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间
洋洋洒洒一篇万言小说,娓娓道来红尘情事。一念之间,往左往右费思量,只是总有一些微妙,抵不过时间。人物塑造得很传神,语言流畅,情感真挚, 值得再三品读。
有些人属于你的时光注定很少。
第一章:一次见面
那是一个八月,八月的燥热总是让人难耐的,八月的燥热总是让人心烦意乱的。坐在我对面侃侃而谈的是小徐,去年我和他曾经相亲,谈了两个月的恋爱就散了。
小徐是一个挺不错的人,上进、有责任心,我挺欣赏的。可是欣赏不能代替感觉,所以,我无力说服自己跟他走下去。这次时隔半年的相见,我太愚钝,我不知道:他是想向我证明,我的离开是个错误,他现在有房了,前途又一片光明,当初,是我太没眼光了,把他看扁了。其实,我何曾看轻过他呢!当然这是后话,这样的结果,是处于感情懵懂期的我,过于浅薄,过于无知罢了!无知浅薄到,只要觉得对方人好,就应该走下去。后来经过实践的证明,感情,终不是一方的独角戏。
不过,还是相谈甚欢,真佩服他的口才,我的简单,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不尴尬,实在看不起那时的自己,气节去哪了?
忽然间,门开了,小王摇曳生姿地进来,小王乃是小徐的死党,以前我们三人曾一起吃过几顿饭。这人真是:男人走路怎么能扭来扭去呢?可是他扭得就是那么的婀娜。入座,他便笑开了,别人是可以笑的,但是小王同志不行,因为这人与冯巩有些许神似,他这一笑,眉飞色舞,颇有笑倒众生之像。接着他又说开了,其实男人还是像我老公那样安全,一本正经的,小王同志,太不安全,一张嘴,巧舌如簧,舌灿莲花,实在幽默至极。反思我那悲催的青春,就是栽在他这张嘴上,所以他的老婆也是悲催的,这男人太不安全,找老公是不能找幽默的。不得不提的是,小王那天穿着一袭黄色格子衬衫,当他摆动着黄色格子衬衫又摇曳生姿地走入电梯的那一刻,实在令我印象深刻,男人怎么可以扭着生猛异常,而自己又浑然不知呢?
猛然回首,事别经年了!
第二章:一通电话
是不是所有痛苦或美好的事件,它的发生都是意料之外,一如我的“妙妙”。
这次三人会晤,留下了一个后遗症,就是我和小王同志互留了电话号码。为什么呢?因为小王同志有一理想,那就是找一老师当老婆。
因为我是正宗一老师,所以,处于女朋友缺位期的小王同志,便千交代,万交代,让我帮她物色一女老师。刚好,我一姐妹,也是一女老师,正处于男朋友缺位期,品貌端正,身材高挑,性情温和。我立马豪言壮语一番,我非红娘,但愿为你抛头颅洒热血,牵线搭桥一番。
为了表示彼此的决心,小王和我竟互留手机号码,以便红娘工作的顺利开展。当今社会,什么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稳定,或变得不稳定,那就是手机和网络。从一个号码开始联系,最后也只能任这个号码永远地存在你心中,再也拨不出了。你说它是不是最稳定,也是最不稳定的?
第二日,我瘫软在床上,我心爱的小狗“妙妙”,因为我出了一趟远门,它便惨死了,原因是误吞了一只吃了老鼠药的老鼠,妙妙你怎么可以去吃老鼠呢!你一小矮狗,比老鼠大不了多少,怎么可以自不量力地去吞老鼠呢?再说,“妙妙”你这么英年早逝,叫我情何以堪,你罔顾我待你的一番真情厚意啊!
回首“妙妙”,竟生一番顿悟:飞蛾扑火者,不光人类和蛾类,还有狗类。充分说明,在喜欢的事物面前,理智的力量是渺小的,扑上去是本能,扑上去死了,是求仁得仁;扑上去没死,烧焦了,那是命运眷顾。我的“妙妙”终于求仁得仁了。
正当我为我的“妙妙”悼念之际。忽的一阵手机铃声破空而来,一接,原来是小王同志为了见一见那传说中美丽端庄的老师,正驱车前来。
我不得不佩服小王同志的迅猛:如此急不可耐,如此热情如火,其心意之诚,日月可鉴。从小王这一行为来剖析:实乃一雷厉风行,当机立断的人,怎么到了我身上,就如此忸怩。无解无解,人是矛盾的,而小王更是极品中之极品,估计矛盾的能力非普通人可比拟,又怎么我等纯良无知小辈可揣摩。
由于小王来得过于生猛,而我还没和我的姐妹连线成功,故小王只好败兴而归。而我也只好继续悼念我的“妙妙”,我本是一深情之人,对于狗,也是一片痴心。”妙妙“的离去,带走了我对于狗的全部热情,因为不想再伤情,便再也不养狗,说也奇怪,至此以后,我便再也不喜欢狗了。
红娘之路漫漫,还未开始。
第三章:一场网聊
30岁以前是什么?那是青春。25岁以前那是什么?我把它定义为青葱岁月,现在这一代人,因为晚婚晚育的关系,心智都成熟得较晚,青葱岁月也来得晚了些,22岁的我正处于青葱岁月。
青葱岁月是拿来干什么的?是拿来勇敢的,愚昧的,犯傻的。请不要把他们定义为贬义词,我把他们都归为褒义词。回眸间,他们都见证了最可爱的笑容,最可怕的的行动。
转眼,一月已逝,而我的红娘之路,还没开始,便已失败。我那姐妹,也是一女中豪杰,事事都想得面面俱到,点点滴滴都可以化为丝丝缕缕,把她自己绕得不知所向。而这次她一反常态,在想得面面俱到之后,当机立断回复我:相隔百里,路程漫漫,不是心中所期。故我只好对小王同志据实相告。怎知,小王同志乃是一坦荡之人,并未因为我负他重托,而看轻于我,竟与我做起网友来,于是乎我俩在网上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妙语连珠,笑语连篇。其实我是一内敛、矜持、含蓄的少女,一般不与男性聊天,为何一反常态,责任在于小王的母亲,小王的母亲把小王生成了一特别幽默男,而我对于幽默的男人一直青眼有加,我认为这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与高智商的动物聊天是一件及其快意的事。这一点“轻舞飞扬”在N年前已做了证明.
人生总是那样的让你措手不及,快乐的开始,未必有快乐的果实。在大半年后,在小王不再与我网聊之后,那么那台电脑便成了我痛苦的根源,多少个夜晚,候在电脑旁,默默流泪。大喜、大悲,等价交换。
第四章:一头黄毛
青葱岁月,我们无知无畏,那是一种莽勇,一如我的一头黄发,可那并不是一种错误,那只是一个认识自我,修正自我的过程。
在多次观察、矛盾、犹豫之后,我终于把自己的一头青丝,在两个小时之内,染成蜡黄。那个黄啊!犹如金子一般,在灿烂阳光下,熠熠生辉。我一胆小之人,终于改头换面,与大街上走的“时尚女郎”一般,黄发垂两侧,回首终“动人”了,于是乎感觉十分良好。且身边的爸爸妈妈、姑姑姐姐,怕伤我那幼小的心灵,无一人敢吐露真言,故我更洋洋得意也。
终于,顶着一头黄毛,招摇过市,一直招摇到L市,参加培训。我一老同学,非常没有风度的,非常没有爱心地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你一老师,干什么把头发弄得这么黄?我在其批评之下,竟抬不起头来。稍一抬头就发现,我果真标新立异,万黑从中一点黄啊!就是想找个稍微黄色的,人家那也是褐色啊!于是便唧唧歪歪地趴在桌上,内心纠结复纠结、忏悔复忏悔、羞愧复羞愧,一直反反复复、复复反反。
在各种负面情绪轮番上阵,将我的心灵蹂躏过后。我又顶着这头黄毛拉着闺蜜去见小王了。小王非常热情地请我在一个地下室火锅店吃火锅。请吃饭的理由忘了,在与小王屈指可数的几次见面中,估计没有几次见面的理由是拿的出手的,那时连个普通朋友都做得这么黑暗,是否也在预示我们那悲催的结局。
我内心不是不忐忑,小王同志,我偶像是也,见偶像,我心突突乎,一头黄毛,更让一颗年轻的心,突突复突突。果不然,小王见我,也顺便对我的黄毛进行了简单的批评。可小王同志是颇有前途的同志,一阵寒暄过后,便鼓动大家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起来,于是乎,在偶像的引领下,我将一头黄毛置之度外,顿时也前途光明了。
回顾自己的青葱22,情绪一直被小王左右,其令我喜,其令我忧,喜喜忧忧,皆在一瞬之间,都在一语之间。
如今,我褐发垂两侧,回首不动人。黄发,早已发消云散了,不知所终了。它只是见证了青春的一次冲动、一次勇敢。然而,纵使难看也动人,让我自己的一颗心跌宕起伏。
而关于这次地下室火锅,我却记忆无多了。可是它却顽固地坚守着这小小一方阵地。这是小王第一次请我吃饭,哈哈,这人,那是存着什么心思呢?还是没存心思呢?
小姑娘,别多想,君子坦荡荡,其纯洁之心,日月可证。可我的那一颗心,很不矜持地,像那火锅的汤底,慢慢升温了。
第5章一地黄叶
读了安意如的《美人何处》,想来说说美人,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为博褒姒一笑;媳夫人的美貌,令蔡国灭,息国亡,强悍如楚王,为博美人多言,又何尝不是费尽心思呢!
当天下文人辱骂这些个祸水时,我觉得这些个文人是对的,倾城倾国之色,足以让这些个君主,色令智昏,为其倾尽所有。只因他们是幸福的,他们遇见了那么美好的人,有足够的资本将之收藏,或有足够的能力将之掠夺,这何其幸运!只因他们遇见了爱情,爱情太过绚烂,所以背后必定要有足够强大的危机与之相随。
小王说不会选择美女相伴一生,我说我不会选择帅哥陪我一世。那是因为我们足够的清醒,清醒我们没有拿得出手的资本去绑架一个“美人”一生,所以宁愿选择平凡,由此便可安全。
细数自己遇到的人,其实很少,而给予我最美丽的风景,也便是小王。曾有那么一刻,小王也成了我眼中的”美人”,稳稳立于一地黄叶之上,。
第二日培训回家,坐在凳上,翻看自己的手机,忽然一通电话又破空而来,一看屏幕显示是小王的号码,一颗心立马狂跳不止,我年轻的心啊,你就不能矜持一点。怪不得汉字中,心总是与情想连,心情心情,观其心,便可知情,对着一手机,便可怦然心动,可见我有多么的心动,我们的祖先,我们的汉字,真是精妙啊!
小王同志笑着说自己已立于Y市的风景名胜之下,想邀我一见,唉,看来急切的人,非我一人也。可是相同急切的二人,心情是否相同呢?我姑且揣摩一下,不同。君子坦荡荡,他视我为友人,莅临友人之故乡,又处名胜之地,怎可不见我一番,可见这小王是多么的重视友谊啊!
于是喜滋滋换衣,赴约。该怎样形容那时那刻见到的小王呢?足够令我色令智昏。我姑且来煽情地描述一番:西装革履,英挺异常。林间的光束,足够刺眼,穿过枝桠,斑斑驳驳的落到了他的头上,是迷幻的。脚下,一地的黄叶,也似乎在应和着这些光芒,静静地躺着,微微地发光,他立于黄叶之上,整个人都是金灿灿的。我不敢注视,甚至不敢言语了。
风吹过,我似乎在这金光、微风中魔怔了,可是一颗心却砰然再砰然。
原来心动得那么早,暗恋在那一刻已汹涌不已,不能自制。可是又心动得太晚,22岁了,22的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心动,我懵懂啊!
美好的幻灭多要多久呢?
一如前方那一声刺耳的爆竹,生生打断了这一梦境,原来幻灭得如此快。
那是他那成为新郎的好友,在召唤他参加晚宴,于是我们就这样匆匆别过了。
第六章:一味毒药
一开始,这份暗恋,貌似很安全,皆因,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理智告诉我:前任之死党,不可戏。
搬家,是一件急匆匆的事。当上网告知小王我要搬家时,似乎嗅到了他的遗憾,因为我要搬去一个没有网络的地方,也意味着从此天各一方,连英特网都跨越不了了。这个世界,网络是无敌的,如果连网络都败了,那是不是很黑暗?可是小王同志的确是一有前途的青年,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愣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躺在新窝的床上,收到短信的那一刻,惊讶、喜悦生生在心里炸开了锅,乐开了花。什么叫意料之外,这就是意料之外,想不到这鸿雁传书的事,手机短信也是可以胜任的。意料之外外的是,每天安睡前的那一刻,那红白相间的手机里,小王的短信如期而至。乐颠颠的,傻乎乎的你一条,我一条,手机号码背得滚瓜烂熟,直接导致形成条件反射。
这段时间,小王继续发扬他的幽默,生生也开发了我的幽默细胞。这段时间,小王没少骂我笨,生生把我定位成胸无城府的傻姑娘。就这样我成了一个又聪明又呆傻的姑娘。
点滴汇成的时间是残酷的,甜蜜愉悦的交流是可耻的,因为它是一味毒药,让你不知不觉中毒。这毒名曰:习惯。
人,最改变不了的是什么,看过一个心里学家的博客,他说人最改变不了的是习惯,你习惯了某个人和某个环境,一旦人或环境发生改变,那么你将无所适从。我深深认同这个观点,因为后面的事实证明,我戒掉他这个人,戒掉跟他聊天的习惯,中间那漫长的过程,实在是惨绝人寰,暗无天日的,以至于现在还心有余悸。原来习惯一个人的存在,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习惯,会产生信赖,信赖会产生依恋。一旦你习惯的那个人,瞬间消失,你的世界将会分崩离析。
可是,那时的我,怎会嗅到这样危险的气息呢!人不懵懂,怎堪少年一词呢?遇见一倾心的人是一件多么让人不可抗拒的事啊。
可是,小王不懵懂啊,30岁左右的大龄青年,怎么也干这样的傻事?何苦花精力花时间,跟一小姑娘夜夜谈心呢?而且,我们人类又是有着思维的高级动物,说话做事都有一定的目的。介于我是小徐前任这一不可更改的事实,我委实觉得,小王这人深不可测。普通人的做法是“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前任亦不可欺。”所以应视朋友前任为洪水猛兽,遇之要退避三舍,可小王为什么就反其道而行之?我暂且做下列推测:A:保持革命友谊,让我成为他的专职红娘,为他的婚姻大事抛头颅,洒热血。B:发挥男人之本色,敢于向难度较高的山峰发起挑战,朋友不能逾越的,且看我来逾越。C:中毒:毒名习惯,毒的成分是:吸引法则之不可抗力。我比较偏向C,我中毒了当然也希望他中毒,这样才彰显公平,人类世界需要公平。
真相是什么,不得而知。真亦是假,假亦是真。真相是什么,不过是梦一场罢了。
这是梦的开始,悸动、甜蜜,我喜欢这样的开始。我至始至终心怀感激,遇见这样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出场,于那时,于那刻。
第七章:一种称谓
很幸运,我是一个生活环境比较简单的人,只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一个老公,一个儿子,因此不用在称谓上花工夫,不用A爸,B爸,A妈,B妈地叫。喜欢简单的事,能力弱,复杂的事不能胜任。
可是小王生生让我复杂了一回。细数我跟他所产生的人际关系,让我捶胸顿足,怎么可以这么凌乱不堪。一开始,鉴于他年长于我,因此唤他一声大哥。接着,因他经常责骂于我,骂我呆傻,故不得不称他为大叔,以正他之威严。可是这厮竟还不满足,竟又生生让我认了亲,现在想来,不禁潸然泪下啊!
记得那年,岁月流转,除夕已至。因我爸妈对我不负责任,把我生成了独生女,剥夺了我与兄弟姐妹的手足之情,故我只好一人对着电视,凄凄凉凉过除夕。突然间,接到了小王的电话,这人怎么可以这么歹毒,怎么可以在我孤立无援、郁郁寡欢之时给我电话呢?要知道,这样做,小姑娘心里就乐得屁颠屁颠,不知所向了啊!
小王,长得其实也五大三粗的,尽管他一向强调自己是一“奶油小生”,可是我怎么看,他都不奶油。不过他有他过人的优势:嗓音富有磁性且慵懒,可以穿透女性的耳膜,直抵其内心。真不知有多少女性同胞惨死在他的嗓音之下啊!这一通电话,足有一个多小时,可见其杀伤力有多大。我自认,我的嗓音同样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可惜最后我也没有替广大女性同胞伸张正义,灭了他,结果,还是被他给灭了。以致,现在听到类似这样的声音,心中还是不免伤感再伤感。
小王另一优势,就是擅长瞎扯,迷惑视线。本是一通新年慰问电话,结果,在他不断忽悠下,我竟认他做了爸。只因,他年末奖金丰厚,远在我之上,于是就趾高气扬,理直气壮要给我红包,条件是要我做他女儿。而我也毫无骨气,在他的利诱下,主动认亲。
悲催啊,悲催,想我当时也算一个条件不错的新时代女性,有工作,有工资,有奖金。怎么这么轻巧地被利诱了呢?小王的忽悠能力,真不是常人能及的。
有时,称谓只是一种称谓,有时,称谓不只是一种称谓。一声女儿,现在看来,真是比毒药还毒,女儿是父亲最不设防,最想呵护的人,小王随随便便唤我一声女儿,可知随随便便,也会深入骨髓。日复一日,当一声女儿也成习惯,那么这种习惯,也必定让人难以割舍。一旦,在你面前的那个憨憨傻傻,活蹦乱跳的女儿,再也寻不回,你可心生苍凉。而我,当我寻不回爸爸,那种无助彷徨,你又怎能体会。
遥想当年笑谈,满眼繁花似锦,却,不免悲怆。
第八章:一种姿态
年少时,看山是山,见水是水。现在,看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总觉得,事物深处晦暗不明,让人不可深究,不敢深究。所以,对于特别美好的事物,总想远观,平淡一些,便也可以平静一些。其实说到底,就是一胆小懦弱的人,在那里拼命自保罢了。
所以觉得年少时,自己的简单与纯粹,是美好,是弥足珍贵。
介于我认亲的态度诚恳,行动积极,小王也必须言必行,行必果。可是,给钱实在是太俗了,而我又是一不差钱的新时代女性。故商量再三,小王愿主动让我欺凌一番,任我宰割一顿。
数日后,我便屁颠屁颠地赶往H市,与他会师,他带着我看电影,吃牛排,任我宰割了。我本善良,不曾宰割过人,更不曾宰割过一大龄男青年,因此,这一次宰割,宰得我十分兴奋。同时,也把他给逗得乐歪了,皆因我的一袭白色羽绒衣,在我毫不知情地情况下,在我非常豪爽地褪去它的那一刻,在我准备大展拳脚大快朵颐的那一分,满园鹅毛关不住,纷纷逃离,一根根直立在我的绿色毛线衣上,顿时我很优雅的绿白相间长满鹅毛了。小王,非常不人道的在对面喷饭大笑。
如今翻开衣橱,再也寻不见那种会漏毛的羽绒衣了,世事如此,物的精致,会失去他们往日的质朴,往日的温度,现在的我还有可能在吃饭时脱出一身鹅毛,换来对面人的开怀大笑吗?
在橘黄色的路灯下,我跳着步走在他的前面,依稀,感到他后面的目光,似乎很温暖。我告诉他,我其实不想做他的妹妹,也不想做他的“女儿”,做人要遵纪守法,遵循礼教,怎么可以这么胡乱称呼呢?何况我们都是有知识有思想的青年啊!他笑着问我:“那你想做我什么?”想做他什么,我多想告诉他:“我想做你的女朋友。”可是我不敢说,我没有勇气,怕被拒绝。我也没想好,到底要不要做他的女朋友。朋友之上的两人,就是这样一种姿态,心口难开,小心翼翼。
年轻,就是这样一种姿态,懵懵懂懂,我看不懂他热切的眼神,我听不出这句话的话外之音,只因,我看山是山,见水是水。
心口难开,小心翼翼的,何尝只有我一个呢?犹记得,那日,商场门口,人群熙攘,他的手在我肩上徘徊,却迟迟不落下。我那时不曾想过,他那犹豫不决的右手,到底怀着怎样的一种心情?只因我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手也只能是手了。
青葱岁月,不曾好好窥过自己的心,也不曾好好窥过他的心。
第九章:一时花开
在看一本书,书的扉页上有一句话,前半句是:花开有时,谢亦有时,万物有时。
三月的X湖,总是妙曼得不可方物。花开有时,桃花灼灼,柳絮翻飞。可知,桃花也罢,柳絮也好,其意像并不美好。桃花明艳热烈,却显轻佻;柳絮轻盈洁白,却无根飘渺。可是这桃红柳绿的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抵挡得了如此直抵人心的美妙,游人如织,三月的X湖,总是这样直白地不肯停歇地上演着视觉盛宴。
记得那日,小王突然间邀我共游X湖。阳光明媚,却不及我心明媚。人群熙攘,我穿梭在前,小王紧随其后。我步子轻快,发丝翻飞,回眸一刻,总也觉得他含着笑,望着我,藏着宠溺。于是我就这么跳着,他就这么跟着,爬山,登石。在坐定大石的这一刻,小王将手地放于我肩上,如此突如其来。顿时,我疑惑不解,朋友之间,这番逾越,所谓何意?顿时,万千念头丛生,想要推开。顿时,万千念头消弭,我推不开。四肢百骸,如同注了麻醉,唯有头脑可以运转,却是昏昏不知所以。接着,就由着他牵着我手下山,一路往下而行,却希望这山路没有尽头,可以一直这么走下去。可叹,人之感觉之奇妙,同样的牵手,不同的人,却是别有洞天。后来,与老公牵手,逛过大街小巷,不是不兴奋,不是不开心,却再也寻不见当日的晕晕与麻麻。
牵手有时,环抱有时。这段感情,一时花开,措不及防,也防不可防,因为它只是破茧而出而已。这段感情如桃花一般,这般明艳,又何须去防呢!即使短暂,至少也盛开一时,蛊惑一时。回想那时,小王也是给足了自己勇气,让它花开吧,我感谢他,给我留下这么浓墨重彩的一笔,让我每每回忆,甜蜜如花开。
书的扉页上,这句话的后半句是:环抱有时,生死有时,聚散有时。美一旦到了极致,便成苍凉。
喜欢这样的句子带给自己冲击和思考,一段感情,总避不开这样的一个过程,亦如花开与花谢。无论开始多么美好,都逃不过一个结果,只不过结束的方式不同:有的反目成仇,有的如风消逝,有的姻缘错过,有的白头偕老。即使是白首不相离,也不免爱情早已消亡,亲情长存的结局。所以,即使花开一瞬,如若能把一段明艳记忆长留于心,即便苍凉,也美到极致,也感到幸福。
第十章:一次错过
曾经和好友讨论一个话题,何为对的人?结论是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遇见正确的人。其实讨论得挺没价值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真理啊!何况,我们祖先早就做出了精练的概括:天时地利人和。
一时花开,却在天时地利人和面前匆匆败下阵来。
君恨吾生晚,吾恨君生早。那时小王曾在我面前感叹:感觉一事,可遇而不可求。我却不以为然,像我芳华岁月,何愁未来无感觉可遇,无良人可求?此谓天时不和,年龄的巨大差距,不是只有时间,还有个人的心智,个人的经历,个人对感情的认识。
君在东,吾在西,两地相隔,长路漫漫,何况那时交通工具颇为落后,要跨越地域之沟壑,令我心生忧患,又恐父母不喜。此谓地势不利。
更何况我本善良。小徐一事,虽早已了结,但心存愧疚,当初,我弃他而去,今日又岂能与小王携手,如此堂而皇之地在他心口上撒盐呢?
于是乎,我当机立断,准备大刀一举,斩断青丝,小王本已是大龄男青年,不可蹉跎他宝贵的青春。于是乎,几天之后,我便约他再游X湖,阳光依旧灿烂,春风依旧微醺,桃花依旧烂漫,杨柳依旧青青,可我却心事重重,欢笑不在,对着小王也躲躲闪闪,闷闷不语,心怀鬼胎的人,怎么能坦坦荡荡呢!小王忍着脚痛,陪我游完了湖,走完了堤,看完了花。终于在夜幕降临时分,我痛下决心,期期艾艾对他说:“此事不妥,我俩相隔甚远,父母定不同意。”
我是一多么言不由衷,表里不一的姑娘,这句话可见一斑。作此决定,乃是多种矛盾相互碰撞产生的结果,可我也不敢吐露真言,只能推脱于父母。可怜,父母不知不觉,成了替罪羔羊。像我父母,民主无私,又怎会干涉女儿之决定,阻扰女儿之幸福呢?小王让我再做考虑,我立场坚定,摇头不语,这么理智的决定,怎能说改就改,坚持到底,才能彰显我考虑之慎重。
二人就此别过,各奔东西。
三日之后,小王再次与我联络,告诉我这三日,缘何他音讯全无,告诉我这三日,他家的重大变故。可笑当时之幼稚,不曾在他痛苦、愧疚之际好好安慰他,不曾站在他身边,给他力量,依旧没心没肺。年少的轻佻,注定承受不起这份重量。
何为对,何为错?自以为对的事,不一定是对,这一念之间的决定,便是大错特错。光阴流失,后来才幡然醒悟,我失去的不是一个慰我寂寞,逗我开心的朋友,我失去的是一个知我,懂我的人;失去的是一个笑我傻,骂我笨的人;一个愿意跛着脚一声不吭陪我走那么多路的人;一个会看着我的手,拿起指甲钳替我修指甲的人。一错便是过,一过便是失,等我再去寻时,已人心难明,人心难知了。
日子照样混混沌沌地过,只觉少了什么?却也不知少了什么?犹如,小孩子切到手指,一开始总是没有痛觉。等他发觉疼了,就喊爹喊娘,大哭不止了。
一念之间,一念花开,一念花落,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我本意一念成佛,却不知一念成了魔。
第十一章:一种卑微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张爱玲)
疼痛来得很缓慢,一日一日,一点一点,一滴一滴,慢慢堆积,转眼二月已过。等到我发现时,哇,真不是切到手指,喊爹喊妈可以解决的事了。不知怎的,心就漏了一个大窟窿,哗哗地使劲灌凉风,把整个人都被吹得凉飕飕的。整日里愁云暗淡的,再难找回往日的晴空万里了。
试着去相亲,可是越相亲,窟窿就越大,果然,小王是正确的,说的话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感觉真是可遇而不可求。恍然大悟之后,我便痛下决定,愿抛弃骄傲,主动找小王补窟窿去了。以前那七拐八拐的心思,且扔去喂狗,小姑娘心意已决,便义无反顾,视死如归了。
年轻就是好,可以热血沸腾,可以一时冲动,可以勇者无敌。真是勇敢啊!半夜12点,抱着电话,一边哇哇哭着,一边追悔莫及,痛心疾首地真情告白,很不得一颗心都剖开给他看,事后,闺蜜告诉我,我的这一番告白,真是感人肺腑,把她都感动得哭了。第二日,更为离谱,竟不辞辛苦,不远千里,赶赴小王的驻扎地,为他做饭。喜欢一个人,真的会卑微到尘埃里,我本骄傲,那时那刻,却把骄傲通通抛掉,只为一颗心,能完完整整。
勇敢一次又何妨,卑微一次又何妨,连张爱玲都可以卑微,我一普通女子当然也能卑微。
可是,有一些规律还是要遵守的,男人的卑微可以开花,女人的卑微通常开不了花。悲催啊,小王真是一腹黑,乐滋滋看我去,乐滋滋送我回,之后却如风消逝,不置一词。愣是让我一个傻姑娘在那揣摩,到底是合还是分,分还是合?给个痛快啊!
小王模糊不清的姿态,生生把我打入了十八层地狱。后面几天,我便万箭穿心了。古人说话真是有水准,表达准确又形象,万箭穿心,一个人心痛到极致,心就被箭生生贯穿,变成刺猬了。一支箭一支箭的,箭羽直立,一个洞一个洞,哗哗作痛,古人诚不诓我啊!忽觉自己变成了两个人,一个万箭穿心了,一个站在床边,看着我,问我:“这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会这么难过?你疼不疼啊?”一个回答:“疼啊,要不你也来试试。”哈哈,这事,估计没几个人试过,我试过了,真是机缘难得。
心有余悸,心有余悸,到底是年轻力壮,心上插满了箭,还能扛过来。要是换做现在,时不时病歪歪的,再去插支箭的,直接就倒地不起了。所以说,伤心也是需要资本的,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年纪大了,连伤心的资本都没,上有老,下有小,再把自己弄个哀哀怨怨,半死不活的,不是贻笑大方了吗?
万箭穿心也罢,哭哭啼啼也罢,追悔莫及也罢,卑微至此也罢,都不过为青春买单,再为过去的得到买单。爱情是把双刃剑,无形中被刺伤了,也是躲不过避不了。失恋失得这么靠谱得,也属难得,现在拿来回味回味,还是很有滋味,一颗心照样疼痛,只不过,当初的洞结了痂,不再漏风了。
第十二章:一只飞蛾
爱情,无需缘由,是一种飞蛾扑火的本能。所以,独一无二。
——匪我思存
细数自己的倒追行动,实在不太靠谱,没有一个策略,一下重,一下轻。而小王也同样不靠谱,云淡风轻,态度不明,这无疑是一盆冷水,浇灭了我熊熊燃起的火焰,那时候的我太需要一个答案,即使是一个了断,对我也是一种解脱。自尊心不可抑止的强大,使得自己没有了卑微到尘埃的勇气;对往日的念念不忘,又使得自己摆脱不了这种失意的情绪。作茧自缚,在茧中独自疗伤,不是一放得下的人,所以忍耐疼痛的能力也奇佳,人前欢笑,人后默默垂泪,如此长长数月,黑暗啊黑暗!我一闺蜜,看我如此,好心劝慰,劝我放手,别人早已放手,你何苦如此,不值得。我那闺蜜可是颇具内涵,颇有见解,心智高于我甚多的一优雅女性。她的话,于我来说,甚有分量,是啊,不值得。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如若一男士喜欢一姑娘的,就不会是如此不咸不淡的,不明不白的,可是我为什么如此执迷不悟呢?
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如果什么事都能如此理智,能分得清值得与不值得,那世上便少了痴傻,少了执念。我那似飞蛾一般的执着,是为寻一个结果,如我的“妙妙”一般,我在求仁得仁。
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数月后,小王的一条短信让我看见火光,燃起希望,羽化成蛾,向他飞去,如此不顾一切,只因智商为零。一小蛾,能有什么智商。
失而复得的心情,并不轻松,惴惴不安,害怕再次失去,因此心里总有些阴霾。可是我的阴霾程度远比不了小王,昔日那阳光大龄青年,时不时传个幽怨的眼神,露个沉重的表情。记得,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他立于一桥上,像个怨妇似的,哀怨地对我说:“有的事你不知道,要是你知道了,你就不会再喜欢我了。”如此反复二三遍。瞧他那愁云密布的模样,我想:大哥,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呢?但是,你再这么哀愁下去,我可能就真的不喜欢你了。
现在想想,小王像个怨妇真的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时他正处于水深火热的矛盾之中,他在痛苦的抉择,A姑娘还是B姑娘,A姑娘合适,B姑娘有感觉,到底哪个姑娘适合过一生?当然我是那B姑娘,还是插足他与A姑娘正当恋爱的小B,可B姑娘真不是故意的,蒙在鼓里啊!就这样我这言不正名不顺,处于黑暗中的小三,在小王一番挣扎之后,毅然弃之,有感觉的终敌不过合适的。于是,默默转身,独自疗伤。
谁比谁可怜?很多时候不绝对。在他舍我而去的那一刻,我很痛苦,却奇迹般地没有再被万箭穿心,反而获得了一丝轻松,我求仁得仁了。小王也甚有爱心,没让我烧焦,让我好好地存活了下来。我虽不曾涅槃出一凤凰,但也涅槃出了一麻雀。无愧于心,无愧于这份感情,我曾那么努力过,所以对自己就有了交代;终于也给自己找到了放手的理由,他终究不曾爱过我,也许心里也喜欢,但是这喜欢不够多,因此不肯为我勇敢、为我冲动。
其实,现在这世道,成熟点的两个人,有感觉已是难得,道一句喜欢更是一困难事。所以他的这一番取舍,也必定是痛苦的。先放手的,先说再见的,所承担的风险有时候要大于被放弃的,因为人有一种心情叫后悔,我曾经那么深刻地体会到了后悔这两个字带给自己那绵绵不绝的疼痛。
为了免受伤害,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的人,习惯给自己筑了一道铜墙铁壁,他人攻不进来,自己亦冲不出去,于是就在坚固的堡垒中,蹉跎岁月。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这没有错,可是如果过分趋利避害,那便是一种刻意,刻意让自己变得麻木。听从自己的内心,做一个血性的人,敢爱敢恨,又何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年轻是有资本去爱去恨的,年纪大了,就不能轻易地去爱去恨了,因为爱与恨都有了巨大的成本,你要计算代价。
第十三章:请你安好
故事到这里该是结束的时候了,几个月之后,我遇到了一小伙,小伙子与小王有些神似,脑袋圆圆,眉眼弯弯,我死性不改,照样恋旧。小伙子不是特别喜欢我,可是对我还是有感觉的,也是真诚的,于是我们恋爱、结婚、生子、买车、买房。这小伙子也是一奇葩,恋爱时对我不怎么上心,可结了婚就慢慢上了心,于是也岁月静好了。有时,我忍不住回忆往事,年年月月过去,以前的怨啊,恨啊,早就消弭了,而且心存感激,感谢小王给我留下了这么多美好的回忆,美好的记忆总是比哀伤的记忆来得幸福,来得温暖人心。
后来,在网上遇见了小王,偶尔也聊聊儿子,聊聊女儿,觉得温暖,也觉得遗憾。时隔八年,一天,小王说出了曾经的痛苦抉择,对我的深深愧疚,还说:“你若安好,我便晴天。”我不敢相信,他从来不曾对我说过这样美好的话,连一句喜欢都不曾说过。后来,在脑中放映往事,相信了,他当初一念之间的抉择,当初的舍弃,也历经纠结,他想给自己一个安稳的婚姻,却给不了自己一颗妥帖的心,婚姻,终不是合适二字能圆满的。因为相信了,所以心也跟着变得沉重了,“你若安好,我便晴天”,是一句多么无望的话,一句多么孤独的话。我不喜欢他这样的无望与孤独,我希望他过得好好的,温温暖暖的,由此我也可以安心。请你安好。
原来,有些人属于自己的时光注定很少,可是他们留在记忆中的时光会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