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十次生命

荣慕青 短篇 另类先锋 2012-07-03 11:04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旧站档案号:HXQ-SHORT-00033886

恶魔人,一日

昨天,我在公司里成功散布了董事会理事病毙的谣言。

“这是你跳槽前对你们公司做的最有意义的事。”猎头如是对我说。

然后公司大楼就被看门大爷一把火烧了。他说不烧,他一定会失业而且永远活不下去,烧了他会受牢狱之灾,但却能够帮助别人解脱,何乐而不为呢?

英雄,二日

我要当愤青,这个梦想其实真的很无聊,就像我要上春晚一样。

然后,我把市立医院的三叔打了,他没有医德,老拿黑钱,还让我瞒着他缝人家屁眼的事。这次我成功地把他反锁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下一个是当老师的二舅,当初我进牛逼小学的择校费他根本没打折,可我事后才知道。这次我别出心裁的把他用粗麻绳反绑并挂在他班里的流动红旗上。

第三个人我没报复成功啊,他先下手了。

囚人,三日

我正在蹲监,因为我昨天当了英雄。

是我二伯送我进来的。

他是个城管,他说过两天政府要带他们城管大队攻打台湾。

哦,对了。我昨天没报复成功的就是二伯。

恋人,四日

我被狱警放了。

但我很不高兴,放我的人是个女的。

这厮被老石叫做“芙蓉二姨”,原因是为了和另一个人区别开。老石是我同监的哥们。

二姨貌似参加了一个叫做那个,那个,“玩high的bitch”选秀节目。不出所料,她以奇葩般骇人的外表,耸人听闻的言论,成功搏上位,并立刻在地瓜、劣裤等网站上人气爆棚。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正义的政府监管部门,没把这家伙彻底封杀掉。

复仇者(不要误会,我和复联没有任何关系),五日

今天就是我英雄日的延续。

很不幸,二伯在金门岛被诡雷炸死了。

我在一个闹市区开车压了一个小女孩,为了下车救她我倒车从她的身上碾了过去。结果,妈的,后来知道当时根本没人救她。

我很后悔啊,如果她大前天死就好了,那天我可是英雄啊!

嘿!复仇的事没完。

记者,六日

我总觉得我工作证上的“记”字写错了,可却没人搭理我。

本来我很支持那个卡扎菲的,他拉风,装灯,无畏。就是太脑残了。要知道和人民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这是无数先辈的血泪史告诉我的。

我终于在外国和CCTV连线了。

我记得我在利比亚说:“啊。祖国,你是太阳,你是祖国,不,是太阳啊,祖国。

因为你又不是海的中南海,不是台的钓鱼台,找不着北的工体北。”

可惜啊,信号不好,广大观众没能听见我的心声。

殉道人,七日

我在北朝鲜送金正日最后一行。

行人们哭得凄厉到我想尿裤子了。

这厮真有这么伟大!?

但是说实话,

他儿子的头型太汉奸了。

伶人,八日

声明一下,今天不唱戏。

我到春晚去串场。

嘿,老石说他看见我了。是的,我就是那只神奇的手。不是提灯笼那小屁孩的那只肥手,是穿镜子的那只手诶。

我一直认为我自己的手很值钱,是的我实现了。

诗人,九日

今天真的没什么正事干,主要写诗:

大海你全是水,

美女全是腿,

去救火,

去送粮,

去堵抢眼,

杀呀,你丫个x!

我们都是悲催苟活于世间的小强。

死者,十日

老石吃火锅时,地沟油积累过多,被自己的烟头点了。

二姨离开了我,这厮把我的头套借走了,说是为了“玩high的bitch”总决赛用。最后作为分手纪念,我找人帮他做了一张叫做沉咣膘的身份证。

我肿么办?还是很欢的留下一首诗吧。

再见青春,扯淡的岁月,HERO,二姨的头套。

哦,我二伯的金门,你富饶又美丽。

天台上夜空的黑暗处。有一只不为人知的萤火虫,它自称为了光明而生,却一辈子令自己颠簸在无期的黑暗之中。可当它苏醒在充满光明的白昼中时,它发现,光明这种灿烂字眼的东西却并不是它生来所想象的那样。尾端的光芒已经被淹没在这耀眼世界的光芒中,掩埋。最后,荒谬的死去。

然后是,是,对着霓虹灯最璀璨的顶部跳下。

我不会做无法回报的飞蛾,

我还是希望自己是被人们归类于,黑暗中和那些令他们温暖的人造光源一样的角色。

繁华归于世界,

其实我辈本都平庸。

最后一句话,十一日

甲:“哎呀,这死个人啊!”

乙:“真的诶,真的诶。不过,不过,他死得真眼熟!”

丙:“诶!像,嘿!真像那个芙蓉二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