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

从昕开始 短篇 红粉蓝颜 2011-09-06 12:52 责任编辑:飞燕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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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宿命轮回,谁是谁的劫。重塑历代经典,新传奇。多少年轮回,仙妖之恋。不管历经红尘数载,但愿情长久,人常在。问好作者!

我像平常一样坐在吧台里,望着窗外,点燃一支烟。

对于我来说,这一天并不平凡。姚白白死了,我终于得到了“天书”,终于知道了关于天书的秘密。

春三十娘早已被世人所遗忘,所以没人知道“天书”对于阮玉珠的意义,更没人知道“天书”对于春三十娘的意义。

有这样一个男人,他的事迹被一个叫吴承恩的人虚虚实实的编写在《西游记》里,是的,他就是猪八戒、猪悟能、净坛使者,可是我还是习惯叫他天篷。

我不只一次的问过自己,我为什么会是一只蜘蛛?为什么要像过街老鼠一样躲避着那些所谓的神仙?为什么妖怪不能堂堂正正的活着?

我不甘心成为那些所谓神仙炫耀的战利品,可又无能为力。

那些所谓的神仙一直追杀我,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妖孽,你往哪里跑”?

可是每一次我都会逃脱,而他们下一次见到我还是说:“妖孽,你往哪里跑”?

直到天篷的出现,他让我无处可逃。

我恶狠狠的看着他,我问他,为什么妖怪就一定要死?神仙总是假惺惺的说要渡化一切生灵,为什么总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妖类……

他很无奈,他放了我,他相信我的善良。

他告诉我“天书”的存在,他说只要能得到“天书”我就能成仙,就能摆脱这种生活。

我感激他,发自内心的感激。如果说那时的神仙心里还有正义存在的话,那么所谓的正义,在天篷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因我而被贬下凡间,变成了一头猪。

他变得好吃懒做,胆小怕事,他拥有猪所拥有的一切坏习惯。他不让我去寻找“天书”,他说他情愿生生世世这样度过,也不愿在天上多呆一天。

我们还是相爱了,我不在乎他的转变,无论如何,他都是天篷。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做过街老鼠又何妨?

没过多长时间,我们有了爱的结晶。是个男孩,天篷给他娶了个名字叫三藏。

三藏三个月大的时候,我和天篷一起把他送去了净土寺,我们希望他能凭自己的能力摆脱宿命,而不是像他的父母一样,生生世世只能像老鼠一样活着。

二十年过去了,南海观世音菩萨找到我们,她要天篷护送一个叫“唐三藏”的法师去西天取经。天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们欣喜若狂,因为三藏就是我们的儿子。

取经的路上很苦,虽然天篷每天都要把自己的儿子换做师傅,但是他很满足,他说他以有这样的儿子而骄傲。

那段日子里,我最幸福的事莫过于给三藏洗衣服,为三藏做斋饭。

有的时候,抱着三藏的衣服不禁落下泪来。那个了不起的法师是我的儿子,蜘蛛精的儿子啊。我的孩子终于摆脱了宿命。

天篷常常跟我说,儿子对他很好,很亲。他常常说儿子早餐吃了多少东西,喝了多少水。儿子把我做的斋饭全部吃光,还满口说好吃,好吃。

苍天不负有心人,三藏终于完成了取经大任,并被如来佛祖收为坐下弟子。天篷因为护驾有功,被封为净坛使者。而我,还是一只蜘蛛精。即使儿子和丈夫都已经成佛,我还是摆脱不了妖精的命运。

我再次想到了“天书”,只有“天书”才能助我成仙,我们一家三口才能团聚。

我来到阆中,这个传说中“天书”的所在地。历经千年沧桑,终于在姚白白的手里得到了三本“天书”,也终于在锦帛上知晓了“天书”秘密。

而所谓“天书”的钥匙,就是李家最年轻子孙的血,也就是李小峰的血,只要将如同白纸的“天书”浸泡在李小峰的鲜血里,“天书”便会显现出文字。

午夜。

我来到李小峰床边,他是个可怜的孩子,父母早逝,唯一的叔叔李文博也不经常回家。好在小峰一直很独立,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孩子,总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我也有儿子,我的儿子已经成佛,他会原谅我这个母亲吗?我的丈夫,他是那么善良,他能忍受自己的妻子伤害无辜吗……

不,只有他死我们一家才能团聚。全家团聚,是我活着的唯一目标,所以他必须死……

我终于伸出手……

一种无形的力量将我拉走,转眼间我到了阆中城外。

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我的丈夫,天篷。

“施主,放弃‘天书’吧”。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团聚了吗”?

“时也,命也!难道你还不明白?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又何必强求”?

“我不会放弃的,我好不容易得到了‘天书’,好不容易知道了‘天书’的秘密,眼看我们一家三口就就要团聚了,你叫我放弃?你可以不要我,但是你没有权利让我放弃我的儿子”!

“没有儿子了,他为了要渡化人类的贪婪,他早已经转世为人。”

“什么?是谁”?

“李小峰”!

时也!命也!说的没错。

小峰并没有被昨天晚上的事所惊扰,他还是习惯性的早上六点起床,洗漱完毕,赶去学校,并没有吃早饭。

这一天我的网吧莫名的着火,不但烧光了我的所有电脑,就连“天书”也一并化为灰烬。

至此阆中里再也没有阮玉珠,只不过又多了一个春娘,在李小峰家楼下开了个早餐店。而李晓峰也成了这家店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