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
现在每次家里烧鸡,我都是挑鸡爪,鸡翅之类肉少的骨头啃,老公取笑我说:这家里最会吃的就是你了。其实以前我也是顶爱大块哚叽鸡腿鸡脯等好肉的,大概是长大后想保持苗条的身段,但又馋肉香,所以找出这些皮包骨头的精华,既解了肚里的馋虫又不会发胖,一举两得。
对于鸡爪,小时侯有两点记得比较清楚。
其一,禁吃鸡爪。
那时侯,家里要是烧鸡了,大人是严令禁止小孩吃鸡头鸡爪的。说是吃了鸡头,叨书,不好;吃了鸡爪,挠书,也不好。因为害怕自己读不好书,所以小时侯我们姊弟三个从来不去碰鸡头鸡爪。到后来长大后,对科学知识有了多一点的了解后,才觉得大人们愚弄了我们。有时和大人们聊天时谈及此事,大人们则告诉我们那都是老辈人传下来的话,其实他们也不知道。如此看来,很多被奉若禁令的老辈人的话其实也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缺乏有力的科学的论证。
其二,小姨夫吃鸡爪。
小姨夫是上海人,下放到我们这儿的。他吃鸡的时候就喜欢吃鸡头鸡爪。每每看着他津津有味地吃像,都禁不住想尝尝,但最终还是怕因此影响到读书而未敢一试,而大人们则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上海人那时侯在异地,人们看他们的目光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我觉得羡慕中又带有看不惯的感觉。记得小姨夫到我们家做客时老是夹肉少的骨头吃,好客的妈妈怕他吃不好,就让着他吃,说:“他小姨夫,捡有好肉的吃呀。”这时我小姨就会笑着解释说:“别管他,他就爱吃这个。”大家然后恍然大悟似的:“哦,上海人就是不一样,哈哈。”一晃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我们越来越多人爱吃鸡爪了,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凤爪”。以前能大块吃肉,在别人眼里你的日子很幸福;而现在你要是在别人面前大块吃肉,就该是扶贫的对象了。现在人们眼里的好日子,已变成以前被唾弃的小资生活了。当然,从某个角度来看,这也是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提高的一种表现。
小小的鸡爪所反映出来的中国人的饮食变化,让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跳出温饱阶段开始往更高的层次上发展了,更注重饮食的情趣,风味,独特甚至稀有了。家庭主妇们不必在为买几两肉摸黑排队,而是常常对着满菜市场的菜发愁吃什么;吃遍了大饭店的美味佳肴,有钱人开始开着车子钻到山窝里去寻求野味的香气了;家养的动物,沾了化肥农药的蔬菜越来越不受人们欢迎,人们开始到处寻求绿色环保的可食之物。这是社会在进步,但我们在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富裕的同时,也不能忘记贫困和饥饿的存在。在偏远的山区,在发生了自然灾害的地区,在非洲遥远的国度,还有很多饥饿的面孔,还有很多渴望粮食的眼睛。只有当这些地区的人民能和我们一样大谈鸡爪其实比鸡肉还香时,我们的世界才有可能有真正的和平、安宁、祥和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