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母
善良女人凄惨的一生。
今天是舅母的祭日。整整十八年过去了,舅母的故事在人们的哀叹和同情中,伴随着滔滔的辽河水逐渐原逝了。
但她的音容笑貌,仍时时入我梦乡。
因为外祖父的父亲有些田产,土改时被划个地主成分。到了大舅这辈儿,虽已被清算得空空荡荡,但仍顶着“地主”的帽子,因此即使小学读书时品学兼优、出类拔萃的大舅,升学无望,娶妻更难,一直到了二十八岁,仍是光棍一条。
那年秋天,在一位远方亲戚的帮助下,二十八岁的大舅当上了新郎,而且新娘是一位浓眉大眼的美人——她就是我要写的舅母。
舅母是大舅用一百块钱和一百公斤粮食换来的。
舅母生长在松花江畔的穷乡村,那地方太穷了,连饭也吃不饱,所以托了亲戚,在辽宁找个能吃饱饭的人家。
舅母这一年刚满十八岁。身材象北方白杨树一般挺拔俏丽,一双眼睛宛如松花江水透着灵气,那垂在腰际的大辫子乌黑闪亮,分外诱人。
就是因为这条大辫子,我喜欢上了舅母。那年,我六岁。
我小时候,几乎是整年住在外婆家,即使偶尔回家一次,也只是小住两三天,立即就要回来的。所以我与舅母的接触比我与母亲的接触还要多。
起初大舅和外祖父他们共同生活,三间房,住对面屋。我记得舅母总是三、四点种就起床做饭,全家九口人的饭菜,有时光打土豆皮就得一个小时。白天她要到生产队挣工分。她铲地、收割都是一把好手,常常把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拉在后头。到了晚上,她就坐在灯下,给全家人做鞋。舅母做的棉鞋又漂亮又保暖。那年冬天,我穿了她做的棉鞋,不但受到小伙伴的羡慕和赞赏,而且脚也没有象往年那样冻得红肿,开春也再也没痒过。
除了勤劳和手巧,舅母还很会唱戏。当时流行的样板戏她都能惟妙惟肖的唱表演,那身后的大辫子一甩,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李铁梅,当时让我羡慕极了。
结婚头两年,舅母没有生育,她又特别喜欢孩子,所以我成了她膝下的宠儿。我还记得她用年底分红得到的钱,买了一斤毛线,为我织了一件鲜红的毛衣,让我在小伙伴面前引以自豪。
第三年,舅母生了个女儿,取名彩云。正巧,我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不得不离开了朝夕相处、情同母亲的舅母。我很不愿意离开,更不想上学,直到开学前一天,我才在众人的“吓斥”下,被强行掰开了抱着舅母大腿的手,泪流满面,恋恋不舍的上了父亲的自行车,还记得舅母对我说“回去要好好读书,将来要有出息!”虽然当时我很埋怨舅母没有留下我,非要和众人一团和气,把我送到学校去受人约束,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舅母说出这句话来有多么深刻的意义。
又过了三年,舅母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力壮,完成了一个女人传宗接代的使命。
随着年级的升高,学习任务的不断加重,我只能在寒暑假去外祖父家做短暂的探望,每次见到舅母只感到她在逐渐地变,她一年比一年衰老了,她的腰肢不在挺拔俏丽,她的眼睛不在清亮有神,她的辫子也剪掉了只梳着普通农家妇女的短发。她也不再去生产队挣工分,经常是左手牵着女儿,怀里抱着儿子,可以看出,她和满足。生活清苦却很温馨。她然喜欢唱戏,只是不再唱“都有一颗红亮的心”,而是改唱地方戏了。每次去看她,她都特别关心我大学习情况,经常鼓励我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有出息,给弟弟妹妹们做个榜样。
还算争气,十六岁那年我考上了高中,我读书的学校离舅母家只有三华里的路程,我仍在课余时间经常去看望外祖父母和舅母,那时,舅母学会了理发,我高中时的短发都出自她的手。
可就在我高考前几天,舅母去世了。因为怕影响我高考,外祖父母决定不通知我,直到我高考后大第三天,我去看它时,才知道消息。
我面对舅母的照片,眼泪扑簌而落,舅母,她怎么会这样悄无声息的走了?她才三十岁呀!她三岁丧母,十岁丧父,是唯一的哥哥背着她讨饭长大的,如今儿女双全,日子好过了,可她却去了......我亲爱的舅母,做为一个女人,她的一生包容了天下所有的不幸!
我回到家里,才从母亲那里得到舅母的死因——她死于脑溢血。
原来,在一年前,喜欢文艺的大舅成立了一个小剧团,在团里有一个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重点高中、家里又不准念普通高中的姑娘叫丽萍。大舅很同情她,对她比较关照。日久天长,这个姑娘竟看中了比她大二十岁的我的大舅,后来,大舅经常把丽萍领回家,以其家远为借口,蒙骗舅母,善良的舅母把丽萍象孩子一样款待,然而,在一天夜里,她知道了她不该知道的秘密。
舅母哭闹了三天,大舅仍没有回心转意,那个姑娘照例来。
舅母沉闷了,呆滞了......一个才满三十岁的女人过早的结束了她的生命。
她来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走时是孤零零的一座坟。
我开始痛恨大舅,骂他是个忘恩负义的陈士美,也痛恨丽萍,是她横刀夺爱,坑害了舅母。
如今,丽萍早已成为我的继舅母,十八年来,她一直没有生育,到处求神问医也无济于事,终日与年近六十岁的大舅做些小买卖为生,可谓晚景凄凉,也实属可怜。
女人本是同林鸟,有时为了一点所得而你争我夺。即使偶尔占了上锋者,最后的结局也未必值得欢喜,有时吞下去的也许是一枚糖衣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