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
看了别人有关婚外情的分析和理解,我忍无可忍。
如果说是任何一种发乎内心的感情都值得尊重和理解的话,那就没有法律的存在价值了。当然人的有关伦理道德也不能再拿来衡量什么了。
如果说婚外情是由于生存压力,或者夫妻感情日久的平淡去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或是安慰,那我要建议你们可以去抢劫或是偷盗。这样也同样可以满足,甚至更满足。
如果说是处于日久生情,或是一见钟情,那我更为你们担忧或者不解。和自己的配偶生活在一起,总是比和其他人一起的时光多一些吧,那怎么就能移情别恋呢。难道是他们道德败坏,良心泯灭,而不值得我们付出感情。如果是后者,那我就得说你们是太多情了,一见钟情太容易了,说白了不就是冲动盲目吗?你怎么就不想想当初自己又是怎样为了那一纸证书付出的呢?今天这个,明天又难免会那个的。
所以我为婚外情判了死刑,斩立绝!
那段爱情不是由当初的费心揣摩到轰轰烈烈,然后幸福的走进礼堂再送入洞房的。谁不是真心的表白和发誓并祈求真主的保佑呢?但是围城里的生活,就是生活,实实在在的。要吃饭,要养儿,要养老,要行走,要睡觉,当然还要追求一点精神的安慰。没有物质基础,感情自然显得苍白。所以我们必须得从一碗饭开始奋斗。这是与爱情格格不如的东西。所以我们会累,也许还会受气,会忽视或者委屈爱人。因为我们已经没有了爱情的心境,也因为得到的东西我们历来都不知道珍惜!我们在否认对方的同时,不也给了自己一巴掌吗?这时候你也许看他(她)谁都不如,那时你又干什么去了。你既然能否定你的选择,那你又如何确定现在对另一个人的判断或是对自己的认同。有了第一次,我说第二次也就随之而来了,不是吗?
还有就是选择的权利。人的一生很多的时候都是在做抉择。放弃这个也就意味着选择的那个。而且很多的选择都只能一次决定不容后悔或者重来。我觉得爱情或者确切的说婚姻就是这个道理。既然是自己的选择,那你就已经没有了后悔的权利了。这可以说是人生一次最大的风险投资,不但是感情,更是一生的投资。有了婚姻家庭,孩子和很多相关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已经不再是单单我们自己,而且我充分的认为,谁也没有权利把自己的错误惩罚到别人头上。难道不是吗,我们的子女从此改写了自己的人生,我们的父母再一次为了儿女辗转难眠!而且社会也会必然遭受更多的无辜伤害。
再者就是婚外情的结局。从一个人的衷心程度上分析,既然你会对前一个负心或者背叛,那么后一个呢?当然有很多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怎么样的,既然这样躲躲藏藏,又何苦劳心劳力呢?一个对家庭没有责任心的人,大概更没有能力去承担两个家庭的琐事纠纷,这样又怎能保证劳民伤财的伟大壮举呢?
最后,我还想问问你们,到底是多情呢,还是无情?
愤怒之及,暂且搁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