的故事是难免的,对于两个人之间对各自的往事,可能会有一个态度问题。也就是,说,还是不说。全部说出来,还是有所保留。尽管,两个人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无论在婚姻中还是恋爱中,有的人把恋爱比喻作工作中的实习期,试想,人不能同时在几个地方实习吧。但由于处在我们中国文化之下,处女情节尤其对于男人们或多或少存在,所以,女士们尽量保持沉默相对比较好。打死也不说。可见,有的时候闷骚比什么都坦白划得来,尤其是我们所处的环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