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狼的传说

梦蝶_ 短篇 民间传奇 2012-03-02 16:06 责任编辑:莫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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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看似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却在深处有着令人值得沉思的地方,很多的时候我们都对现在的环境习以为常,然而我们曾经的最美的一些事物,却随着这种“习以为常”渐渐地失去了原有的味道。问好作者!

我叫布兰卡,是北美草原上的一只女灰狼。灰狼,与“北极狼”“丛林狼”一样,都是狼类,只是种族不同罢了,就象人类也有不同的种族一样。叫我母狼或雌狼,也没什么不可,对性别的区分,不就两种吗?只是,“母狼”“公狼”的字眼儿似乎是人类对我们鄙夷的称呼,然而,在我们的眼里,他们人类不也有“母人”“公人”之分嘛?我们从不在意人类用怎么的语调评价我们。

在我两岁多的一天,一向慈爱的妈妈突然对我说,你成年了,该独立了,以后,你就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组建自己的部落了!我哭了,撒着娇,说什么也不肯离开生我养我的妈妈,可这时的妈妈却变得我都认不出了,她丝毫不为我的眼泪所打动,不但声巨言励,还动用了她那尖锐的利齿,和锋利的爪子,把我赶出了家门。虽然我几次冲回那个曾给我温暖的部落,可都被她和爸爸一次又一次地驱逐出来了,任我如何地哀求和哭泣,都没能打动他们那如铁石一般的心肠。

知道没有任何希望了,我只有一步几回头,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那个部落,越走越远。

这时已经进入了深秋,瑟瑟的秋风吹黄了树叶,吹干了草原,放眼望去,一片枯索,满地苍凉,就如现在我这个孤身流浪的狼一样,悲情、无助。

我走到河边,意欲用那河水填充我碌碌的饥肠——离开部落的这五天里,我一直没吃上一顿食物。我努力地追逐过鹿群,可敏捷的鹿群把我甩下了,我去追赶羚羊,并用我的利齿咬住了一头与我年纪相仿的小羚羊,可就在即将胜利之时,它拼了全力踢向我的眼睛,惊慌之下,我松了口,让它逃脱了。后来,总算遇到一家狮子逮着了一匹角马,可等他们吃完后,剩下的已经没有肉全是白骨了。几天下来,累得精疲气尽不说,还一无所获,现在,我几乎连喝水的力气都没有了。

可是,为了生存,我不得不忍受暂时的困难。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地低下头去吸食河水。水纹由唇边一圈圈地荡漾开去,河水里晃动的是一只精神委靡,毛色干枯,瘦骨嶙峋的灰狼。“从前油亮的毛发哪去了?”我的心在哭泣着:“难道真的没有我生存之地了吗?难道我真的要被无情的大自然抛弃了吗?”

可是,我没有理由气妥,因为我是一只狼!一只自小就被父母,被家族的勇敢和坚强的意志感染着的灰狼!我重又振奋了一下精神,用力地大口大口地饮起水来。

生活是不相信眼泪的!妈妈从前常这么跟我说。

忽然,窄小的河对岸的水面上,投下了几只羚羊的身影,我的心一下激动起来,可我不能表露出来,我悄悄地移动脚步,把身子隐藏到咫尺之远的大树后,静静地观察着这群羚羊。

它们似乎没有发现我,毫无戒备地享受着清凉纯净的河水,几只顽皮的小羚羊甚至踏进河里,相互嬉戏着,踩得水花四溅。这时,我才感觉到身上暖暖的——今天是少有的暖阳之日,难怪它们这么欢快,不在乎河水的冰寒。

我一直默默地盯着它们,在它们完全放松警惕的时候,我认为我该出击了。于是,我的身体如离弦的箭,飞一般地冲向羊群,拼尽脚力,追赶着它们。羊群初时惊炸,四处逃散,没一会儿,又全都奔向一个方向,似乎后面也有追赶一样,拼着命地奔逃着。我现在已经感觉不到累与乏了,我只知道,这一次我一定要成功!

瞬时,平静的茫茫草原上,响起一片奔腾声,并随之升腾起一串串昏黄的尘烟--生死角逐上演了!

我现在有的就只是毅力了!我能拼的,也只是毅力了,我不能输!我不停地对自己说。

羊群渐渐地疲累了,个别体力弱的羚羊落在了队伍的后面,我看中了一只体型稍小的羚羊,贴近它,再贴近它,终于,我咬住了它的腿!可它还在拼命摆脱我,拼命地向前奔。这时的我真的是一点力气都没了,就在我要放弃这个机会时,一个黑影迅速扑了上来,把这只羚羊掀翻在地,随即咬住了它的颈部,鲜血咕咕地从它的喉咙里冒了出来。这只小羚羊四肢痉挛地抽搐几下后,再也不能动弹了。我饿得顾不上看一眼“飞来”的这个帮手,大口大口地撕咬起这个战利品来。这是我离家后的第一顿饱餐,也是我长这么大最美味的一餐!我美美地享受着,直至肚子吃得圆滚滚的才罢口。

这时,我才细细地打量起这位横空出世的英雄来。他高大健硕,目光炯炯,毛发油亮且顺滑,真是帅极了!想起自己现在这个丑样子,真是难为情死了!可他似乎全没发觉我的窘迫,吃饱后,欢快地甩着尾巴走向我:“喂,你叫什么?”

“我,我叫布兰卡,你呢?”

“你叫我大王好了!”他狡黠地看着我:“我的伙伴都叫我‘大王’!”

真是一个张狂的家伙!我心想,可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勇猛。

“愿意加入我的部落吗?跟我来吧!我的基地离这不远。”说完,他抬脚就走了。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不由自主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穿过一片丰茂的草地,淌过一条不宽也不深的小河,看见了被一片旺盛的草木遮掩的石地,几只精神抖擞的灰狼远远地就跟“大王”打起了招呼。

真是一个不错的栖身之所!我暗暗地赞叹道。

走近后,大王把我介绍了他的伙伴,并把他的伙伴们也一一介绍给了我。

“这是巴扎,四肢强键,耐力非凡,常常在我们捕猎的队伍最后,为的是驱赶猎物。嗯,这是他的职责,他很胜任!”大王对着一个健壮的家伙介绍道。

“你好,新朋友!”巴扎友好点着头,嘴角却挂着一丝坏笑。

“这是沙沙,温柔的小猫,不过,捕猎时,她就不温柔了,常在队伍的中间,协调配合着整体的运作。一个不错的合作伙伴!”大王把一只漂亮的女灰狼也介绍给了我。

“你好,布兰卡,欢迎你!”沙沙操着尖细温柔的嗓音,走上前来亲吻了我的脸。

“这是老屁,一个凶残的家伙!不过,生活在这个草原上,你不凶残,就无法生存,就只能被大自然淘汰!”虽然觉得这个说法太过残酷,可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理儿。

老屁哼了一声算是打个招呼,却突然故意眼露凶光,狠狠地瞪着我,吓得我连忙低下了头。

“这是小不点,一个父母双双被人类投毒害死了的孤儿。是我们这个群体里最小的一个,我们都很喜欢他,他很可爱,不是吗?”大王回头看看我,似是要得到肯定的回答,接着又转过头去看着眼前这个胖乎乎,稚气未脱的孩子,眼里闪现出了慈爱的光芒。他上前用他的前齿轻轻地咬着这个可爱的小家伙,欲要和他嬉耍。

小不点逃脱了大王的亲昵,兴奋地冲上来抱了我一下,又围着我转了几圈,高兴地对我说:“布兰卡,你好!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我由衷地对它说道。

如今,我也是这个团队的一份子了,友好的气氛让我找回了家的感觉。

天,渐渐黑了下来,草原的月深沉而高远,却也是无私的,它把银白的月光撒向了这片辽阔的大地上。草丛里,叽叽啾啾的虫鸣声此起彼伏着,象是在合唱月光曲,声音美妙极了!正朦胧着要入睡时,大王兴奋的嚎叫声划破了夜空,久久回荡着。然而,疲劳了多日的我,没有心情欣赏这美丽的月夜,欣赏大王的雄姿——我很快就睡着了。

次日醒来,是个大好的晴天,我精神百倍,在我们基地的附近来回奔跑了几圈。

大王趴在高高的石崖上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当我转头看他时,他却把目光投向了更远的草原,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回避我,但我对他却越发的关注了。

伙伴们也陆陆续续加入了我奔跑的队伍,大家快乐地嬉闹着,累了就趴在草地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

不经意地,我又回头看了大王一眼,只见他正盯着我看,只是相隔太远,我看不出他眼里的内容。突然,他站起身来,竖起了双耳,盯着远方,一动不动。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远处黑压压的一片。我的伙伴们也全都警觉地站起了身,看看远处的猎物,又回头看看大王,只等他的一声令下。

突然,大王矫捷地窜下石崖,飞速地向我们奔来。

“行动!”大王简洁而又低沉地命令道。

我紧随在大王的身后,隐秘且快速地向那群猎物挨近。回头看看伙伴们,也都一个个表情严肃,机警地放轻脚步,伏身在草丛中,快速地向前移动着。

目标越来越近了,是野牛群,强健的野牛!我的心不由得嘭嘭直跳:对付这群宠然大物,我们有把握吗?

可看看大王,再看看伙伴们,它们的眼里没有丝毫的怯意,相反,是必胜的决心,我仿佛看到了爸爸妈妈以及我从前那个部落里前辈们的眼睛,我不再犹豫怀疑了,快速地跟上队伍,跟在大王左右。

大王回头用目光扫了伙伴一遍,然后点了一下头:“出击!”

于是每只狼都各就其位:老屁配合大王发力冲撞牛群,为的是打乱野牛群的队伍,寻找体质最弱的牛只;沙沙、我和小不点居中,跟随大王追逐野牛群,不让孱弱的牛漏逃;巴扎垫后,驱赶牛群,以免野牛四处逃奔,迫使我们的力量分散。

奔跑追逐几公里之后,我们确定了目标,并集中力量扑向了它,经过几个回合的较力之后,强壮的野牛终于倒下了,大家高兴地分食着胜利的成果。

这真是一次完美的配合!它让我体验到了团队的力量。在之后,我们一次又一次成功地捕获了猎物,而大王,更以勇猛、冷静和卓绝的智慧赢得了伙伴们的认可。从前,老屁对大王还心有不服,可几次战役后,他不得不低下了目空一切的头颅,伏首称臣。

然而,随着我们部落名声的日益扩大,冬季也很快来临了。这是最难觅食的季节,很多动物不是迁徙,就是冬眠了,能够裹腹的食物实在不多,而厚厚的积雪也是我们捕猎的障碍。

大王看出大家的疑虑,他给我们打气:“食物虽不多,可还是有的,只要我们勤力,只要我们意志够坚定,不怕苦不怕累,我们就能捕到可口的猎物!对于积雪的障碍,我们的猎物们同样也有!我有决心不让大家挨饿!”

听了大王的话,大家的心都热了,对着皎洁的月,发出了我们的誓言:我们要做强者!

在广阔无垠的旷野上,我们踏着积雪寻找猎物。

我们一字排开,单列行进,大王领头,开出一条小路,我们紧随其后,一只挨一只。大王的体力消耗很大,不过,有巴扎和老屁不时地轮换着,大家彼此分担着重任,养精蓄锐,随时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

猎物终于出现了,在大家齐心合力,几经拼杀后,终于得胜了!分食后,雪地上留下的是一片血迹和被雪光反射得刺眼的白骨。

这个自然界,就是优胜劣汰!谁强,谁就能存活下来,谁就能繁衍自己的种族!

雪,又扑扑簌簌地下了起来,我们顺着来时的路,向基地返回。虽然饱食了一顿,可寒冷的天气,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打了几个寒颤。这时已被换到了队伍后面的大王,赶上了我,问道:“布兰卡,你不舒服嘛?”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经历这么寒冷的冬天”我低声说道。

大王接过话:“以后你就会慢慢适应了,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听他说到了“我们”这个字眼时,我心里一热,偷偷地扫了他一眼,发现他正深情地看着我,我羞涩地低下了头。

“喏,你看前面!”大王努着嘴指向了前方。

我抬眼前望,看见前面的巴扎和沙沙正亲昵互相咬着耳朵,边嬉戏,边前进着。我鄂然,怎么我竟没发觉他们相爱了?

大王的声音这时又在我耳畔响起:“布兰卡,你愿意跟随我一辈子吗?”

“我,我”我一时语塞,窘得不知说什么好,可我的心一直在说:“是的,是的,我愿意……”

漫长且寒冷的冬季,有大王相伴,不再寒冷漫长了,我想,沙沙也跟我一样,沉浸在幸福的光晕里吧?

不捕猎的时候,我们两对爱侣双双对对在雪地里嬉戏,玩着只属于我们狼类的游戏。小不点时不时的也会来凑个热闹,可我们没觉得他会成为我们爱情升华的障碍,因为我们都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弟弟。

老屁就有点孤单了,不知是因为嫉羡的原因,还是鄙夷不屑,他很少参与我们的游戏,没事时,只躲在温暖的石洞里睡着他的大觉。

转眼间,冰雪融化了,春天来了!我们两对情侣幸福地结合了。这时的老屁突然热情起来,心情大好,也爱打扮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找到了他心爱的姑娘,并把她和她的两个伙伴带回了我们的团队,从此,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大了。

初夏时节,我和沙沙都做了妈妈,各自细心地哺育着我们的后代。部落里的其他成员也都把我们的孩子当成他们自己的孩子,悉心照料着。大王更显现出了少有的柔情,对我和孩子们嘘寒问暖,关爱备注,这让我感到无比的幸运——能找对终生伴侣也是我们女狼一生的幸福!

我们同族的另一些狼群部落常常想着法,要把我们赶出这片肥沃的土地。不过,在大王谨小慎微,果断机智的领导之下,我们击退了一次又一次的侵略,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在这片草原上,我们部落几乎是战无不胜的。由此,我们也统治这片大草原三四年了。

对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大王也特别用心,每每休闲下来时,他都会安排部落里有捕猎经验的狼带领孩子们练习捕猎动作,而每次捕猎前,他都会安排一两个成员专门看护所有幼小的孩子,所以,我们部落里的孩子几乎没有夭折的。

看着一个个娇柔可爱的孩子,我真担心他们不能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残酷的生存现实。在孩子快成年时,我的担心更重了,担心他们在这个不愁吃饱肚子的团队里养尊处优惯了,终有一日会被大自然所淘汰。为了让他们学会生存,我和大王商量后,决定把它们赶出部落,让他们独立起来。也就在这时,我才真正体会到父母当时的狠心原来是出自对孩子的爱。

随着人类不断扩大生活区域,我们儿狼群的食物愈发的少了,日子也过得愈发地艰难了。当白人移民者赶走了居住在这里几个世纪的印地安人后,他们养起了牛羊,开始了放牧的生活。既然野生食物少了,我们只有把目光转移到这些家畜上了。

可人类是狡猾的,不容易对付,他们常常给我们设下陷阱,以报复我们对他们家畜群的破坏,要识破他们的技俩需要更多的智谋。

但我们有聪明机智的大王!他带领我们一次次地避过一个又一个的陷阱,成功地捕获到了肥硕美味的牛羊,为了嘲弄自认为聪明的人类,我们甚至破坏了他们设下的陷阱,并在他们的钢夹上,留下我们的尿液和粪便。

然而,这个行为也给我们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人类被我们激怒了,他们把陷阱设计得更加高明了,且数量也愈发密集了,使我们的行动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因为这个原因,我们迟迟未敢妄动,饿了几天后,整个狼群渐渐骚动不安起来。面对大家的指责,大王依旧冷峻,不做任何回应,也不安排偷袭,只默默地巡视人类的领地。

这天,再也忍受不了饥饿的,已经长成了壮实小伙儿的小不点,终于在大王出门后,单独出去觅食了。

当看见终于有一只脱离了羊群的羊时,他兴奋地狂奔起来,把羊逼进了深草丛中,就在他奋起直追时,大王在后面叫喊起来:“别再跑了,前面有陷阱!”

可饥饿的小不点哪能听得进去?继续追逐着那只羊,大王看自己话没起作用,只有发力狂追小不点。

突然,草丛里闪出了金属的光泽,“是钢夹!”小不点头脑里立刻清醒了,想刹住脚步,可速度太快,距离又太近,他没办法立时停下来。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从身后跃了上来,直扑钢夹。

随着一声惨叫,小不点看清了眼前的黑影竟是大王!他被钢夹夹住了。

小不点内疚极了,哭泣着拼命地撕咬着钢夹,附近的猎人一早就看到了这情景,正骑着马向这边奔来。

大王着急地催着小不点快逃,可小不点怎么忍心看着头领受苦,他拒绝把大王单独留下,仍不停地用力咬着钢夹,而这时,急促的马蹄声也越来越近了。

“你给我快滚!”大王愤怒了,凶狠地对着小不点怒吼着。小不点只有松了口,怯怯地望着大王,眼里噙满了泪水,一步几回头恋恋不舍地赶回了基地。

当听到这个噩耗后,我一阵旋晕,心碎裂成了无数块。不行,我不能让大王就这么离我而去,他说过要陪我一生一世的,我要去救他。当我急急地奔到出事地点时,钢夹和大王都不在了。我不死心,徘徊在牧场的周围。当爬上山坡后,我终于看到了大王。

只见还活着的鲜血淋淋的大王被猎人用绳子分别捆住脖颈和四肢,并把五股绳子分别套在了五匹马上。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我的心突然抽紧了,急忙奔下山坡,冲着他们跑去——我要解救我的爱人!

几个猎人分别骑上马匹,狠力地甩出皮鞭抽打着马匹背向奔驰,马发力前奔,大王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哦,不,我的爱人!

我不停地呼喊着大王,不顾一切地追逐着大王的尸体,我的伙伴们也迅速向这边聚拢,猎人们看到这种状况,慌忙地丢下大王的尸体快速逃去。伙伴们把大王其余残碎的尸体都找回来了,并放在了一起。我来到了大王那被撕裂的尸体旁,哀声哭泣着,小不点在一旁边流泪边不停地自责着。

我的爱人已经走了,为了救他的同伴,他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我们狼的优秀品质之一,我为他骄傲!我擦干眼泪,默默地衔来花草树叶,把它们放到了大王的身上,同伴们也学着我的样子,衔来了更多的花草树叶,大王渐渐被它们覆盖了。我知道,草原上的人们正心惊胆颤地看着我们,心里一定在担心我们报复,可我不想再报复了,怨怨相报何时了?

我对着大王的尸体默哀片刻后,便带着我的成员返回了基地,在基地里,我严肃地告诫大家,为了我们种族的繁衍,从此要远离人类,走到更偏远的草原或丛林去,去适应新的环境,人类是可怕的,我们必须远离人类!

我把我们部落的领导权移交给了小心谨慎,勇猛刚强,不比大王智慧逊色的老屁。

大家伙儿都无声地望着我,那意思似在寻问:“那你要做什么去啊?”

是的,我是要做点什么!

趁着大家都睡下后,我借着月光来到了大王的尸体旁,最后吻了吻我的爱人,接着,向天长啸几声后,我径直走到了大王尸体附近的陷阱,义无反顾地扑了上去。这个钢夹陷阱在白天的时候,我就发现了。

我看着咫尺之远的大王,我喃喃地念着:大王,等等我,布兰卡追随你来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第二天,猎人们发现布兰卡已经断气了,没有挣扎,没有致命的伤痕,为了追随她的挚爱伴侣,她背弃了她所有的伙伴,孤傲的死在了大王的身边。被这种比人类更高贵的情操深深感动的猎人们,将大王和布兰卡的尸体合葬在了一起,让他们夫妻得以永远地团聚。

从此后,草原上的陷阱没了,狼群也极少袭击家畜了,牧人们和狼群也能较和谐地相处了。

后记:这是一篇根据北美草原上上演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这个故事在美国的大草原上家喻互晓,传颂至今(故事发生在1894年),布兰卡和大王演绎了一个感动人类的“鬼狼传奇”。正是因为它们原始的动物情感感动了梦蝶,所以,梦蝶一口气地写下了近七千字的文字,这也是梦蝶写作历史上的头一次。

有人这么反醒着我们人类自己,我认为很值得我们深思:“也许,我们所有人都会认为:人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动物。的确,从许多方面来看,人类都具有其他物种所不具有的优势和智慧,这些优势和智慧也帮助人类成为了地球上的最强者。但是在这个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科学技术越来越高深的现代社会,我们是否正在丧失一些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具有的精神素质?或者我们根本就不曾具有过?而这些却在一些动物身上有着近乎本能的体现?”

我们是否该找回我们本应有的一些本能,以补偿我们目前的缺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