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
生活中其实有无数件小事,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能通过一件小事把一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在我今晚经历的这件小事亦折射出我们社会所需的诚信。
晚上,因家里上不了网,作为网虫的我与朋友小聚后又跑到家对面的网吧。结帐找钱时,网吧老板拿出47元要给我,当时我模糊记得自己好像只交了10元押金。于是说:“你多找了,我只交了10元呀!”老板迟疑了一会儿,将40元拿了回去。
回家的路上,我揣摩了那一幕,想:老板应该不会记错呀,他们每收一个客户的押金都有记载的。我晚上在夜宵摊用一百元的钞买了30元的烧烤,当时确实是找回个五十的钞票。我从口袋里摸出钱清点了一下,那五十元的钞果不见了,不会是交押金时当成十元的给了老板。怀着试试的心理,又折回网吧。
网吧老板正在清点着抽屉里的营业额。我说:“老板,好像当时我交的是五十元,我原来口袋里的肯定是有一个的,现在没了。”
“我再看看。”我怕他不信,补充道:“当时我误认为你多找了,我就主动提出来了,没有要你的,你应该记得当时我交了多少押金的。”老板哦了一下,又退给我四十元。我对老板说:“对不起了”。
再走出网吧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思忖着发生的这件小事,我当时想,做生意也不容易,如果交的是十元,多得其找头,我于心也有愧。老板当时把钱收回,不知有何思想斗争。当他再次把钱退给我时,也足见其诚信的一面,要不退给我,也是没办法的。又想到曾经我与朋友喝酒回来的一个晚上,打了个摩的,因有点醉意,四元的车费,当时把一个五十的当成一元的给了摩的司机,直到第二天要请朋友去吃饭摸了口袋才发现。那司机应该乐呵了一回。多得几十元我想他也发不了财,足见其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发挥了一回。呵呵,我也是个太不细心的人了,要不怎么会闹出个53元打一回摩的的笑话。
我懂得了在社会上富有的不是钱,而是一种品质。人所构成的这个错综复杂的社会更需要诚信来构建一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