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爱到恨一刻钟而已
在将那件衣服“推销”出去的瞬间,一种斩草除根的快意腾然在胸。
半倚床头,看着还未来得及关掉的衣橱里,原本属于它的衣架空空地在晃悠,心头澎湃不能安宁。当初是铁了心要将它据为己有,可没多久,就不喜欢了。甚至想——扫地出门。搞不懂自己,由爱到极致到恨之入骨,竟然就是一刻钟的事。
心仪这件衣服其实有一段时日了。从看到它的第一眼,就陷入深深的相思不能自拔,甚至夜不能寐。闭了眼,脑子里全是它的靓影:时尚、小巧,合体。很古典文静的款式,却用虎皮花纹作为主色,以豪放不羁诠释着乖巧的美丽。更别说那长长的衣袖,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不行,等不及了,我一定要马上买下它。
同行的朋友却一言不发,转身出了商店。我熟悉她如同熟悉我自己:里面没适合我的衣服。如有,不等我开口,她定会怂恿着我试试的。可是,她为什么就没看见那件衣服?
没问她,不用问,我知道,不是没看见,是不中意。以往的我,只要她不中意我肯定不买,可这次,我就像中了魔一般,一心想着它。
于是,冒着细雨踏着泥泞,第二天,我一人直奔它而去。试穿,付钱,包装,就在五分钟之内将它提溜回了家。
镜前转悠了几个来回,心里那份美不是用语言能形容出来的。可又舍不得立马就穿上它,我有个习惯,新衣的第一次穿着必定是在沐浴过后,那种感觉惬意得很。
于是耐着性子等到双休日。不过两天而已,我已是心急火燎。
终于可以穿着新衣出门了。
刚下楼,冬日温暖的阳光照着我的新衣裳,却有一点点不自在。我从来没穿过这种带花的衣服,仿佛是穿别人的。这个想法一冒头,就更加局促了,哪里都不舒服了,当初的优点此时全都成了钻进眼里的钉子。真想当场就脱了它。若不是上班快迟到的话,我一定会拐回去换掉。
煎熬哪,这四个小时。一回家,就赶紧换上了另外的衣服。这才是我自己嘛。可它怎么办呢?得找个下家,省得碍我眼。
今天,总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把它送出去了。
可是,怎的就在刹那间,爱就成了恨?
忽然想到了爱情。有多少爱不能反成仇的例子呀。当初爱你时诸般好,依着你顺着你宠着你样样红,可一转身就破灭了,一句“不适合了”就把你打发得远远的。也许并没有什么原因,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哪怕上一刻钟口里仍是“lover”。就像那句话“爱情一转身,两颗心就隔了十万八千里。”谁也说不清道不明。也许,这其实就是人的爱情。而婚姻里的长相守,相濡以沫,则更多的是亲情。是把对方当成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手足情。要说一辈子都维持当初的热恋之情,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连爱情都是如此,何况是一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