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
将一些事件串烧起来,蕴含批判的意味。立意尚好,情节若再丰盈一些,效果更好,问好作者!
四月份的时候,我的女儿死了,是妻子去收被子的时候,走到了路边上,被车碾上了的,而我只成为了第18个目击者,目击我女儿走在了天国的路上,我一直在想18是一个吉利的数字,以及那路过的八辆车也是很吉利的。妻就这样疯了,我们已经年近半百,两岁的小女儿是妻怀了五次孩子才得到的,妻一直认为这是神赐给我们的礼物。
二十年前,我刚从学校毕业,到了单位上班,同事们一起出去唱歌,每个人还点了一个小姑娘陪唱,这样的场面我是从没有见过的,加之我是一个五音不全的人,所以也没有什么兴趣。
“帅哥,你不唱歌?”旁边的小姑娘问我。
“不唱。”
“那帅哥喝点酒吧?”
“不喝。”
“那你也不抽烟?”
“不抽。”
“像你这样的好男人太少了。有木有女朋友啊,我追你怎么样?”
这就是我后来的妻子,聊了一个晚上,离开包厢的时候我说:“祝你找到自己的幸福。”而在这过程中,吉利用强迫性的语气跟我说:“赶紧摸,不摸就浪费了。”一边还强制性的抓住我的手往姑娘子的胸上蹭。
“太小了,我不喜欢。”我说了一句。
可汗趁我我们耍的时候,把姑娘带走了,两个小时后,很满足的回来了。强仔喝了多点,还不停的往姑娘的胸里倒酒,虽然喝多了,心眼却还在。看来看去,只有我是一个不合格的嫖客,讨论了半天的白族文化,和这一个现在已经因为失去女儿而疯掉的女子。
第二年我带着这一个女子去了新疆,我们在新疆的沙漠里结了婚,在我的记忆里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沙漠很大,我们这两个不会开车的人,也可以经常开着汽车在沙漠随便转,转久了,车也会开了,只是有一次开得太远,天黑了,懒得找回来的路,坐在沙漠上看星星,沙子凉得快。
“太凉了,种会地,热乎一下。”
这是我们第一次和大自然如此的亲近,如此的缠绵,依稀还听得见蟋蟀在唱歌。
早晨起来的时候,铁路旁有一只毛驴受了远来火车的惊吓,跑着跑着累死在了钢轨旁,这老乡怕是不敢上铁路,丢下这可怜的畜生就走了,我和妻费了好大的力,拉了回来,处理好了,分了一半给电务的,剩下的一半我们整个队吃了一星期的驴肉。这样的好事不管以后我们的车开得多远再也没有遇到过。
我们就这样一直随着工程队跑了十七八年,可是突然有一天部长下台了,然后动车追尾了,地铁也相撞了,甚至连列车员也打死了人,铁路突然之间变得没法修了。我和妻子就这样回了家,包了一片山,在山上养了一群野猪,日子倒是有点像沈老的吊脚楼生活。
突然有一天,那只随了我十几年的老猫在一个不安分的夜里,被一群狗围堵,被撕的血肉模糊,我万分的悲痛,除了我们家那三十多年的老房子在一夜之间被台风吹走之外再也没有这样让我痛心的事情了。于是在明媚的阳光下可以看见我的泪在闪光,是不是上帝也很享受这样的光芒?
第二天我成了第18个目击者,目击我女儿去了天堂。想起以前,12点左右出来吃夜宵,千工长总是说:“现在出来吃饭多好,成群结队的美女,她们都下班了。”于是我总是想,是什么污蔑了这一个时代?
妻总是漫无目的的到处跑,嘴里只是一味的说:“为什么你们不救一救我的女儿……为什么你不救一救我的女儿……”可是这样的日子也不长,隔了三天,妻再也不说话了,没了眼神。就这样我就像照顾着那一群失去母亲的小猫崽一般照顾着我的妻,她是一个最苦命的。六岁的时候,出来乞讨照顾她那瘫痪的父亲,14岁的时候被人骗了,卖给了深山里的一个老光棍,20岁的时候逃了出来,却也没有遇上什么好人,于是在22岁的时候,我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认识了,当时我说:“我尊重你的人格还有你的职业。”回来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到底什么是魔鬼。
第六天,我又成了第34个目击者,目击妻去找女儿的路上,再也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木虾11年11月4日于云南宣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