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不由衷
旧站档案号:HXQ-PROSE-00045611
我的原意本是在“名不符实”里彻底地暴露自己的内心世界,终于胆怯,只得拐弯抹角地把原意图掩埋起来,我承认我的言不由衷。
其实,人是需要勇气的,说真话的勇气。金庸笔下的韦小宝仗义执言、忠心耿耿,这是我勉强能够做到的;他圆滑善变、色气十足并且艳福不浅,这是我不能企及的。圆滑估计我是永远做不到的,色倒还是有几分。君不见,我的眼睛曾经在美女可人的脸上、诱人的胸上乃至撩人的臀上长期驻足!
有人把男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好色的,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归为这一类;另一类是十分好色的,我确实还不属于这一类。我的好色是有原则的,我可以放纵我的目光、惯坏我的眼球,却决不纵容我的胡作非为,事实上我还从未胡作非为过。美人只不过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风景自然是给人观看的。别人花上不少的时间和不少的钞票云游四海,为的只是观看天下的美景,对于身边那不需成本、随手拈来的独特风景线,我又何必轻易错过?
我可以纵容我的视线,却不应纵容我的感情。在某一特定时期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只允许某一特殊的女人占据我情感的空间。
在我的生命中,在我情窦初开的时候,我曾经迷恋过一个女人(已经成年,所以不称“女孩”),现在想来,当时真是鬼迷心窍,好好的一块牛粪怎么就想(仅仅是想,因为并未行动)撒在那朵蔫不拉几的黄花上?当时自是年轻,也就原谅了自己的幼稚和无知。如今我已老逝,却偏偏枯木逢春,那个某某已经悄然植入我即将干涸的心坎,使我这块凋零的粪草重获久旱逢甘霖后的复苏。本以为仅仅是喜欢,却发现是不折不扣的爱。因为,当别的男生挤着她坐的时候我会莫名的不爽,而(昨天考试前)能够和她单独走上几十米的路我却十分的满足!
我已经体会到被爱的幸福,就让我体验一次去爱的美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