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的继承权——亲子鉴定的故事

songyugg 散文 感悟生活 2007-05-08 16:03 责任编辑:爱情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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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科学技术不断创新之时,亦需对弱者提供帮助。

说第三个故事,心里有点苦涩。

和第二个故事一样,也是央视《今日说法》披露的一场官司。

有个人因为急着送朋友到机场,车速太快,没看清高速公路上停着的一辆抛锚的汽车,撞车以后,司机没丢性命,可压死了一个正在修理抛锚汽车的修理工。

这个修理工来自一个很贫穷的山村,来城市打工好几年了,经过交警的现场勘察,肇事司机赔偿了一笔数目不小的款子来了结这起交通事故。

……

事情过去了一年多,突然有个女子来到死者的家乡,说自己是死者的未婚妻,并且还带来一个一岁的男孩,说这个孩子是死者留下的遗腹子,按照法律的有关条款,也应该分得一部分赔偿金。

凭空来了个未婚妻,还有个遗腹子,家人都觉得十分意外。因为死者生前,从来没告诉过家里,自己有了未婚妻的事。更没听说还有了个孙子,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死者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在同一城市打工的这个女子,两人同居后,女方怀上了死者的孩子,出事的那段时间,女的回老家去生孩子去了,由于农村消息闭塞,等孩子半岁以后,才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因车祸死亡的消息。

孩子刚出生就没了父亲,赡养费也没其他的来源,于是有人建议,去男方的老家去索要交通事故赔偿金,作为孩子的赡养费。

按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非婚子女和已婚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只要能够确定该男孩是死者的孩子,那么就应该有权分得一部分赔偿费。

为这个女子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做DNA亲子鉴定。

可人都死了一年多,到什么地方去寻找死者的遗留物--比如毛发什么的呢?

找到了当时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警察,警察的回答令律师很失望。一般这类事故的处理,当事人和被赔偿的对象如果对处理结果都无疑义的话,就算是结案了,一般不要求保留什么死者的遗留物的。

尽管这个女子把自己孩子的照片和死者小时候的照片进行了比对,两个孩子的面容几乎一模一样,电视观众心里也都明白,那死者绝对就是这个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可因为这个女子拿不出其他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她的要求最终没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看这个片子的时候,我们知道死者的老父亲还在,而且他还有两个兄弟。其实,按照遗传学的原理,只要能让老爷子(或者孩子的伯伯、叔叔)与这个遗腹子(男孩)作Y染色体的对比鉴定,就可以确认男孩和死者的父子关系,可我不知道,是法官缺乏遗传学常识呢,还是律师应该到高中去进修遗传学课程呢?进一步说,央视的记者是不是也应该知识面更广阔一点呢?

这个故事中的那个女子是个弱者,我也相信她几乎不可能读到这篇小文章,但是,如果国民的科学素质再提高一点,或者退一万步说,法官、律师、记者……有点打击一大片了,对不起了!把自己的科学素质能提高那么一点点的话,这个故事可能就是另一种结果了。我衷心的希望那个弱女子,还有那个可怜的男孩,能有个比较好的归属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