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诱惑
这篇中篇小说三万多字,透过层层现象,讲述了各种诱惑,在各个阶段诱惑给人带来的影响和心灵冲击,诱惑人生无处不在,然而如何把握好诱惑,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和幸福与成功,在此文里无疑会得到某些启示。构思新颖,情节引人入胜,读之,深有所悟。
1.
唐闺婉默默地站在窗前,这间房子除了这扇窗户可以通风外,她看不出哪里还有光明。
都市村庄是容纳穷人的地方,也是给予打工人一片蜗居的场所,如果没有这些狭窄阴暗的都市村庄,唐闺婉想像不出自己会是什么模样。
城市的繁华是建立在破旧残败村落之上的。没有所谓的村庄也就没有高贵让人向往的瑰丽堂皇的城市,一物与一物之间,必然有着对立的联系,一如人与人之间,走向何方,总会有那么些际遇。
无论好与坏,在生活的长河里,偶然遇上某些人某些事,或者必然碰上那些幽怨与迷离,这是生活的本质。
红尘涩涩,生命苍茫,如果说童年是欢乐的影迹,少年时代有迷惘窃喜,那么青年时代则要背负未来的艰辛与苦涩的胶卷,一幅幅展开,慢慢走到成熟的中年。
人在路上,激情一日一日的消殆尽,剩下的就是这夜晚面临的寂寞与空洞。
唐闺婉轻轻泪流,如果这一页人生就这样快速翻过,那该是多么幸福,可惜的是,人要一步步的走,心境要一点一滴的尝受,如果能穿越时空,有一把宝镜可以窥视未来,那么人生的意义似乎就失去了韵味。
门悄悄地被推开了,她知道闺蜜冉冉回来了,即使声音是轻轻的,在这夜晚也显得格外空灵,因为那门不知道被多少人使用过,所谓的房子只是一把钥匙在谁的手里这样简单,今天在他的掌握里,明天也许就在你的口袋里。租房一族,永远是这样的风景,不知今昔与明日的距离。
唐闺婉赶紧用袖口擦擦眼泪,回身灿然一笑:回来了,这么晚,不是早下班了吗?
柳冉冉叹了口气,把红色的小皮包往床上一扔,扑倒在软软的被子里,舒了口气,说:唉,还不是那些臭男人要我们喝酒,没办法,为了多卖酒,只好牺牲一些罢,我今天能拿五十元的提成呢。
这么多?真不少!是不是又是那几个人啊?他们一来就点你的酒,这还不好啊,谁叫你长得漂亮呢!唐闺婉微微一笑,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了,对于她们这一行,这些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
她和冉冉都是一家大酒店的酒类促销员,这样说只是好听些罢了,说白了不过是卖酒女郎,带着甜蜜的欢笑,厚颜无耻的叫声先生或者哥哥弟弟老板的,用最妩媚的笑靥,甚至是娇嗲的卖俏,有时,唐闺婉都不知道这是否是自己,好在她从来做不到露骨的份上,只是被动的尽量展开笑容,让一抹真诚显摆在脸上罢了。
她曾经的几个姐妹都在这一行做过,做久了,大家也疲了,曾经的清纯与亮丽也渐渐被灯酒辉煌所迷惑,剩下的也就那几个相貌一般的女子还在支撑她们的清白,因为她们没有什么资本好献媚的,也没有什么好的色彩得到男人们的青睐。所以丑有时也是幸福的东西,老天爷对人似乎很公平,公平到给你一样必然会失去一样。
唐闺婉是普通大专出来的,她所学的专业很难找到好的工作,这世界,什么都讲究牌子的,好的牌子有好的妙处,差的只好乖乖淹没在角落,无声无息,似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唐闺婉早把大专毕业证悄悄地收藏起来,这样东西在时下社会与初中毕业证没有区别,甚至还不如它,因为初中生知道自己明智而壮烈的选择,而她们在才与不才之间难以定夺,所以常常自我欺骗,一边想着自己是才子,一边想着自己卑微拿不出这可笑的文凭,见证实力什么才是最好的料子?她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了,所以万念俱灰之时,选择了做一个卖酒女郎。
先在这座城市活下去再说。这是她的信念,也是江湖混久的前辈告诉她的经验。
人生在世,生存法则千种,唯有这一种的确有些迷惑人的心志。
做卖酒女郎已经两年了,两年里积攒了一些钱,但家里境况不太好,她用卖笑挣来的钱都寄往乡下的家中了,身边所剩无几。有时,想想都凄凉,人为什么要背负这么大的责任?人为什么不能自由自在的为自我而生存?但想归想,爱家是她也是浪子们共同的特点,父母养育了自己,自己用长大获得的本领来回馈父母的爱,天经地义。
住在这样的都市村庄,非唐闺婉所愿,也非所有打工浪子所愿。如果能够,谁愿意住在这肮脏又潮湿又吵闹的地方?不到深夜是无法安宁的,唐闺婉很少在十二点前睡觉的,这里的夜晚永远无法静悄悄,这里的黎明永远最早到。更可恨的是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公共厕所离得远,小便好解决,就解在两元钱买来的尿桶里,一个红色的小桶,是村庄里最亮的风景,一到大清早,提着小红桶跑厕所倒小便真是壮观至极。女人们三三两两,有如约定好似的,一排展开,耐心等待,如果不幸遇上那打扫厕所卫生的女人,忍受着她的冷脸,方发现人生真是奇怪,有时连一个管厕所的女人都能剥夺你某些权利,至少你要耐着性子憋一会儿,再急也不敢发作。
唐闺婉恨极了这倒尿桶的差事,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人要尿,天王老子也没辙,哪怕你超级富翁绝世美女,这个生理特点谁也无法逃避,一如生死天注定,人类终极的归宿谁都要仰视。
唐闺婉如果对都市村庄有什么怨恨的话,最先想搬离的就是因为这个生理特点。当初来找房的时候,挑来挑去,只剩下这家房东看着舒服点,虽然老太太烦人了些,但挺讲原则,一是一,二是二,没有那么多烦心事,只是老太太有一样不好,喜欢一大早的叫唤交房租,往往那一声无情的叫唤,气跑了好多房客,所以老太太家的房子在这座村庄里也是空得最多的人家。唐闺婉选中她家,只是因为院子里好洁净好洁净,看着人舒服,加上楼梯很宽,上下方便,再有楼上也亮堂,所以她要了楼上的房间,一月九十元,不贵,只是没有卫生间罢了,离厕所远些就远些吧,反正上班,一天也没有多少时间呆在家里。后来冉冉来玩过几次,也喜欢上这里的便宜和空气,怎么说也能晒上太阳,出门就是天,比起有些小区阴暗的房间要强多了。
唐闺婉还记得刚搬进来时,隔壁是两个男孩,一到夜晚,隔壁尿尿的声音超大,吓坏了唐闺婉,到自己也憋不住的时候,蹲下身子方便,方发现天哪,自己这么柔弱的女子声音竟然也大得吓人,加上夜晚的空旷,更是有如下雨的哗哗声。唐闺婉红了脸,不和手措,但也只能强忍着羞耻,排泄完让人郁闷的东西,舒畅之余,除了叹息苦涩别无办法。
再后来右边隔壁又搬来一对小夫妻,每晚他们欢爱的时候,那激情浪漫的声音挑逗得唐闺婉赶紧抱紧褥子,阻塞耳朵的清静,倒是柳冉冉抬起头,还俏皮地挨着隔壁静静地听,有时,还用手轻轻地叩着墙壁,故意叫:喂,小声点,我们无法睡觉了啊。
说完,柳冉冉跳到床上,抱住唐闺婉一阵乱摸,两人打闹着,疯狂笑闹一番,那一刻有羞涩过后的心情放松。
唐闺婉笑:以后再找房,打死我也不找中间的一间,一定要找里面的或者最外面的。
所以有房客搬走后,唐闺婉赶紧搬了进去,这是间朝楼梯口的单间,跟以前的那间一样大,但可气的是,当晚她就领教了外边一间的滋味,楼梯上人来人往的脚步声,害得她一夜没有睡好,方发现聪明反被聪明误,好不容易煎熬了一个月,总算等到里面一间有人搬走了,唐闺婉才又搬一次家,累坏了她,也气坏了冉冉,骂:都是你这个小妖精,做事一点不利索,害人搬几次家。
骂归骂,搬也搬了,总算定下心来,老老实实上班,但唐闺婉通过这几次折腾,怕极了搬家的痛楚。
冉冉也痛恨地说:以后再也不搬家了,除非嫁个好男人,它娘的,真是累死我了。
冉冉人前挺斯文,人后也粗话一堆,这让唐闺婉有些好笑,在姐妹群里,大家大多时候人前装淑女,人后做一回野蛮妖精,也挺不错,如果不如此发泄一番,她们有时真会崩溃。生存的压力,卖酒时强装的笑脸,让人疲累不堪,有时为了卖几瓶高档的红酒,她们不惜牺牲自己的某些部位,任那些男人们牵着手,用杯子往嘴里灌酒,那感觉像妓女。
唐闺婉想到自己,好在自己不是倾城色,但也面容姣好,打扮一番也算得上是美女一个。只是唐闺婉骨子里是清高的,她很少化妆,情愿素面朝天,也不怎么灿笑,所以她的酒永远是卖得最少的。如果不是为了卖酒来钱快,依她的个性也早撤了,但她性格深处,还是有一个弱点,那就是不愿意轻易去挪窝,怕折腾带来烦恼,其实卖酒的烦恼并不在少数,只是一旦成了习惯,就习惯了。人有时真是可怕,明明知道不适合自己,还要勉强,还要习惯,这是人内心深处的某些隐患,但大多时候,只是不愿意去面对而已。
近日更让唐闺婉烦恼的是,冉冉有男朋友了,两人相处不到一个月,冉冉已经有打算和唐闺婉分家过了。
唐闺婉明白她的意思,平常姐妹们都这样,一旦有了男朋友,立即同居,即使过些时光不合分手了,谁也不欠谁,这个年代真是可怕,女人也变成男人一样的不在乎身体的亏损。其实无论时代怎样改变,最终吃亏的还是女子,唐闺婉看到身边姐妹太多的惨剧,她不敢相信这样的爱情到底能持续多久。
骨子里的唐闺婉还是很传统的,所以姐妹们无论怎样去诱惑她,甚至想帮她撮合爱情,但她婉拒回绝了,她不相信这样的爱情归宿,一如人生无法就这样决定结果一样。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暂时的迷失,前途不是锦,但锦要靠花朵来铺垫,没有成品的锦缎,只有一点一滴的去拼贴,去剪裁,去整丝,去理顺,才有繁华似锦的人生。
那天,冉冉到底搬走了,忽略了自己的不搬家誓言,女人都是这样,有了爱情什么都不顾了,尽管这爱情也不知道是鲜花还是野草。一阵风火般的忙碌,屋子里只剩下唐闺婉孤身一人,突然发现十几平方米的房子一时间竟然空荡了许多,习惯了两个人相处的日子,如今只是形单影只,有些伤感。
女人最多的只怕是眼泪了,她默然伤心,屋外有人敲门,是程浩然,一张普通的脸,带着平凡的颜色,他刚刚帮冉冉的男朋友搬完东西,冉冉没有走出这个院子,就在唐闺婉距离两户房间。
唐闺婉淡淡看了一眼,说:进来吧。
程浩然苦笑:不了,我只是怕你孤单过来看看,如果不欢迎就算了,我走了,如果有一天你烦了,就打电话给我。
程浩然把一张简约的名片放在她的手里,静静地走了。
月光下,他的身影很是修长,也走得那样决然。
这个程浩然一直活在唐闺婉的生活中,并常常在她卖酒遇上尴尬时出来解围,似乎他总能在她需要的时候出面,有时唐闺婉也是很困惑,为什么自己对他没有那种感觉?或许他太过平凡?的确,他只是一个领班而已,在偌大的酒店里,比他官职大的长相英俊的男人大把,他根本不在唐闺婉的心内。她也渴望过爱情,但是那种白马王子型的,似乎这是普天下所有女孩子的幻想,谁都有过当白雪公主的情结,浪漫属于任何一个年代的女子,而童话般的梦想则更是千年相传。
唐闺婉还记得一个姐妹曾经跟她说过,她只爱那些成熟的男士,做卖酒女郎久了,眼里再也看不上那些嫩头草了,这话唐闺婉很是赞同,的确,在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心境,在这个酒家世界,来喝名酒品尝风光的总是那些有钱人,并且大多有身份有地位,相比程浩然这样愣头愣脑的小子,还有些乳臭未干的味道,哪个卖酒女郎会喜欢呢?除非那脑袋瓜有问题的二百五,一如冉冉。和冉冉同居的男孩就是这个酒店里的一个领班,和程浩然一样,只是他长相英俊些,所以禁不住他一再追求,三番五次的献媚,头脑简单的冉冉就和他在一起了,据说他们在一起的理由竟然是因为一个碟子,这个碟子当然是黄得不能再黄的那种,所以冉冉受不了这个诱惑,当晚就失身于他,男孩也因此轻而易举地得到了美丽冉冉的爱情。唐闺婉摇摇头,这个冉冉真是有些混,一个碟子也能改变自己的操守,未免太有些没有控制力了吧。
那天神神秘秘的冉冉又来拉唐闺婉去看她的好碟子,附在她的耳朵轻声说:你看看嘛,就看一眼,看一回你保证会有感觉的,那个郑风追你这么久你都不答应,看一回说不定你就喜欢了,就愿意接受他的爱情了。
唐闺婉哭笑不得:看那种碟子就接受一个讨厌鬼的爱情?你说得天花乱坠我也不相信,不看不看,你别诱惑我了,我不看,也不喜欢,而且天下男人死绝了,我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人做男朋友。
郑风是公关部的一个小头目,跟冉冉的男朋友小光是铁哥们儿,自从小光追冉冉后,他也主动出击追求唐闺婉,但唐闺婉人前总是那么文静,不像冉冉那样活泼容易相处,也自然容易得手,所以他只能干看着小光春风得意,暗自着急也没有办法,唐闺婉不吃他那一套。郑风私下里让小光帮忙成全他和唐闺婉的爱情,而小光只有求冉冉了,天真的冉冉答应小光的损招,就是反复诱惑唐闺婉去看他们买来的黄色碟子,冉冉自己喜欢看,自从有了小光后,她懂得了爱欲的欢快,没事的时候,一个人抱着碟子看得有滋有味,偶尔会被唐闺婉遇上,但她怎样强拉,也没有让唐闺婉看到一眼片子上的内容。
日子就这样无滋无味的过着,并且郑风得不到唐闺婉的回应,很快转移了方阵,去求了另一位女孩,三回两回的,女孩和他同居了,没有了郑风的纠缠,唐闺婉舒了一口气,可是冉冉没好气地说:你这样下去,还有人敢追你啊?等到别人挑剩下的时候,你只有捡骨头的份了。
唐闺婉呆了呆,是么?爱情会有骨头么?如果不是真爱只为了一时的情欲,才是真正的骨头吧,这样的骨头啃多了,总会有咽着的时候。唐闺婉突然想换工作了,在这样的环境,在这样的群友氛围,她觉得自己越来越孤独,也越来越没有语言可丰富生活了。当一个人终于厌倦某些生活的苦闷,也就是她自然挣脱的时候,否则不到她自己意识到,规劝是没有结果的,唯一的就是她自我清醒。
就在她四处寻找工作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她疲惫至极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冉冉红着眼过来了。
冉冉抱着她眼泪直流,唐闺婉吓了一跳,急忙问:怎么了怎么了?说话啊,光哭急死人!
听闻冉冉怀孕的消息,唐闺婉呆了呆:那怎么办?你们结婚吧,有了孩子不结婚不是害自己么?
冉冉幽怨地说:我也想结婚啊,可是他说还要玩几年,不到时候呢,他让我把孩子打了,我害怕,他没有时间陪我去,婉婉,我好害怕,我怕痛,怕去医院。
冉冉的样子一扫平日的欢快与甜蜜,此时的痛苦也只能说是幸福过后的果子吧,唐闺婉叹息一声:你这孩子,我劝过你多少回,让你注意保护自己,你几时听过呢?到了这地步,什么都别说了,我明天陪你去吧。
冉冉可怜兮兮地说:算了,要不,不去了,我买那种药吧,听说吃了就打下来了,我身边那些姐妹都做过,她们说不打紧,还说我太胆小了,她们有的都打好几回胎了。
不行,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唐闺婉坚决不肯。
这里唐闺婉做着准备,想不到暗地里冉冉在姐妹们的帮忙下已经悄悄买了药,提心吊胆地吃了。
唐闺婉坐在冉冉的床前,握紧她的手,两个人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一个脸色苍白,一个焦灼地想着万一后果严重自己该怎么帮她,这种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让两人都不由地抓紧对方的手,互相寻求力量。两种灵魂在突然寂静的白日害怕地等待着,唐闺婉真怕看到那一刻,想到血流成河的样子,多么恐怖啊!欲望的诱惑如此伤人,她有些发怵。
好在冉冉只是流了些血,虽然有疼痛,并没有想像中的惊人场面,望着垃圾篓里的那个所谓胎儿,鲜血淋淋地包在洁白的纸巾里,两个少女突然都流泪了,一个哭自己的无知,一个哭生命如此的荒凉,而爱情真是如此的美好吗?为了所谓的爱情,牺牲自己的身体和本色,甚至青春的蓬勃与前程的考虑,难道这就是人追求的一生吗?
唐闺婉迷惘了,她只是知道,自己决不要这样的生活状态,有如行尸走肉。
让那些所谓的诱惑远离这些美丽的女子,让生命舒展更灿烂的颜色不是很好么?人生有太多的诱惑,虽然披着朦胧的细纱,然而理智些智慧些不行么?人生短暂,为什么要用低级的心态来面对来获得恐惧与遗憾?唐闺婉忧伤地看着冉冉,突然之间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她,也不理解身边的这些人与事,她累了,倦了……
哭过后的冉冉渐渐回归平日的开心,痛苦过去,伤疤很容易忘记,所以这世间的尘生总是无法有更多的美丽,她又重活爱情人生。
为了再怕怀孕,冉冉做了上环手术,当她把胳膊上的隐形环给唐闺婉看时,那浅浅的印迹吓了唐闺婉一跳,才二十岁的女子,还没有进入婚姻的城堡,就开始做了人母一样的行为,这到底是爱情还是性欲的力量?
唐闺婉不好过问,只是她与冉冉之间突然没有了语言。离开这样的都市村庄,离开这种复杂的友情环境,成了唐闺婉此时唯一的希望。
可是路在何方,天地之大,她竟然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然而她必须离去,否则她会压抑而死。
唐闺婉默默收拾好一切,告别了这块栖身两年的小村庄,也许应该是感激的,毕竟在挣扎生活的空间里,有这样一个杂乱而吵闹的地方给予自己一份安静与温暖。人的一生中,总会遇上许多房子的问题,但没有一间房子会像这样的记忆在心间,因为这就是初遇人生的路上,出了学校门后,第一道坎就是怎样生存,而生存的第一页将永存思想的相册,一生难以抹去。
回首瞬间,唐闺婉看见一道忧伤的目光,轻风吹拂中,程浩然修长的身子挺立在阳光下,看起来是那样的纯净与萧瑟,或许他是她认识的人中唯一清白的人了。
然而他和她,终究没有深交,那么爱情无法点燃,友情也只能消逝,两条平行线,从此各走各的天涯,各渡各的红尘劫。
唐闺婉淡淡一笑,轻轻扬手,转身离去。
程浩然默默地站在楼台上,他是来送她的,但终究一句话也没有来得及说,不是他不想说,是她不愿意听,也不屑于听,骨子里清高的她,把他当作那一类人的一份子,突然之间,他明白物以类聚的含义,这个词让自己瞬间收藏了屈辱与疼痛,遗憾的感伤在这里蓦然空虚了心胸。
是的,他和她一样一直相信,你身边是怎样的人,就决定了你的人品和事业走向,也决定了思维与生活的空间,那么,她今日的离去,也就是他明日的告别。
我会找到你的,闺婉!
程浩然长叹一声,对着红日微微一笑。
2.
唐闺婉回到了老家,老家真好,老家永远拥抱在外流浪的游子,这世间如果还有什么可以包容一切的话,那么唯有故乡的山和水,故乡的人和情,那一草一木,那一红一绿,那一点一滴,都在她心腑里温柔了好久好久。
唐闺婉在乡间痛快的游玩,但内心依然孤独无限,方发现,昔日的伙伴们都去了繁华的城市,她们向往那人间天堂的亮丽,似乎一旦去了城市,就如镀了一层金光闪闪,更有可笑者,选择的城市必定以北京上海为首当其冲,仿佛只有如此,才有青春笑傲的资本,一如她的许多同学,谈到各自所处的地方,那目光流露出来的是自豪与满足,所谓的二流三线城市,在他们的眼里,不过是粪土而已,这让唐闺婉有深深的悲哀和疼痛。如今放目望去,这故乡的小路上,留下的足迹只是儿时的记忆,也只有自己如此的在意故乡的风景与洁净,人生到底是何种情结?
她孤寂地站在地头,满目的翠绿,却没有一缕属于自己,因为总有一天,她会完全的失去,站在另外一个家的地方回顾这里的丝丝缕缕,因为姐妹们最终都会远嫁而去,身为女子,一生注定了拥有第二故乡。
唐闺婉突然发觉,站在这个年代还如此的感伤,是否有些不合时宜?她蓦然凄怆。
问红尘,天下谁主沉浮?问苍天,谁是最终的笑脸?问自己的灵魂,我想过怎样的尘生?
唐闺婉突然想哭,孤寂人生,路在何方?种种朦胧诱惑,自己何时才能清静灵魂深处的纠结?就在昨天,还有媒婆来给唐闺婉介绍亲事,唐闺婉恼怒至极,恨恨地回绝了,那语气相当的恶劣,因为她只是回来过一段清静的时光,休息调整过后,她依然要去渡她自己的人生,包括事业与爱情。
然而她感到可笑的是,媒婆说:闺婉,我是好心,这么好的人家,我舍不得介绍给别人,特意留给你的,对方也知道你,他说他认识你,很愿意和你见一见。
唐闺婉愣了愣:他认识我?可是我不认识他,不想见,让他找别人吧。
媒婆是自家的亲戚,知道闺婉傲气的性格,笑了:你这丫头,什么时候改改脾气就好了,你呀,一定要见,因为他知道你回来了,明天就会来找你,我呀,也管不着你了,这是你们自个儿的事情,我只是替他捎句话给你罢了。
亲戚摇摇头走了,唐闺婉的母亲有些抱怨:你这孩子,在外面这么久了,怎么还不改变脾气,这个性,谁敢要你啊!
唐闺婉最不喜欢听这句话,看了看母亲,想发火,忍住了,自己已经是长大的女儿了,总有一天会离开母亲的,想到乡下流传的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突然一种悲伤袭上心头,女儿和母亲,注定了分离,所以在母亲的心头,有时把女儿当成了客人,这在乡下是很普遍存在的现象,常常因此,阻隔了母女之间那份血浓于水的情感,她有些愤懑。
唐闺婉敏感的心再一次凄怆。
所谓人生,所谓亲情也只是蒙上一层诱惑,亲情的诱惑也让人心痛。
唐闺婉为了保全这份心痛,完成父母的心愿,咬牙答应见那个人,那个对自己了解的人。
当他出现在眼前时,唐闺婉吓了一跳,这个人不是别人,是初中时的同学郭小栓。
郭小栓已经牛高马大了,相貌的改变有些让自己不敢相认。
郭小栓是开着车子过来的,漂亮的车子一到家门口,顿时蓬荜生辉,左右邻居都不免抻头望望,笑:呀,闺婉真是福气,这个丫头,长得漂亮,迟早会嫁有钱人!
一句话,让唐闺婉热情的心立即凉透。
郭小栓看出她的不悦,讪讪地说:我怕你逃了,所以赶紧开车过来了,下回不开了,好不好?闺婉原谅我这一次啊,我知道你还是以前那个清高的丫头,这回是我失策了,抱歉抱歉!
郭小栓一脸的真诚倒让唐闺婉不由扑哧笑了。
两人坐在唐闺婉精致的小房间瞎聊一气,因为一旦停顿下来,就会有尴尬的气氛在流转,唐闺婉不想给他表白感情的机会,这个问题她想都不会想,也绝不可能,即使他现在是身家千万资产那又如何,在她的眼里,他还是以前的那个他,成绩普普通通,个子又矮又瘦,还好哭,她无论如何无法把自己和他联系在一起,十几年前的印象已经深深刻在脑子里,怎样也无法改变这一胶卷的存在。
人有时真是奇怪,一个印象会决定一生的记忆。
郭小栓在商场上身经百战,此时面对唐闺婉,依然有些吃力。这个女子,一直存在他的心腑深处,当年的班花,谁不爱呢?只是当年自己太瘦弱,不敢奢望也不敢吭声,只能眼红着那些同学们明目张胆的追求,可是最后大笑的还是他,因为唐闺婉一个也没有给好脸色,倒是对自己多了份小弟弟般的情感。那时的郭小栓喜欢跟在女生后面转,因为矮小,所以女生们都常拿他开玩笑,并且一个个指挥着他干这干那,明知道被女生们利用,他依然乐意,他高兴极了,人生最幸福的时光就在那三年里,跟一群可爱的女生混在一起,因为不起眼反而得到更多的快乐,这是那些男同学所不服气也背后骂他郭小栓无数回的,这是他的本领也是他的运气。所以这本领运用到社会上后,他才发现自己很有经商的智慧,辛苦打下这一份江山不容易,然而在他内心深处,却一直在想像,如果有一天,他拿着今天的成绩去交给昔日的女神唐闺婉,不知她可愿意与自己共享?
郭小栓沉默下来,该要面对的还是要面对,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再说他真怕唐闺婉又跑了,这个女子在外面精彩的世界里没有人知道她在做什么,问了多少同学都找不到她的任何信息,好像从大家的时空里失踪了一样。越是这样,他越是想念,或许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没有结果的总想尝试。
唐闺婉还是那样的清纯娴静,一如从前的岁月,只是年龄增长了,相貌越来越成熟而已。从她双那美丽迷惘的眸子里,他看到那昔日的女子依然存在。她还是那个她,多子份寂寞与忧伤。
郭小栓顿了顿嗓子,沉声说:闺婉,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也不是那初中时的少年,我只想跟你说一句实话,我一直努力打拼天下,就是希望有一天来得及向你表白我的心意,你一直是我的偶像,在我的心里扎了十几年的根,我希望闺婉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开始一段新的人生,好不好?
唐闺婉脸微微红了,不想面对,但还是无法逃避,这个人已经挑明了,那么自己也只好直说了,一如少年时的坦然。
心灵如果有了负担,那么活着将是很累的情景,她不要这种感觉。
唐闺婉收起嘻笑姿态,认真地说:小栓,我只当你还是少年时那个小栓,真的,可能太熟悉了,找不到那种感觉,再说我想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真是给我出了一道难题,我和你真的很难走到一起,很抱歉啊。
郭小栓失望地说:我就是怕你还是这样想,今天的我改变了很多,你为什么不试试接受我?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公平些,行不行?就当我们刚认识,反正我们的相貌都改变了很多,心态也改变了很多啊,闺婉,你这样说,对我很残忍啊。
唐闺婉摇摇头,除此她不知道怎样做才是对的,只能顺着心说:抱歉,小栓,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不知何年何月才回来呢,你对我的感觉我明白,还是少年时代留下的美好记忆,但现在的我不是少年时,你也不是。如果不是同学这层关系,你和我,还能坐到这里交流吗?只怕谁也不认识谁,谁又能记得谁呢?你现在身份地位比我强了百倍,我相信你身边的女孩一定是一大堆,只是我真的无法做到把你当作新认识的朋友,真的很抱歉。
郭小栓叹了一口气,说:闺婉,我不强迫你就做出决定,但我希望你能答应我一件事情,去我的公司上班,我给好的工作岗位,一来你也不用再去外面找事做,二来,我们相处一段时间,也许你会改变现在的想法呢?这样的话对你对我都很自在,你说好不好?
唐闺婉瞅着他一脸真诚,有些犹豫,说实在,她真没有目标方向,再一次出去也只是去城市里晃悠,虽然郭小栓的公司在本市,离乡下老家并不远,这几年村里年轻人搬去附近城市的真不少,郭小栓早已经买好了房子,并且给兄弟姐妹们都安排好了归宿,这在周围村庄也是极其让人羡慕的。一人得道,真是鸡犬升天了。
到底去不去这现成的地方上班,她有些迷惘,人心再大,总难受某些诱惑,一如此时的唐闺婉,她也不知道何去何从。刚从那个远方的城市归来,她虽然从来没有考虑过就在家乡附近的城市上班,但如果真有合适的为什么不去?然而一想到郭小栓的用意,她有些反感,旋即从沉思中醒悟过来,淡淡一笑:算了,小栓,我还是不给你添麻烦,等我休息一段时间再说吧,你回去好好做生意,有机会我会去的,到时不嫌我笨就行了,我学的专业你也知道用不上的,去了也只是当一个花瓶而已。
郭小栓一听这话里还是有戏的,只是她不太坚定,那么再找时机攻克一番应该能唱下去吧。他是生意人,生意人自然会察言观色,也懂得掌握人心的弯度。
郭小栓走后,唐闺婉就没有耳根清静过,姐妹也好,亲戚也罢,特别是父母,时常念叼小栓的好,多能干啊,年纪轻轻,就千万富翁,跟他在一起,这好日子还用说吗?邻居们一见到唐闺婉,也是客气地笑:闺婉啊,那个开车子的年轻人怎么没有来了啊?不是说要订亲的吗?还听说是你初中同学呢?这多好啊,闺婉不用拼,什么都有了,人家都那么富有了,闺婉直接过去做少太太呢!真让人羡慕,你爸妈也该跟着享福了。
每天反复这些话听到唐闺婉的耳朵里,她突然发现人言真的是可畏的,并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解释得清,有些人有些事,无法说得清道得明。她蓦地感觉一种悲凉,因为她渐渐发现自己似乎掉入了一个套子,不同意郭小栓的邀请去市内,就好像她自己掉了身价,是郭小栓不要她了。去了,又好像是自己同意了郭小栓什么,这做人可真是累啊。父母每天的话语,像刀子一样刺在她心上,一时性起,愤愤地想,钱,钱!不就是一个钱字吗?一见到钱,大家都乱了心性,在金钱面前再好的心态似乎都变色了,好,我成全你们的梦想!
唐闺婉负气地想法立即付诸行动,一打电话,郭小栓那头高兴地叫:真的,闺婉,你真的同意来啊,好好,我晚上就来接你!
唐闺婉不由好笑:那么急干什么,明天白天来,我还没有准备好衣裳呢。
郭小栓大声说:什么都不要带,我帮你买,我只带你人过来!
郭小栓的声音里有一种霸道,有钱人的霸道。
第二天天刚亮,郭小栓的漂亮车子就停在了门口,唐闺婉的妈妈立即眉开眼笑,这样有钱的女婿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不笑绝对是控制不住的。
吃完饭,在邻居们羡慕的眼光里,在母亲反复叮嘱的话语里,唐闺婉默然坐进郭小栓的车,慢慢上了大路。
唐闺婉蓦然间有股凄凉的感觉涌入心内,这好像在赌注,赌博人生真的有意思吗?
人的一生要经历种种的诱惑,理想的诱惑,本色的诱惑,真诚的诱惑,友情的诱惑,金钱的诱惑,还有一种成熟的诱惑,更有爱情与幸福的诱惑,那么她一个弱女子,能抓住什么样的诱惑,能逃避什么样的诱惑呢?
唐闺婉对自己也瞬间丧失了信心,活着如此累,享受人生的温暖如此迷惘,那么,让生命的颜色暂时迷失吧。
人有时逃避很容易,在诱惑里谁能分得清轻重与对错?
唐闺婉任由郭小栓说着笑话与关心的话语,她已经有些麻木了。或许她讨厌此时的自己,这是自己吗?人的多面,总在某些时刻凸显出来,唐闺婉也不例外,这世间没有成熟的心性,总是真实的兼并人性的美与弱。
在郭小栓的公司,唐闺婉自然是做最清闲的工作,或者郭小栓根本就没有想过让她做什么,只是给了她安排一个秘书的工作,每天跟在自己的身后,是他最想要的生活。有时抬头就见日思夜想的佳人在坐,那种成功的感觉非常奇妙,也非常甜蜜幸福。
能够征服这位昔日的校花,他突然发觉比做成功一笔单子还要舒服自在,或许这是男人骨子里的东西,征服是他们的天性,没有女人来衬托他们的骄傲,也自然无法说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郭小栓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可是唐闺婉的心里却比吃了苦瓜还难受。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纠结着她的心扉,郁闷彷徨,这种轻易得来的工作并没有让她如期的开心与舒适,反而有一种瞧不起自己的感觉。
唐闺婉坚持要租一间房子,她不肯住进郭小栓豪华的别墅,那是他的,不是自己的,没有爱上他之前,她无能如何做不到轻易去他那里享受一丝的光环。
她的固执郭小栓是领教过的,少年时代就不止一次领受她的特别之处,否则今天的他也不会那么去渴望得到她的爱。
他不懂她的内心世界,可是他懂自己需要她的感情,尽管这看起来已经要得到了,只是她对他始终若即若离。
他想,耐心等待吧,多少年都过去了,不差这些岁月,时光可以改变一切,空间可以让人同化,他相信自己有这个魅力。
那天他一下班,他又来找唐闺婉去吃饭。
唐闺婉想拒绝,可是看见他诚恳的模样,一个大老板,对她如此低声下气,她有些不忍,也许自己真的有些过分吧。
如此想着,她只好点头答应。
来这里几个月,她没有真正的看过这座城市,虽然距离家乡很近,但如果没有熟人没有亲戚,谁会无缘无故地来到这里呢?人与城市的结缘也是有原因的,不是凭空就能想到去某个地方,一个让自己想去的位置,总是因为心里拥有某些情结。
这里有她曾经一个无人知晓的故事,珍藏心扉深处,偶尔想起,还会难过哭泣。那个人一直存在心灵里,或许等到有一个人来代替的时候,她就会选择忘记,其实只有她自己明白为什么要答应郭小栓来到这座城市。
唐闺婉默默的和郭小栓并肩走到大街上,他们要去的饭店离公司不远,所以唐闺婉坚持要步行,郭小栓摇头笑:你啊,还是那个闺婉,骨子里一点没有改变,浪漫的气息还是很浓呢。
唐闺婉淡淡一笑:或许有钱了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但我不信有钱可以改变骨子里的本质,除非你重换一个身体,把骨头都拆开来重新组装一次。
这话有些俏皮也有些讥讽的味道,郭小栓苦笑了笑:闺婉,你是对有钱人排斥还是单单对我排斥?
我谁也不排斥,也不针对你!有钱是好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是你能告诉我,有钱了能改变我晕车的习惯吗?我一坐车子就想吐,你没有看出来我这个毛病吗?唐闺婉看着前面灯火辉煌的饭店,那里真是有钱人的去处,如果不是因为郭小栓,也许这一辈子她不会去那样富丽堂皇的场所,穷人永远与富丽无缘,除非哪天做了个美梦成真。
郭小栓哑然。的确,她晕车的习性一犯,他也害怕了,怕看见她难受的样子,怕看见她痛苦的忍耐,是的,有钱并不是万能的,至少不能改变她的呕吐。
坐在那样气派浪漫的地方,的确有一种身份无比尊贵的感觉,也享受到被人尊重被人捧如月亮的华丽气氛,然而她一边吃,一边感觉寂寞,骨子里的寂寞是谁能轻易排遣的呢。寂寞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不会因为富贵,不会因为气氛而悄然散去,有时反而在热闹的人群里、在非凡的场合下逼袭开来,惹痛某根神经,蓦然憔悴了心胸。
唐闺婉无滋无味的吃着,时不时应付着郭小栓的话语,那游离的神态,并没有躲过郭小栓的眼神,他有些无奈。
也许他和她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曾经的以为金钱和成功会换来佳人的青睐,如今看来未必是对的,不是所有的女子都会受金钱与富贵的诱惑,一如眼前的唐闺婉,她就是那样清清淡淡的人物,永远弄不清她到底在想些什么,想得到什么样的生活。但无论如何,不到最后,他不会放弃,这是做生意人的本质,也是一种优秀的品德吧,不轻易言败,也不轻易放过一线希望,所以成功永远属于这一类人。
郭小栓也百无聊赖了,他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让唐闺婉开心起来,他喜欢看到她快乐大笑的模样,他记得她痛快笑的样子很美的,只是从他们相逢,他一直没有再看到她那种笑容。
两人付完账默默走出饭店,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他和她似乎真的没有什么话好说。
空气有些沉闷,虽然到处是人声车声,然而这欢闹好像不属于他们。
郭小栓提议说:闺婉,反正回家还早,我们去河边走走吧,你不是喜欢看水流的样子吗?我还记得那时候的你,经常跑到杨树林里,看着长江的波浪欢笑呢。
唐闺婉露出娴静的笑容:还记得我那时的傻样子啊!好,陪我去看看吧,虽然这里的河流不如长江的奔腾,但它总是河,不是吗?有河的地方就有美丽静谧的风景,我喜欢小河潺潺的样子,给人温柔如水的感觉,站在小河的身边,让人获得一种安宁与祥和的心态,或许城市真的让人压抑,然而自然风光也只是一时的享受,所以人真是可怜,长大了真不好,什么美丽与自在渐渐被岁月的时光剥夺了,一切尽情享受的权利好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远到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如果能回十六岁该有多好,那些时光虽然无知,但那时候的我们多么快乐纯洁,不是吗?小栓,你还记得那时的一切吗?三年初中生活,真的给我留下太多的美好记忆。
郭小栓叹了口气:怎么会不记得呢?我们同学聚会时还会提起那些日子,想想少年时是多么可爱单纯,如今一切都不可能倒流了,人只能向前走,没有回头的时候。所以闺婉,你生在这个红尘,就必然要面对一切的成长与经历,这是我们无法避免也不能够逃避的,逃得了一时的心境,但逃不了以后的岁月和生活的阅历。所以我常告诉我自己,无论经历了什么幸与不幸,我一定要勇敢面对。男人的世界和女人不同,男人来到这世间似乎注定了拼搏与挑战,挑战自己,打败生活,这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无论你想怎样理想的生活,只能为了这理想而变得更加强大,也许有些人失败了,也许有些人逃避了,但你不能说他们没有努力过,只是努力的方向与时机也许正好相反,所以这世间多的是失败与悲哀,但剩下的那一部分也不一定就是精英,只是某些人的机遇比较好,某些人却要时时与机遇搏斗,抓不住一线希望的人,总是选择了退缩。而我,一直以来就没有退缩过,每当想到贫穷的家境,想到如果我不努力,也许我喜欢的女子就会成为别人的追抢对象,我就咬牙坚持,所以我不能输,只有成功我才能得到我想要的生活,才能改变家庭的面貌,才能帮助我的兄弟姐妹们富裕幸福的生活。闺婉,一直以来,你都是我坚持不倒下的力量,所以这些年来,我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打探你的消息。
唐闺婉惊了惊,心里一直当他是暴发户来看待的,没有想到他内心世界也是如此丰盈,可是你再好,终究你不是我想要的那种人。闺婉暗暗叹息,笑了笑:小栓,如果不是我,你就没有办法成功了吗?那这样的成功理由能成立吗?
郭小栓微微一笑:闺婉,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要想成功,他和她心里都是有梦想的,这梦想不一定是为某个人某些名利和灿烂,但至少我的梦想很简单,就是做有钱人,过富贵的生活,娶自己心爱的女人,如果没有这些动力支撑我,我还能够成功吗?你看我们同学间有几个辉煌的,毕竟是少数。而我如果没有你这个力量在支撑,但一定会有另外一个力量,那么我会假想一个美丽的女人存在,为了那个未来的美满婚姻,我也要努力去战斗。这样的答案你觉得好笑吗?
唐闺婉呆了呆,还有这样的思想存在?这个小栓看来真的长大了,记忆里的那个又矮又瘦的小男孩再也找不到了,他不是以前的那个郭小栓,可是她还是以前的那个唐闺婉。她知道自己骨子里的东西,这是与生俱来的,谁也没有办法改变。
唐闺婉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他的心意已经明了,而自己却又期盼着什么呢?或许女人真是为爱情而生?或许女人没有更多能力的时候,也只能剩下这所谓的爱情来唤醒生命的色彩?她不得而知,只是懂得现在的自己,渴望一份相知,一份宁静,哪怕贫穷,她也心甘情愿,为什么对眼前这个人没有感觉?难道真是少年时代的影子在作祟?或许曾经的太过熟悉反而阻碍了人去正常的认识一个人,进而无法梳理自己的情感吧。
说话间已经慢慢到了小河边,这条河是城市的中心地带,河边坐着的也是一对对情侣,他们的亲热举动落入唐闺婉的眼内,心尴尬脸也尴尬。
郭小栓伸手去牵唐闺婉的手,她像被开水烫着了一样赶紧缩开,用手指着河里的一条小船说:你看,那条船放在这里很久了,好像没有用过呢。
郭小栓心里苦笑,顺着她的目光说:那是船工捞河里的脏物用的,他们用的时候,你没有看见过呢。
这样啊,那我倒真是无知了。唐闺婉灿然一笑。
突然之间,身后传来大声叫唤:站住!站住!你往哪里跑!
声音到来处,已经有人从身边跑过,唐闺婉急切中一把抓住郭小栓的胳膊,碰上坏人或者疯子或者野狗,唐闺婉条件反射地害怕。郭小栓顺势搂住她腰,连忙说:别怕,估计是小偷!说话间,后面追上来的人飞跃而起,一脚踢过去,那小偷模样的人扑倒在地,来人快速地给他戴上手铐,一把拧起他,冷声说:你真行啊,花了我这么长时间,跟我回去吧,再跑,你就要加重刑期了!
好熟悉的声音!真的是他吗?唐闺婉有些不敢相信。
男人牵着那个戴手铐的人,跟唐闺婉打了个照面,瞬间两人都呆怔。
唐闺婉红唇颤抖地叫:程大哥,真的是你吗?
婉婉?你怎么在这里?程一明惊讶之余,一脸的喜悦。异乡相逢,这样的机会是不多的,所以人与人有缘的话,看风景间也可能会遇上。
程一明看了看郭小栓,脸色一变,转瞬又恢复了笑容:婉婉,以后夜间出来小心些,这段时间不太太平,这位是你的?
唐闺婉内心激动着,顺着他的目光,方发现郭小栓搂住自己的腰,连忙闪开他的怀抱,红了脸笑:不是,是一个朋友,我在他公司里上班,刚才听见你叫,所以吓着了,你知道我胆小,容易受惊的。
程一明爱怜地看着她:你这孩子,还是当年的模样,你住在哪里,改天我请你吃饭,听鹏飞说你去外地打工了,我以为你没有回来呢,想不到来这儿了,这座小城市怎么安得住我的小公主啊?
程一明的玩笑话让唐闺婉羞涩地笑了,他还是喜欢叫她小公主,一如六年前。
郭小栓在旁边一脸的不自在,显然他们认识很久了,而且关系是如此亲密,一种嫉妒的东西在心间悄悄滋生,他咳嗽了一声,笑:闺婉,你不介绍一下你的这位大哥吗?
唐闺婉灿然一笑:这是程一明大哥,是我堂哥唐鹏飞的同学,以前我认识的时候是县里的派出所所长,现在是什么地位啊?
唐闺婉说着,俏皮地去挽程一明的胳膊,程一明衣着便装,但一股英气从内而外的发散出来,笔挺的身材,显得异常挺拔高大,唐闺婉站在他的身边,有如小鸟依人般的娇羞和鲜艳。
夜光如水,灯火照亮天际,一如白天的光芒,这就是城市的好处吧,没有黑暗的侵袭,没有所谓鬼怪的传说,唐闺婉从小害怕鬼,也在大人们的鬼故事里长大,所以她的心中充满了对农村生活的恐惧,每回回老家,她都没有好好睡过觉,那种黑夜寂静到让人心生出悲凄与惶惑,小时候的唐闺婉躲在姐姐们的旁边睡觉,长大了,她一个人必然要拉着灯,只有星星点点的灯光才能让她不再纠结,让她不再沉重于黑暗的世界。其实她心里一直在渴望,渴望有一个人与她一起度过漫长的黑夜,自从到了城市,她好过多了,城市的灯光永远是亮的,亮在她的窗户旁,亮在她的房间里,也亮在她的床头,她不再害怕鬼与魔的交织。然而这次回到故乡,她又深深感受了那种黑夜所带来的恐怖,恰好屋后人家刚死了那个熟悉的大爷,让她夜夜不敢尽兴地睡眠,一闭上眼睛,大爷的身影就会在眼前展现,吓得她不敢闭目,这种痛苦真是折磨人心。恐惧是人内心深处的东西,一如鬼怪的诱惑无时不在,虽然明知这世间不会存在这无知无觉的事物,但她就是害怕,害怕到自己也生气也郁闷的地步。
就像此时,站在这亮光如白昼的黑夜里,唐闺婉全然没有了畏惧,城市里的热闹永远让人无法平静,哪里有安静的时空呢?所以热闹也是好事,至少对唐闺婉就是。
程一明看着唐闺婉娇俏的模样,忍住内心的激荡,轻轻拍拍她的手,温和一笑:我啊,现在调入市内当派出所所长了,换汤不换药哦。
真的吗?耶,太好了!那我以后有的是机会见程大哥了是吗?唐闺婉的灿笑和喜悦一览无余,程一明愣了愣,涌上一丝苦涩,爱怜地摸摸她的头:好!你想见给我打电话,我什么事不做,一定见我的小公主,好不好?否则被鹏飞知道了说我不关照她的好妹妹!
唐闺婉嘻嘻一笑,那笑容落在郭小栓的眼里,突然有些心痛,也许这才是她真正的一面,凭直觉,他知道这个叫程一明的男人和唐闺婉之间一定有一段不寻常的过往。
郭小栓有些悲哀,替自己感到难过,心爱的女子是欢笑了,但她的笑容却不是为自己,而是另外一个男人,那种感觉真的痛苦。
自从知道程一明也在这座城市,唐闺婉开心了许多,也突然有了希望与期盼,她的心境一天天好起来,快乐的笑容洋溢着幸福的气息,这让郭小栓心动,却也有些不是滋味。
程一明果然说话算话,只要唐闺婉一个电话,他立即骑着电动车过来接唐闺婉,陪她一起吃饭,陪她看电影,甚至陪她一起去公园,程一明尽力呵护着这个在心灵深处隐藏了数年的小公主,只因他内心里也充满了歉疚和迷惘,爱一个人却无法给她幸福,这也是他无奈和彷徨的,如果时空能够倒流,那么他不会再犯错,只是时间永远只能向前走,没有回头的余地。
初识唐闺婉是在老同学唐鹏飞的婚礼前夕。
那天唐鹏飞对他说:闺婉是我最喜欢的小堂妹,她来当牵娘呢,你到时候帮我照顾点她,怕这个小丫头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弄个手足无措,她会伤心的,到时倒是我害她难过了。
程一明笑了:没问题,你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妹妹,我会照顾好她的,一个警察连一个小丫头都照顾不好,说出去让人家笑话呀。
说着,两人都笑开了。
唐鹏飞的婚礼选择在腊月十六,农村人结婚大多是这个时节,好像冬天是万物收藏休闲的日子,一年忙到头,也只有这时才有闲功夫娶妻嫁女,唐鹏飞虽然是派出所的副所长,但他娶的妻子也是乡下的姑娘,是乡长的女儿,他的运气很好,一连几天天晴,用乡下老人们的话说接住天缘了。
当唐闺婉和父母一起来到江那边的大伯家时,她兴奋极了,第一次做牵娘,感觉很美,以前姐姐们和乡里的姑娘们出嫁,她最喜欢看的就是新娘和牵娘,那一刻牵娘再丑也是动人的,她的脸上洋溢着祝福与欢乐的笑容,不论是谁都是这样的表情。在唐闺婉看来,牵娘比新娘更诱惑人心,因为当牵娘的女子不仅仅是一个陪伴这么简单,往往代表着她是男方的重要亲戚或者是女方最好的朋友,而且她必然也是有其人格魅力之处,乡下选牵娘很慎重的,没有一点资格的人哪里有权利当什么牵娘呢。
所以当最喜欢的堂哥打电话来要求唐闺婉代表男方去女方那头接新娘,她乐开了花,哈,堂哥人就是好,果然最疼爱自己,被人疼爱的感觉太美妙了。
唐闺婉出现在程一明面前时,吓了他一跳,小姑娘真美,清纯的容貌,配上得体的衣着,苗条的身材,洁白的皮肤,特别是那张动人的笑脸,让他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小妹妹,相比唐闺婉,他比她大了十二岁。唐闺婉听闻堂哥说过程一明,真正见到这位英勇的警察时,他是如此年轻也威猛,看起来真是电视里那样的英雄人物。
唐闺婉羞涩开心地叫:程大哥!我早听说你了,想不到这么帅啊!
程一明哈哈大笑:帅?半老头子了,还帅!很快下次货了。真羡慕婉婉这么年轻呢,好好读书,将来找个好归宿,你鹏飞哥就放心了!
两人笑聊着,仿佛认识了很久。
接下来的几天准备日子,程一明忙前忙后,他是唐鹏飞的好哥们儿,当然要尽心尽力的做事,他的稳重和幽默一点一滴落入豆蔻年华的唐闺婉眼中,是那样欢喜,那样崇拜,短短的几天相处,他不知不觉地在她心里扎了根。爱情的种子悄悄发芽了,她用温柔的眼神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也追随着他的脚步跟他走到一起,或许习惯了跟唐闺婉在一起做事,无论到哪里,程一明总要笑笑地叫:小公主,快过来,帮我一块儿干活!
唐闺婉当然是开开心心地跑过来,然后两人一起搬凳子,抬桌子,甚至切菜洗菜,程一明相当的勤快,一点也不耍滑头,一副憨厚忠实的表情让唐闺婉深深的喜欢和感动。
和他在一起的几天,唐闺婉收获了满满的幸福与愉悦,内心世界丰盈了许多,或许爱情总是让人措手不及的,也是给人精神力量的,有了这力量,世间的一切都有了成为可能的那一天。
接亲的日子来临了,程一明跟唐闺婉说了一些这里的风俗和规矩,以及当牵娘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唐闺婉认真听着,然后俏皮地笑:程大哥,你干脆当我的保护神算了,你跟在我后面就是了,免得我犯错,闹出笑话。
程一明刮了一下她娇小的鼻子,笑:小丫头,你的保护神不是我,是你将来的老公,我现在啊暂时替他当一回护花使者!
话刚出口,程一明后悔不迭,小姑娘才十八岁呢,正在上高三,自己这样说有些不太好。
唐闺婉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柔情蓦地让程一明心跳加速,这样的眼神他从来没有遇上过,但却是那样地打动他岿然不动的心,做警察久了,见习惯了生生死死与罪恶,这样清纯的眸子他很少有机会接触。
两人互相看着,气氛显得异常紧张与慌乱,程一明心跳了跳,伸手摸摸她的头发,温柔一笑:走吧,小公主,我陪着你。
唐闺婉娇柔嗯了声,蓦地拉住他的手,程一明愣了愣,半晌才慢慢地翻卷掌心,紧紧捏住她的柔荑,好温暖的小手。程一明故作玩笑地说:为了你不犯错,走,我抓住你的手,免得你走丢了!
唐闺婉嘻嘻一笑,两人牵着手进了女方的家门。
一进门看那热闹阵势,唐闺婉吓了一跳,果然是大户人家,非同凡响。
在这群陌生的人际丝网里,唐闺婉放眼望去,一个人也不认识,只有堂哥这头还认识一两个,好在身边有程一明牵着她,程一明也怕她迷,鹏飞曾经说过,唐闺婉对路线认识不太好,这似乎是女性共同的一个特点,大部分女性身上都有这个弱处。这个村庄大,家家门户差不多,如果不仔细分,还真看不出谁家是谁家。所以就连唐闺婉上厕所,程一明也站在不远等候,万一弄丢了,才出笑话呢,牵娘代替男方来接人的,自己出了事,他的颜面也受损。
看到程一明那紧张的模样,唐闺婉暗自好笑,有那么夸张吗?自己又不是小孩子,不过说实在的,她心里的确怕自己迷路,同来的都是男人,当轿夫用的,要搬女方家的家具呢,一色人中,只有自己一个女的,她一直别扭死了,好不容易看到媒婆吧,还是个老太婆,这让她更加泄气,做什么牢什子牵娘嘛,一点意思都没有。唯一的喜悦就是能跟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在一起,看到程一明,她就心安兴奋了。
女方家在新娘还没有上轿之前,是要捉弄男方的轿夫和牵娘的,这是乡下的规矩,这规矩在唐闺婉村里也有,小时候唐闺婉也捉弄过别人呢,用黑黑的锅底灰,抹在轿夫们的脸上,往往对牵娘会客气些,毕竟是女的,怕她太花脸了难看。
唐闺婉一看女方们的阵势吓了一跳,那些人也太过份了,他们用的也是锅底灰,但掺和了煤油和红纸浸过的混和物,这样的东西抹在脸上很难洗净,油腻腻的黑里透红难看死了,更有缺德的还不够,还往程一明的脸上抹了胭脂红,这样看起来又可笑又可气。
程一明无奈的左躲右闪,终究躲不过那些女人们的泼辣与纠缠,唐闺婉真是佩服这些女人们的缠人本事,不达目的不罢休,没办法,大家跑了一阵,只好乖乖地等着他们抹。
男人们弄完了,弄媒婆,老媒婆呵呵笑着任由她们胡乱擦,涂成了一个大花脸,惹来一阵哄笑。当她们转身向唐闺婉走来的时候,她吓得赶紧跑,但几个女人一把拦住她,唐闺婉急得求助的目光洒向正在搬家具的程一明,一边用双用捂住脸。程一明放下家具,快速跑过来,一脸的讨好的笑容:嗨,各位大婶大姐,求你们饶了这个小姑娘行不?人家还是一个学生,没有见过这阵势,给她留一点颜面,好不好?再说她皮肤太嫩,不象我们这些大老爷们粗皮厚肉的,万一弄过敏了真是害了人家,只能说我们这边风俗太差了。各位行行好,不闹了行不?
程一明的话语笑坏了几个正在抠唐闺婉双手的女人们,她们停下手,说:也可以啊,除非你代替她多涂几下。
那来吧,本人绝不跑,只是给我留一点点白皮肤,否则成魔鬼吓着过路人了。程一明闭上眼睛任由她们涂。
周围笑声一片。
唐闺婉从手缝里看着这一幕可笑的场景,心里乐开了花。
弄完了,程一明昂着大花脸,一件件的搬家具,女方东西真不少,害得几个轿夫大冬天的脸上浸出了汗,和着煤油和胭脂红,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唐闺婉跟在程一明身后,一边搬,一边笑,程一明瞪着一双神采奕奕的大眼,笑:你还笑,不是为了你,我也不成这个怪样子,难受死了。
唐闺婉控制不住笑出声来,这平时高大威猛的男子一旦成了大花脸,真是要多丑有多丑。
鞭炮催声中,好不容易三请四请里,新娘才姗姗出门,哭别亲人,坐进了车子。
车子开上了路,唐闺婉舒了一口气,终于逃过一劫,如果不是程一明,只怕自己的脸也是花花红红的,皮肤也痒痒了,程一明说对了,她真是过敏性皮肤,碰上脏东西沾脸上,就会发痒起小红头的。
人多家具多,先前来时坐的驾驶室,现在换成新娘坐了。程一明让唐闺婉陪着新娘坐一起,挤一下位子。唐闺婉不肯,跟一个哭泣中的新娘坐在一起,要多别扭有多别扭,再说这个新嫂子她也没有接触过,有些害怕和她静对寂寞。
程一明只好拉她上了车子,站在寒风里,程一明说:把帽子戴上,别冻着了。
这里刚说着,突然地上的人们开始扔土块和黄沙,这也是他们村庄的习俗,据说是为了给新娘送行,带上娘家的土,永远不忘记这份养育之恩。
女人们追逐着车子,手里的土块和黄沙一捧一捧的扔,因为车子被人阻拦,这也是村里人表达对嫁出去的闺女依依不舍的意思,拦着她让她慢点走,好留下些想念。
这样的风俗好与不好,唐闺婉没有心情去管了,光应付那些从空而降的土块和黄沙,已经让她受不了了,落入眼睛里脖子里难受至极,车子颤颤的开着,晃悠得唐闺婉一个趔趄,差点要摔倒在车箱里,程一明手疾眼快,一把拉住她,唐闺婉倒在他怀中,程一明顺势抱住了她的腰,护住她的头,不让沙子落入她的头发林里。
唐闺婉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她的心怦怦直跳,偎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享受着这温馨的时刻,一种刻骨铭心的记忆在此时留下深深的印迹。
人与人之间的情愫就是这样的奇怪,一个偶然,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有可能成为一段情的开始,也因为这种无法相守的情,默默地伤透了心扉的娇叶。
每每想起这一幕,唐闺婉总要绽开一丝笑容,旋即痛苦漫延开来,整个的心与躯体都是疼痛与苦涩。
相遇就会有分离,人聚人散,天注定,谁也无法逃过这样的人生情境。
三天后,新娘回门了,客人也走光了,程一明和唐闺婉都没有了留下来的理由,他和她先后离去,只是碍于世俗,他无法送她,她也无法送他,两人最后相看一眼,各自都是黯然无声,或许这就是生命的无奈吧。
从此他们再无情感的交集,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够。其中的酸涩只有他们自己去孤独地品尝与疼痛,用程一明的话说,自己长她十二岁,三十而立的他,已经订了亲,虽然他不是很爱她,可是订了亲的男人,就要有担当,更重要的是,她太小,小到程一明不敢想像日后的变化,他是一个在生死里挣扎的警察,他的生命随时都可能会逝去,而她前途似锦,所以程一明从未和她说我爱你,只是把这份情感隐藏在心灵深处。而唐闺婉一直想等自己考上大学再告诉他,自己有多么爱他,她要嫁给他。两人各自带着心思,继续思念彼此的生活,偶尔的信件来往,也只是问候学业和工作,他们都在矜持着自己最后的情感防线。
几个月后,程一明在迷惘的情感里结婚了,这是他对另一个女子的承诺,然而他料不到的是,他的婚礼消息传来,却深深地伤害了唐闺婉,那一年,她发挥失常,只能考一个普通的专科走了。从此唐闺婉消失了,再没有和他联系,这一直是程一明心里最深的痛,也许是自己不够勇敢,如果当初勇于面对,那么今天的一切又怎么可能是伤痛的记忆呢?
再次相逢,唐闺婉和程一明都有些百感交集,过去的事迹一点一滴在心头散开,留下酸酸的感觉。
无奈人生只能愁肠过尽。世间的事也许有很多遗憾,唯有这一种爱情让人刻骨的痛,因为两个人不是不爱,只是因为个性的矜持与盲目的等待,错过爱的花期,所以有人说,当你爱的时候,勇敢的说出来。说出来当然是好的,在对的时机说出对的爱,那么人生自然会多了许多幸福与甜蜜,可惜这红尘就是喜欢捉弄人,所谓的造化只是一场生命情感的劫,你走你的偶遇,我过我的翻覆人生,这大约就是上帝的意思了。
当那天两人再一次去郊外踏青的时候,唐闺婉终于忍不住隐藏很久的话语,轻轻地说:程大哥,你当初为什么不等等我考完试再结婚,你为什么要那样急着破坏我的梦?你不知道你会害我考不上好的大学吗?
程一明呆呆地看着她,叹息一声:婉婉,我知道你的心思,可是我比你大多少岁,你不知道吗?那年你才十八岁,我呢,已经三十了,这意味着什么?世事变化无常,我想着你将来考上好大学了,有一个好的前程,会有一个好的归宿,而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察,我能带给你什么?不安定的生活也许是我唯一能给予你的,可是我不要你过这样的生活,太不安全了,也没有幸福的保障,我只是想让我的小公主过快乐无忧的生活,不要让我的突然出现防碍了你美好的人生,限制了你的发展。所以我决定跟她结婚,因为她也是警察,我们是一样的人,整天奔波在路上,有时相逢都要很久的时光,这样的日子似乎适合我和她,而不适合你。
泪轻轻地流,唐闺婉恨恨地说:你没有和我在一起,你怎么知道不适合我?你怎么知道我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说白了,你自私,你怕自己等不起,你怕……
不是的不是的!程一明连忙打断她的话语,一把将她搂进怀抱中,痛苦地说:婉婉,第一次见到你,你就在我心中扎下了根,是我想得太多了,是我在世俗的眼光里怯懦了,是我不好,如果人生能从头来过,婉婉,我会等你,等你十年二十年都不会后悔,我早已经品尝到后悔痛苦的滋味。所以这些天,我才想好好的陪陪你,补偿曾经伤害你的岁月,虽然一切已经不可能了,我只是依然像当初的希望,希望婉婉有一个幸福的归宿,那个小栓不错,他真心对你,你就好好对人家,不要错过了这份感情,好不好?
唐闺婉紧紧抱住他的腰,泪流在他的胸前,也痛彻了他的心扉,爱真是让人伤心的一样东西,说痛就痛,说来就来,但该走的时候也要走,因为他有自己的责任,他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需要他来疼惜。
唐闺婉哭了良久,在他温柔的抚摸里,渐渐平静下来,两人默默相望,看着那楚楚动人的模样,他忍不住俯下头,亲吻住那瓣花样的红唇,两人渐渐倒在花丛中……
一缕强烈的阳光照耀在他们缠绵的身上,蓦地,程一明松开意乱情迷的唐闺婉,急促地说:婉婉,对不起!是我冲动了,我不能伤害你,这样对你不公平,明知道不能给你婚姻与承诺,我怎能再犯一次错?情感上已经失误一次,如果肉体上再失误一次,那么我这一生只有活在痛苦与愧疚中了,婉婉,原谅我!
唐闺婉理理散乱的发丝,程一明替她整好衣衫,轻轻地拉她起来,抱紧她痛楚地说:你还年轻,而我已经中年了,不要为了我失去太多的东西,爱情只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是生活的全部,所以婉婉,答应我,好好过日子,用心去对待能给你幸福并相伴你一生的男人,一定要听话,否则我这一生都无法原谅自己。
唐闺婉静静地看着他,凄美一笑:我知道了,我也懂得了你的心意,你放心,我会离开的,明天就走,我不能打扰你平静的生活,也不愿意伤害另一个女子,不管你对她的情感如何,但我知道你应该做一个有责任感的父亲。所以程大哥,无论我多么爱你,也无论我怎样喜欢一个成熟的男人,我知道不属于我的,绝对不能自私的去争抢,女人何必跟女人争,女人何必为难另一个女人,到头痛苦的不是她就是我,我明白这些的,只是一时间无法逃避这种折磨,或许自私的情感总会伤人于无形。这段时光你能陪着我度过,我已经很满足很幸福了,不再奢侈不再贪婪,适可而止也是一份成熟,程大哥也希望我成熟起来,是不是?
程一明叹息一声,脸贴紧她细腻的脸,一阵心痛袭来,破碎一般的伤骨,爱到深处是无奈的情愫,无法成全她的幸福也自然是自己无法幸福,牺牲幸福来保全家庭的完整,这是他必需做到的,他是男人,男人就要有担当。然而让心爱的女子受伤,他也迷惘,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在挣扎,在跟自己搏斗,到底何去何从,他也没有一个绝好的办法,终归要伤害一个,所以他突然好恨自己,早知无法给她幸福,当初就该与她保持距离,然而人遇上爱情的诱惑,有几人能保全自己的情感与心气呢。
空气异常的郁闷,一如人心的碎透,似乎要下雨的样子。
缠绵终归要结束,诱惑的爱情也只能是一种风景,让它随风飘过,回归正常的轨迹。
3.
唐闺婉第二天一早收拾衣物,悄悄离开了这座给予了她希望与幸福的城市,同时也带给她痛苦与绝望的场所。
她除了离开,别无办法,如果死守在这里,最终受伤害的将不是一个人,为了一已的爱情欲望,毁灭别人的希望,她做不到,也不敢去做。
她只是凡间的一粒细沙,只做普通的传统女子。
她给郭小栓留下了一封书信,简单地告诉他,自己无法和他在一起,因为她的心里只爱个一个人。富贵也好,繁华也罢,都不会属于她,她的心回不到从前的风景,她的爱也回不到平淡的色彩,所以她只能祝福郭小栓早日找一个心爱的女子,忘记我吧,小栓,你还是我少年时的好玩伴!
郭小栓久久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字迹,心一丝丝的苦涩,是的,财富并不能给他带来想要的爱情,对于某些人,富贵可以诱惑她归附,然而对于唐闺婉这样清灵的女子,富贵如浮云,她的心一如那猜不透的宇宙,深幽不可测,也许正如她所说,他只能是她少年时代的记忆,仅此而已。或许没有当初的少年时光,他只是她一个偶然的相逢,那么还有相爱的机会,但人生就是这样的奇怪,爱需要时间的契合,也需要人与人的投机,面容的熟悉决定了不能什么,财富也不是所有情感的保障,爱情只是天空的那抹五色云,它只开在合适的花朵里。
祝你幸福,唐闺婉!
郭小栓流下一滴心痛的泪,默默祈祷,这个曾经的心中女神,再也无法相会了,他突然明白了所谓的爱情,也只能是自己心灵深处的一个诱惑,她是他少年时代的诱惑,久不可抹,等那光芒消失的时候,也许他才能从诱惑中解脱出来,终于懂得,某些东西只能放在心灵深处收藏,就像月光宝盒不能随意开启,守护一份纯真与记忆反而更好。
唐闺婉站在火车的出站口,迷惘了一片心境。
我该何去何从?
她不能回去,也无法回去,她不知道如何跟家人交待,也懂得无人能知晓她此时的心态。
唯有找一个去处,先安顿一下心的平静再说。
看向天空深处,她笑了笑,迈步向江边走去。
过了长江的渡口,江那边是二伯的家,和大伯家隔了两个村庄,小时候唐闺婉也嫌过两个伯伯家不在一起,让她走亲戚都费事,现在突然发觉亲戚离得远也是好事。至少她现在不想被大伯家的人看到,万一鹏飞哥哥知道了,肯定要问她好多问题,她再也不想谈跟程一明有关的话题,太累太苦涩。她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去拜访二伯了,小时候她经常去的,最喜欢跟小堂兄一起玩耍。
其实小堂兄比她大了好几岁,只是他忠厚,随便唐闺婉欺负,所以她才愿意和他玩。
想到这些,唐闺婉不由笑了,不知道这个憨厚的哥哥过得幸福否?
他结婚的时候,她在外地,所以没有见过小嫂子,她其实很相看看的,小堂兄人长得帅,只是可惜了那时家穷,没有读过一天书,这一直是唐闺婉心里的一件遗憾。
二伯家孩子多,光男孩就有了五个,还有两个女孩,可以想像家境的贫穷与不易。
二伯和二娘为人忠厚,虽然极力持家,但经济依然无法好转,好在几个哥哥们都凭着长相英俊娶了老婆,只是这个小哥唐国锋没有办法,二十五岁那年,他也有一个短暂的婚史,他在附近的城市打工时,有一个外地女孩看上了他,不顾一切跟随他来到了家里,然而住了一个月后,那女孩子受不了他们家的贫穷,悄悄跑了。从此唐国锋再也难娶到妻子,后来表哥把他安排到铁路上当了一名工人,算是吃国家饭的人了,虽然工资不高,才六百元一个月,但他每年每月领的福利待遇和正式工人一样,所以他又扬起了眉,每天上班下班高兴至极。后来听说是媒婆忽悠了女方,才娶来一个小他十来岁的妻子,生了一个男孩,七八个月大了,想必生活也是幸福的了吧。
见到小嫂子的那一刻,她不由一愣,天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小,叫她小嫂嫂,真的有些难为情。
小嫂子长得一般般画(江南地方口语),长头发,一双细长的眼睛,听说叫什么萝卜花眼,在家乡是含贬义的,意思大约是风流眼的味道,唐闺婉不信这些的,更不信眼睛能代表什么,当然那坏人的眼睛绝对够味,一眼就看出来不善。而眼前的小嫂子除了打扮潮流外,也没有什么风流的举动。她虽然比唐闺婉小了两岁,但她个子高挑,身材非常不错,也匀称纤细。皮肤白白的,一看就知道从小没有干过农活。
两人一聊天,果然她在家里是老小,娇娇女一个。上面两个姐姐婚姻都不是很好,特别是二姐在市内做生意,遇上一个外地男人,两人同居数年,也没有一个孩子,二姐老是担心他会走,所以一直盼望着要个孩子。这不,小嫂子的第一个孩子,二姐就想抱过去抚养,小堂兄死活不肯答应,就算他答应,还有二伯二娘也不肯同意,开玩笑,男孩谁舍得抱给人家,就是亲姐姐也不行,二姐只好作罢,暗地里求小嫂子赶紧再帮她生一个。她对自己的这种婚姻并不自信,漂亮的一个人,也弄不懂怎么回事,就嫁了那样一个外地人,虽然房子买了,名字也是二姐的,但家人一直担心,怕总有一天两人会劳燕分飞,因为那男人每年都要回自己的老家,他家里有两个儿子,说是跟前妻离婚了,到底事实如何,二姐也不知道。
听着小嫂子的叹息,唐闺婉也不由得跟着哀叹,这女人到底是什么做的呢?为什么总是有太多的不幸与悲伤,或许这是女人自找的吧,一如自己。
唐闺婉努力从自我的世界里跳出来,不想知道这些的,对生命的痛苦了解越多,日子越难过,一个人的承受能力有限,承载自己的痛苦已经足够煎熬,如果再加上别人的,那么更是一种苦涩与迷惘,排遣不尽,反而在脑细胞里贮存了更多的杂质,这些有害的杂质会无形中侵害人的健康与正常思维,所以她宁愿躲藏起来,过一段平静的日子。
来二伯家是想安宁一段时光的,但她突然发现这个小嫂子根本无法让自己安静。
天已经是夏季了,小嫂子白天的衣着倒不觉得什么,然而一到晚上,洗完澡后的小嫂子,让唐闺婉惊艳了。
小堂兄为人憨厚,也直道,在村里人缘不错,所以一到晚间总有那么几个差不多大的男人来玩。几个男人一堂比女人还要诱惑人心,这不,小嫂子就禁不住这样的时刻,总是在他们聊得欢快时抱着儿子小宝出来坐在靠房间门框的那个地方,她出来不得了,一屋子的目光全部集中在她身上了。
包括唐闺婉。
唐闺婉一瞅她的睡衣,吓了一跳,天哪,这哪里还算是衣服,分明是半裸的透明丝品。那洁白的皮肤,亮滑的大腿,她一坐下,立即翘起两只腿,这似乎是大部分女人的毛病,这一翘不打紧,里面的红色底裤也露了出来。睡衣太短了,两根吊带挡不住风光的流泻,加上小宝饿了就哭,他的饭量真大,一会儿要喝一会儿哇哇的闹,小嫂子也不烦,拉开胸部就给他喂奶,那感觉真是不把男人们放在眼里。然而唐闺婉却是如坐针毡,因为她几乎是把肥硕健美的胸部一览无余了,这种朦胧的诱惑真叫人心跳颤动,不说男人们的眼光直直的瞟过来,就是唐闺婉也忍不住一再地看向她的胸部,男人爱美不说,那眼光里自然多了份邪气,而女人看女人则多了份艳羡与惊叹。如果这世间女人最美的时候在哪里,无疑是给孩子喂奶的那一刻,胸部的饱满坚挺,加上洁白细腻更是诱惑人心,所以唐闺婉一直不太赞同农村女人们随便就地喂奶的恶习,觉得她们实在是伤风化,自找麻烦。就如眼前的小嫂子,她正值豆蔻年华的芳季,她的胸部自然比那些生二胎的女子多了份妩媚与艳丽,男人们坐在那里聊天,不看这样的身材与色相那是不可能的。
那几个男人一边说着话,目光时不时瞟向小嫂子,这平常的小女子在白天真看不出来她的风光,一到晚间,那流露出来的女人风味真是让人心动,怪不得晚上他们家里天天来人聊天,这不光光是瞎侃的意思,而是一个绝美尤物的诱惑。
唐闺婉坐在小嫂子的对面,她的目光一直在男人们身上扫扫,又在小堂兄的脸上看看,悲哀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感觉,仿佛妻子裸露与否,跟他无关一样,反正在家里,又没人敢怎么样。这样的情景让唐闺婉深深的感叹,乡下人的无知与卑微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小嫂子笑到开心处,随着肩膀厉害的抖动,一根松松的吊带滑了下来,掉在如玉般的胳膊上,她也不介意。一旁的唐闺婉介意,她急得冒汗,却又无法细说明白,也不能跟她说你回屋吧,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和衣着。这样的场景和心境也是让人焦灼悲哀的,有些人有些事不能说无法说,只有等她自己明白了就好了,可是等待别人自我反省的这种观点,好像在现今社会真是痴人说梦般的艰难。
一连数个晚上都是如此,后来才知晓,自从小嫂子嫁过来,这些男人们经常来,特别是夏天,夏天人衣着单薄,而小嫂子在城市里打过工,习惯了睡衣的风韵与轻盈,所以无论在何种场面,只要在家里,她就喜欢穿着睡衣走来走去,有时,也不管老公公气恼的目光,或许一家人无所谓吧,她把这梦境般的浪漫带入了农村的天地,却不知是如此的不合时宜。
男人们依旧来热闹,习惯了欣赏风景,习惯了小嫂子在旁倾听与笑闹,这也是人生一大乐事,既有吃的喝的,还有得打发时光,更有美女有如裸体的欣赏,人生何不多快哉几日,所以每天晚上他们都如期来到小堂兄的屋里小坐。说是小坐,一般没有四个小时是不会回去的,直到小嫂子实在熬不住了,实际上不是她熬不住,是可怜的小宝宝熬不住这种大人们无聊的笑谈世界,想睡觉却只能哭着吵闹,小嫂子轻轻一拍他的小屁股,气气地说:你这个孩子,白天不睡觉,晚上尽闹人,走吧走吧,妈哄你睡!
她那曼妙的身姿一进里屋,男人们连忙三三两两的散了,而最后一个走的必然是阿全,叫阿全的男人长相萎缩,他老婆去外地打工了,留下他在家照顾孩子,女人在外面好挣钱,像他这样的劳力,一没有文化,二没有长相,三没有大力量,要想在外面有一席之地谈何容易。所以有自知之明的他干脆哪里也不去,守着几亩地,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倒是老婆向往外面的世界,再说几亩地,一个人种就够了,所以她也跟着潮流去过打工生涯了。虽然夫妻两地相思,但这种现状家家如此,普遍得不能再普遍了,也不足为奇。世间的风景就是如此简单,当一道线成为正常时,那守在家里的往往不正常了。
阿全对小嫂子的眼光如痴如醉,仿佛要流口水的样子,让人看着恶心。
唐闺婉有心对小嫂子说注意些场合,又不好开口。无事时和小嫂子谈及她的过往,其实她心里很好奇,一个比小堂兄小十来岁的女子,正当年华,为什么不在外面打工,然后找一个差不多的人家,偏偏找小堂兄这个穷鬼。
小堂兄人真是好,好到无法描述的地步,对小嫂子也是宠爱至极,百依百顺,家务活一律包了,每天下班回来还管地里的事情,也要做家务,反而小嫂子只抱着儿子自由自在,日子虽穷,看得出也较满意,人好比什么都强吧。问了她心情之后,才发现不是这回事,小嫂子很怨这种贫穷的生活,但已经有了孩子,她也没有办法回头了。
小嫂子笑:你小哥啊,看着老实,哪里知道会骗我。
唐闺婉笑了:怎么骗你了?如果你不喜欢,他会骗得到你?
小嫂子脸一红,说:那时我在市里打工,有一个男孩也在追我,但宝宝外婆不愿意,说人家太穷了没法翻身,想找一个拿工资的。后来有人介绍你小哥哥,说他多好多好,拿的是国家饭碗,只要他好好干,会有好日子过的,我妈就同意了,说人也老实,会对我好的。那时因为见过你小哥哥这个人,觉得他是个好人,人也长得帅,只是媒婆说比我才大几岁,结婚后,我看了户口本,才知道他比我大十岁,而且一直也不肯让我来家走走,只说忙。我也在上班,也没有时间过来看,心想着他每天在市内工作,家境不会差到哪里去,再说我们认识三个月就结婚了,都来不及看呢。
说着这些体己话,小嫂子脸红透了,唐闺婉不由笑了:那是因为你爱上了所以不顾一切了,人在恋爱时哪里会想那么多呢,哪怕是毛草房只怕也愿意嫁的,所以小嫂子,不是你被小哥哥忽悠了,是被爱情蒙蔽了双眼和心志,情趣诱惑了你,不怪人的。
小嫂子嘻嘻一笑,都是在感情上有过经历的人,自然明白她所指,的确,人一旦进入爱情的漩涡,哪里分得清是与非呢,只怕朝夕相处,肉与灵的结合,早已经忘记人生还有生活这个词的本质了。
所以结婚前的爱情浪漫,婚后人生开始后悔与埋怨,这本是人性最切实的一面。红尘大世界,万千面目,唯有这一种最叫人诱惑。成熟也好,爱情也罢,最终躲不过面对现实的风景,故而诱惑二字,太有内涵可讲了。
人都有傻的时候,为爱情疯狂谁都经历过吧。
唐闺婉在心底默默叹息一声,不管怎样,小嫂子再傻,总和心爱的人结婚生子,这以后的小日子就靠他们自己去慢慢经营了。
然而面对每晚的相同的场面,唐闺婉如鲠在喉,不说难受,说了也不痛快,每晚那些男人依旧来笑闹,有时说到高兴处,小哥哥大手一挥,豪爽的说:去,整几样菜来,我们兄弟几个喝几盅。
他是大话出口了,小嫂子虽然有些生气,但也不好反驳,脸色有些不太情愿,但还是把孩子交给他,自己去烧菜了。
酒过三巡,自然无话不说,偶尔谈到女人,他们会看向小嫂子和唐闺婉,唐闺婉有些无奈,房子就这么大,不坐在堂屋听他们的谈话,还真没有去处。
小嫂子听到高兴处,总是要进来插几句话,有她的加入,气氛顿时又活跃了许多。再说小嫂子的睡衣透明,那胴体的青春气息诱惑着数双眼睛,只是瞟来瞟去的目光,小嫂子并不在意,小哥哥也不在意,这让唐闺婉郁闷至极。
时空在慢慢的流逝,不知不觉中,唐闺婉竟然在这里住了半月有余。
她平静了一段日子,准备要离开了,迟早要走的,这里并不是她逃避的长久之地。
然而第二天晚上,发生了一件事情,让唐闺婉大跌眼镜。
那天,小哥哥加班要到很晚才回来。小嫂子把孩子扔给二伯二娘带,去了市里采购衣物去了。女人喜欢购物是天性,小嫂子也不例外,人再穷,总得要穿衣啊。
小嫂子久久不回来,众人以为她要等到和小哥哥一起回家,唐闺婉也没有放在心上。
直到天黑得太沉了,九点多的时光,在乡下也是夜幕漆漆,天上没有月亮,夜如鬼魅一般诱惑人心的张狂。
老实厚道的二娘说:看小宝都要睡觉了,幸好能喝牛奶,要不然等她这个娘真是够折腾人的。
小宝这一点真是乖,娘不在身边,只要有吃有喝的,这孩子就不哭不闹,真是好带。
唐闺婉喜欢小孩子,接过小宝要抱,正在这里,院子沉重的大门传来拍响声。
唐闺婉笑:肯定小哥和小嫂子一起回来了。
等她急切去开门,呆住了。
小嫂子一脸污垢,衣衫不整扑倒在唐闺婉的怀里,蓦地大哭。
在众人慌张的追问中,小嫂子才说出事情始末。
原来她因为误了车,好在在路上碰上熟人的车,才把她带回村庄,当她一个人提心吊胆地走到家门口,刚要拍门时,有一个人捂住她的嘴,把她拖到了一处老房子里。
小嫂子颤抖地回忆着那一幕,悲从心来。
那人用尽全力拖着小嫂子,她的嘴捂住了,没有办法发出声音,她死死抠住那人的手,想从他的手中逃脱,然而她终究是女人,别看身子高挑,但遇上这样恐怖的事情后,人的意志也会暂时的迷失。在搏斗中,那人极力拉扯着她的衣服,她挣扎中,摸到了他的脸,用力抓去,那人痛得一声大叫,小嫂子吓呆了,骂:你是阿全!你这个狗日的,良心被狗吃了,亏国锋当你兄弟,你竟然敢欺负他的女人,你还是人吗?
黑暗中的阿全松了手,突然跪下来求她说:你认出我了,我也不打算瞒你,是我,我受不了你的诱惑,都是你诱惑的我,我才犯下这么大错。
小嫂子一把推开他,用尽力量往回跑,生怕阿全会抓她回去,电视上杀人的例子太多了,她害怕得想哭。
好在阿全终究胆小,没有敢追上来,小嫂子说到这里,哇的一声大哭。
逃过劫难后的她,颤抖着身子,成了泪人一个。
小哥哥一进门听见她的哭声,急坏了,连问:怎么了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唐闺婉悄悄地拉他到一旁,简单地把事情一说,小哥哥气得暴跳如雷,慢慢平静下来,说:好在没有出事,不然,我杀了他。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算了,阿全大约也是想他老婆太过了,所以才这样发疯了,如果我们报警,只怕他难看,我们更难看。
唐闺婉呆了呆,说:就这样放了他?好么?
没人回答她,也许大家都慌了神,一家老实人谁都不知道如何去处理突然而来的意外事件。
事情原本是过去了,但受惊吓过度的小嫂子病倒在床,整日蔫蔫的不说话,也不吃饭,吓坏了木讷的婆婆,好在唐闺婉天天陪着她,默默跟她一起流泪,找尽词语安慰,但她何尝不明白,遇上这样的事情,是谁都不舒服不好过的。
事情不知怎么传到在省城打工的二姐耳里,她一气之下,赶紧跑回来,一个电话告到镇派出所,阿全当即就被抓了去,这一闹不打紧,传遍了十里八村,弄得小嫂子整日偎在床上,不肯起来见人。只是在唐闺婉的陪同下,去了一趟派出所,录了口供,回到家又困倒在床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让人看着心疼难过。
那天在法庭上,阿全低着头,哭着说:不是我想犯罪,是她,都是她诱惑我的,是她诱惑我的,不是她,我不会这么做……
他喃喃的低语,傻子一般的表情让人更难受,这个萎缩的男人到底做了牢,只是苦了他的老母亲,他的妻子一气之下,懒得回来管他的事情,只说要和他离婚。
一个家庭的破碎似乎无法避免了。
而这一切唐闺婉已经无心再过问了,她突然之间好疲累好疲累。
只想逃避,赶紧离开这可怕的空间。
4.
唐闺婉又踏上一条征程。人生就是一个个脚印的踩出,每走一步都有意想不到的苦涩,似乎人一出生就注定了受苦与奔波劳碌,这样想来,人活着实在不易,但依然要前行,这是人的宿命,也是活着能够坚持到成功的伟大之处。
唐闺婉取出好久不用的手机卡,一直以来告别那个城市后,她再也不想和任何人有联系,然而她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只有回到那个曾经的熟悉的城市,毕竟那里还有一些一人一些事情日是熟悉的,去陌生的城市,她没有了那份勇气。
她打了冉冉的手机,好在冉冉不再住在那座都市村庄,号码也没有改变,久违的声音让她突然好感动。
将近一年的时光里,一切都在改变,她不知道冉冉的境况如何,好久没有联系了,彼此都没有忘记。
打工人的生涯就是如此,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而朋友一旦再联系,情分依然还会健在,这是人最可爱之处。
唐闺婉打了车,就着车窗,默默地看着这座二线城市的变化,感慨万千,城市和人一样永远在变,只要有人在,就有面目的每日翻新,这似乎是人类与建筑相辅相成的关系。城市的改造是人类的需要,而不是它本身的强烈要求。
唐闺婉敲门的那一霎那,百感交集。
门开了,冉冉扑过来一把抱住她,又笑又跳,她身后跟着一个男孩,不是小光,唐闺婉愣了愣。
冉冉羞涩的笑了:这是我未婚夫,订亲三个月了。
冉冉的未婚夫叫阿星。
阿星是个老实的男孩,是冉冉老家的男孩,家境不错,在镇上有房子有车子有公司,父母都能干,冉冉父母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不允许她在外面谈男朋友,冉冉听从父母的安排,跟阿星订了亲,阿星对冉冉百依百顺,她要什么给什么,真是体贴至极。
阿星的父母也非常喜欢冉冉,这个在大酒店工作过的女孩,善于察言观色,也有娇嗲的本领,在阿星一家人的眼里,当成公主一般的宠爱。
冉冉和小光分手了,小光很快找了一个女孩同居了,他们这个年纪,相爱到同居有时不到十天的时间,像快餐一样的方便迅速,让人分不清爱与欲的真相。
冉冉抱着唐闺婉的胳膊,一如从前的娇笑:虽然我还没有爱上阿星,但决定嫁给他了,我妈说得对,嫁一个家境好的,比那种嫁了就要一起吃苦奋斗的强多了。我受不了苦,也不太可能跟小光那样整天混日子的过生活,将来还很长,我真的要学会打算了,为将来做好准备,现在想通了,爱情就那么回事,结了婚,什么都有了,爱情不照样培养吗?不想了,到国庆节我们就要结婚了,所以婉婉你来得真正时候,再晚来一点,我就不在这里了。
才多久的时间,好快的速度,好让人难以相信的事实,唐闺婉在心里唏嘘不已。
转瞬又微笑了,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有多少的初恋能到头的?有多少的爱情能扛得住种种诱惑?有多少所谓的幸福不过建立在金钱之上,有多少婚姻是为了爱和责任?
她了解的拍拍冉冉的脸,嘴向在泡茶的阿星背影一努,轻笑:他知道吗?
冉冉摇头嘻笑:他哪里知道,还是处男呢?便宜我了!
两人低声说着,互相掐着笑闹。
唐闺婉正经脸色,真挚地说:冉冉,人家条件好,人又好,你要善待他,好好生活,这才是贴切的日子,认真过,不要让幸福溜了,明白吗?
冉冉看着阿星还在忙碌的身影,眼里一抹温柔和甜蜜,想来新的爱情同样让她感觉快乐,她轻柔的说:你放心,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就当是一场荒诞的梦,交了一笔青春学费,我也学乖了,懂得真实的重要,那些打工路上遇到的爱情我真的不敢相信了。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家乡许多在外面打工的人还是回来订亲,想必跟我一样的想法吧,在故乡找的人还是可靠些。
唐闺婉愣了愣,这种现象她也早已发现了,那几年家乡形成了风气,男孩在外面带回来女孩,女孩在外面带回来男孩,都是很风光很吃香的,近几年这种现象改变多了,很多人开始回来找媒婆说亲,似乎又回归到理智状态。也许婚姻不是儿戏,情感不是寂寞时的唯一寄托,所以年轻的人们开始意识到婚姻与浪漫的爱情关系不是很紧密吧,也或许在外面的人心境太过糟糕太过不纯净,所以都相信渴望故乡的那份情感与洁净,有时候一些原始的婚姻形式反而成就了一段段美好姻缘。
反正世间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人的心态如何也决定婚姻的走向,归宿是人人向往的,一如冉冉,她已经厌倦了卖酒生涯,现在在超市里上班,一天两班倒,有足够的时间陪伴男朋友阿星。
阿星家里有生意,所以也只是来小住,陪陪冉冉,怕她寂寞。
唐闺婉一阵感慨,冉冉算是幸运的,有一个健康的家庭做后盾,女孩子们要少犯多少错误啊。
背着阿星,两人又像以前一样东聊西扯,冉冉突然叹口气:婉婉,你不知道我现在多烦。
怎么了?唐闺婉笑了,烦什么啊,有这么好的归宿还烦啊。
不是,我真后悔,我现在的好事老是不净,我也不敢跟人说,也不知道怎么办。
唐闺婉低声说:你那个环子取掉了没有?
没有,不敢取,现在跟阿星在一起,我怕怀孕,我害怕打胎。冉冉难为情的说。
我明天陪你去医院,赶紧取了,再说你没有结婚,就带上这个东西,对你影响多不好,万一将来想要孩子,你后悔来不及,我听说带这个东西很伤人的,特别是未婚的女子。
唐闺婉拉拉她的胳膊,那个隐形的物什还在,唉,女人啊,永远是欢乐的受罪一方。
一丝恐惧突然攫取了冉冉的心,她一把拉住唐闺婉的手,说:婉婉,你不知道白雪现在的生活状况吧?
唐闺婉愣了愣:我好久没有跟你们联系了,她怎么了?
白雪她当然知道,是大酒店的第一美女,当年的风光盖过了所有的姐妹,她的生意好,她的人缘也好,身边的男人一大堆,让她挑花了眼。所以心气高的她,只是找有钱的男人来相处,一年换好几个,钱有了,房子也有了,车子也有了,比一般的少奶奶还光彩动人,就是没有一个肯娶她做正室夫人的,只有情人的份。
唉,冉冉叹了口气。
唐闺婉方知道,白雪得了子宫癌,虽说已经尽力治疗了,但她却已经无法生育了,尽情享受欢乐后总要付出代价的,现在的白雪日子异常的灰暗,人也瘦了,整日窝在屋里不肯出来。身边那些男人也走光了,谁愿意去面对一个切割掉子宫的女人呢,尽管她依然漂亮,可是这漂亮如果没有了享用的价值,她也就失去了动人的魅力。
冉冉感叹的说:女人还是平常一点好,我现在终于懂得平淡有平淡的好了。
她又蓦然惊色的样子:婉婉,我不会也得子宫癌吧?
唐闺婉从替白雪悲伤的情绪中惊醒过来,不由好笑:瞧你那大惊小怪的样子,她是她,你是你,不要瞎想,明天我们去医院先把这东西取了再说,然后好好检查一下,看有什么其它的毛病没有,冉冉,以后要善待自己的身体,它是你的生命啊,父母给予你躯体,你自己要学会爱惜。
懂了懂了,女夫子!冉冉一把捂住她的嘴,就怕她说教,这个唐闺婉什么都好,就是太过理性,有时她都佩服,比自己才大一点的婉婉,怎么那么多思想与理智,她搞不懂她的心,而她却懂自己的心,和这样的人相处是幸福也是吓人的,一个显得智慧,一个显得愚笨,相比她,自己真有些傻瓜模样,太嫩了,什么都不懂。
第二天,两人瞒着阿星悄悄去了妇科医院。
排队的空儿,队伍真是壮观。
一群群的人中,不乏少女,更恐怖的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母亲拉着她来检查的,当医生面无表情地告诉她女儿怀孕了,做母亲的一下子哭开了,骂:你这个死妮子,我就说不让你跟那些男孩子一起玩,你就疯,疯出好果子了吧,受不了诱惑的东西,你真是让我气死了!
少女红着脸,低着头,默不吭声。好在大家都面无表情,也许这样的情形见得太多了,谁也不觉得奇怪吧,医院让人麻木,女性的生理问题大多来源于各种各样的诱惑,所以病的趋势也越来越多样化,让人担忧让人不安,可是谁能有办法呢?这个社会已经西方化了,一切的情愫与风景都成了自由自在的现象,处变不惊,人人都有了对诱惑习惯了心理,那么诱惑的果子都得安然承受。
冉冉拉紧唐闺婉的手,脸色大变,她害怕医生会告诉她什么不好的消息。
好在只是环子不服的问题,取了就没事了。
中年女医生一句冷冷的问:你还没有结婚吧?以后不要乱带环子了,会影响生育的,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年轻人,多控制一点,享受是一辈子的事情。
冉冉红了脸,唐闺婉也红了脸,这话说得可真不轻。
好在环子不是埋在隐秘处,否则取环子的时候,因为年数多,会长到肉里,而那疼痛是难以想像的。冉冉只是埋进手臂里,但冉冉依然吓白了脸,随着医生的动作,她骇得尖叫,泪流了下来。
中年女医生冷着脸说:别怕,很快就好了,以后注意些了,你们这些年轻人啊,不吃亏不知道辣味!
一阵酸涩疼痛,环子取出来了,医生作了处理,开了些药,让她回家按时吃,不久就会回复正常的。
末了,女医生和缓了一丝语气: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受伤了,是你自己痛苦。
害怕的事情一旦结束,心理自然无比轻松,笑容又开心的挂在冉冉的脸上,唐闺婉不由摇头笑:才好了伤疤就忘了疼。
唐闺婉又开始了寻找工作之旅,她再也不愿意去碰什么酒店超市之类的工作,其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她的专业当年选择失误,造成难找工作的一大因素。然而在心底她却非常喜欢室内设计工作,喜欢看那些美丽的设计,或古朴,或典雅,或高贵,或清丽,或温馨等等风格,她无一不喜欢,有时站在那些辉煌的建筑面前,细细观察,随意进入哪里,她最先看的就是屋内的设计和装潢,所以私下里,她常翻阅这方面的信息,也自学了不少知识,只是她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机会去亲自体会设计的快乐。
机会是别人给的,运气靠自己,而行动则是性格来决定,梦想有多大,舞台不见得有多宽,但你去试了,就一定有施展的空间。
唐闺婉一直是倔强的,也是坚定人生方向的一个女子,或许爱情可以打败人,但生命的色彩不能因为爱情而变灰暗。
她迷惘在繁华的都市,跑在各个招工人才市场,挤破了脑袋还是要去钻一钻,除此,她只能寄希望于运气。
唐闺婉只找室内设计的工作,她对别的实在不感兴趣,哪怕去设计室做一个清洁工人,此时于她也是心甘情愿的,进入设计的空间,才有接近梦想的温度。
人才市场内的展位都是需要花钱的,但没有合适唐闺婉的工作,有钱人真是好,连工作需要的范围都设计高超,首先经验第一条就让唐闺婉望而却步,她不是特别的勇敢,但也鼓起勇气一家家的问,全部是失望的情绪。
唐闺婉泄气的离开展厅,在外面的小路两旁倒也有许多拿着招牌在招工的,唐闺婉扫了一眼,正准备离开,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女孩子手里的招牌,上面写着简单的要求,会打字就行,不需要工作经验,更高兴的是,正是一家室内装潢公司。
唐闺婉一阵兴奋,这不就是机会吗?管它什么大小,先混进去再说。
一问工资,失望至极,才一千元,这什么破公司啊,连基本的工资都给不起,还是老板太苛刻?
女孩热切的看着她,或许等待太久,才来了这么一个漂亮的主儿,赶紧热情的说:来吧,工资少了点,可是有发展的空间啊,你会学到很多东西的,真的,不骗你,是我男朋友和他同学合开的公司,刚刚起步,所以各方面的条件是差了点,但两个老板的能耐绝对有,希望你来加入,好吗?
两个年轻的女孩,目光紧紧的互相盯着,那一刻给唐闺婉的感觉很奇特,或许这就是有缘,她莫名地相信了眼前的眸子,清纯而真挚,热切而温暖。
不由自主地,唐闺婉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女孩高兴地笑:哈,太好了,我马上给他们打电话,天哪,我守了两天啊,快崩溃了!
女孩兴奋地在电话里叫着,笑着,拉起唐闺婉的手就小跑着离开了人山人海的街道。
唐闺婉头晕晕沉沉的,这阵势还真没有见过,不会受骗吧?
心里隐隐有些恐惧,后悔痛快的答应了,也是鬼摸着头了吧,她对真挚的眸子太过有好感了,所以印象常常诱惑人心,失去了防备,这样的个性到底是好还是坏,她自己也摸不准,反正上当就是一回,不会那么傻被人家卖。
唐闺婉在心里提醒着自己,别太幼稚天真了,这样的事情第一次碰见,她有些惊心的感受。
女孩打了的,带着唐闺婉很快到了一幢气派的大楼面前,真是巧了,这幢楼唐闺婉经常从它门前走过,但一直没有敢进去找过工作。
女孩在车内一直打着电话,也没有时间跟唐闺婉说话,直到上了楼,才停止她的叽叽喳喳声,让唐闺婉不由好笑摇头,看样子也是一个不安分的主儿,太活泼了。
女孩笑:请进!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多多包涵啊!
唐闺婉笑了笑,心里止不住对她的喜欢,正因为这莫名的喜欢,她才迷糊糊的跟着她来的。
跨进屋子,唐闺婉惊叹了。好漂亮的装修,简单朴素里,却有一份温馨与典雅,这绝非等闲之辈才有的技艺。
办公室里有几张桌子,并不豪华,可是绝对的优雅气氛,让她一眼就喜欢了这工作环境。
再看桌子前坐着两个人,一个身材高高的阳光青年站了起来,笑着欢迎唐闺婉的到来。另外一个低着头,正在思索着什么。高个青年用笔敲敲他的头,他才抬起头来面向唐闺婉,两人差点惊呆。
婉婉?他喜极站起,激动之中,被椅子绊了一下脚,差点摔倒。
唐闺婉也愣怔:你?你?你是老板?
两人的模样让另外两个人也一愣:你们认识?浩然,莫非她就是你……你说的那个唐闺婉?
高个青年嘻笑,话里有话。
女孩也笑了:哈,你就是唐闺婉,程浩然,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找女朋友了,要是我,也不找,嘻嘻。
女孩一把拉过红着脸的唐闺婉热情的笑:闺婉,我们真是有缘啊,不,你跟浩然有缘!哈哈,程浩然,今天你请客,我的功劳啊!
程浩然微笑:好,我请客,我也大方一回,自从做了老板,我真没有好好吃过饭,真是亏待自己啊,婉婉,先坐下休息一会儿,小敏,赶紧倒一杯水给婉婉。
叫小敏的女孩轻盈地去拿水杯,屋子里充满了喜悦与欢快。
吃完饭,小敏和男朋友先走了,留下程浩然和唐闺婉慢慢步行。
一种说不上来的感情色彩袭上二人心头。
程浩然先打破了沉默,自从唐闺婉走后,他也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开始思索自己的人生走向。原来他就是高校毕业的,所学专业也是室内设计,他喜欢这个专业,当初报这个专业的时候还跟父母发生过冲突,但后来父母看他如此坚持,只好依了他。想不到毕业后没有经验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失望落寞的他只好先进酒店打工,一边磨练自己的急躁个性。在那里认识唐闺婉后一时没有舍得离开,只为了好跟她有相处的机会,但唐闺婉一直对他冷漠冰霜,从来不肯给他机会去接近去了解。唐闺婉走了后,他也快速离开了,先后调查市场,做过几份短暂的工作,才和同学一起开了这家公司,不仅花去他们的积蓄,而且还靠家里贷了一笔款,加上同学的女朋友小敏,他们一起艰辛的打拼天下,无论再难,他都会走下去,因为一切刚开始起步,他们走得的确疲倦,但热情不会减灭。因为三人分工行动,所以一直缺少帮手,然而手头拮据的他们实在拿不出高工资请一个打字员或者说后勤人员,要负责接电话电脑上接单接待来客打扫室内等等杂活,没有一定的文化修养他们又不想要,找大学生吧,又没有人肯来,这段时间把他们头都弄大了,想不到唐闺婉竟然过来了,这不能不说是奇迹是缘分。
程浩然深情地看着唐闺婉,柔声说:婉婉,我找过很多地方,也打过你很多回电话,但是你一直关机,所以我只能等待,有时也想,难道我们就真有没有机会再见面了吗?我是个不轻易放弃的人,我一直相信等我事业有所成的那天,我会找到你。
唐闺婉默默地看着他,的确,他比在酒店时成熟了许多,这份成熟与程一明当然无法相比,然而人生来就不会成熟,只是在社会的闯荡与历练才会让他慢慢成长起来,那么这种成长也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只有朝夕相处才能发现他的人格美好之处。或许女子都喜欢成熟的男人吧,只是这世间有多少成熟的人呢/?成熟的人往往与成功挂钩,当然与年龄也有关系,不是所有年龄大的人都会成熟起来,这只是与人的思想与个性有关,她爱上程一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因了他的年龄与工作关系。眼前的程浩然依然是那样平凡的一张脸,然而这张脸上却多了一份稳重与坚毅,那么他日后的成熟也是相当有魅力的。
在心灵深处,唐闺婉蓦然之间懂得了一种情感,一种愿意和他相处与他一起慢慢成长到成熟的愿望,虽然他还在事业的拼搏阶段,但她相信,他会成功,因为他普通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更有一种坚韧的力量在诱惑着他前行,而这种力量也是诱惑唐闺婉的。如果说以前不愿意接近他,是因为酒店工作的因素,那么此时他和她已经站在另外一场风景。
这种温馨的风景是她喜欢的那种工作环境,这样的环境会让人改变以前的看法与处世心态。
唐闺婉对他一笑,俏皮的说:程浩然,以前的你我当然不会喜欢,那样的场所里,你见过几个好人?纯洁的心灵我看不到,优美的故事我感觉不到,我只看到了丑陋与黑暗与迷惘和挣扎,我看不到自己哪里还会看到你?而现在你用一千元的低工资请来一个高级的保姆级人才,你多能赚啊,依你这样的本事,不赚钱是不可能的。我心里还说,这老板怎么这么抠呢,哪里想到会是你啊。
唐闺婉灿烂的笑容让程浩然也笑了:没有办法,我穷死了,不精打细算怎么度过难关啊?好在老天有眼,把你送到我面前,婉婉,要不这样行不?你搬到我们一起来住,我不给你工资,只管你吃住,如何?
唐闺婉从小敏的口里知道他们三个人合租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小敏打趣说程浩然特能计算,是老板的料。
程浩然的脸上闪着一丝诡异的色彩,那神情一看就是不怀好意,唐闺婉不由笑:好你个程浩然,我见过尖的,没见过你号老板,连工资都舍不得给,这保姆还是不是保姆啊?
不是!是日后的老板娘!程浩然一脸正色的模样,让唐闺婉红了脸。
她看向天空,那轮红日高高的照耀,照透人心的希望与美丽。
她微微一笑:你别想得美,我只接受跟你共创事业的诱惑,至于其它,你别做梦!
程浩然顺着她的目光,眯眼灿笑:先创事业,再受爱情的诱惑,我不管,反正你现在在这里跑不了,我赢定了!
程浩然伸手牵住唐闺婉的手,她往回缩了缩,但程浩然紧紧的牵住,她无法挣开,抬眸看着他,那里一抹深情厚意。
唐闺婉心跳了跳,温柔一笑,任由他牵着手,一起温暖的向前走,不管风雨,不管日落,心中有梦,朦胧诱惑也是无限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