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
男主人公因为精神分裂,整个人处于现实与虚幻之中,但文章稍显混乱,期待作者更精彩的美文,问好!
他在一个小饭店坐到夜幕降临的时候,终于等来了他的朋友成风。
点了菜,要了两瓶白酒,他们开始聊天。在他的记忆中,这期间成风说了很多关于自己的事情,他只是在一旁默默地听着,这是他们分别三年来第一次见面。
成风似乎告诉了他自己得了怪病,每天就想着吃饭睡觉。他笑的直喷饭:“不会是狂犬病吧!”
成风说不是,他看着成风那严肃的表情,也不得不多了一份担心。他们曾经一起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五年,彼此间早已建立深厚的感情。他问成风是不是生活压力太大,成风说不是。
成风神秘的把头从酒桌对面凑过来,低声告诉了他一个小秘密:“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吃人肉。”
他看着成风的眼神,那个呆呆的不带一丝闪烁的眼神告诉他这不是一个谎言。他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更重要的是,当他们正在涮着火锅的时候,忽然听到这样一件事!瞟了一眼盘子里泛着血丝的肉片,他强忍着翻滚的胃部,没有把刚咽下去的食物倾泻而出。
他还记得成风对他说:“你放心,你是我的好哥们,我是不会对你下手的。”这句话让他哭笑不得,可他不得不陪成风吃完这顿如嚼蜡的晚餐。
那一晚他们喝了很多酒。他扶着成风摇摇晃晃地前往他租住的出租屋。一路上小雪花飘飘洒洒,冷风一阵阵地刮。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夜,他似乎回忆起了很多从前的事来。
曾经,在这条路上,他们在赌场输了钱,跑了出来,一直被追赶着,成风被砍倒在了地上,殷红的血溅到他脸上,甜甜的……梦似乎到此结束了。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嘴角有血丝溢出,旁边是成风微笑着的大脑袋,他用手轻轻触碰了一下,那脑袋便滚落到了床下。
天哪,那是他最好的朋友,他怎么会……?他觉得自己的记忆错乱了!
他的身体像是被抽空了一般,一个东西也从手边掉落到了床下。他俯身查看,那是一节人的手臂,一头展露着森森白骨和牙齿撕咬过的痕迹。胃,忽然间一阵痉挛。
这一夜时间,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那是比眼前的事实更让他惊恐的。床上,地上,布满了血迹,还有一把掉在地上那锋利的刀。
他记不清他和成风到底谁该站在这个位置了。可是管不了那么许多,他的胃正在向上翻涌。他狂奔到卫生间,把身体里似乎多余的东西全部倾泻而出,记不得吐了多少遍了。半个小时之后,当他无力地迈着步走出来时,脑子总算是清醒了一些。
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他在想两件事情:一,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他想这一点应该去医院看看。二,他如何面对这个后果,或者说如何让自己逃脱。他心里尽然没有悲伤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般冷酷无情。
逃!不,为什么要逃呢?
他想了很多方法,浪费了大半天时间。咚咚咚!有人在敲门,他捡起了地上的刀。他不想死,更不想去牢房过那种生不如死的日子。是房东,他猜想。
门打开,房东欲进来,他闪身挡在门外。拿刀的手,藏于身后。原来他并不认识房东,他很奇怪,看来自己是真的有问题了。
“你是谁?怎么在这儿?”房东质疑到。
“我是成风的朋友,到这来玩几天。”他心虚地说到。
“哦,该交房租了。”房东并不管那么许多,他把钱交完房东便走开了。他扔下刀,也跟着走了出去,他想应该去医院看看自己是不是得了妄想症。
医院,仿佛是最繁忙的人肉屠宰场。精神科在三楼,在他爬楼梯的时间里,遇到了几位身穿血红色白大褂的人匆匆闪过,他们回头向他报以诡异的笑容:“没有办法,刚刚抢救完一个病人!”他们仿佛是在对他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甚至听到有两个人的对话,其中一个年轻的医生说到:“昨天做了个小手术,患者不让打麻药,还老是在哪儿喊痛,于是我一刀下去就把他捅死了。”
另一个年长的医生说到:“没什么大惊小怪,习惯了就好。”
他没有理睬,径直上了三楼,来到了精神科。
医生检查完之后,发现他患上了一种叫做精神分裂症的疾病,他对此深信不疑。在他的记忆中,医生仿佛还告诉他,得了这种病,就像是有了一张免费的杀人金牌一样。
他愕然:“怎么,警察不管吗?”
“这个社会已经变得太疯狂,那些正常人还管不过来呢。”老医生愤愤地说道。
“恩!”他转身要走,医生让他留下了联系方式,以便有需要的时候,能够找到他。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个病患的很及时,也很适应这个社会。
一路上,他总算想出了为自己开脱的方法,他觉得应该写一本有关杀人游戏的书,他知道那一定会让人们为之疯狂。似乎头颅这个词很吸引他,那么书名就叫做《第一百颗头颅》吧。
他坐在成风的出租屋,那染满血迹的床前,开始思索着这本书的开头。
他觉得可以在开头这样写:“当岁月正在腐朽我们的记忆与躯体,所谓的活着,必将是灵魂的永生,那是生命,将寄宿在头颅里,永不覆灭!”
他觉得还可以在结尾这样写:“当我们如行尸走肉般行走在大街上,灵魂却寄宿在了天堂,我们不在看到人世间的虚伪与肮脏,每个人都将是平等的一次重生……”
他为自己的新奇想法而兴奋不已。
那么,这本书的故事从哪里开始?他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他想应该从收集人的头颅开始,至于为什么会是一百颗,或许这是他心中最圆满的结果。
他觉得书的引言应该加上:“未来的日子里,如果敢一个人走在路上,你需要庆幸,你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