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砸缸之后

鲁柏余 短篇 百味人生 2011-08-24 17:51 责任编辑:飞燕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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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简短的故事,典故新编,却是另一番寓意。好人难做,难做好人,这句话,似乎一直在脑海中盘旋,一种无奈,无奈的叹息,留在了人们心中。问好作者!

话说司马光小朋友急中生智,用石头砸破水缸,将落水小伙伴某甲救出之后,大家正在欢呼雀跃,就见不远处匆匆走来一群人。

第一个走来的是缸主人,脚步还没站稳,即高叫曰:“何人打破吾缸?”小朋友们齐指司马光。

缸主人走到司马光身前,问:“为何打破吾缸?”

司马光冷静对曰:“为救人。”

“救谁?”

“救他。”司马光随手一指。

缸主人连看都没看,恶狠狠地说:“那我不管,打破了我的缸,就得赔钱!”

“可我是为了救人呀,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救人固然该救,但打破人家的缸总还是要赔的。你们老师没教过吗?损坏东西要赔偿!”

司马光正无计可施,就听一声大喝从缸主人身后传来:“凭什么让俺孩子赔?”

定睛一看,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司马光的母亲。光母紧走几步,挡在儿子面前,朝缸主人大喊道:“讲不讲理?”

缸主人觉得自己有理,理直自然气壮,毫不畏惧地喊道:“谁不讲理?你儿子砸坏了我的缸,他不赔谁赔?没让他赔我缸里的水就已经不错了!”

光母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咆哮道:“你懂不懂法?我儿子是做好人好事,由此造成的损失该由那个落水的孩子负责。”说着,光母转过身来,问司马光曰:“光儿,别害怕,告诉娘,你救的是谁?”司马光朝人群中一指。光母立刻把某甲拉出来,对缸主人说:“看见没有,我儿子是为了救他才砸你的缸,要赔也该他赔。”

被救起的某甲本就还没从落水的惊险中回过神来,现在又听要他陪人家的缸,竟吓得哭起来。

哭声未了,又一声大喝传来:“谁欺负俺孩子?”

某甲一听妈妈(以下称甲母)来了,哭的反而更加厉害了,边哭边哽咽说:“他们要我赔缸!”

“赔啥缸?”

某甲指着地上已经碎成数半的缸,说:“这个。”

甲母问:“你打碎的?”

“不是,是司马光砸的。”

“那没咱的事,咱回家。”说着,就要拉着某甲离开。

缸主人连忙拦住,道:“且慢,事情还没处理好,休走。”

甲母白了他一眼,怒道:“谁砸的缸让谁陪,拦我作甚?”

缸主人正欲开言,却被光母抢先了一步:“哎呀呀,此妇好不讲理。吾儿救了你儿性命,你连声谢谢都不说,还要我们赔缸?天理何在?”

甲母也毫不示弱,道:“我让他救了吗?他自己愿意砸,关我什么事?”

光母一听大怒,说:“要不是我儿子救你这个小崽子,他早就淹死了,你还说这样的话!”

“说谁小崽子呢?你儿子才是小崽子!”

一场口水大战就此展开。司马光无辜地站在一边,某甲仍旧在哭。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看就要黑天,光母和某甲依旧斗志不减,越战越勇,高下难分。缸主人一看两个女人的架势,感觉一时半会也争不出个所以然来,遂建议到:“二位妇人休要吵闹,今日暂且休战,明日可随我一同到衙门走一遭,县太爷自有定论。”

二妇人想想有理,于是各自鸣金收兵,暂且回家稍作休整,待明日县衙大堂之上再一决雌雄。自然,回家之后,二位母亲各自为儿子上了一堂课,不外乎明天县太爷若问起事情的缘由,该如何如何说之类。

一夜时间倏忽而过。第二日,众人重整旗鼓,抖擞精神,同奔县衙而来。

三通鼓敲罢,知县大人打着哈欠走来。惊堂木一响,就此开堂。

“来人呀。”

“有!”

“将击鼓之人带上堂来。”

光母携司马光、甲母携某甲、缸主人俱已到堂。其余的小朋友当然被各自的父母勒令在家,不准踏出家门半步。

“堂下所跪何人?”知县大人闭着眼问道。

“回青天大老爷,小民乃城西的张三,因司马光砸破了我的缸拒不赔偿,故而请青天大老爷做主。”缸主人叩头说道。

“大胆司马光,砸坏人家的缸为何不赔?若全县之人皆似你这般耍赖,道德体系何以维系,和谐社会何以构建?真乃刁民也。”

“大老爷容禀。民妇乃司马光之母也,吾儿乃是为救落水儿童才砸破他的缸,此举实为见义勇为之典范呀,对弘扬我县的道德风尚,提升我县的光辉形象,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可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呀,大人!”

知县大人点点头,摸着胡子说:“此言颇有道理。”

甲母见势赶紧说道:“大老爷休听她胡说,你看他儿子那副尊容,会有这样的好心?肯定是他不小心把吾儿撞入水中,人命关天,才不得不救的。不然,那么多小朋友一起玩,为何偏偏他来救?”

知县大人又点点头,说:“此言亦颇有道理。这该如何是好?”

一旁,师爷悄悄靠过身来,在县太爷耳边小声动了几下嘴唇,县太爷频频点头。

“啪!”惊堂木一声响,县太爷发话道:“兀那被救的小孩,你且将当时的情形详细道来。”

甲母朝儿子使了个眼色,说:“乖儿子,快给大老爷说说,昨天司马光是怎样把你推进水缸里的。”

“不是那样的……”司马光记着为自己辩解。

“嗯?大胆司马光,本县让你回话没有?老师没教过吗?别人讲话的时候,不要随意打断!连这点教养都没有,料想你也做不出什么好事来。”县太爷怒道。

光母赶紧拉拉儿子的袖子,示意他先不要说话。

“兀那被救的小孩,你且说来。”

某甲看看妈妈的脸,又看看司马光,战战兢兢地说:“回大老爷,昨天我们几个人一起玩捉迷藏,我以为缸是空的,想藏进去,上去之后才发现里面有水,就赶紧往下爬。可还没爬下来,司马光就跑过来把我推进去了。”

“你可知他为何要将你推入水缸之中?”

“回大老爷,小民不知,可是他把我推进去之后,嘴里说:‘叫你不给我糖吃,这下让你喝个饱。’”

县太爷一听大怒:“好你个司马光,为了区区一块糖就想谋害人命,真真岂有此理!”

光母见状,又气又恼,愤愤地说:“大老爷且息怒,吾儿冤枉哪。事情不是他说的那样,他是在诬陷,岂可听信他的一面之词?”

县太爷沉思一会儿,问道:“司马光,你且说说他是如何落入水缸之中的?”

司马光连忙辩解道:“大老爷听禀,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我们几个在玩捉迷藏,小胖找,我们藏。我和某甲想藏在树上,可他偏要往最细的那个树枝上爬,结果树枝被压弯,他就落水缸里了。大老爷细想,如果真的是我推他进去,为何还会救他?”

县太爷点点头,觉得似乎有些道理。

甲母一看,立即争辩道:“大老爷,休听他狡辩。他肯定是后来怕了,担心出人命,才又把我儿子救上来的。推肯定是他推的,这点还用怀疑吗?”

县太爷又点点头。

“你胡说!”光母这边开了腔。

“你胡说!”

“你胡说!”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又展开了口水大战。

堂上,县太爷大怒,叫道:“二泼妇休得无礼,此乃大堂,威严之地,岂容你们撒泼!”

光母和甲母这才住了嘴,犹自恶狠狠地望着对方。

“启禀大老爷,小胖和其他小朋友可为我作证!”司马光灵机一动说。

县太爷摸着胡须想了一会,向衙役道:“来人呀。”

“有!”

“速将小胖等一干人传至大堂,本县要他们当面对质。”

“得令!”

一个时辰之后,衙役携三个小朋友至。

县太爷惊堂木一拍,问:“哪一个是小胖?”

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怯怯地说:“回老爷,我……我是。”

“小胖,且将昨日某甲落水情形讲与本县听知。”

“回老爷,昨日我确实与司马光他们一起玩游戏,玩的是捉迷藏,当时我背向他们,他们藏起来我才能回身,这是规则,所以并没有看见某甲落水的过程。当我听见尖叫声赶过来时,某甲已经在水里了。”

再问其他两个小孩子,都说当时已经藏起来了,也没有看见。急的司马光在一边直挠头皮,气愤地说:“你们说谎,当时你们明明看见的,还提醒我不要往树上爬,说那样危险呢。你们怎么能这样呢?”

县太爷又将惊堂木一拍,说道:“兀那三个娃娃,作伪证可是犯罪,汝等知否?”

“回大老爷,不敢不敢,我们说的句句属实。”三个小朋友信誓旦旦地说,把司马光气得几乎晕过去。

县太爷和师爷一阵耳语。

“下面开始宣判!”

众人立即头拱地面,支起耳朵,等候宣判。

“鉴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均不充分,本县只好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古训推理,认定司马光不会无缘无故地搭救某甲,某甲落水必是司马光所为。故而,缸主人的损失应由司马光全额赔偿。另外,司马光之母教子不严,方造成今日之事态,特扣其道德文明积分两分,以示警告!”

光母本想再争辩几句,可还没等开口,师爷就已经高喊:“退堂!”和县太爷一起走入后堂去了。

甲母得意洋洋地站起身,朝光母一声冷笑,然后领着某甲离开了。一边走一边说:“乖儿子,回去妈妈还给你买糖吃!”

大堂之上,只剩下呆若木鸡的司马光,和欲哭无泪的光母。

回家之后,司马光被母亲一顿好揍。母亲一边打一边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做好事!”从此,司马光变了一个人。

若干年后,司马光做了宰相。在任期间,总共做了三件大事:一是废除了能给百姓带来好处的王安石新法,一是编写了教帝王耍阴谋的《资治通鉴》,还有一件事不为人所知——据说,他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汇编成册,起名为《千万不要做好人》,以警后人。

遗憾的是,岁月演变,战乱更迭,《千万不要做好人》一书的原稿已失。令人欣慰的是,书稿虽失,其精要却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中得以保存,成为后话……