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小圣
小说构思匠心独运,文笔扎实。不错的文章。七百年前的一个小姑娘,七百年后的“齐天小圣”,以自己的视角展示了“齐天大圣”取经之后的故事。推荐欣赏!
大圣显是醉了。醉了的大圣一如所有的猴子,站也站不稳,坐也坐不住,脸和屁股一个颜色。醉的仿佛一滩泥的他歪倒在王座上,眯着眼睛,打着呼噜,君临着下面一众醉猴。他从来不是海量,但每次开宴就数他叫的欢,却也数他醉的快,几百年来都是如此,想必几百年后也会这样。江山自然是改了又改,变了又变,但这个大圣,却从来没有变过。这大概是值得庆幸的吧。
这些猴子们都不擅酒。开宴时吼的吼叫的叫,抬上来一坛又一坛的酒,就着蔬果巽肴便灌进肚子里,仿佛明天就是末日,没有时间再欢闹,趁着今朝有酒,必要在今朝醉倒。可才不过一个时辰,一个个就四仰八叉,被入肚绿蚁搅扰的地暗天昏了。令他们又爱又恨的这酒,气味实在太清,不用荤腥来压便要冲进脑中,混淆意识——酒肉之说想必来自于此。然平常只吃些果蔬的猴儿如何能震慑住酒气呢?可细细的想,恰恰是没有荤腥,才让这酒穿肠而过,不留痕迹,只需一眠即可回复如初。被肉包裹的酒,是定然会浸润到身体中,拔不出来的。猴子们就从来没有宿醉。
我摇了摇头,想要坐起来。外面下雨了么?
我转头看了看水帘——哦,仅仅是水帘在响。稍稍喝了几杯,看来我也不胜酒力了。这水帘的声音听了千年,竟然还没习惯。我可不想就此醉去,很多事情总会发生在醉后,醉后的那场困眠会把时间拉长,会把此刻发生的事情弄得不成模样。阳光从帘外照射进来,夕阳的红色在水帘的反射下闪闪发光,耀的眼睛生疼。别把眼睛盯着水帘,这么闪一会儿,即便不醉也醉了。我跌跌撞撞的爬起来,在狼藉的桌上找到一壶凉茶,几未动过。没人有时间喝茶,所有人都怕醉的慢,都怕醉不倒。何苦呢?往后的日子还怕不够醉?
一口凉茶下肚,我清醒了很多。
这是在哪里?哦,水帘洞。哗啦啦的响不是下雨,哗啦啦的响已经响了几千年,照此下去,再响几千年也不成问题。王座上的是大圣,王座下的是大圣的孩儿们。他们都在一场欢聚中醉的不省人事。为什么而欢聚?我低头想了想,哦,对了,是因为大圣回来了。闹了五百年的天宫,如今回来了。闹了五百年的天宫,还没闹够,还要继续闹下去。如果给他一个理由,再闹五百年也不成问题。就此闹下去,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
我抬眼看了看他,他正倒进王座里,即便在混沌中,也不忘伸手捉虱子。
我拿了个托盘,放上一壶茶和一个茶杯,颤巍巍的站稳,然后缓步走到座前。
“喝口茶吧大圣。”
酒醉后的睡眠轻的仿佛点水的蜻蜓,他听到了我的话,可花了许久才真正明白怎么回事,就像蜻蜓飞走许久后波纹才来得及涟漪。
大圣辛辛苦苦的睁开一只眼睛,仿佛指甲在桃儿上划开的一条口子,那口子神思涣散的瞟了我一眼。
“什么茶?”声音被酒水浸湿,拖拖踏踏,余音一如梅雨季节的空气,沉闷潮粘。
“解酒的茶。”
为了弄明白这四个字,他又花了很长时间思考。
“不喝不喝!我没醉,解什么酒!别烦我,走开走开。”
和以前一样,他从来不承认自己醉了。哪个男人承认呢?
我把茶杯端起来,送到他面前。他闭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我近前细细的看他的脸,这张脸可是离开五百年了,经了风雪,惹了花月,到底还是没有变化,纵然被压了五百年,也死性不改,本性难移。哦,连一丝一毫的沧桑都不曾有,就像东海底的坚冰,连反射光芒的角度都墨守成规的不变。
坚冰又微微睁开了眼睛。
“说了不喝就不喝!你怎么那么烦?”
说完,一把夺去杯子,仰头喝了干净。
“我齐天大圣,喝再多也不会醉死,要解什么酒?真是奇怪了!”
他带着惯有的嗔怒,气鼓鼓的身体一摆,换了个坐姿,将后脑勺对准了我。他头上戴了个漂亮的金箍!
“大圣还走么?”
他皱着眉转脸看着我,一股子疑惑全纠缠在眉眼间。
“走?走哪儿去?”
我又倒了一杯茶。茶是好茶,纵然猴子不解茶,但草木的精魂却能体味到,这是常年与草木为伴的结果。当然了,纵然再好的茶,喝了一千年也终会喝厌,我仅是固执的相信,离家许久的人,最怀念的依然是家乡的茶吧?说起“久远”,大概任谁也比不上大圣的乡愁了吧?我不禁笑了。
他恍然间明白了——总算明白了——嗔怒和醉酒令平时伶俐的他异常迟钝,仿佛敲山震虎时山太厚了,敲了许久,虎才有反应。
“不走了不走了,再走我就是乌龟儿子王八蛋!再不去受那个鸟气了!”说完,端起茶杯,喝茶润嗓。还是一如五百年前,再香甜的茶,也这般海喝牛饮。
我等他把杯子放下,又汨汨的满上一杯。两杯凉茶下肚,他那脸逐渐褪去红霞。
“是谁给大圣气受了?”
“呔!”大圣一拍桌子,杯子倒了,茶水泼了。“一说这个我就来气!我跟你说,你是不知道,我保着一个叫唐僧的秃……和尚去西天取经,什么脏活累活不干?结果就打杀了两个蟊贼,那和尚就啰里啰嗦的胡说八道,忒是恼人!还骗我戴了个什么劳什子紧箍儿!这玩意前凸后翘,左宽右窄,弄得我天天睡不好觉,还取不下来!想我齐天大圣当年大闹天宫,打得那天仙抱头地怪鼠窜,何时受过这等鸟气?你看,就是这么个玩意!”手一指,“一个不高兴了,就念紧箍咒,咒得我生不如死,当年在老君的丹炉里还未曾这般难受哩!这次我打杀了个妖怪,这老和尚死活不信,以为我杀了好人!凡胎肉眼,倒怀疑我的火眼金睛!我是受够了!你不要我,我倒还不稀罕你呢!正好,落的自在,我回来喝酒快活,比跟你西去好的多呢!你就受罪去吧,你就被妖怪吃掉去吧,老孙我绝对不管,管了我就是乌龟儿子王八蛋!”
气喘吁吁的他仰靠在王座里,一股子怨气刚打开了出口,似乎还要发泄。我扶正了茶杯。
“嗯,回来就好。”
我低头倒茶,大圣安静的看着我。看我擎壶的手,看我微低的头顶,看我轻缓的动作。四周没有声音,仿佛声音都被水帘吞没了;而水帘又和空气融在了一起。细细密密的周遭儿,我只看到茶水倒入杯中的淡淡响声。淡的像水墨朱笔点的一抹红尘,透了宣纸,徒剩痕迹。
“大家,都好?”
一段激烈乐曲后平缓的尾调。我想。
“何为好?何为不好呢?”
大圣遇到我抬起的眼神,微微慌了手脚,气管里忽然有了痰,胸口间忽然发起痒,眼睛里忽然刺了光。我笑着等他急促的咳嗽,迅速的挠痒,飞快的眨眼,稳坐在连红尘都淡去的空气里。
他抓耳挠腮道,“生即为好,死即是不好!”
“啊。”我轻轻感叹着,细细嚼着这话儿。若这般说,这世间便没有不好了。死人怎会感到不好?
“如此说来,大家都好。自从大圣您那年闹地府划去了我们的名姓,就一直都很好了。”
揶揄令大圣微微的不安。金箍棒都拿在手里,他可不想让任何事情脱出自己的掌控。他端起水杯,咕嘟咕嘟的喝着茶水,那些不堪和顽固都沉在其中,流进肚子里了。红脸和茶杯的缝隙中,我还在偷偷看他的眼,看他眼中倒影着杯中茶叶的模样,再狭路相逢的迎上他的眼神。此时的他,柔弱的仿佛新生的雏儿,我不禁笑出了声儿。
“哎呀,不说了不说了!”他忽然不耐烦了,手舞足蹈的跳起来,跳起来前轻轻的放下了茶杯。三杯茶下肚,他已经恢复如初,再来一次满汉全席也不成问题,他大叫:“孩儿们!再去抬酒来!爷爷我还没喝够呢!”
洞里的猴儿们一个个炸开了锅,闹开了交,鸡飞狗跳,鸡犬不宁。倒下的桌椅重新扶起,落地的杯盘不再狼藉,他们捧着满碗溢出的水酒,拿着香甜可口的蔬果,紧紧的簇拥着大圣,他们在乱七八糟的叫些什么?各说各话,然而谁的话也听不到。大圣一口一碗酒,一碗一个好,转瞬间,他那刚刚褪去的红霞又渐渐的染上了脸颊。
然而透过人群的缝隙,我悄悄看到他的眼神了。
我需要理一理时间。日子过久了,许多事情就变了模样,可若是过得再久一点,它们又会原形毕露。世间的事情无非那么几样,是多是少,是方是圆,终究跳不出这个圈子。生活的足够久了,特别是我们这些千年猴妖,万事就更加清楚明了。不再有误会,不再有不解。啊,我是在衰老呢。纵然被划去了名姓,我也不信不朽。被夺去了死的权利,生就变得毫无价值可言。经过了一千年,生的意义早就消失,它成了一种习惯,一种节奏,一种规律,打不破,截不断,挡不住。它令我们将世间的一切看得太清晰,太明了,那份神秘与未知,便消失殆尽了。
或者只是我在衰老?看一看四周,猴儿们好似一成不变,今天早上抢一个果子,明天早上还是会抢,一抢就是一千年。也或许他们看得比我更透彻,今早的果子是唯一的,是明早的或者后天早上的果子无法取代的,即便是到了世界末日,今早的果子终究只是今早的果子,如果不抢,岂不是没有了?在我们变得永恒之后,世间一切不永恒的东西都成了争夺的对象。他们也许都忙着长生,忘了衰老,唯有我,煞有介事的自怨自艾,倚老卖老。
别去想这些,天长地久的日子逐渐教会了我很多道理,其中一条即是:万事终会显示出本来的模样,无论你是否去探索。而我,恰恰就是时间多。
大圣到底离开了多少年呢?掰着指头算算,好像是五百年吧?没有参照物,日子就变得很模糊。五百年前,他还带着这帮猴子闹天宫。花果山来了一拨又一拨的天兵,猴子们上蹿下跳,当然无甚作为,一个大圣,退了哪吒,战了二郎,敌过巨灵,吓走天王。天宫是大圣一个人在闹,他把天捅了个窟窿,他把天翻了个底朝天,那时的他呀,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鼻涕就泛滥,猴急了一千年的他,就算后来被压在了山下,也从未改变。
五百年后穿着虎皮带着金箍的他忽然回来了。就像不同于当年的紫金冠锁子甲的张扬那般,似乎人也有了变化——度过了“不懂”,如今“懂了”。然而懂了仅仅是懂了,未必会照着去做;虽然懂了,依然干着当年不懂时才做的事情;因为懂了,更加明白不懂的重要,更加明白不懂的伟大。所以纵然什么都没有了,也要身披虎皮狐假虎威。就像冬天的白菜,薄薄的打了一层霜,一眼看去,白菜还是白菜,有了霜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可咬下去才知道,脆生生,甜丝丝,增添了多少风味啊。五百年才变了一点点,这石猴真不是一般的顽固。
回过神来,大圣已置身望海崖上。远远看去果如一尊雕像,是在日久的岁月下由风霜雕刻的石猴。他便是从那里出生的。
他不会留下来的。这个石猴,自从跳出石头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不会留下。
临近傍晚,花果山一片嫣红。这红并不妖娆,也不沸腾,这红安稳的仿佛夜的红烛。猴儿们卧在这片红晕里,一如婴儿卧在母亲的乳房里。我们相依而坐,在看夕阳,在看水帘,在看时光。看了一千年也未曾看够。再看一千年吧。
一个筋斗,大圣忽然来到了我们身边。
猴儿们马上热闹起来,个个从地上跳起身,簇拥在大圣的身边。猴儿们想听大圣讲故事,想看大圣变戏法,想夜晚再和大圣不醉不归。大圣翻身倒在树边,要看猴儿相扑,要猴儿给他抓虱子。
在猴群中,我轻轻找他的眼神。大圣若有似无的看着猴戏,火眼金睛好不坦率,只一瞟,就匆忙变了方向。
“大圣晚上可还喝酒?”我问。
没预料到我发问,他愣了愣。
“喝!喝!当然喝!”
猴群一阵欢呼。
“可别醉的那么快。”我微笑道。
“谁,谁说我醉的快!”他急了,“我齐天大圣乃是千杯不醉!你别瞎说!”
“也罢,醉了我再给您泡解酒茶。”
猴群听了,热闹的起哄,大圣左拦右拦,拦也拦不住。打妖怪可比这容易。
“你,你别和我说话!我,我看猴戏!”
我笑着点点头,“好,大圣您说什么就是什么。”
猴群起哄的更厉害了,怪叫声此起彼伏,大圣面红耳赤——本就面红,这次红的更通透,红的发了紫,层层叠叠。仿佛熟透的葡萄,晶莹剔透,着实可爱。他尽量将注意力放在猴戏上,对于身旁猴儿的讪笑和取闹置之不理。然而面部表情到底出卖了他,越是假装不在意,倒越显不自然了。
“咄!”大圣大叫一声,竟变成了一块卧石。变成了石头的大圣可就没有表情了,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他的脸红了没有。卧石在猴儿们的欢呼声中安然自若,我甚至能想象大圣成功转移众猴注意力时得意洋洋的表情。
何苦变成一块卧石呢?
众猴围靠在卧石身边,卧石身上没有毛发,抓虱子自然免了,但猴戏依然要看,有了大圣变的戏法,猴戏舞的更热烈了。
细细想一想,我和大圣是何时认识的呢?哦,那个时候的我还会数山桃结果的次数,那个时候大圣刚从海外学艺归来。花果山的山桃个儿大味儿甜,每到秋熟结了漫山遍野。此时要赶快,篮子拿的迟了,桃儿就被摘完了。好不容易能抢到一筐就会欣喜若狂,总也舍不得吃,一餐定要搭配几样其它蔬果,以防止嘴馋给全部吃掉。可即便再怎么限制,那一筐桃儿总是消失的很快,还没过够嘴瘾,便吃的干干净净,此时啊,除了失落和遗憾,就是委屈的等着明年开花结果了。
平日里玩耍的厌了,就着手数山桃结果的次数,若从懂事那年起,大概开了十二次花。虽然有十二次,但在十二年里,它显然少的可怜。自然,如今大概吃了上千次,且不说是否还会嘴馋,但好歹不再怕吃不到,反正总会结果,等着就好,这么着,倒不觉的时间过的慢。可那个还没有被划去名姓的年代,山桃儿代表了许多东西,许多弥足珍贵的东西。它成为了我记录时间的重要指标,在那么一段日子里,它和时间紧紧的贴合在一起,分也分不开。得手时怕时间匆匆溜走,等待时怕时间停滞不前。那个年代,时间都是长短不一的,在山桃等一大堆东西的浸润下,时间酸甜可口,百味俱全。
到了第十三次桃树开花,大圣闹了地府。回来说划去了我们的名姓,此后再不担心生老病死,只要寻欢作乐即可。然而在那一瞬间,在得到永生的瞬间,我分明感到心中某个东西的死去。是什么东西?好像是味蕾,再尝不到时间的酸甜苦辣,再尝不到山桃的本来滋味儿;不确切,似乎又是记忆,再记不住时间年限,再记不得喜怒哀乐;还不确切。到底是什么呢?思索了许久,但一直没有结果。心中的那个东西啊,嘎嘣一声碎了,声音就像咬桃儿时的脆响,也没法问旁人,他们都很快乐,也许在他们眼中我也很快乐。我想,此后天长地久,即便如今想不明白,以后慢慢想总能想明白。的确,我之前就说过,永无止尽的时间给了我答案,答案就藏在时间的河道里,有的在上游,有的在下游,很多人活不到下游,他们在中游时就衰老并死去。然而中游其实就够了,等到了下游发现了结果,才明白中游早就猜了八九不离十,事到如今,我们早已不需要实实在在的证明,那份“八九不离十”就已经足够了。或许不是我想明白了,是答案轰然来到眼前,即便不想明白,也明白了。
那时我肯定是16岁,我确定了。当我听到有关永恒的问题时,满脑子都是疑惑。永恒到底是多久?我始终不相信没有终点的东西,就像“一辈子”也一定是有终点一样。老马猴对我说,一辈子就是直到你死,你死的那一刻,一辈子就结束了。所以谁也不知道一辈子是多久,因为谁也无法亲眼看到一辈子终结的时刻。或者说,谁都看到了一辈子终结的时刻,而恰恰如此,才无法断定它到底是多久。它有终点。即便长短不一,但众口一词的是,它有终点。可永恒呢?真有永恒的东西?我扯着大圣的衣服问他,他说,别吵,长生不老你还这么多废话!
那时的大圣还头戴紫金冠,身着黄金锁子甲,一天到晚在三山五岳间耀武扬威,就怕别的妖怪不知道他。长生不老的他除了吹牛扯皮,就是喝酒寻欢,哪有什么时间来思考有关永恒的问题?长生不老的目的就是这个,就是为了寻欢作乐,他达到了,自然要好好的利用。可被强行拉长生命的我却迟迟难以明白。即便是我的王,也有权利夺走我死的权利么?闲暇间,他满口酒气假装老成的对我说,这都是为你好,以后你就明白了。果真如此?这话的责任感太泛滥,令我十分的不信。我反驳,这个好来的太突然,太沉重,扑面而来,蜂拥而至,我有点抵受不住,快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这份好推也推不开,踢也踢不走,就那么霸道蛮横的压在我的身上,我怎么能想通是为我好呢?他可不听,句子太长他就要睡觉,何况是醉酒?我急了,拔他的毛,他烦了,摇身一变,成了一块卧石,安然睡去。
何苦变成一块卧石呢?
哦,那年啊,我才仅仅16岁啊。
时至如今,我大概有700岁了吧。我分明感到自己果真的衰老,并非身,而是心的衰老。如今和当初都是一蹦三尺高,或许既不气喘也不眼花,但现在的我着实心中空落落。蹦起来的瞬间仿佛心思被抽空放干,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填补。我不禁想,那只石猴,是怎么做到千年如一日的呢?
那段闹了龙宫地府,等着天庭发兵的日子里,大圣除了和牛魔王他们喝酒,就是被我抓着问问题。年轻时的问题真多,层出不穷。大圣多半的回答是:你哪那么多废话?然而缠的紧了,也会不耐烦的解答。这只聪明的猴子,说出来的话其实也很伶俐,譬如我问他:十殿阎君都长什么样呢?他想了想,道,拿毛笔在眼上画两道倒八字眉,就可以当阎君了。我问,你就不怕么?他说,更怕死。那到底为什么怕死呢?死了就要天天和这群倒八字一起生活,一想这个就怕。我不禁哈哈大笑。笑过之后看到他也在笑,我就又问,大圣你不怕有一天会厌倦么?厌倦什么?天长地久啊。啊,他轻轻感叹一声,同时会愣一愣。啰嗦!小孩子懂个屁!摇摇晃晃头上的雉尾,就又要一个跟头翻走。有时自然是放他走,但有时钻了牛角尖,偏偏非要问个明白,死死抓住他的猴毛不放,疼的他龇牙咧嘴,上蹿下跳。
“你,你放肆!快放开我!”
我迎上他的眼神,狠狠的盯着他。他会惊惧的往后一缩,那样子徒惹人发笑,但既然要问到底,就得忍住笑。
“你到底要怎样啊?”
这委屈的申诉差点令我笑出声来。他无奈的挣扎了一下,满脸的不情不愿,四下瞧了瞧,想找逃脱的空隙,然而我死死的抓着他,不给他丝毫懈怠,他又不能驮着我飞,驼凡人,哦,驮凡猴如驮山啊。
那时的我可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听到他的答案,但过了十几年,我就明白了。这答案很重要,比我的想法更重要。若是没有这个答案,本就意义淡薄的长生不老就将变成虚无的东西。我会在某条道路上渐行渐远,越来越看不清身后的路的模样。前方的东西模模糊糊,如果连身后走过一遍的路也恍惚不清起来,那么我该被放在什么位置上呢?生生死死虽然残酷,但好歹真实确凿的告诉着你“存在感”,而今时间变成了永恒,存在感只怕会渐渐消失。存在感消失的那一刻,大概连十殿阎君也懒得收我入门了。
我怕。
时值向晚,伴随着锣鼓喧天,水帘洞中又开宴了。我备好了解酒茶,并在茶中添了蜂蜜,只等大圣醉倒,就端上去给他喝。可是今晚的他却不想醉去,虽然猴儿们很热烈,簇拥着他要和他一坛一坛的干,可他趁着空隙,都偷偷把酒倒在王座之后了。一番人欢马叫之后,众猴儿一如曾经无数个夜晚,横七竖八的醉倒。这醉生梦死的日子,无论过多少年大概都是一样的吧?难以想象的不是时间的永恒,难以想象的是在永恒的时间下他们竟然开开心心的做着永恒的重复。
大圣端坐在王座之上,满了一碗酒,却端着没喝。没喝的他盯着酒水中自己的红脸,不知在想着什么。他的眼神直勾勾的,是在发呆。我端着茶盘走了上去。
“今天没喝醉。”我假装没看见他喝酒时耍诈,缓缓的摆好茶杯和茶壶,给他倒水。
“烦了。”他道。
我轻轻将茶杯推去,“怎么呢?”
他把酒碗放下,仰靠在王座里,抬头盯着洞顶发呆。
我拿起酒碗,啜饮了一口。味道清淡,几乎没有酒味,和以往的酒没有区别。没有区别的酒引不起大圣的兴趣,想必是因为大圣有区别了吧。
“我陪大圣喝可好?”
“不好。”
我把喝了一口的酒缓缓推到大圣的面前,并给自己倒了一碗。
“大圣在想什么?”
他舔了舔嘴唇,似说不说。犹豫了一下,还是沉默了下来。
“想你的和尚师傅了?”
“胡说!谁想他了!”
我微笑着喝了口酒。天地间很静,只有蜡烛上的火在默默的响。
“我在想,我在想当年蟠桃会上的蟠桃!”
哦,辩解。一旦开始辩解,酒就要入口了。
大圣端起酒碗大大的喝了一口,若无其事的重新靠回王座中。
“我跟你说啊,当年那个蟠桃,真是味道绝美!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了。特别是那个六千年一熟的,熟的刚刚好,咬的脆响,入口即化,而且……”
“孙悟空。”我打断他,盯着他,他一愣,无辜的看着我。那一刻,我感到从水帘外吹进来的夜风。我轻轻闭上眼睛,听到了风的低语。
“我们来喝酒。”
我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大圣很听话,他头都没点,端起酒碗,喝了干净。我等他放下碗,又将两碗都满上。
他不辩解了,他知道辩解下去也没有。他在偷偷看我的眼睛,我却低着头,不让他看见。他的火眼金睛在烛光的映照下闪闪发光。这次我不想迎上去,我不想看到他低眉顺眼的样子,我不想看到齐天大圣低眉顺眼。你可没什么错误,你也不用向我道什么歉。我已经活了七百年了,再怎么不习惯的事情经过了七百年也会习惯了,不仅仅是习惯,更是成了灵魂的一部分——如果活了七百年灵魂还存在的话。所以没有什么对对错错,它们在七百年以及此后的无止境的时间里毫无意义,既然毫无意义,在此基础上做任何行为也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你无需辩解,也不用道歉,你想喝酒就喝酒,想发呆就发呆,想说话就说话,想沉默就沉默,你可是齐天大圣,你可是美猴王,别忘了,你当年可是闹了天宫!
“大圣。”
“嗯。”
“西天有多远呢?”
“十万八千里。我一个筋斗就到了。”
本事大,真好。
“到西天是为了见佛祖?”
“没错。”他喝了口酒,润了润喉,道,“佛祖这个老秃……和尚,明明简单的事情,非要被他搞得这么复杂,什么不经磨难,不得真经云云,真烦死我了。经不经磨难,心诚不就行了?非要去试,有什么试的?你这么个法力无边的佛祖,活了多少年,渡了多少人,连一个人心诚不诚都看不出,还当什么佛……和尚。和尚都一个样,说起话来没完没了。”
我呵呵一笑,举起酒碗淡淡喝了一口。
“取了经之后呢?”
“取经之后?”他抬头想了想,“观音说是可以修成正果,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修成正果就是成佛吧?”我问。
“大概是吧。”他答。
好答案。听,风在响。
不小心,我看到自己倒映在酒碗中的脸了。这本该是张微笑的脸啊,怎么就四不像起来了呢?是因为烛光太暗?摇一摇,酒水波纹荡漾,我的脸也扩散扭曲,可一阵淡淡的激荡,它又恢复了平静。没变,这果然是我的脸。
把这碗倒映着不成样子的脸的酒快点喝下去,闭着眼睛也要喝下去。让它流进肚子里,浸入血液中,再在一场颠三倒四的循环中被我排出体外。我都七百岁了,怎么还是这么沉不住气,自不得主?七百年来我见了听了多少有的没的,好的坏的,它们都有同样的结局,也都同样的令我恍然大悟。这无数场的恍然大悟还是不及抵挡作茧自缚的挣扎?我是白活了七百年么?快把酒喝下去,一定要喝下去,喝下去,就什么都好了。
说了那样的话,大圣自己也怯懦了。他缩在王座里左顾右盼,却偏偏不敢把眼睛转过来。我已习惯了这样的大圣。习惯这个东西实在太可怕,即便过去七百年它也能深深的锲入身体里,牵一发,而全身都痛。这七百年来我习惯的东西太多了,山桃儿、雨水、蝉鸣、水帘、花果山、东海、醉酒、茶、日出日落、梦呓,哦,还有个齐天大圣。想必这是长生不老带来的恶果——有关习惯的东西越来越深入,越来越不可更改,越来越蒂固。
哦,这么说来,有个东西也沾了习惯的亲故,有了习惯的习气。它在某一天偷偷的出现,却不偷偷的消失。它要做心中的主角,它要霸占思想,它折磨你,宠你,甚至让你死让你活。它让你甜蜜,让你酸涩。它在七百年的时光里,被悄悄的习惯了。它和那群被习惯的东西一起,它混在它们里面,乔装打扮,彻彻底底的留在了那里。连它,也事务性的根深蒂固了!凭什么?什么都能扎根,就你不行!我竟从来没想过。不过我已经无法驱赶它了。它赢了。
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而我不准备讲述。无论是活了七百年还是七十年,它永远只有一个模样。人们看不厌。
大圣仰头喝干净了碗中的酒,伸手拿坛子还要倒,我轻轻推开了他的手。
“我来倒。”我说。
右手抓住了坛子边,左手却伸不过来。左手不听使唤。
哦,左手,被抓住了。
那么一瞬间,我体味到了所有有关永恒的东西。永恒在那么一瞬间有了解答。
就那么一瞬间。
该来的总要来,该走的总要走。我已经活了七百年,聚散离合若还没看够,就称不上老猴妖了。我自诩看够了年华,摸够了斑驳,听够了沧桑,吃够了时光,再有什么东西,也终究脱不出这个圈儿。太明白令我可以不用去太明白,只要一看皮毛,就透了血肉。这份明晰让我了无惧怕,但也了无生趣。真正的永恒是由一个瞬间组成的,在没有这个瞬间之前,什么永恒都不能称之为永恒,什么永恒都只是干枯的时间延续,都只是无聊的生命拖沓,仿佛日升日落般一意孤行毫无意义。真没想到,我找了七百年的答案,竟然就放在酒坛的旁边,竟然就在红烛里,就在月光下。它将七百年每一时每一刻的角落都充满了意义,完完全全的意义,塞的满满的,已经没有任何空隙了。对,想必长生不老的目的,只为了这一瞬间而已吧。
大圣已经不适合穿锁子甲戴紫金冠了。他还是披上了他的虎皮,扎起了他的僧袍。狐假虎威的他,其实已经成了真正的老虎,隐藏在林木间,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偷偷看着世间,不给答案,只给结果。他当然还是那个齐天大圣,就像我曾说的那样,他“懂了”,懂了的他,才更要离开这里。这石猴,偏偏从不属于这里。自从大圣离开这里去海外学艺起,我们已经差了十万九千里,一个筋斗,也翻不到了。此时的我,即便再怎么努力,也只能从十万九千里以外看着他。永远也看不清。
“大王,外面来了个长嘴大耳的和尚,说是您的相识!”
他差点忍不住蹦起来。刹那间停顿的他,询问似的转头看着我。
“就这么猴急?”
我站起来,轻轻帮他整理衣服。
“美猴王得有美猴王的样子。”
四周很安静,他毫不挣扎,任我将他的衣服抚平。浆过的衣服散发着芬芳的气味,花果山的花可是世间少有,浸入衣服中,不仅馨雅,而且舒适。
“可还回来?”
仅仅只是问一问。
不好,有东西瞧瞧爬上了眼角,它沉睡了七百年,今天忽然醒了过来。不好,没有预料的我,有点慌了手脚。
“当然回!”他木木的说道,“等俺老孙取了西经,再回来与孩儿们快乐!”
猴群一阵欢呼,无数猴儿都在祝大圣马到成功,声音不整齐,太杂乱,成了一片轰鸣。好吵,这些长生不老的猴子。
“听我说。”他把双手搭在了我的双肩,他的火眼金睛想看到我的眼睛。我的眼睛中大概有水,可不能与火重逢。我只能点点头,告诉他我在听着。
“此刻,我封你齐天小圣。以后,你就是大王。在我回来前,你可要好好管好花果山。”
嗯,好。我听到了。我一如七百年前的那个小姑娘,汨汨的流下了眼泪。这个应答说出来了么?告诉他了么?不知道,混在眼泪的混沌里,我也幻听了,幻觉了。可眼泪不能证明什么,这只是七百岁的我表达情感的方式,它一如微笑时上扬的嘴角,愤怒时倒竖的眉毛,只是情感组成的一部分。只是那么一部分,连重要,都不重要。
然而,一只手伸来,悄悄抹去了它们。
悄悄的。悄悄的。
悄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