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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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快乐!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心的,一直以来我都很欣赏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的情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与浪人那两个字,我很喜欢出去旅游,但我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到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阿姨问:这里漂亮吗?小朋友说: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的很有级别。曾经有段时间我迷三毛迷的紧,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那时候嫁一个像三毛一样有着这种神经质的男孩为夫然后一起远行是我最大的梦想。但他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他遥不可及。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有了钱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好友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说完甩甩他的头发,很帅或者装作很帅的样子,我每次都用反语说;帅哦帅哦很帅哦!帅得不得了。而他总是说: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来自我谦虚或者自我吹嘘。他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我像个人。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是一种烫贴,我矢志不渝。
我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而且还很明显,所以认识我的人都说真不知道我是一个在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一个习惯在黑暗中疼痛的人,我是也个习惯自己为自己疗伤的人,我的疗伤方式就是外出,我还不敢称之为流浪。暑假的时候我到处游说人去西藏,最终当然以失败告终,并且也令别人更加坚信我的神经搭错了,所以那一个暑假我就自己踏上了去西藏的路,畅游在我最最梦想的地方。罪人的青稞酒温暖的地毯,闪亮的酥油灯光滑的转经筒,圣洁的菩萨虔诚的佛,怒放的格桑花,飞扬的哈达。
整个社会如流沙般变化不止,惟独我依旧固执而近乎变态地爱着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