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兰

吴北 短篇 百味人生 2011-10-04 17:04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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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把笔墨伸向了一个特殊的小偷人群。故事讲述得让人兴奋让人紧张,先讲述了小时候和浅兰一起的偷盗经历情形,讲述了自己入狱的情况,特别把出狱后的再次偷窃写得惊心动魄。小说不是渲染故事,而是揭示着人性的变化和搏斗。“我”对小兰的深情,小兰为了阻止“我”继续走偷窃的路,报了警,自己进了监狱。这是一种人性和生活的挣扎与搏斗。浅兰的变化,与一位台湾老人有关,他的善良和帮助改变了浅兰的人生。小说对人物心理刻画细腻感人,特别是对一个孩子小偷成长过程中的性心理,对偷窃时的心理展示得具体细腻,是小说在细腻中牢牢抓住着读者。

1

我一出狱浅兰就来看我,这让我很是欣慰,以前我们是形影不离的一对,在我入狱的这一年里我也是无时无刻不想着她,离开我一年的浅兰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个问题总让我的心起伏不停,如果她变心了,离我而去,把我看成陌路人,我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的,那就逼着我要作出极端的举动,哪怕再次入狱也在所不惜。

我的再次入狱,肯定也是早晚的事情。我是个偷儿,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干这个,那时是在公共汽车上行窃。你应该承认干任何一行都有个技术问题,时间久了就会艺高胆大,而扒窃的行当更需要心灵手巧,生成魔术师一样的手眼,何况还有伙伴的配合。浅兰一直和我演双簧,我们一男一女,默契到精骨肉彼此相连的地步,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就能心领神会,对情况立即就有个准确的判断。应该说,汽车上那么多双眼睛,真正管事的眼睛并不多,拥挤进洫夹缝中的人,完全可以找到在夹缝中做人的那种杂乱不堪的状态,他们相互挤拥彼此形成敌意,笔直的身体随时都象风中的芦苇一样齐刷刷或乱糟糟地摇曳,苦中找乐的人将心思用在抢占座位和摄取女色上,这也是我和浅兰一再得手的原因。我与浅兰相距一步之遥,当我确定好了下手的对象,立即会向她作出暗示,她就会接近目标(通常为男人),她与对方一直近到肌肤相亲的地步,一个少女的肌肤如果不和那个贼字联系起来,总是充满了美丽、善良、温柔和亲密诱惑之感,谁会把一个少女肌肤当成毒蛇猛兽来提防呢,在肌肤相亲之间,你甚至会获得短暂的麻醉状态,在拥挤和劳顿的人生疲惫中,突然有了心意略醉的感觉,那是一种多美的感觉啊,可能只有几秒,其实只需一秒扣上就够了,其余的时间就作为一种补偿式的回报吧,毕竟,等这家伙下车后,他可要有很长的时间的痛苦和后悔呢。你应该承认,人性的弱点是相同的,我们这个社会以及人群有着许多的弱点,如果你想通了这个道理,并能想像浅兰处女皮肤的光洁润滑以及我们彼此心心相映的默契,就能明白我们一次次偷盗总能得手的原因。以至于天长日久,我与浅兰的默契也体现到生活中,我们一起散步,一起逛街,一起去品尝小吃时,都要递眼神,打手势,我们的生活是在一频一笑的示意下完成的。

渐渐地我发现我已经长大了,大到在贪财的同时也有贪色的心思,每每在车上遇到年轻漂亮的女子,恨不得生出一种手段,将她一并盗入家中,象钱包那样彻底打开清点她身体的部件,当然,这样的想法不仅是我等小偷,我敢断言任何男人都有过这样的念头,只是有贼心无贼胆而已。我既有贼心也有贼胆,但因为我的身边有一个浅兰,我知道,在这个即将开花的女人之前,我还是放老实些。对于一个巨大收获日子的到来,我已经作出准备。我经常买一些东西给她,她对我买的东西总是那样地开心,我知道这些东西会象催熟剂去催熟一个红苹果。

我喜欢一个人坐到街的一角抽烟,认真地打量过往的行人,瞧那些女人,瞧她们的身姿,她们有着企鹅的丰富和羽龙的修长,模样象行走又象飞翔,总之她们似乎得到二者兼具的优美,我看得十分投入和认真仔细,我希望浅兰有一天也能这样地走路,这样的走路确实能象她的肌肤一样打动象我一样的男人。

一次,我向她提出,我们要扩大范围,足迹应该遍及全城每一个角落,我们不仅要在车上偷,还要上火车站那儿去偷。

实际上,我的眼睛一直研究着这个世界上能够让我进身的洞穴,这个世界象一个千年的老树桩子,总能从它的身上找到几个眼儿,大的可以容身,小的也可以把手伸进去。而我说的车站,几乎是大到可以容身的洞窟。那里的人更多,而且,现年又多了一个更招眼的目标,笔记本电脑。是人是鬼都要背着那东西,仿佛那东西象劳力士手表一样可以证明人的身份和身价。那可是个好东西,一台就能卖上几千块钱。我之所以对它感兴趣是因为这个活儿不需要浅兰与人的肌肤相亲,对于这种一二再能够让我们得手的手段,我已经有着一种来自本能的厌恶。

当我说出我的主意,浅兰却不同意我这样干,仿佛担心自己下岗失业一样。“是不是我做得不好?”“不,你是一个十分合格的配手。”我肯定地说。“可你为什么不让我干了?”“我怕。”“你怕什么?”“我怕出事了,出了事就得由人来兜着,我不能让你承担任何事情。”“可事情也不能让你一人兜着呀。”

你得承认,无论我们的盗窃技术有多高,胆子有多大,在具体盗窃时面对的风险,可能出现的后果都会象沉重的石头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具体的环境里,每人对这种危险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有时一个笑声让我恐惧,一个背影又让她恐惧,那种同福同祸,同生同死的承诺,只有在那个瞬间才能真正体现出来。每每在我们得手之后,不仅会为到手的财富欢乐,更有这种生死相担的痛苦。

偷窃就意味着危险到来,它给你的危险是一样的,比如白天你去撬一户人家的门,可那一天,正好主人回家了,你闯进去让人逮了个正着。也有这样的情况,那户人家回来的是女主人,你一进门就呆了,立在门口和她眼对眼地看了半天,不知如何是好。可这时你发现,她也慌了,她比你慌,而你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是把脑袋提在手里的,她不是,她慌得脑子一片空白,魔道相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人都是这样的,两个磨拳头擦掌的人,总有一个会先败下阵来,何况一方弱不禁风,你发现这个女人已经败下阵后,便知道下面的事情该怎么办了,于是,你提高嗓门大吼一声:把钱交出来。当然,她肯定会把钱交出来,但这么做也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这样做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偷窃变成抢劫了,抢劫判刑是很重的。我和浅兰约定只偷不抢,我们不怕坐牢,但怕很长时间地坐牢,把牢底坐穿。我们只是想偷些钱花花,当然,有时候具体情势的演变你是无法控制的,象我刚才说的情况,如果你发现了女主人后调头就跑,反而可能让她醒悟过来,让她大胆起来,让她喊起来,她只要声嘶力竭的喊一声,你就凶多吉少了。实际上,在这个时候,通常选择提高嗓门,让她缴械屈降,这是情势所逼,我们偷盗总有这个“情势”问题,有那个将你逼到死角后的选择问题,这是个十分痛苦的问题,是我在工作中遇到的最痛苦的情况。通常在这个时候,浅兰是没辙的,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我,看着我的选择,我的选择就是她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的选择完全是凭感觉,你不可能有万全之策,只能完全凭感觉行事。那么,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做对了,让我们逃脱了;另一种就是作错了,我们就要张着大口来吞这个苦果。你知道人吞下苦果的滋味是不好受的,而且如果只我一人来吞下苦果我的心会好受些,让浅兰和我一起来吞这个苦果,我的心肯定会难受。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保护浅兰的意识变得越来越强,不能让任何的伤害加到她的头上。我渐渐地感到,她对于我不仅是共谋偷窃的需要,作为一个男人,还有更多需要她的地方。或者说,偷窃可以用不着她,可作男人却一定用得着她,而且是一种心肝骨髓的需求,即使我死了变成骷髅,那具骷髅一定会喊浅兰的名字,会说浅兰浅兰我爱你,死为骷髅,那种深入骨髓的东西还在折磨它,可见人在活着的时候,在他汪洋一样的青春里,曾不知不觉地被注入了怎样一种东西。

2

有一次我们的偷盗被人发现了,我们撒腿就跑,后面就有三五个人在追,我想这次一定完了,可浅兰其实也有提速狂奔的能力,我们竟然凭着两条腿就能逃生,回到家中,回来后我才吃了一惊,浅兰的腿上全是血。

我们并不惧怕鲜血,我们的身体曾不止一次地流血,血这个东西,它喜欢流动,喜欢从这里流到那里,从里面流到外面,是个极不安分的家伙,只有老鼠和象老鼠一样的家伙才对它的不安分大惊小怪。“是从你自己身上流下来的。”我看了看。“看看是从哪儿流出来的?”浅兰十分地紧张,提取裤管,那条细长的腿上并无伤口,可能还在上面,我突然意识到什么。“别……别……别看了浅兰,是你已经长大了,长成大姑娘了。”

这次催命的提速奔跑将她催生成了一个大姑娘。

“浅兰,你身上有了好东西了。”“什么好东西?”“很贵很贵的那种。”“那是什么东西?”“你会明白的。”我的眼中有了一种神秘的笑,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指使着我,将我脸变得如此的生动。浅兰对着自己上下打量,并未发现自己身上的好东西。可我知道那个东西藏在哪里,它曾受着一个贼人经久不息的打量,它是我的,存放到她的身上,我担心这好东西让别的偷手偷走了,这是完全可能的,好东西人人都会着迷的。

这之后,就有一个重要的东西等着我去偷,这东西藏在浅兰的身上,藏在她的内衣里,一想到这里我就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我的手就会颤抖起来,一个老道的偷手,还从来没有这样为一个目标而双手颤抖的经验。

我知道我要偷的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贵重的东西。

这天,我们外出又得手了,通常回来之后,由浅兰清理偷回来的钱包,这次她说她汗出的太多,她想洗个澡,由我来清理钱物,我把钱包里面的东西倒在床上,一下子倒出来身份证信用卡各种证件。这个钱包一看就知是从一个女人身上偷来的,这个女人不简单,拥有这么多的信用卡,但偷她的东西她毫无知觉,这让我凭添一份胆量,觉得越是富有的女人对于这个世界就越是麻木。我的心中不觉把浅兰和这个女人比较,难道你怕了,对于浅兰这样的女孩你就不敢下手?我听到卫生间里有冲水的声音,我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门并未反锁,我偷偷地推开门,顿时可以看到浅兰完整的身体。浅兰正背对着我,汲一盆盆的水对着自己的身体冲洗,我都快要窒息了。“浅兰。”浅兰惊叫了一声。“浅兰,你真漂亮。”“你出去。”我曾说过白日闯与女主人相遇的情景,在双方都恐惧的情况下,一方因为粗野妄为而拥有了胆量,偷与抢是可以转化的。我冲了过去,将她抱在怀中,“浅兰,你的身上有了一种特别贵重的东西,我需要那个东西。”浅兰不知所措。“哥哥,我只是把你当成哥哥。”“我不要做哥哥,我要做强盗。”浅兰再没讲话,任我所为。

我把她抱到床上,她展开了身体,我知道我要的东西是那样的清澈,象一条河流;那样的鲜红,象绽开的花朵;那样的柔软,象蜷缩的水蛇;那样的灼人,象电火,她的身上有风的味道,雪的味道,娇阳的味道,清晨和夜晚的味道,这些都是我过去所没有闻到的。“你的手伸进我的肚子里了。”她说。

3

对我们来说,偷盗的目标越多,方式越多,就越安全。我一直在寻找一种新的偷盗方式,终于发现火车站那边有一桌可供我们饱餐的盛宴。

越来越多的人背一本笔记本电脑出行,我这一说,你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

偷笔记本电脑要比扒窃复杂得多,首先我要准备一个装笔记本的包,里面装一些杂志,使那包看上去沉甸甸的,自己还要西装革履,看样子就是够资格背这包的人。一切打点停当,我便和浅兰手挽手地来到火车站,在人群中找一个空座位坐下来,然后,就要从不同角度观察这个象浮鱼游蛇一样的人群。通常背笔记本电脑的人很多,选择目标并不是问题,但一定为身后留下一条通畅的逃离路径,也就是说一旦被人发现,能够有最佳的逃生路后径,这一点特别重要。当我们选好目标后,我就让浅兰离开,她可以远远地走到外面去,毕竟诺大的车站,需要几双眼睛才能里里外外地看个透彻。女人的感觉十分重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她的感觉更加的接近真实。我们就象奥运会上混合双打运动员,配合默契的程度自己有时也感到吃惊。

通过手机发来的信息是“1”表示安全,是可以下手的信号,得到这个信号后,我就要起身了。我慢慢的向着目标走去。我的目标通常是在打瞌睡,或者正低头看书的男人,这个目标最好是独自一人,又对这个世界缺乏警惕性的那种,最好是年轻一些,正在胡思乱想对着天花板发呆的那种。这样的人通常心不设防,不会对陌生的身影和脚步吃惊,我会在他的身边坐下来,甚至是挨着他的身子坐下来,之后,我关注的重点是我的周围,我的眼睛一直在候车大厅里一行行地扫瞄,我的脑子必须要有一个清晰完整的画面。这个时候,一边的浅兰也会紧张地看着周围,一旦出现某种危险,我的手机会吃吃地叫起来。如果一切太平,我会用调包的方式把他的笔记本调换过来,这个动作只需不到一秒的时间,而且自然的就象窗外的一缕微风,然后我站起身,以轻缓的脚步离开候车大厅,一个偷盗过程便宣告完成。

当然,我们不能集中在一个地方偷,如果候车大厅里连续丢三台电脑,就一定会引起警方的注意,立即就有便衣进驻,设伏守候,再次下手时,无论你有怎样的机敏,也一定会被逮个正着。因此危险是无处不在的,一定会有失手的那一天,一定会坐牢,一定会和浅兰有长长的分离,这在我拥有浅兰的一切之后,是我无法挥去的隐痛,我不想让浅兰加入大墙下那长长的灰衣队伍,如果这一天一定要到来,就让我一人扛着。

当然这些话我不会讲给浅兰听,这么复杂的偷盗,她一人几乎是无法完成的,如果她离开了我她又如何生活,她会等我吗?一年她可能会等我,如果是两年呢?三年呢,其实我犯的罪行全部加总清算,判我无期也是不过分的,她会等我吗?等我一辈子?没有一个女人会等一个男人一辈子,每每想到这里,总想有收手不干的念头,但不干这个又干什么呢?苦累的活我是做不来了,而且我们已经养成了挥霍的习惯,一掷千金,在这方面浅兰甚至比我更出格儿。我们需要钱,大把大把的钱。

4

终于出事了,实际上事情不是出在我偷盗的现场,而是出在我销赃的环节上了,我偷来的电脑都交给我的朋友“小存款”处理,“小存款”无疑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家伙,可不知道怎么把事情做得败露,被警察逮了去,这小子口风不紧,把我的情况悉数交代了,最后我被实实地判了两年。在监狱里我遇到了“小存款”。“我日你妈的个B,你真会卖啊,卖电脑还会卖朋友”“小存款”现出十分委屈的样子。“不是我出卖你,是警察早就瞄上你了,是你把我拖下水的。”“小存款”分明是胡说八道,如果警察是从我这儿落刀子,浅兰就不可能幸免。我狠狠地扇了他几巴掌。这也让我感到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在警察审我的时候,一口咬定这些东西是我一人偷的,没提浅兰一个字,浅兰因此幸免。浅兰来过监狱一次,她是来看我的,还给我送来了衣服。我不能多问她一些事情,问不好就会漏馅,既想她多呆一会儿,又想她赶快离开,她让我不要担心她,她在外头很好。我怎么能不担心呢?

我急于想出去,一天都不想在监狱里呆着,而要想提前出去的办法是争取立功,检举别人的罪行,自然我就想到“小存款”的头上,他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说,吃我们这碗饭的最忌讳这个,冤冤相报会没个尽头。我自然知道“小存款”的一些事情,如果我供出他的事情,他再供出我的事情,我们相互咬下去,两人在监狱里就没个天日。“你狗日的对不起我,你得给我一个交待。”我对他说。“等出去了,你再看着办吧。”“小存款”说。“就在这里,你给我个交待,一肚子坏杂碎,独独少了老板油?弄点能流油的东西给我,让我马上就能出去。”“小存款”想了想说:“有人在河里的船上设赌,一次因输钱了,相互打了起来,有一人被打死了,用石头沉到河里,那赌场后来也因此散了,这事当时船上的人都知道,但谁都不敢说出去,一直被瞒下来。”“这等好事你能卖给我?”“我进来后,几次想立功,可沉尸的对我有恩,我不想卖他,也怕遭他刀砍。”我说:“操你妈,你怕他砍,就不怕我砍?”“如果你要想立功,我可以把这个机会给你,我们就算是两清了。”我点点头。

我把这事就悄悄向管教作了交代。交代后我又想大概是“小存款”忽悠我,并未敢作奢想,但不久我就接到通知,说出检举立功,可以提前出狱了。我出狱那天,“小存款”眼巴巴地看着我,被我狠狠地瞪了一眼。

浅兰穿得花枝招展地来见我,仅这身打扮就验证了临别时她的话,离了我她也照样能活,我自然知道,如今这社会一个年轻女人离开谁都能活得很好。当我坐到她的车中时,一种从未有过的香味扑鼻而来,搞的象要参加贵人的婚礼宴会一样。“喜欢这车吗?”她问。“车子坐久了,人身上会有猪的气味。”我说。“你这是说什么呀?”人是会变的,有了汽车就绝不会想着象奥运会冠军那样奔跑着逃避警察的追逐,如果这一年里她有了别的依靠,她就可能不想再做小偷了。只要她离了旧业,就意味着她也会离开我。只有在这个行当里,我才能稳稳地把她拴在裤腰带上。

我一直不问她车的来历,我希望眼前的她还是过去那个浅兰,象我影子一样的浅兰,可浅兰分明已经不是这样的了,女人,特别是象企鹅羽龙那样长出翅膀的女人,满心眼都想着天上水下的飞,想飞才是女人的最深沉的习性,在这方面的强韧甚至超过一个贼对于自己事业的贪婪和执着。

回到家中,她赤裸着躺到了床上,将头侧向一边,她的一条腿微微翘起,高高的乳房也象腿那样地翅着,她的一条胳膊随意地拖下来挂在床沿,那条胳膊看起来那样的随意,顺着这条胳膊看过去,她身上的一切都是随意的,那乳房,那高挑的大腿都象是独立地活着,活在这个房间里,活在那个松柔的床上,它们调皮地相互打趣着,调笑着,并无等待的渴望,都不象第一次那样绷得紧紧的,虽然这不是第一次,但毕竟我们相隔一年,我有许多话要对她说,很多很多的话,我希望她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能笑起来,笑出不同的声音,可现在它们过于随意的,嘲笑般地看着我,而她的脸却因为某种原因侧向一边。这让我们此后的行为是那样的无边无际和不着边际。

“你一定有了其它的男人。”“没有。”“那你的车是哪儿的?”“我买的。”“你的钱是从哪儿来的?”“我偷的。”“你偷的,你从哪儿偷的?”“笑话,哪儿偷的你还要问我,你偷过的地方我都可以去偷,你偷过的人我都可以偷,只要有能让我把手伸进去的地方都可以偷它一把。”

“你身上已经有了猪的味道。”我恶狠狠地说。

她并不在意我的辱骂,却问我:“你还爱我吗?”“爱,在狱中几乎天天想你,为了提前出狱,我想尽了一切办法。浅兰,不要让我失望,好吗?”

“其实你不知道,你应该问问我这一年是怎么过的?”

我何尝不想问这个问题,可我不敢,我怕触到我们都不堪其痛的伤和血。

“其实这一年我过得很好。你进去之后,我才知道,离了你我一人是不能偷东西的。我很快就失手了,被人逮着一顿暴打,因打得重,他们怕送我到派出所反而惹麻烦,就把我扔在大街上了。我一人躺在冰冷的大街上,全身是伤,有好心的人问我,我说是让车撞了,撞我的车子逃走了。我被人送到医院,躺在医院的时候,我特别特别地想你,我想如果你在我身边,我就不可能受这样的罪。”

“在医院里我遇上一个台湾老板,他六十多岁了,他对我很好,问我多大了,为什么这样,我见这人心地不错,就把我偷东西遭人打的事情对他说了。他听了一点都不烦我,反而安慰我,说我不应该做小偷,应该去读书,还塞给我一叠钞票,说是让我去读书的钱。那是我第一次不是用偷的方式得来的钱,那么多的钱,我几乎不相信自己。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这样花钱的方式,也怀疑他有着什么目的,但心想,管他什么目的,就比方这钱也是偷来的。他给我钱后,就对我认真起来,他一直追问我有没有一个学习计划,比如学习服装设计。他的公司是作服装的,如果我好好学习取得资格证书,就可以来他的公司工作。我对要不要干小偷开始动摇,觉得至少在你出来前我不能干那个活儿了,否则,要么象你一样地进去,要么会被人打死。可那什么服装设计我实在学不下去,没学几天也不想学了,就一人在街上胡乱的逛荡。一次遇上一个小姐妹,拉我到歌舞厅去做公主,就是在迎宾服务什么的,我就去了,没干几天,就象冤家一样又遇上那个台湾老头了,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显得很不高兴的样子,说你不应该骗我,你应该学好,我当时也不高兴了,心想这人怎么这样啊,这也叫不学好吗?你们有钱人上哪儿都要管着人家不是。“你管得着嘛。”我当时就把脸摆下来说:“我高兴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就是钱嘛,我会还你的。”他见我这样回答,也不作声,掉头就走了。那一天我工作很晚,一直到两点多钟才从舞厅出来,正要叫的士,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看还是那个台湾老头,他摇下车窗玻璃,喊我上他的车。我问他怎么还在这儿,他说是专门在等我。我心里就一热,心想他在这儿该等了四五个钟头了吧,我就上他的车了。真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你,没一个人这样长时间地等过我。我什么话也没得说了,就跟着他一直走了,车子开了很远,都快到城郊了,在一个别墅里停下来,我进了别墅,整个别墅里空空荡荡的,就他一个人。我这时心里又紧张起来,我跟他来这个地方干什么?我在路上为什么没问问他,我记得车子开得很快,以为他要送我回家,没想到就被带到这里来,他要是对我非礼怎么办?但转念一想,我也不是那种案头上摆设的花瓶,他这么一个老头子又能奈何我怎样。进屋后他说不早了,我送你上楼休息吧。他把我送到二楼,在一个布置很讲究的房间睡下,然后他就下楼去了。那一晚,我一刻也没睡着,就担心再听到楼梯的脚步声,可一直再没听到那个脚步声。第二天天早上,就在我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他来敲门,他已经为我做好了早点端到了我的面前。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他说想让我做他的女儿,他说他没有女儿。我说我不是个好人。他说没有关系,他以前也不是个好人,也是一个小偷,全台湾岛他都偷遍了,后来因为也受到人的关心,改邪归正,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大企业的老板了。他说其实人间的路不一定那样难走,关键要看你怎么走。他希望这回能够答应他,再不去偷东西了。我点点头,答应他了。

浅兰终于讲完了她的故事。

“那辆车是他送的?”浅兰点点头。

我终于明白,就在我进去的这一年里,那个老家伙钻了个大空子,这可是一个老江糊,虽然没有玷污浅兰的身子,但却彻底俘获了她的心,这比陪那老杂种睡觉还可怕。

“你是说,你不想再偷了?”浅兰点点头。

我知道此时不能骂她,更不能打她,但我实实在在地已经恨起她来,这将意味着,我们牢固的关系出现了断裂,我在狱中根本无需这样急着出来。

第二天浅兰给我买了许多东西,衣服、各种生活用品,是用她的车子拉过来的。我一见这些东西就惊讶地说。“呀,一下子偷来这么多东西呀,看来开着汽车去偷就是好。”“这是给你买的。”“别和我提那‘买’字。”我象被烫了一下一样。长这么大很少提这个“买”字,我特别恨这个“买”字,一听就象被被人偷了一次似的。

见我愁眉苦脸,她就开着车说带我到高速路上兜风,我不会开车,任由她要车玩得飞转,很快我眼前的景物就飞速地晃动起来,我仿佛是在狂奔。我的身体因我的两脚曾不止一次这样地飞跑过,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人被追逐,喜欢那让人追得象兔子一样地飞起来的感觉。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我们的骨骼有着象赛车那样超常的动力装置,提速,再提速,马达轰鸣,箭一样将一个肉身弹射出去。

5

“教我开车吧。”我向浅兰提出请求。我已经对她的车子发生了兴趣,仿佛我不再担心自己的身上会发出猪的气息。

浅兰让我到驾校去学习。为什么要到什么学校学习技术呢?我身上的技术没有一样是在学校学来的,只有自己摸索出来的技术用起来才是得硬的,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我就请你做我的驾驶老师。”“可用什么车来教你呢?”“就用你手上的这辆车。”“可……可这是辆新车啊,你不晓得我平时是多么爱惜它。”“等我学会了,一定能偷一辆新车给你,和这一模一样的车,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对自己依然充满了自信。

我知道浅兰是极不乐意的,但她也没有拒绝我的理由,何况我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如果再把我开车的内在动因与那个老鬼联系起来,她就更要立即闭嘴,并十分乖巧地充当我的驾驶老师。我故意用一种破坏的方式来驾驶她的爱车,让车子发出拉肚子屙稀屎放恶屁一样的声音,浅兰不时地皱起眉头,仿佛我一脚脚都踩在她的心上,我就是要踩到她的疼处,不这样让她疼,她就会对我的感觉麻木起来。

“我的技术不行,还是送你去驾校吧。”“不去驾校,你教的很好,我不去驾校。”“为什么不去呢?”她问。“那里的教练一个个象监狱长似的,你想想我对监狱是一种什么感觉,浅兰,你没坐过监狱,你没这样的感觉,请你理解我这样的感觉好吗?”显然我这样的理由说出之后,浅兰再不能有一条理由送我去驾校了。我突然心中生出一种极度的痛感,浅兰的那颗心以前是心甘情愿随我而动的,现在象这车一样,我踩一脚它才动一下,看来她必须接受我这样破坏性地消费了。

我知道这样下去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而坏结果很快就到来了。

我很快学会开车了,我们经常一起开车外出,我喜欢把车往郊外边远的地方开。这个城市象摊大饼一样的越摊越大,我在监狱一年,出来的时候已经有许多的街道让我陌生了,还有许多的高楼正在拔地而起,那些被防护网包裹着的骷髅架子,露出现代味的狰狞。我可要牢牢记住它的结构,我应该比建筑师、比市长更关注这些楼宇街巷,记住它们刚刚拥有的面目和名字,了解它们刚刚拥有的东西方位,我甚至要记住这儿的每一颗树,在它们落地生根的时候就记住它们的特征,免得它们大了,象长大的孩子一样不认识了。它们对于我是如此的重要,当我被人追逐时,无论它们几岁,它们都会象指南针一样地立在那儿,总是热情准确地伸出胳膊和手指为我们指点方向。

我开着车在这些陌生地方转悠,毫无目的又充满了目的。浅兰问我究竟想看什么,我说什么都不想看,就是散散心。其实脑子飞转,我要发现战机,真的,一个常打胜仗的将军总能在一片乱局中发现战机。对我来说,不能一定要等楼宇封顶,街市开张,警察的局子门房设得满大街都是的时候才来光顾,其实我在这里已经发现了战机,我发现这儿的工棚门窗十分简便,可你猜我在这样不设防的地方看到什么了?我看到笔记本电脑了,那可是个好东西,和我在车站那些呆鹅身上看到的一模一样。这个城市里已经很少有象这儿不设防的地方了,我简直欣喜若狂,看来我可以穿着西装进去,也可以把自己打扮得象个泥瓦工一样地进去;可以骑自行车进去,也可以开汽车进去。当然,我是决定开汽车进去的,车子开到工地旁边,让浅兰在外头等着,凭我的技术,不出一分钟就能把电脑搬出来。

因为没有把这一切告诉浅兰,所以当我把笔记本夹出来并让她迅速驾车离去时,她显得十分突兀,我说你别怕,你的车牌我已经卸下了,不会连累你“爹”。不过,下次再来,最好戴上帽子和墨镜,这儿的出入口一定还没有装监控探头,但也要预防万一,我们的面孔不能象电视画面一样弄进摄像机里去。

这是我出狱后的第一次偷盗,真没想到这次偷盗让浅兰那样伤心地哭泣。我一句也没劝她,有些人是该劝的,有些人不该劝,当初一定有不少的人劝希特勒不发动二战,劝日本鬼子不侵犯中国,他们听进去了吗?这涉及到一个人的作人准则和立世根本问题,你若劝我放弃小偷职业,就象劝希特勒放弃二战的决心一样。

仅仅过了两天,我又通知她出去干活,而且要把她的车开过来,我以为她不肯出来,可很快我就看到了她的车子,我已经准备好了太阳帽和墨镜,我把这些东西盖到她的脸上去,也就屏蔽了她脸上不悦的表情,这些能给女人增添时尚和神气的东西,因为某种原因,却让她的脸色变得极度难堪。“戴好它们,这可是我们的防弹衣。”我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

一路行程,我都是紧张地记忆着行走的路线,你应该承认,我们在这方面的功能甚至要超过狗,狗在容易迷路的地方撒泡尿作为标记,我们甚至连这个标记都不需要。

快到目的地处,我找了个僻静地方下车,卸掉车牌。我心里底气越来越足,我让浅兰开车在工地周围又绕了两圈,没有什么异样情况,我就让她把车停下,放心大胆地下了车。

我直奔我瞄准的工棚而去,周围乱糟糟的,到处是建筑垃圾,工棚很大,里面却没有人,我拎一个纸盒,大模大样地将笔记本装了进去,转身离去。如果这时有人喊叫,有人追赶,那也没关系,我计算过我能跑到浅兰车上的时间,只要在这个时间段里我是安全的就可以了,而这个时间最多只有三十秒,三十秒,我操,三十秒的危险期对于我们这个职业的人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我抱着电脑上了浅兰的车,身后依然没有叫喊的声音,这说明根本没有惊动任何人,这次又得手了,我脸上一脸得意的神色。“快开车。”我说。“让我看看什么样的电脑?”我把电脑递给她看,是一台崭新的笔记本。浅兰把电脑抱到手里,认真地把玩着。“快开车。”我催促着,她却迟迟不发动车子。“浅兰,你怎么啦?快开车,离开这里。”她转过脸来,拿下墨镜,我突然看到一张令我陌生的脸。“你快走吧,我已经报警了,不出五分钟警察就会赶到这里来。”“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报警?你会报警?”浅兰哭起来。“我知道,我不干你会恨我,我继续跟你干我干爹会恨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抱着电脑哭得那样伤心。“你开什么玩笑,快开车。”“你快跑,我想呆到监狱里去,我不会连累你,让我来承担这一切。”

“不。快开车。”我想夺过她的方向盘,可她死死抱着方向盘和电脑不肯松手。天啊,我几乎看到警车的身影了,我再也顾不得什么了,打开车门飞快地狂奔,这是我第一次以一种沮丧的心情在奔跑,我甚至想向着飞驰而来的警车跑去,象堵枪眼的英雄一样地去堵那警车,我知道,当逃亡成为一个人的事业时,这个人是多么的孤独,几次我都想停下脚步,可我还是逃离了现场,跑得无踪无影。

浅兰被抓了进去,据说她不仅交代了这次的人次行为,把她过去的偷盗行为都交代了出来,她被判得很重,六年徒刑。我真想去看看她,可我不敢。不是怕她供出了我,而是我不敢去面对那张没有墨镜遮挡的眼睛。

那之后,我发誓要做个好人,一个干净的人,我骑着电动车满满巷地为人送纯净水,当我进入各种琳瑯满目的屋子后,对于充滞房间的财物也有过怦然心动的感觉,但还是能够刻制自己,我甚至想办一个纯净水加工厂,至少要能拥有自己的一辆小车,当然,离那一步目标还很遥远,但这是一个迎接浅兰出狱的计划,这将意味着在未来的六年里,我将活在一个庞大的如汪洋起伏波涛汹涌的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