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吻(一)
快毕业了,也要离开这个曾经让辗转缱绻的城市,总觉得要留下些什么东西,独独来,但却不能悄悄走。
我的大学是在素有美誉的春城---昆明,一个让人困倦,亦让人缠绵恋爱的城市。开始我是很讨厌这个城市,因为它像一个收容所接纳了一个无处落脚的我,不,应该说是很多人。我的学校是一个近似于贵族学校的二级学院,而我却来自不太富裕的农村,讽刺的悲剧就这样开始了。
我是在网上认识了昊,他是地地道道的昆明人,讲着一口我永远也听不懂的云南话。我爷爷曾经就笑称这里是蛮夷之乡。我们是在一个现代快餐恋情的吹拂下,见面了。尽管那天没风,但阳光似乎还很强。我不喜欢昆明的最大原因是来源于我的黑色皮肤,偏偏昆明还拥有高原的强度紫外线,这让我恐惧了好一阵子在阳光下行走。哦,想起来了,那天我还拿着一本英语书站在学校旁的大道上等着与他见面,然后沿着臭气熏天的滇池边,佯装散步。那天,他好象是穿着黑色的NIKE休闲外套吧,我记不太清楚了,因为以后他出现的日子似乎都是那一套装束。我很喜欢他阳光的味道,尽管我知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29岁,一个超过阳光的年龄,但我还是很喜欢,因为他单身,我亦是。他在一个正当好的年龄遇到了一个正当幼稚的我。是的,幼稚,我一直不可避讳这个词来形容自己。
当我们走到民族村的时候,他已经把他过去将近三十年的日子和我逻辑般归纳了一次,我浑浑噩噩得一直在看他的身材,还算健壮,在情理之中,我一直喜欢把微胖的年轻人当做健壮,而将微胖的中年人看做臃肿。而我据身边人形容,属于衰老型的年轻人。没办法,小时侯生病太多,毒素一直潜藏着。哦,我觉得我不能再这样罗嗦下去了。我觉得我应该讲接下来的事了,当我们走过民族村门口往海埂公园时,天空漂起了大雨,但罗曼蒂克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因为我们两个人都带着伞,只能并排前行。当他又一次讲起关于他中学时候来滇池游泳的时候,我浑身开始一种莫名的厌恶。我总没办法去想象我喜欢的身材在河草的骚动间摆弄姿势。幸好为了营造气氛,我们相约坐在路旁的公交椅上。我靠着他,尽管我觉得这时的自己有点加速度,但还是感到些许的温存。我们就这样无声地靠着,听淅淅沥沥的雨声直到夜幕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