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法

蓝弘 散文 爱情滋味 2006-12-20 10:47 责任编辑:辰水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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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指方略,“法”指办法和法则,方法是人们为达到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和行为的方式。细思起来,方法的含义十分的丰富。

人类生活虽然繁复复杂,但无一能脱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两大范畴,它们把所有复杂简单,抽象具体的人类活动都包括了进去,大到形成世界观和科学观的复杂认识,小到“穿针引线”这类枝节小事。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即认识和实践),其本质是主观和客观(即意识和存在)的关系,认识是主观反映客观,实践是主观作用于客观。方法是主观认识和改造客观过程中,采取的手段、途径和方式。可见方法与认识和实践密切地交织在一起,离开方法无法从事认识和实践,没有认识和实践方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认识和实践存在复杂简单、抽象具体之分,方法也具有大小、粗细之别。世界观和科学观离不开方法,离开它不会形成对世界和科学的正确认识。“穿针引线”中也有方法,需要先把线的一端搓细,手拿针头,线对针尾,对而穿之,不按此法,线将不能穿针。

既然方法与人类生活须臾不可分离,看来就有必要对方法进行探究,弄清它的真实涵义。实际上人们对方法的探索和研究早已有之,并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叫“方法论”。任何一件事情一形成“论”,叫人就想到长篇大论,望而生畏,在此,我仅想就方法简而说之。

方法有确定的目的性。目的相同,方法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目的不同,方法不同;不同的方法会达到不同的目的,但也可能殊途同归,达到同一目的。方法一定是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方法,离开目的将无所谓方法。比如,写文章,表达思想、抒发情感是目的,构思、选材、定格、修辞是方法,如果离开表达思想这个目的,那么写文章的方法就毫无存在的必要。同样一个编程题目,由不同的人来编写,可能就运用不同的方法。写文章和编程序,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存在不同的目的,因此也就有不同的方法。目的性只产生在有主体性的实体身上,在离开主体的自然界中,只存有规律,不存在方法。比如,海洋的变化,只能说其变化的规律,不能说其变化的方法。但动物捕食过程中存在方法,因为动物具有主体性。

方法是对对象的纲要性把握。如果不是为了把握对象,还要方法有何用呢?这个对象可以是认识的对象也可以是实践的对象。当作为认识的对象时,其方法是思维的方法,作为实践的对象时,其方法是行为的方法。方法对对象的把握必须是系统的、整体的、全面的纲要性把握,不能是细节的、琐碎的、片面的非纲要性把握,“任何一种方法,如果不是关于对象的总体性及其变化规律的,那么,就不能成为一种方法。”就是那些具体的局部方法,也是从某一角度和侧面揭示对象的内在规律性的。

方法总是从确定的角度来把握对象。方法代表着人们对对象的审视和把握,这种审视和把握必须有角度和切入点。同样是对于人,从生理现象和规律角度对其进行研究,产生了医学;从心理现象和规律角度研究,产生了心理学;从社会现象和规律的角度研究,产生了人类学和社会学。不同的角度会存在不同的方法,在研究人的过程中,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具有不同的方法。正因为存在不同的角度,所以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内在的局限性,都需要与其他方法相互补充,来达到对对象本质的认识和把握。所以,在方法学上,对其它方法不应该采取拒斥的态度,而应该采取包容的态度。

方法又是人们对对象理解的表达。方法总是要把人们对对象的理解表达出来,要表达对象的原因、结果、过程、要素、机理等。方法对对象的表达是多形式的,语言、图表、手势、眼神、举止、动作都是方法的表达,一颦一笑,眉目传情,那一种不是方法的表达呢?有人说,“眉目传情”是情人之间的信使,是恋人之间情感的流露和传递,试想情感的传递不还靠方法吗?

方法体现于过程之中。过程是事物发展在空间上的延伸和时间上的延续。按照时间的延续性可以把过程分解为不同阶段和步骤,按照空间的广布性,又可以把过程分为不同的方面和角度。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之中,方法必然是通过这些方面和步骤表现出来的,而方面和步骤的确定和划分本身又成为方法的内容,方法不同,步骤和方面必然不同,不同的步骤和方面又规定了不同的方法。

方法本身就是工具,方法又离不开工具。从广义上讲,工具是达到目的的事物和手段,方法就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方法也就是工具。人们就是借助于方法,来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从狭义上讲,工具是人们所使用的器具。工具是方法的内容,方法离不开工具。当原始人用树枝和石块狩猎时,树枝和石块已经作为工具,成为狩猎方法的内容。现代人借助于天文望远镜和高倍显微镜进行宏观和微观研究时,工具已经成为研究方法必不可少的内容。

方法必须有遵循的原则。之所以能称之为方法,就是可重复、可效仿、可学习。要作到这“三可”,必须要有章法和准则。原则是方法的重要内容,决定着方法的路向、趋势和步骤,原则不同,方法相异。

方法与技术相近又相异。技术与科学是一对概念。梁启超在《学与术》中写道:“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其真理者也;术也者,取所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可见科学与技术是体用之关系,技术是把科学原理应用于具体实践的技法、手段和工具体系。方法和技术都与手段和工具有关,这是它们相近之处。但是两者仍有区别。技术强调把道理作用于对象的应用过程中所采用的技巧和办法,方法则强调主体作用于对象过程中的步骤、规范和原则。方法与技术二位一体、辨证统一。比如,刷牙有刷牙的方法,但也有刷牙的技术。先把牙膏抵在牙刷上,手握牙刷,用牙刷在口中上下或左右刷动,刷好之后,用清水漱口,这是刷牙的方法。在口中上下刷动而不要左右刷动,手用劲适中,既不要过重,也不要过轻,这是刷牙的技术。离开方法不会存在技术,没有技术也就不会形成方法,我中有你,你中见我。

方法与知识还有密切的关系。知识是人类认识和实践的成果或结晶。如果把方法的主体仅限于人,方法是人类认识的成果,被蕴涵在知识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方法属于知识。如果从知识所起的作用看,知识即方法。学会了知识,也就学会了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获取知识离不开方法,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失当,“事倍功半”。方法又是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之上,离开认识和实践的积累和提炼,就不会形成方法。

我们谈了方法与目的、对象、角度、描述、过程、工具、原则、技术、知识的关系,再回过头来看方法自身。方法本身形成一套复杂的体系。从层次上,有个别方法、特殊方法和一般方法;从方面分,有思维方法、认识方法、科学方法、工程方法、技术方法等;从领域分,有政治方法、经济方法、军事方法、文化方法、科技方法等;也有分析方法、综合方法、数学方法、系统方法、归纳方法、演绎方法、比较方法等;除此之外,还有读书方法、刷牙方法、开车方法、卖菜方法等等,不一而足。为了避免又进入长篇大论之谦,对方法的讨论我就姑且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