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到狼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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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人,真的,我是个荷尔蒙或者黄体酮都很正常的人,换句话说,我是个很雄性的男人或则很雌性的女人。
我讨厌那些“下三癞”的性病广告。那种感觉就像爬在脚上的癞蛤蟆——没有病也会吓出病来。其实,它们是冲着“孔方兄”来的,它们向”孔方兄”抛着媚眼,活像一个搔首弄姿的三等妓女。什么“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呀,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吗?统统“狗头摆”吧!我了解它们骨子里的铜臭,就像了解我自己的狐臭。我是个钞票“追星族”,它是我心中的偶像——刘德华、麦当娜。
天啦——提起钞票,我就浑身颤抖,热血沸腾。那种感觉犹如单相思者突然见到他们的梦中情人。它的特异功能更如着魔的“婚外恋”,让我背弃亲情、友情、婚姻。
让王昌龄老儒生抱着冰凉的玉壶去神游吧!让于谦那小子拄着碎成粉末的清白去喝西北风吧!
我要像古希腊的英雄,身披盔甲、手执长剑,驾驶战车——他们为正义而战,而我为自己膨胀得可以让篮球飞上天的欲望拼杀。
我用权利去要挟,用青春去投资,用美貌去诱惑,用计谋去敲诈;用一切能够钓到大鱼的诱饵去撒网。我有老“箍桶匠”一样的嗜好——我像扇动翅膀的铁公鸡日夜不安地守着自己的“黄金”,却从来不会做赞助“希望工程”或者捐款敬老院的慈善事业。
由于“适者生存”,我终于成了款爷、富豪。每天,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我的眼睛渐渐泛起绿莹莹的光;拿着那些敦实的钞票,我的手忽生毛茸茸的快感。
“我操!”什么时候,我竟变成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狼,达尔文老头的进化论在我这里倒行逆施啦!
从人群中消失,是我别无退路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