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芳和幼仔

李百合明水 短篇 纯爱校园 2012-02-06 11:00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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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读来未免令人觉得残忍。小说整体表达较好,立意见佳。爱恨情仇本是平常事,若然如此,一生必毁。

阿芳和幼仔是一对小冤家,是因为他们彼此家里的大人连续开了好几年的仗未分胜负结成仇冤而成。

阿芳和幼仔他们没有仇,但一见面,他们一个瞅脚尖,一个昂着头。有时他故意使动静;有时她故意跺一跺脚,回过头来使劲地瞪他一眼,然后呸地唾他一下。他也呸地回敬一下,这还不算,他还要说些脏话。

阿芳的爸爸是村里的支书,幼仔的爸爸是村长。阿芳瞧不起幼仔的爸爸,也瞧不起幼仔。幼仔更瞧不起阿芳爸与阿芳,他说阿芳爸是贪官污吏,阿芳是她爸爸的狗腿子。阿芳的爸爸以权谋私,幼仔的爸爸时常反对,两家时常闹得不可开交。

这天,阿芳牵头她家的奶牛到溪边去放。溪边靠近高高的玉米地。玉米地那边是幼仔为村里看地住的窝棚。幼仔看地可厉害了,他看的地无人敢动弹一下。

忽然从地里传来了人跑时撞击着玉米叶子的急促声音、脚步声、喘息声。有人偷玉米了,这让幼仔当场抓住还能有他的好?

使阿芳更吃惊的是,前面跑着的竟然是自己的妈妈。妈妈的衣衫敞开着,腰里别着一排嫩嫩的玉米棒子。她一边跑着一边向溪里扔着玉米。幼仔一个箭步窜了上去。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阿芳妈已把玉米棒子扔没,一下便把衣服脱了下来,接着便脱下身的裤子,一边脱还一边高喊:“来人啊,强奸人了!”

幼仔一怔,刹那间羞愧与愤怒聚敛于脑海之中,脸由红变紫,一股无声的怒气立即从胸中喷发出来。他忘掉了手中拿着的镰刀,举起手就对着阿芳妈一刀下去。刀,刺进阿芳妈毫无遮挡的腹部,立即殷红的鲜血喷了他一脸、一身,喷到了他脚下的土地,染红了脚下的土地。

阿芳妈还没等喊出第二声的“奸”字,便一声嚎叫,倒在血泊之中。

阿芳呆了。

幼仔呆了。

江水沉凝,青山肃立。

忽然间冲来一群人,见地上裸露着的尸体和幼仔手里拿着的镰刀,一切全明白了。

幼仔被打得遍体鳞伤,晕了过去。

阿芳吓傻了,怔怔地瘫坐在溪边的草坪上。

……

幼仔被判处死刑,缓期一年执行,是强奸杀人罪。

这消息传到阿芳那里,有如劈雷轰顶。她记起了那一天,公安人员来时给幼仔戴上了手铐,并把他带到自己的面前作证。幼仔的脸惨白,但他看阿芳的眼光是冷淡得再不能冷淡了。

他高喊着他没有强奸人,可能有谁为之作证呢?清清的小溪?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大山?还是面前的这位阿芳?阿芳啊,阿芳,你能替我幼仔作证吗?哪管摇一摇头。幼仔失望了,阿芳对公安人员点了点头。

这一点头,送了幼仔的命。

她知道她背叛了自己的良心。

良心的有无,在恶人眼里认为只有狗才知道。

幼仔被带走了,他痛苦地高喊:“还我头来。”

幼仔就爱讲故事。幼仔讲故事,阿芳总愿偷听。一次,幼仔讲到生动处,她阿芳竟然失声叫起好来。幼仔特别爱讲关云长败走麦城的故事。关云长的故事很多,但他最为悲壮的是败走麦城。败走麦城时,他大喊一声:“还我头来!”十几个世纪过去了,如今他续关云长,喊出了这一雄吭的高声。相形见绌,她在人格上相比之下是多么地渺小啊。

自从那次讲了关云长败走麦城的故事之后,阿芳就非常佩服幼仔了。她对他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念头,就立即打消了。因为幼仔说过,爸爸以权谋私,她是爸爸的狗腿子。

爸爸以权谋私没有被判刑,妈妈却死了,是冤枉一个好人被当场杀死的。阿芳成了妈妈的狗腿子。

爸爸你真无情无义,妈妈才死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你就续了一方后妈,我阿芳以后的苦日子不知何时才能过到尽头。加之在她阿芳小小的内心深处,因为作了伪证,所以她阿芳内心反躬自责之心一日强胜一日。

幼仔走到了他人生的尽头,他死不瞑目。他在阴间一定恨死我阿芳。幼仔,你还会喊还我头来吗?你对头那么地珍惜,是因为你的头生得端正,而我呢?幼仔,我无法与你相比了。这样做人,不要这头也罢。

阿芳跳进了小溪里,一头扎进去,再没有浮出水面。

绿水青山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阿芳和幼仔是一对小冤家,是因为他们彼此家里的大人连续开了好几年的仗未分胜负结成仇冤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