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
晚风吹过,过往的那一幕幕却萦绕在心头难以抹去。那段朝夕相处的日子,在胆战心惊中度过的日子,相处下来,却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文笔娴熟,文字简练。比较有感染力。
我还记得林听,她一脸哀伤质问我:你是怎么了,要这样冷落我?我记得她的泪珠在眼眶将滴未滴;我记得她十指涂血红的ANNASUI,指尖掠过头发,一片红色在黑发丝里,像谋杀案里的线索;记得,我也曾是倾心她。
那还是年轻的时候,想我乔音也曾野性难驯,一脸桀骜。
落魄的二十三四岁,我夜夜都在骊城的闹市区摆地摊,卖杂七杂八的东西,文具,日用品,工艺品,偶尔也有轻凉薄衫。我对着伸上头来的时髦女孩子说:最流行的款式,最优惠的价格;对牵小孩上前的少妇说:我女儿也这么大呢!对老人说:奶奶买点什么吧,我在勤工俭学!天知道,我改口间的思维转换有多快。我记得那晚林听蹲在小摊前挑那劣质的格子衫时,我说的是:人间极品啊,会有人为你不要命的!我记得那么清楚,以至于要把主语换成自己。
白天基本都是在睡觉,睡醒了用破旧的台式电脑上上网,网速是老牛拉破车。我的精神来自于压迫,生存的压迫。在顾客面前,骗术是能够无师自通的,骗完一出还有一出,前一分钟对人说在勤工俭学,下一刻变成了单亲妈妈,儿子很懂事。这实在是无罪的,我不出这招别人也会出,不在我这里上当也会在别处上当。但对林听,第二次我说的仍是:人间极品……
她那似怒含嗔的目光扫我一眼,完全忘了上次也被这样说。在她瞪人的一刻,四周摆摊的人一片喧嚣声,大家卷了皮袋便跑,这是城管来了。我也是会跑的。林听喊道:喂,没找我钱呢!她手里拿了风铃。我知道那样的风铃,不出几个月便会断线,线断了,线上的玻璃珠子洒满一地,似罂粟般热烈绽放,一地碎心的热烈。我抓起皮袋向黑暗小弄里奔,林听跟我计较找钱的事,一起跑了进去。
那样的黑色小巷,避开了繁华的灯光,存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碎石子从一而终地散布,意外地磕了谁的脚;斑驳的半壁墙上,涂满各色字迹,恰是人世一切欲望最直白的表达;一个不小心,飘落的灰尘也朦胧了人的眼睛。但此刻,再没有一种比这黑暗小弄堂更为安全的禁锢。
林听是觉得害怕又紧张,她拽紧了我的衣襟。她的心跳听在我的耳里,听来却是我十六七岁时,初次牵起男友手的感觉。我不知所起的温柔,在她耳边轻轻说“别怕”!但我熟悉自己这样的语气,也许稍带关怀,更多是暧昧的挑逗,夹杂对娇气女人的不屑。
林听问:经常这样子么?又自答:这就是你们的生活。我想我决定搭上她,完全不出于“人间极品”的原因,而仅仅是“你们的生活”刺痛了最原始的尊严。有那么三秒钟,我的眼角浮起苍凉,苍凉里的林听,唇红齿白,双瞳剪水,真美!
有一日,敲门声透过厚重的木板沉沉而来,我开了门,看见门外站着她,涂ANNASUI的林听,双手过分妖艳地撑住了门框。我们在夜色相遇几次,风来时往往带起了她的长发。长发丝丝缕缕,牵牵绊绊,对手戏从灯红酒绿霓虹光里唱进了这惨白日光里。我给她的倒茶,她也不道谢,只说:会苦吧!喝一口便蹙了眉,伸出双手乞讨般:找我钱吧!
我轻笑:给你留地址,可没指望你来追债!
林听也笑:你指望你的,不过,还是找我钱吧,好姐姐!
她身子端坐,头却倾在床檐边,有一搭没一搭抬了眼皮,在与我四目相对时,双眸便又低沉下去。她轻声问:你眼里,有多少女人算作“人间极品”?话一出口,她抿了唇。一瞬间,我知道自己在无形的角斗里占尽上风。
我眼里,漂亮女子从悠悠古国里走来,那么多,不计其数,但倾城绝色难求,你我都不是啊!
自此,她竟与我百般相好。我实不知她的初衷,她可以挑选的男人分明亦是不计其数。
我还是夜夜在闹市区,有时生意好,有时与大队人马隐身在各种暗巷里躲避城管。林听读她的书,她本就颜如玉,倒无需苦苦在书里去寻;至于黄金屋,她也是不甚缺乏的,只是在小摊上挑各色廉价东西一直是她的爱好。
偶尔寻得好东西,是檀香扇,薄薄的木扇片上镂空了圆花体的字“爱不释手你的美,今朝有你今朝醉”。林听送予我,转身又收了回去,说:这种礼物实在你应该送给我,你是朝朝有我朝朝醉,我可不一定要有你才会醉!
细细算来,两三年的时间里,我与林听竟只是牵着手,相拥,相吻过。那种肉体上的亲热,无非是外人添油加醋的想来娱乐自己的耳目。又或者,我与她,只是在精神上爱恋着,我们再没做过世俗所不能容忍的出格举动。林听抱了衣物来与我同住。她穿绸质光滑重水红长睡裙,黑色胸衣半露,全身上下浓墨重彩,倒是光洁的锁骨漂亮的不得了,偏偏她双手往脖子下一捂,能看见的又只是她血红的十指。偶尔与我换一套睡衣来穿,看着竟是个滑稽的小丑。
她曾拿了班级里的集体照来看,指手画脚说起一个个漂亮女孩子,有与她要好的,也有她想要接近的。我拉长了脸:林小姐你不怀好意!她嘻嘻哈哈:我们两个女人在一起,能有什么好意!
话虽如此,我们还是尽了力去维持对彼此的“好意”。
但清算下来,能充实人生的,还是各自的生活,而非共同的。
她在学校里与别的女孩子卿卿我我,勾了肩搭了背言语闪烁暧昧,她兴致来了也对垂涎她的男生抛抛媚眼,我都知道;我有忘也忘不了的青梅竹马,有放也放不下的梦里情人,她也都知道。我们对彼此最大的价值,是把也含几分真诚的爱情点缀在苍凉寂寞又颓败的生活上。对生活都一定程度的胡来,就是除她美色之外,我们最臭味相投的地方。
我们都清楚是没有结果的一段生活。
难以服气的只是外人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来干涉我们。
那样的男人,我想实在是不讨女人喜欢的。满身的忠孝节义气,几朝几代八股文的精华都聚集在他身上了,但原来,他是林听家里给她定下的未婚夫。他说来说去不离“请自重”的主题,附加题是别再引诱林听。我说先生这种话你去对林小姐说。你又何尝知道她没有引诱过我?
她明眸皓齿,她婀娜多姿,她妖娆妩媚,哪一样不是引诱?
但自此,我有意疏远了她。
林听来找我,我们为她的未婚夫吵架,吵不完,她冲出外面去淋雨,淋得湿透又可怜兮兮回来。我用毛巾给她檫着头发,说:我是不会与你重修旧好的了,你又何必再去淋这一场雨?赔了夫人又折兵。
林听说:我本是不喜欢他的,你又是何必要冷落我?说得哀哀怨怨。
后来,再难见林听,她是回去嫁人了,是与另外的女子朝朝燕好?她还有东西落在我的床头,但亦不见回来收拾。我忆起她站在窗前的身影,竟是好久前的事了。她涂有ANNASUI的鲜红十指,掺进黑发丝里,像谋杀案里的线索,但追查不出让我们完结的凶手。
一日,夜色刚起时,我停留在街边小摊前,蹲下去,低了头挑选几个碟子。当晚风侧面拂过,突然我记起林听的脸,她的泪水将滴未滴,她咬牙切齿说着:薄情女人!这样我便老了,在三十六七岁的年纪。
与往事相隔的十年,原来是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我已经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