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和“踢”
我刚上网的时候,什么不懂,有个很简单的想法,觉得互连网这个新玩意,能够给我节省一笔不菲的长途电话费。
那时节,语音聊天的地方还不多,做得比较好的应该是“碧聊”,朋友们聚在那地方,一起唱歌、闲聊,到也不失是一个打发时间的好去处。
“E-话通”应该属于“后起之秀”,在那个多人的聊天室,不仅可以相互交谈,还能够看见所有在同一“房间”里的人——科学幻想里的“可视电话”在这里有了完美的体现。
冒冒失失的跑进去,看别人聊天,当然也欣赏那里的美女,说不出的舒坦——毕竟你要在大街上盯着一个美眉看,准会有人把你看成是“色狼”和“准色狼”的。
可慢慢的就知道了,你要免费的看美女,那是房主不允许的,尽管从美女的角度看,她们也还是希望有人去看她们的,不是有“妾为悦己者容”的古训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进了聊天室,要是没帅哥来看风景,岂不太遗憾!
可房主就不那么想了,我当然没有说房主把自己房间的美眉看成自己私有财产的意思,人家房主可是化了银子买了这个房间的--大约半年60元RMB,难怪房主要让大家都打开自己的视频啊。
可我呢,没视频!
那你去买一个啊!很便宜的。
俺可不是心疼自己的银子,实在是觉得自己的形象够不上登堂入室的标准,虽然一直用宋玉这个不变的网名,可我知道历史上的美男子宋玉,咱可比不了,所以一直不肯买那个“劳什子”,这么一来,我的命运可想而知,时常被——踢!
一个“踢”字,好多辛酸!
哎!那时节,胡主席的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还没发出,“踢”和“被踢”只有粗野和无奈!
现在,那玩意儿玩的人已经不多——据说,有些语音视频的聊天室开始用色情表演来吸引网友,可那无疑是饮鸩止渴!
各大网站于是大力发展博客,据说2006年互连网的搜索引擎搜索量最大的一个名词就是“博客”,可见其被网友推崇的程度,咱也在最近在网易开了个“博”,尽管有个同事嘲弄我是瞎凑热闹,咱也管不了那多。
“博客”这里有许多朋友并不齐聚一室,而是经常相互的访问、走动。这种互访,倒有点“走亲戚”的味道,于是又衍生出一个新名词,叫——“踩”。
“踩”应该是轻轻的来,悄悄的走,来的时候,也许主人并不知道,而客人会在主人的“草坪”上留点东西,谓之“浇水”,好温馨、好有人情味!
“踢”,无论怎么轻,都昭示着粗野;“踩”,不管怎么重,也不算是践踏,人和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少一点粗野,多一点和谐,我们这个社会才会更加的美好!现实生活中如此,虚拟的网络中亦应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