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又别离,谁说这不是命运
不是不爱,只是不想让这份爱情变成伤害,只把属于你的那份暖珍藏在心底。再见,过去,再见,哥。文章结构完整,故事情节生动,欣赏,问好作者!
【一】
那年,暑假。
我留着浅栗色的披肩自然直发,踩着细跟的凉鞋,穿着刚到膝盖的小裙子,招摇过市。花季的年龄,过分早熟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沧桑。同学蒙蒙说:乍一看,感觉你就像朵娇艳欲滴的玫瑰,但是靠近了,会觉得其实是一朵清新的白百合,能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我在一所3+2年制的院校里念小学教育,为了充实学校安排的半年社会实践,通过亲戚介绍,在离家不远的一间知名度较高的手机店里做三星促销。
作为新员工,上班并不清闲,需要熟悉机型,熟记价格,旁听同事销售的方法。那天下午,我正研究着手机的各项功能,了解各款型号的价格。两个成熟男人走进店里,按照店里的顺序规矩,到我接待。
只见他们直奔索爱专柜,指着其中一款机子,微笑着对我说:“麻烦拿这款手机出来,我们看一下。”估计他们已经对此款机型有所了解。我打开柜子笨拙地拿出手机,简单地介绍着,助理在一旁观看、指引。大家偶尔会抛出几句与销售无关的“闲”话,其中一个长得较英俊的男人突然说:“销售技巧不行,服务态度不错。新来的啊?”
花一样的年纪,自然是个花痴,花痴,第一眼看的自然就是相貌。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轻轻点头,说:“你真厉害,一猜就中。”
不可置否,我确实又呆又笨,抓不住客人的心里,更谈不上什么技巧,只能靠服务和态度让客人感觉到我的真诚。离开之前,另外一人说:“我们回去考虑一下,考虑清楚就来买。”我像其他店员一样给他们留了名片,把他们送到店门口:“如果买,就来找我哦!”
最后,他们并没有来找我买手机。
对于缘分这种奇妙又说不清的东西,我是相信的。我想,我去做促销,只是为了让我遇见叶勇吧。
下班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剩下一点余辉照着天空。手机阵阵作响,看到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你好!”
“你好,我叫叶勇,今天下午找你看过手机的,还有印象吗?”对方介绍着说。
我脑海里回忆着今天接待过的“客人”,摇了摇头,不确定是哪一位。
“怎么不说话?”我没察觉到我摇头他看不见啊。“就是我朋友专门去找‘索爱’两位。”我当初的理解是,索爱,应该是索取寻求爱情罢!
“哦,我知道了!是你啊,我有印象啊。”讶异惊喜中,声音提高了一个分贝,这不是客套话,我真的有印象。
【二】
一来二去,我觉得彼此并不陌生了。我对“朋友”二字无法做出任何注释,在我看来,不陌生,就可以算是朋友了。电话里,他彬彬有礼地跟我说话,我心里对这位温文尔雅的大哥哥颇有好感,有一种很想亲近的感觉。
“你应该比我大,我没有哥哥,要不,你收了我这小妹呗?”
“我二十七,你多大啊?”
“看上去我多大啊?”
“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还算成熟稳重,像二十三四,但其实应该远远没有。”
“哈哈,是吗?我都不知道我长这么得这么着急的。不过,你的眼睛很明亮哈,八九的,我掐手指头算算……今年十八。”
“果然是小妹妹啊!行,哥收了你。我妹吃晚饭没有?”
从那天起,叶勇对我说话,几乎不用第二人称。他对自己的称谓,也几乎不用第一人称。统统把“你”换成了“我妹”,一律把“我”换成“你哥”。
“我妹吃饭了吗?”“我妹在哪里?”“我妹在忙什么?”
“你哥在开车呢!”“你哥在打牌。”“你哥在吃宵夜。”
……
在店里有了一面之缘又过了数不清多少个日夜之后,才有了我们匆忙的第二次见面。那天,我们本已约好一起吃晚饭,下午,公司一同事把大家叫到休息室:我宣布,今天我寿星,大家一起晚饭,饭后K歌,不醉不归。
晚上十一点多,乌烟瘴气的包厢内嘈杂不断。可我还是听到了我的手机铃声叫唤着它的主人,我跑去洗手间,关上门接听:“小美女,现在在哪个KTV?你哥在KFC,问问你同事要不要吃面包或鸡腿,我打包过去。”
“好啊好啊,刚刚就有同事说饿了,KTV里的东西没法填饱肚子,打包些过来拯救大伙们吧,大人!”
“你们几个人?在哪里呢?”
“八九个,在泊爵。你到了我下去拿啊。”
过了约二十分钟,手机又响了,关键时刻我特别喜欢自己的手机铃声,觉得特别悦耳动听。最不喜欢的时候,就是我正在睡觉的时候,还有早晨叫唤我起身的闹铃。
“你哥现在到楼下了,下来拿哈。”
“好。”
我迅速挂掉电话,急忙跑下去。突然想起他之前说的那句:看起来像二十三四岁。此时我穿着紫黑色的工作服,看起来仍然像二十几岁,没有一点懵懂青涩的少女模样。
我到了楼下东张西望地搜寻着,样子也许有点可爱,有点无辜。蒙蒙曾对我说过:“你在街上东瞧西瞧的样子,特别像个迷路的小孩,而且还是找不到爹妈那种。”
“在你旁边呢,小妹。”
我朝声音的方向看了过去,叶勇从容打开“泥头车”车门,走了下来。
我看着眼前这部“泥头车”,不禁笑了起来,当初听他偶然提到的时候我一头雾水——我们的家乡是年轻的农村城市,虽已做大量绿化工程,但空气仍然有些浑浊,灰尘多,车子容易脏。大街上开的多数都是泥头车。
我甜甜地喊了一声“哥”,蹦到他面前,把他递给我的袋子轻松接过来。
“谢谢哦,哥。”
“谢你个头啊,上去吧,别让同事们饿着了。”
“嘻嘻,好。拜拜!”
“拜拜。”
冲他挥了挥手,我便继续踩着高跟鞋踏着正步走了。手机挂绳上的芭比娃娃也随着我踢着正步而晃动起来,很调皮,很好看。
我哼哼哈嘿地唱着不成曲的小调,快乐得像只小鸟。走进包厢,把KFC家的东西分给同事们消灭。
【三】
自从我们都白吃了之后,我常和叶勇聚在一块,在大街小巷里耀武扬威,吃尽各种小美食。更多的时候,还有他的兄弟、我的姐姐和其他朋友们。
随着时间的流动,我和叶勇的情谊越来越深。我觉得他就像我的家人,我可以依靠,可以撒娇,可以任性。他可以包容,可以安慰,可以疼爱。
他不是帅气的万人迷,可我觉得他很好看,像太阳一样发光发热。他是一个小太阳吗?他照亮着并且温暖着不是吗?也许是因为我住在冷冰冰冷清清的“家”里,丝毫感受不到亲情那抹阳光普照的温暖的关系才会有这种感觉罢!
还是很平常的一天,没什么特别的。他跟我说他自己的一些“历史”和现家里的情况,“没听你提起过你妈。你就一个姐姐吗?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吗?”也许,他这么问,兴许是好奇吧。
“呵呵,我只跟你说一遍哦。我小父母离异,现在我妈妈在别人家里,我姐判给我爸,我判给我妈,我妈当年嫁人,不方便带着我,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妇领养的我,我一个人长大,没有兄弟姐妹作伴。前两年,才认识我姐和我爸。”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我的表达能力是不是提高了?一段话就能将整件事概括了。我说话的样子看起来很轻松吧?我将情绪掩饰得很好吧?我装不在乎装得很像吧?没有人发现我语气的变化吧?
我知道我的身世不是一个秘密,但知道的人也屈指可数。别人有意或无意问起,我常是不露痕迹地一笑而过。提起的时候,就会回忆,回忆的时候,就像揭心里的痂,会疼,会流血。可是他问到了,我就会告诉他,只要他问的,我统统都告诉他,因为他是我哥啊,我不会刻意隐瞒他任何事情的啊!
他不但是我哥,他还是个非常合格称职的哥哥。
一桌人吃饭,他在跟朋友谈笑风生的同时还不忘给我夹菜,问长问短。
他会在我们逛休闲男装或运动装的时候说:“我妹喜欢吗?你也选两套吧。”
去唱歌的时候,我会跟朋友们玩洗刷刷:今晚去泡吧啊,没有洗刷刷啊,洗刷刷……他会在旁边跟他朋友说:哥们,你让一下我妹。
吃完宵夜的时候,他会问:“我妹要不打个电话给你姐,问问她肚子饿吗?也给她打包点回去。”
他还会说:“不敢带我妹去酒吧,我也不去。去那种场所,怕把我妹带坏了。”
有这样的哥哥,别说回答问题了,就算让我做牛做马,我都愿意,真的。
想到这里,我真的有一点想跟他一起过日子了。
“哥,我告诉你这些,并不是让你可怜我哦,你也知道,现在这年代,这种事情很普遍的。呵呵,其实,我觉得自己比一般人幸福,我有很多亲人啊!”幸福,提到这两个字,我居然哽咽了,我哭了。我又想起蒙蒙曾经骂我的话:“你丫的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连自己不幸福都不介意。”
“小家伙,别想了那么多。乖,都过去了,你已经长大了。对不起,哥不知道,哥下次不问了。”
……
日子平静地过。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体贴。几乎天天给我打电话,我习惯接,他习惯打。我真心把他当家人了,很亲很亲的家人,永远都不想离开的那种。
那天,10086给我发了条情书,说我缴纳了一百元话费,中国移动表示感谢我的使用和支持。
我还没来得及将情书全部看完,电话就响了。
“刚刚打我妹电话,停机了,找不到人。给你交了话费,以后每个月哥给你充值,一百块够用没?”我这个大头虾,竟又忘了手机饿得没米吃了。
“不用。我用不了多少话费,我自己交就可以了。”虽然觉得是很亲的哥哥,可这样无缘无故花他辛苦赚来的钱,想想就觉得自己很不道德。
后来的几个月,我手机的话费都是满满的。多次拒绝,也无济于事。他说他养自己的号码时顺便给交的。
每月月初准时到账一百,其实我根本用不完。
我一向很少主动给他打电话,突然有一次,不知道什么原因,鬼使神差的竟拨了他的号,听到的,是跟我手机一模一样的彩铃:未懂得欣赏我,为你做何其多只忠于一个,我不知上一生拖欠你么?未懂得捉摸你,为你觉悟前非可吞声忍气,自尊心因爱你太深甘于放低自己……是那首我喜欢的粤语歌,《其实我介意》。我记得他以前不是用这首彩铃,不知道什么时候换的。
“呀!我哥的铃声怎么跟我的是一样的啊?”
“你都介意,难道就不允许你哥也介意啊?”
【四】
西风起了,叶儿黄了,天气转凉了。
我们上班的时候,已经不能光穿长袖的衬衫,外边要穿一件西装外套,紫色的裙子,也换成黑色的长裤。我穿起正装,看起来更加不年轻了。
吴敏是他同事,兼老友兼兄弟兼老乡。早早地给我打来电话:“今天我生日,晚上请大家唱歌喝酒,你也来玩会儿吧。你哥也去,到时我让他去接你。”
月亮升到天边,星星开始亮了。晚上八点整,电话响起。我看见我哥打来接我外出的电话,都习惯性地从客厅窗口往下看,看看他和他的车,我就会开心,也会安心。
去到包厢的时候,大家已经玩开了,闹哄哄的。
我点了一首歌,张韶涵的《隐形的翅膀》。唱完后我对吴敏说:“吴敏,今天你生日,来。生日快乐。”我举起酒杯,对他说着简单的祝福,先干为敬。
然后跟大家六个六,六个六地玩筛子。
其实,我看起来真的不年轻了,但言行举止里尽彰显着孩子气,内心清澈善良,将原本的年纪和那个年龄该有的无知幼稚展露无遗。我不顾我哥说:“你别跟他们玩。”我不听,觉得新鲜,就想玩一会儿,一玩,常输,不胜酒力的我,在几杯酒下肚后,脸颊绯红。我下意识摸了一下额头和脸蛋,有点烫。
走到洗手间旁,推门而近。包厢里的洗手间,男女是分开的,洗手池公用。
我看见我哥站在洗手池旁,准备洗脸,我习惯性地对他露出甜美的微笑。
估计我当初笑成一朵灼艳的小花,不然他怎么会叫我小沐。
“小沐。”他的眼睛灼灼发光。我没发现他对我的称呼已经变了,不知道他自己意识到了吗。
“哥,你没喝多吧?没事儿吧?”我关心着问。
“小沐。”他越走越近,本来就近在迟尺的距离,几秒钟,就走到了我面前,是在我眼前吧,我不确定,我看不清,但是我能闻到他茂密的头发散发出的淡淡洗发水的香味,还有他身上浓郁的酒精散发出的暧昧的味道。
突然间,我感觉我的双肩有一股力量,他的手拥了过来,他的唇跟着汹涌地覆盖下来。
我不自觉地闭上眼睛,脑子发热,一阵眩晕。
等我反应过来,意识到这样不可以,于是将他一把推开。
“哥。”我的微笑已经褪了色,委屈地看着他。
“对不起,我……我……”
接下来的第一个动作,我居然是打开水龙头,然后看了他一眼,眼神传递多重信息,我自己也说不清,有感情也有距离。可是我很介意,转身就走了出去。
不是初吻,真的不是初吻。可我还是很介意,很介意,很介意。
他是侵犯吗?不是。算是强吻吗?不算。我并不反感啊!
可是我介意什么呢?介意他不是自由身?介意他是别人的?或者,我们只是兄妹,就算是名义上的兄妹,也决不可以这样不是吗?
一开始,他也主动提过他女友的事情,他说她大学刚毕业,同一个市的,也在市里工作。
我那时候就想,应该是个知性优雅、知书达理的女生吧。
打车逃回家,独自呆在房间里,想着他看我的眼神,想着他的吻,回味他嘴唇的味道。以后怎么面对他呢?还没想完,铃声打破了房间里的宁静。
“在包厢找不到你,大家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你在哪呢?”
“在家。”其实,我还是有些生气的,也有些自责。
“不用这样吧?”
不用这样是什么意思?他心里是不是觉得不就是一个吻吗?用得着跑回家吗?他是不是吻了别人,不好再跟他呆在同一个地方,他都说这样的话?
我沉默了,因为我接不上话了。
“家里有人在是吧。你的钥匙还在我这里,一会我拿去还给你。”每次出去,我都习惯把钥匙和小包包给他放着。
我下楼拿钥匙的时候,他的脸有些微红,眼底是一片粉色。
粉色真明艳啊,可以开出桃花。
“刚刚不好意思,你哥喝多了,你别介意。”他一脸歉意的样子。
我没说话,拿了钥匙,上楼。
一个吻,他说不好意思。让我说什么好呢?而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五】
他说喝多了,我就当他喝多了吧,我不要再想也不能再想了。也许他明天睁开眼睛,就会忘记今晚的事,我不应该这样耿耿于怀的。
我不能再想着这个吻,我再想着,就会失去一个哥哥,还得不到一个爱人。我已经依赖他,无比依赖他,戒不掉了。
习惯了每天接听他的来电,话筒那边传来好听开朗的声音。
习惯了跟他一起吃饭,吃什么都好,吃什么都觉得香喷喷的。
习惯了津津有味听他在饭桌上跟他朋友们谈人生理想,谈如何赚钱。
习惯了跟他大摇大摆地在各条街道上游走。
真的,我不能再想了。就像他说的,不要介意。所以,我就应当作不曾有过这个吻,继续没心没肺地做他妹妹,让他永远把我包裹在幸福里。
后来,那个吻,那个意外的吻,和那个不一样的称呼,我们都没有再提起。
这样也挺好,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亲吻,淡淡的就不会失去。
这样的关系,他会一直在,只要他想,我也会一直在。
直到那天晚上,他在电话里认真地对我说:“我跟女朋友分手了。我知道我妹妹很多优秀的追求者,蒙蒙也提过。我想问你,你喜欢我吗?我真的想保护你,以后的路,不想让你一个人孤单地走。”
“那你告诉我,你怎么跟她说的,她又是什么态度呢?”那一瞬间,我忘了他问我的那个问题,忘了他说的话给我带来的感动和心灵的震撼。
如果道德与我的爱情相抵触,我绝对不会因为爱情而违背道德。我深怕你因为我而伤了其他姑娘的心。我不想像罪人一样破坏别人的感情,最最不想的就是破坏你们的感情。虽然在很久的以后想起来觉得晚了,其实我活生生的就是一个罪人,我就是一个祸害。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我错了。你有女朋友,我当初就不应该如此靠近你。
“我跟她说我已经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你回答。
“哦。我一直把你当哥哥啊!对了,我交了男朋友,改天带出来给哥瞧瞧,你参谋一下哦。嘿嘿。”我居然不动声色地对他说出这番话。我甚至来不及思考说出这些话的后果。
“哦,好。那……我挂了。”
“嗯!”
嘟嘟嘟……
听到“嘟”的声音,我的眼泪,便无声地落下来,一串一串,打湿了我的手掌心。
叶勇,我是骗你的,你知道吗?
我是个无耻的骗子。可是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我也想不出任何办法了。
凡事都有个顺序的,对吗?
你不会怪我,你们也不会分手的,对吗?我不想让她伤心,其实你也不想的吧?
【六】
红红火火的新年过了,情人节快到了。
跟堂姐去毛线店,想在开学之前给他编织一条围巾。虽然寒冷的冬季就要过去,很快就春暖花开。像这种温暖的小东西,留作纪念也不错吧。我挑选一些灰白色的毛线带回家,开了头,又拆了,如此反复多次,总觉得自己笨拙的双手,编织不出适合他气质的围脖,觉得自己编织的围脖,配不上他。于是我决定去买现成的,用机器编织好的那种,看起来高档又不失沉稳。
我想念他,不分黑夜与白昼,才发现早已悄悄地把他钉在心室上了。可我不敢主动联络他,害怕我的联络变成一种打扰。而他,自从知道我有了所谓的男朋友后,电话少打了,也不见面了。
我们就这样渐渐疏远了,淡了,就要散了。像一起约好似的,开始慢慢走出彼此的生活了。偶尔他打来电话问候,我也极力掩饰着自己的哀伤和爱意,很累。
是真的累,我享受着他现在的幸福和没有他的痛苦。他们并没有分手,他们还是幸福的吧。他们才是主角啊,我只是上演了一段小插曲。
“明天情人节,我妹是跟我未来的妹夫一起过吗?”情人节的前一天,他来电。
“是啊!呵呵!”
就要挂电话的时候,他突然说:“我爱你。”
“什么?”我很惊讶地发声了。不是听不清,我是不相信。
“我爱你。小沐,我爱你。”从他坚定的语气里听出了他的真诚和爱意。
“我有男朋友。你也有女朋友,你是属于别人的,你忘了吗?”
说完,我急忙挂掉电话,我怕我再不挂掉,就会控制不住地说我也爱你。我怕我会哭。
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对是错,迷惑地看向窗外,看到的,是满脸愁容的夜空。
哥,我没有男朋友,我是骗你的,我想和你在一起……类似这样的话我说不出来。谁那么有时间陪我折腾呢?撒出的慌,就要一个人咽在心里,再苦也不能吐出来。
我没有接受任何约会。关掉手机。单身情人节,一个人,是落寞的。鲜红的玫瑰、甜蜜的巧克力、动听的情话,都与我无关。
叶勇,你们,正在约会吧。
如果我说,我想你了,你会相信吗?
如果你相信了,你会接受吗?
如果你接受了,我们以后怎么办呢?
我不会告诉你。
我决定去回学校了。决定离开早早回去了。决定以后都不联络了。
情人节的第二天。“哥,在干嘛?你妹妹有礼物送给你哦。你要不要?昨天忙着约会,没来得及。”
“当然要了,怎么会不要?哥现在就过去拿。”
“好啊。”
他到楼下的时候,我匆匆把礼物塞给他。
“小沐……”
“我有事,回去了,拜拜!”我打断了他的话。我看到他比以前瘦了一些。我看到他欲言又止。
我不顾他的挽留,走了,我只知道我不能再看见他。
跟围巾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封不成文的小信件,上面是我娟秀的字迹。蒙蒙说过:你人长得美,字也很美。
一张A5的信纸,有百合的清香。“哥,我回学校了,以后我们都不要再见面了吧。曾经的时光,我将收拢起来,好好珍藏,不会轻易打开……哥,答应我,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照顾她,不要再跟她说那些让她难过的话了。少喝酒吧,不要让家人担心。不管是阴天,还是雨天,或者是晴天,请记得为自己拢上满心的阳光。”
走的那天,下雨,我的心也在下雨。
学校离家不算远,但也不近,五六个小时的车程。到校后的第二天开机,电话不停地响,我没接。
“小沐,我在你们学校门口,你在里面吗?我想见你,有话对你说,你出来好吗?”你是在我的字里看到了深藏着爱意和不舍了吗?
不能,我真的不能出去。我只是上演了一段插曲,现在退出剧情了,你们继续,你们还是幸福的。
任何时候,我都铭记着先来后到这个词。
“蒙蒙,你一定要拉住我,千万别让我的脚踏出寝室的门,一步都不行。”
“放心,我拉着你。其实我觉得你们不适合在一起。你做得对。”蒙蒙力挺我的做法,我心里有一丝安慰,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立场。
“小沐,不要躲着我。不要就这样逃回你的世界。我很牵挂你,求你,出来见见我。”我不愿意再收到这些会让我这颗坚硬得像石头的心渐渐变软的简讯,关机了。
他来了三次,从白天,到黑夜。
连续来了三天,就再也没有来了。
再后来,听他兄弟提到,他结婚了,跟原来的女朋友。
后来听说他们有了个可爱的儿子。
很久之后的某天,我空间的留言板里出现了新的留言:“小妹,你还好吗?长大一点了,是不是变得更加坚强了?哥发现,哥很想念你。”
【七】
我们就这样散落了,分开了,毫无困难。
决定不再见他的那天起,我的日子和所有都变得细了。我安静平淡地过着,不慌不忙地坚强。
我放下了家里的所有,唯一没放下的是他,日思夜想,朝朝暮暮。细数着二十几年来,没有多少人给我这样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呵护,我是有多贪恋他对我的好。
再后来,无意中听他朋友说他婚姻生活不如意,正闹着离婚,我勉强挤出笑容。
一笑过后,我想哭了。忍不住悄悄七拐八拐地进他空间。状态上写着“离婚!”“离了吧,求你了。”“跟这样的人过怕了。”等等……至于后来的后来怎样,我真的不想知道了,因为他的一切已经与我无关了。
哥,我现在已经到了你当初猜测的那个年纪,二十三四了。你在哪呢?
我无从知晓。这个,也不是我现在最关心的了。
转眼,情人节又快到了。
二零一三年的情人节,我知道,我不会像那年的情人节一样,难过独饮爱情这杯毒酒,也不会像前几年的每个情人节一样,一个人品尝孤独。
我终究要长大。我也终于长大了,毕业了,在一所小学教语文。我的男朋友叫刘华,是中学教师,得体大方,对我也体贴入微。对现在的爱人,没有了当初对“哥”的那种心动和特别的感觉,可是跟爱人在一起让我觉得踏实、安心。如果没有意外,我们会在明年一月三日结婚,我们说好的:爱你一世一生。
只是很偶尔的时候,我也会想起那个吻,那是一种迂回婉转的味道,引领我走了很远,走到深深的过往里,却只是为了说一句再见。
再见,哥。
再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