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中的四只手
文章内容很好,立意新颖,但标题略显薄了。个见。
18年前,在分别的站台上,他以教我一个流行的握手方式为借口,将他那个手的小手指和我的小手指勾在了一起。从此勾出了与这只手半生的缘。
因为害羞,那时的我没敢看这只手,只记得我的手和这只手拇指相对,小指相勾,只记得两只手伸展、旋转、相贴、相握。只记得这只手好大、好长,宛若我手的床。
从此再没见过这只手,只是手中不断有它写来的醉人的情书,直到我嫁人。
再见这只手,已是18年之后,两只相爱的手再次握到了一起。18年,整整18年之后,我才敢认真看这只手。它是那么瘦长、白皙,那么软硬适中,关节不大不小,指甲洁净饱满。和18年前相比,这只手明显有了岁月的痕迹,但却更为真实。将我小巧的手放在一起,一枝宛如令箭,一枝宛如君子兰。
这一生,只握过这只手二次,而它却影响了我半世。从青涩少女到成熟少妇,从没忘记过这只手。这只手曾滚烫地在信上写过“我爱你”,这只手曾认真地在树上刻我们的名字;在困难面前这只手停下了手,在软弱中这只手下达了“祝你幸福”的判决书!依然是这只手,十几年来背着妻儿一次次写给我后悔的书信,依然是这只手,多年来不顾冷落地追踪着我的消息,依然是这只手,在深深地目光中为我梳头,依然是这只手,在今生最后一次分离的站台上,饱含热泪地将我,今生第一次拥入怀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无法超脱,无法逃避。我爱这只手,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只手。爱得不分就里,爱得天经地义,爱到无望,梦里都见到它求婚的样子……
皮肤蚴黑,青筋暴露,手指短粗,骨节大大的,又厚又硬的手掌,干巴巴的手心,还有干净的手指,圆润可爱的指甲――这是陪我走过15年婚姻的手。
这只手抱我上了婚车,这只手为我脱下嫁衣,这只手安抚了我忧郁的心,这只手给了我平静的生活。15年中,这只手曾在滴水成冰的屋子里给我做西红柿鸡蛋面,这只手曾多少次接送我上班、下班。在我经受病痛折磨的时候,这只手揩他自己脸上的泪,在我任性胡闹的时候,这只手愤怒地击向惨白的墙。5000多个日子里,烦琐的工作生活之外,这只原本拿钳子的手,变成了最温柔的护士的手,不分寒暑不厌其烦地照顾着我的病体,几乎从没急过,从没怨过。
这只手不美丽,也不柔软,甚至小得几乎不能覆盖我的手,但我知道,这只手放我在它心上。这只手不是我的最爱,但却是今生我最牵挂的一只手……
这只手我从没敢看过,虽然它在我的身边转了四、五年。可我却和它有过一握。在埋葬情感的路上,在拥挤的公车上,这只手灼热灼热,里面仿佛燃烧着熊熊烈火。
无意中擦出的火花,让两片干渴的叶子瞬间恢复了活力。而婚外的恋情又让两颗保守的心充满自责。在错与对,是与非,珍惜与牺牲的打斗里,两只手选择了别离,而有情不能放,有爱不能宣,让这久久地滚烫着,无法冷却。
没仔细看过这只手,印象里这只手白而不大,厚却不失柔软。这只曾为了阻止自己打电话,一次次把手机锁进抽屉,这只手曾为了抑制思念,不断地燃起香烟,在烟灰中埋藏多余的情感。
在平淡的旅途中,这只手给了我巨大的震颤,生命的礼花得以重现。我爱这只手,可又怕这只手,这只手魔力无边,力量足以击毁久居的坟墓。所以,远远地,我逃离……
生命中,还曾出现过第四只手,这只手,多少有些似第一只手,皮肤白皙,宽大、柔软、厚实,可又不同于第一只手,它的指甲不美观,它的指缝也不总是很干净。
年轻时这只手曾一次次敲过我的房门,也曾想牵起我的手走过一生,可是缘分和误会隔离了我们,没能走到一起。为了解开心中的结,中年之后,这只写满成熟、自信的手一次次打入电话。然而误会的活结易解,婚姻的死结难拆,为了曾经的情谊,两只手是开始也是结束的,有过轻轻一握……
始终不明白,生命中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手,从没期盼过哪只手,也从没主动伸过手,一切偏偏都是天然,仿佛命中注定一般,那一只只手早早地伸在我人生必经的路口,牵起,松开……每只手有每只手的不同,每只手有每只手的故事,让我在人生的路上没有了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